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_____(全称)。
第三条本机构性质为:_____(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条本机构的办学地址为:_____。
第六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为: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机构的举办者为:_____。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机构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机构开办资金为:_____元。
开办资金来源为:_____。
第九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一)_____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二)_____相关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三)_____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与服务;(四)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职业培训解决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机构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理事会(董事会)是本机构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董事会)由_____名理事(董事)组成,其中设理事长(董事长)1 名。
理事(董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担任,理事(董事)任期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本机构章程和制定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本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本机构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长 1 名。
民办职业培训学所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所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所的目的是培养国家需要的高素质职业人才,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所的任务是组织和实施职业培训项目,培养学员的实际技能,并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第二条名称和主管机关本所的名称为(填写学所名称),主管机关为(填写主管机关名称)。
第三条法律地位本所为合法注册成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所,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管理权利。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所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培训项目的开设与实施、职业技能证书的颁发、培训材料与设备的提供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所理事会本所设立学所理事会,是学所的决策机构,负责学所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和决策等重要事项。
学所理事会由于学所的发展需要,由多家单位或个人组成。
理事会的具体成员和职责由学所章程另行规定。
第六条学所行政机构本所设立行政机构,负责学所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行政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职责由学所章程另行规定。
第七条学所教师队伍本所建立专业的教师队伍,包括聘任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教师队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工作由学所章程另行规定。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招生本所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所实际情况,制定学员招生计划,并通过公开招生或委托招生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员培训本所按照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对学员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确保学员取得相应的培训成果。
第十条学员管理本所对学员进行管理,包括做好学员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学生服务支持。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经费来源本所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赠、合作项目收益等。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本所对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学所章程的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本所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所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学所理事会,修改章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相应程序通过。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高校课程培训学校名称: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学校的英文名称为“Henan Private Vocational Training School”。
第三条学校法人名称: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学校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办学资质。
第五条学校的服务性质为非营利性。
第六条学校的校址为河南省××市××路××号。
第七条学校的发起单位为×××公司。
第八条学校的宗旨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优质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设立董事会、校长室、行政部门、教务部门、招生与就业部门、财务部门等组织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发起单位派出代表组成,负责学校的战略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行使学校法人的职权。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事务处理、后勤保障等。
第十三条教务部门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师管理等。
第十四条招生与就业部门负责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开展市场调研、招生宣传、生源开发等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会计、资金管理等。
第三章学校办学规模第十六条学校拥有×个培训教室和合适的实践教学设备,能满足学生的培训需求。
第十七条学校的每期培训班不超过100人,且不超过学校办学范围内的最大容纳量。
第十八条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校园环境等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学校招生与就业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学校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吸引优秀学生报名。
第二十一条学校与雇主、企业、职业机构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和岗位推荐。
202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定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指依法登记,以盈利为目的,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机构。
第三条办学原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应遵守下列原则: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按需办学的原则;3.服务社会的原则;4.独立自主的原则;5.盈利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机构设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设立合法合规的机构设置,包括校董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第五条人员管理1.具备相应教育教学经验和职业背景的教师,应当按照相关职业资格要求进行招聘和管理;2.各类教职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课程设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保证培训质量。
第七条教学质量控制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2.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第八条资金来源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自筹资金;2.贷款和融资;3.捐赠和赞助。
第九条财务记录与报告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保持财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2.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依法向税务机关和监管部门报送。
第十条资金使用管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用于教学设备的购置、师资队伍的培养、教学改进等方面。
第四章组织和运行第十一条招生与报名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招生活动应公开、公正、公平,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2.严禁夸大宣传和虚假广告。
第十二条学员管理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籍管理制度,记录学员信息和学习情况;2.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的管理。
第十三条教学设施与条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适合教学需求的教学设施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规处罚对违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管理权限和责任,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以提高社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办学性质与任务第六条本校为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主要从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就业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本校的主要任务:(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二)提供职业资格认证服务,为社会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三)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员顺利就业;(四)开展校企合作,促进学校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三章办学规模与范围第八条本校办学规模:在校生人数为XX人。
第九条本校办学范围:涵盖XX、XX、XX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第四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十条本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五条本校实行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第十六条本校设置专业教学部门,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第十七条本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章资产与经费第十八条学校资产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九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一)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二)政府资助;(三)学费收入;(四)社会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学校是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经过批准设立。
本学校的目的是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青年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学校的任务是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教育与创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职业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法律地位本学校依法独立存在,并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校训本学校的校训为:“敬业、创新、服务、卓越”。
第五条办学层级本学校办学层级为中层级。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进行学校日常管理。
1.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权力,由校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
校董事会决策事项有:学校的发展规划、法律财务事务、重大经营事项等。
2.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代表学校对外联络,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落实校董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学校机构第七条教务部门本学校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
1.教学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标准等与教学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
