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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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贯彻廉洁从业等规定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为宗旨,以“不发一案、不倒一人”为目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稽核、法律、风险控制以及各条线部门等监督成果,切实增强员工依法合规和廉洁自律意识,以促进员工道德教育工程建设,维护本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成员由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宣传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部、稽核部、行政保卫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根据会议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列席。
(五)会议成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换调整。
第四条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行党委领导下,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员工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行为,公司纪委的工作部署,本行发展中涉及法律、合规、稽核监督、纪检监察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为行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针政策,落实银监会、公司纪委和行党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各成员单位通报对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各项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
1.监察室通报员工行为动态排查、治理商业贿赂等情况;
2.人力资源部通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亲属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3.综合管理部通报日常信访、舆情监测等声誉风险防范情况;
4.运营管理部通报业务检查情况及操作风险防范情况;
5.计划财务部通报大额支付发票、发票合规性等财务检查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通报重点风险领域及专项检查等情况;
7.法律事务部通报全行诉讼案件和法律审查中有关道德风险情况。
8.内控合规部通报内控合规履职、反洗钱、案防工作等有关情况;
9.稽核部通报全行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火眼系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风险提示等情况;
10.行政保卫部通报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检查情况及有关治安案件情况。
(三)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分析员工行为动态,摸排员工队伍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违纪的问题,会商解决办法,提出应对措施。
(四)通报有关信访和查办案件的情况。
(五)研究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相关问题。
(六)需要共同研究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会议机制
(一)定期会议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参加(组成部门联络员可列席会议)。
2.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准备并提前通知与会代表。
3.各成员单位报告本条线员工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依法合规履职、思想行为动态管理和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和建议。
4.以纪要形式形成决议,报行党委批准后实施。
(二)专题会议
1.因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必要时可召开由全体组成人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
2.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提议召开。
3.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形成决议,报行党委批准后实施。
(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负责协调确定联席会议议题;起草会议通知、纪要、工作报告;了解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纪检监察信息的收集、汇总;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第六条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两个责任”和“三转”要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工作衔接的频度与力度,形成渠道通畅、快捷高效的纪检监察信息网络。
(三)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严禁对外披露联席会议有关内容。
(四)各成员单位要重视纪检监察联席会议综合信息的运用,充分发挥其在本行各项工作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行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