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依法行政调研报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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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依法行政调研报告对策建议
一、我省依法行政主要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化管理,省政府制定了《X省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实现行政权力“三级四同”。持续推进政府减权,省级层面权力事项已减少X.X%。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对省级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重新明确行使主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X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体系,目前省市县三级网上办理事项已达X.X万项。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首批X项企业事项和X项个人事项可在X等X个城市异地办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打造“X”一号答品牌,开播“政风热线”,设区的市和厅局(部门)主要负责人上线直播,解决企业群众诉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制定《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服务)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公布、基本流程、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等内容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省市县三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业务占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X%以上。深化“X”改革,通过线下“一窗”和线上“一链”相融合,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二)规范政府立法程序,提升制度建设水平。突出重要领域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围绕党和政府改革决策部署,通过制定规章或者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等形式,加快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立法,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提高立法规范化水平。规范规章制定程序,制定《X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健全立法协商、咨询论证、公众参与机制,增强立法民主性。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
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和标准。根据改革和上位法调整等情况,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阻碍改革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步入规范化轨道。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省政
府和X个设区的市政府陆续制定重大行政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实行目录管理、流程控制、立卷归档和卷宗评查机制,并在全省分层级、分领域开展试点,初步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公众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逐步建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通过听证、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提升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省市县三级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X、X等地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向镇(街道)延伸,常州已实现法律顾问市县镇社区四级全覆盖。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说理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推动“两法衔接”,构建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平台。全省生态环保系统X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X.X万件,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X
件,抓获犯罪嫌疑人X人。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厘清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大力精简、整合执法队伍。统筹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分类推进县域综合行政执法,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执法,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
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聚焦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和行政执法关键环节、重点事项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啃下x等一批“硬骨头”。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落实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内部层级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积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严格行政问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强化督察考
评结果应用。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加大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六)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通报制度,健全复议机构,省、各设区的市均设立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改进案件审理方式,推行公开听证方式审理案件。规范证据审查制度,加大案件实地调查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复议申请手续。
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省人民调解条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壮大调解员队伍,着力化解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