2.教务工作: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教材管理等教务事务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行政部门本学校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学校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的日常管理。
2.后勤保障: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校园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等。
第四章师资队伍本学校的师资队伍包括来自社会的聘请教师和本学校的专职教师。
聘请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师资配备本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建立科学、严格的师资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职业培训事业,提高社会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以灵活的教学模式、高水准的课程体系、专业的教学团队,为社会劳动者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本校的校训是“勤奋、创新、卓越、服务”,其教育理念是“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本校采用理事会+校长负责制的组织形式,理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本校负责领导、指导和监督本校发展的机构,理事会的职责是制定本校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定、财务预算等,同时审议和决定本校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理事会的成员由不超过七名理事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从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校长是本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负责制是本校的行政管理机制。
校长负责实施理事会的决策,管理本校的日常工作,负责本校的人事、财务、物资等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目的是培养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化经济的要求和就业市场的需求,提高他们就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九条本校实行课程落实“以质量为核心”教学原则,建立多样化的教学方法,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条本校的教学内容、方式、评价标准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职业市场的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进行科学制定。
第十一条本校实行选任制、聘用制、用人合同制,注重人才培养和选聘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章行政管理与财务第十二条本校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第十三条本校的财务管理严格遵照国家财政、税务和审计等管理制度,定期制定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和审批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XXX(如单一电脑培训,名称为XXX(镇)XXX)。
办学地址:东莞市**镇**村**路**号,邮政编码:******,*******。
第二条办学性质:本学校为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本学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各类人才,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条办学规模:本学校日常在校生达到一定人数,全年培训人数达到一定数量。
第五条培训专业(工种)和层次:本学校提供初级、中级、高级等层次的培训,并列明具体的培训专业(工种)。
第六条培训形式:本学校采用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等形式。
第二章资产第七条本学校固定资产达到一定金额,由特定投资者投资,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本学校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本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学校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组织第十一条本学校设立XXX(理)事会,XXX(理)事会每届三年,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XXX(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三年,XXX(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XXX(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XXX(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办学活动,保障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机构名称:机构的具体名称第三条机构性质:本机构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机构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为社会培养各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机构地址:详细地址第六条办学规模:根据市场需求和机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第七条办学层次:具体的办学层次,如初级、中级、高级等第八条办学形式:面授、网络教学或两者结合等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九条举办者:举办者姓名或名称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1、了解机构的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2、提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建议。
举办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遵守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条开办资金:机构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十一条业务范围:1、具体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12、具体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23、……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机构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作为机构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或董事会)由具体人数名理事(或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理事会(或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聘任和解聘机构负责人。
2、制定和修改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理事会(或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具体次数次会议。
理事会(或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或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机构负责人由理事会(或董事会)聘任,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简称“章程”)旨在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简称“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学员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民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二条法律依据机构遵循《民办教育促进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机构基本情况第三条机构名称机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机构”)。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办学地质机构的办学地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机构性质机构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经济核算能力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机构宗旨机构的宗旨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职业人才,提供优质的职业培训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机构管理第八条组织架构机构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决策重要事项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财务管理机构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审计。
第十条学员管理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学员的招生、培训和评估,保障学员的权益。
第十一条教师管理机构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和教学经验,教师工资、培训、福利等管理工作由机构负责。
第四章课程设置第十二条课程开发机构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需求,设计和开发符合市场和行业需求的职业培训课程。
第十三条课程审核机构设立课程审核委员会,对即将开设的课程进行审核,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合理性。
第十四条课程实施机构按照课程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课程实施,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十五条课程评估机构对每个课程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课程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第五章学员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员招生机构招生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任何学员,提供诚信、专业的招生服务。
第十七条学员培训机构保证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提供具备资质的教师和优质教学设备。
第十八条学员评估机构对学员进行评估,确保学员的学习效果和培训质量。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香澳补习学校金榜分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香澳补习金榜分校第三条本机构是经(湖北省孝感市教育局)审批、(安陆市教育局)登记,由李川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
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
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孝感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安陆市教育局。
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安陆市教育局职教股)和登记管理机关(安陆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湖北省安陆市金府城汉丹路269号(金榜名城西大门口),邮政编码为432600 。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机构的举办者是李川。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四)随时掌握本机构的管理状况和人事动态。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3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20万元,开办资金10万元。
第十条本机构已经(湖北省孝感市教育局)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是开展中小学短期职业(工种)的培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制订发展规划;(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审核预算、决算;(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模板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简称(简称)。
第二条机构宗旨本机构宗旨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满足社会培训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机构依法设立,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第四条组织形式本机构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依法以非营利为目的组织经营。
第五条机构地址本机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为(办公地址)。
第六条机构资质和许可本机构拥有合法的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和经营许可,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七条机构法人本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代表享有机构最高决策权。
第八条机构组织架构本机构设有董事会和院长办公室,董事会是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院长办公室是机构的执行机构。
第九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机构法人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任期)。
第十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机构章程、决策机构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一条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由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十二条院长职责院长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董事会决策,组织实施机构各项工作。
