科斯定理与产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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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理论与科斯定理

一、回顾产权的定义

分析产权理论和科斯定理之间关系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产权的定义,产权的定义上一节已经探讨清楚了,我们这门课所探讨的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比方说:排污权、那么还有那些呢?……

分析产权理论和科斯定理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考虑一下科斯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的目的是什么?那么,我们小组讨论的结果是:优化资源配置。

二、企业的产生与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是什么?通过两个发展阶段说明科斯定理与产权理论的关系。

那么,产权理论到底是什么?产权理论是美国新制度经济学派(“芝加哥学派”)创立的、研究资本主义制度下产权的界定和交易的经济学理论体系。199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凡·科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是从交易成本的范畴说明产权理论。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等论文被公认为西方产权理论的开山之作。《社会成本问题》是从社会成本范畴即存在外部性,来说明产权理论。其后,科斯的追随者如阿尔钦、德姆塞茨、威廉姆森、张五常、菲吕博滕和配杰威齐等为丰富与发展产权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

首先,第一个阶段:从企业的产生看产权,科斯重新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企业会出现?为什么每种要素所有者不是以自己的产品直接参与市场交换,而是把各自的要素组合为企业,然后以企业作为产品的出售者参与市场交易?三种答案:一是教科书的答法:没有企业时,纯消费者都会饿死的。二是社会上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偏好,那些不喜欢冒险的人会成为企业的雇员,而不怕风险的人会成为雇主。雇员拿没有风险的工资,雇主承担所有风险。但科斯反驳道,这只是说明我们需要一个买卖风险的市场,并不说明我们需要企业,保险的买卖完全可以满足对风险态度的人们的需要。三是由于有劳动分工,所以需要企业。科斯在他1937年的经典文章中争辩道,这个答案是错的,因为市场的功能就是组织分工,既然市场可以组织分工。然而,科斯认为:如果没有企业制度,每一个要素所有者都用自己的要素来生产产品并直接参加交易,那么市场交易者的数目将非常之大,交易摩擦将极为剧烈,从而交易成本也会惊人地高,甚至使交易中止。企业作为一种参与交易的组织单位,其经济作用正在于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组织成一个单位参加市场交换,从而减少市场当事者数目、减轻交易摩擦、降低交易成本。30年代科斯之所以提出交易成本范畴,直接的目的是论证企业存在的必要性。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也就成为了企业产生的一个原因。

科斯的上述分析隐含了一个更深刻的思想,即交易背后的产权界定问题,他实际上已经注意到在企业产权界定清晰的条件下,运用价格机制去实现企业间联系的摩擦就小,交易成本就低,反之,交易成本就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成本范畴成为现代产权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

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是在上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科斯正面论述了产权的经济作用,指出产权的经济功能在于克服外在性,降低社会成本,从而在制度上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50年代末,60年代初科斯产权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交易成本概念进一步拓展为社会成本范畴,而社会成本范畴研究的核心又在于外在性问题:恰恰在外在性问题上,产权界定含糊所造成的混乱和对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损害表现得最为充分。1966年,施蒂格勒在《价格理论》一书中,把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表述的思想概括为“科斯定理”。科斯定理由此成为产权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础。

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为:交易成本范畴成为现代产权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

科斯定理是产权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础。

三、科斯第一二定理

我们接下来通过科斯的第一二定理看产权理论与科斯定理的关系。科斯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由“科斯第一定理”和“科斯第二定理”及其据论所构成。基于此,我们来看科斯的第一二定理:(一)在交易费用为零或者很小的情况下,不管产权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这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二)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产权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接下来,我们分别来看第一、二定理的例证:

假设:1个工厂和5个居民户。工厂的烟灰污染居民户晒的衣物,每户损失75块钱,5户总共损失375块钱。那么,现在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工厂烟囱上安装一个防尘罩,花费150块钱。二是每户买个除尘机,每个50块钱,总共250块钱。三是每个居民户有75块钱的补偿,补偿方是工厂或者是政府。现在假定5户居民户之间,以及居民户与工厂之间达到某种约定的成本为零,即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这就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居民户会选择每户出资30块钱去共同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每户拿出50块钱买除尘机,或者自认了75块钱的损失来说,这是一种最经济的办法。

那么,如果法律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这也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工厂也会选择出资150块钱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出资250元给每户居民户配备一个除尘机,或者拿出375元给每户居民户赔偿75元的损失,购买防尘罩也是最经济的办法。因此,在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是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还是相反的规定即居民户享有清洁权,也就是说,不论产权怎样界定,最后解决烟尘污染衣物导致375元损失的成本都是最低的,即150元,这样的解决办法效率最高。张五常说: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根本就不必要。这就是科斯的第一定理。当然是后人总结的。

下面来看科斯的第二定理,假设现在交易费用不为零,也不小了,那么假设5个居民户达成集体购买防尘罩的契约的交易成本是125块钱,为什么规定125块钱,待会就知道了。为了简单说明问题,其他的交易费用先不考虑。那么,如果假定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染权,那么居民户会选择每户自掏50块钱为自己的家庭购买除尘机,不再会选择共同出资150块钱购买防尘罩了。为什么呢?因为此时如果居民户达成契约一块购买防尘罩的总成本为125+150=275>5*50=250。意味着每户要拿出55块钱是吧,高于自己买除尘机的成本。最终,解决办法是各家买台除尘机。

那么,如果法律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那么,工厂仍会选择出资150元给烟囱安排一个防尘罩。

也就是说,在125块钱交易成本存在的情况下,产权如何界定将直接影响资源的配置率。如果界定工厂享有排污权,消除外部性的总成本为250元(即每户居民选择自买除尘机);而如果界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消除外部性的总成本仅为150元。那么,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资源配置的效率高于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也就是说,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产权界定和分配,则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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