第三章教学质量保障第十三条教学目标本机构的教学目标是贴近行业需求,培养学员的实用技能和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
第十四条师资力量本机构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学管理本机构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学员考核等,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员权益保障第十六条招生宣传本机构的招生宣传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欺骗学员。
第十七条学员权益本机构尊重学员的权益,保障学员的研究权益和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学员投诉和处理对于学员的投诉,本机构积极处理,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组织运营第十九条财务管理本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民办职业培训学所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所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和性质本学所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所(以下简称“学所”),是一所独立的职业培训学所,具有合法民办教育机构资格。
第三条目标和任务本学所旨在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实用技能和知识,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机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所领导机构学所设立校长一人,由学所法定代表人担任。
校长负责学所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并代表学所与外部相关方沟通。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学所设立学术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和行业专家组成。
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术计划并监督学术质量。
第六条教师队伍学所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包括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教师应遵守学所的教学要求和纪律。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七条课程分类学所设立不同专业方向的职业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培训、职业素养提升等。
第八条课程计划学所根据市场需求和教育部门要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计划,并进行持续优化和更新。
第九条课程质量学所重视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估。
学所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课程教学内容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条招生要求学所择优招收具备相关学历或培训经历的学员。
学员需要通过学所规定的入学考试或面试。
第十一条学员权利和义务学员享有公平的教学资源和学术支持,但也需承担完成学业任务和遵守学所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十二条学员评价学所将对学员进行定期评价和奖励,以激励学员研究和提高。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费用标准学所将制定合理的培训费用标准,公示并向学员明示。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学所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合理管理学所的财务收支,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五条费用退款学所将按照相关政策和合同约定办理学员的退费事务。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章程修改对本章程的修改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并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章程生效本章程经学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并在学所内予以公示实施。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2条学校名称:安徽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3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4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5条法定代表人由XXX担任。
第6条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7条学校接受审批机关4川省劳动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4川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8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X,X级)培训。
第9条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10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11条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12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
之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13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14条董事会的职权:(1)聘任和解聘校长;(2)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15条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16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机构名称为(填写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法律地位本机构是一家合法注册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第三条目的和任务本机构的目的是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能力。
本机构的任务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类职业培训项目,培养具备实用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就业人才。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相关经营范围)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机构领导机构本机构设立理事会,由主要创始人和机构管理人员组成。
理事会是本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机构发展战略和政策。
第六条职责和权利1. 理事会有权决定机构的发展规划、收费标准、课程设置等重要事项,并对机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理事会成员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机构的管理,做出公正和负责任的决策。
第七条机构管理团队本机构设立管理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
管理团队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营和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机构管理职责1. 管理团队应当负责机构的运营和管理工作,确保课程质量和服务品质的稳定和提升。
2. 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和完善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机构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学员权益保障第九条入学条件本机构接受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学员报名,并不限制学员的性别、年龄、种族、宗教等。
第十条学员权益1. 学员享有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接受合格、有效和安全的培训。
2. 学员享有申诉和投诉的权利,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3. 学员的个人信息应当得到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 学员有权利享受退费政策和其他相关权益。
第四章机构发展和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机构发展本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不断完善自身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本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机构的投资人和学员公开财务信息。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___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应为“×××××___”,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字号、性质、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
不得违反《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冠以“河南”字样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如:郑州市××区××路(街)××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职业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
第五条:学校性质为由×××(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必须明确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信息必须具体、明确、真实,特别是属联合办学的。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需明确。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包括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范围、开设专业和招生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研究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即经培训结业的学员,颁发河南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三章学校资产来源及性质第十一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万元,由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需明确规定。
当(理事、董事或其他决策机构成员)的任期届满时,他们可以连任。
如果(理事、董事或其他决策机构成员)的任期届满后没有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成员数量低于法定人数,则在新(理事、董事或其他决策机构成员)上任前,原成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第三条本机构是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湖南省民政厅)登记,由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
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
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
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邮政编码为。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机构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3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万元(20万元以上),开办资金万元(10万元以上)。
由共同出资。
第十条本机构已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是开展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本机构的培训规模为年培训人。
第十二条本机构的培训层次为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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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东莞市**(镇)**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电脑培训,名称为东莞市**(镇)**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地址:东莞市**镇**村**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办学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培训专业(工种)和层次:(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六条培训形式:(应载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
第二章资产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三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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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六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七条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劳动局培训科核准。
1、************;
2、************;
3、************。
第十八条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
在市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本学校经市劳动局审查同意、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劳动局培训科备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