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污水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1.30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太原市污水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委对太原市污水处理现状、“十五”和“十一五”污水处理情况及污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研和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太原市污水处理现状

根据2002年太原市政设计院编制的太原市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结合太原市“南移西进北展东扩”的战略发展思想以及太原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本着“合理布局,发挥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将原规划的十个污水系统调整为八个,具体为:北郊、杨家堡、河西北中部、赵庄、南堰、城南、小店以及晋祠污水系统。其中,北郊、杨家堡、河西北中部、赵庄、南堰五个系统已基本完善,城南系统随着城南污水厂的建成将逐步完善,小店和晋祠系统在太原市总体规划完成后才能最终确定,并规划相应规模的污水厂。目前,太原市城区范围内共有污水处理厂七座,即:北郊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太钢污水处理厂、太化污水处理厂、经济区世纪阳光水净化厂。其中,前四座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后两座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最后一座为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内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东起东山过境高速,西到西山矿区,北至二电厂,南到小店经济区、化工排洪渠,基本覆盖太原市城区。

全市排放污水64.02万吨/日,七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能

力 54.94 万吨/日,至目前处理率为83.86%。

二、我市“十五”、“十一五”污水处理情况

2001以来我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及污水处理率如下表:

三、“十一五”污水项目建设情况

1.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采用合资合作方式建设,由我委属太原市排水管理处与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太原朗新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次在原址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设计规模16万吨/日,处理工艺为改良AAO,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改扩建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2010年11月进入调试期,于2011年2月1日进入商业试运行。完成投资2.1亿元。同时,通过对九院沙河、虎峪河、玉门河实施截污,目前该厂进水量已增至11万吨/日。

2.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采用合资合作方式建设,由我委属太原市排水管理处与香港豪峰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次在原址上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设计处理规模16万吨/日,处理工艺为改良AA0,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预计投资1.95亿元。2010年4月30日开工,截止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土建工程,完成投资1.22亿元。预计2011年4月底投入试运行。

3.太原市经济区世纪阳光水净化厂

该厂属于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内自建净化厂,采用BOT方式建设,于2007年10月开工,2009年5月31日竣工,2009年7月1日投入运行,完成投资5670万元。服务于整个经济开发区。该厂设计规模2.5万吨/日,目前试运行阶段实际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出水水质一级A,处理工艺为传统活性污泥法。

4.太钢污水处理厂

该系统隶属于太钢集团,位于太钢厂区内西南部,太钢南线排洪渠北侧,规划范围北起迎新南三巷、新店路,南至尖草坪、柏杨树街,西以汾河为界,东至卧虎山公路,以太钢厂区及生活区为主要服务对象,服务面积18.14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3.7万人,分为一期(轧区)水处理、二期(冶炼水)水处理、三期(生活水)水处理,其中一期水处理设计规模4.8万吨/日,二期水处理设计规模8万吨/日,三期

水处理设计规模5万吨/日。三期工程于2005年6月开始建设,2008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总投资7234万元,其中日资3160万元。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式连续流序批反应法(MSBR),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全部作为太钢中水深度处理的水源。

四、“十五”、“十一五”期间经验及教训

(一)加强行业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为了将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理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体制,制定了《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并经2008年5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22日起施行。在《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1年8个月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成为《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条例》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今年3月31日批准,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至此《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由政府规章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该《条例》在法律层面解决了我市城市排水事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难题,特别是在城市排水管理方面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针对目前我市污水处理项目广泛采用的特许经营模式,为了加快太原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政府在特许经营项目管理中的监管作用,制定了《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建设监管

办法》。

(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模式

根据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及太原市“十一五”规划要求,为实现太原市主城区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按照政府安排,将实施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个污水处理项目。三个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9.34亿元,如全部采用政府投资建设将对财政带来非常大的压力。为了缓解政府财政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之间的矛盾, 2008年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后确定三个污水厂建设项目分别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豪峰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合资合作(简称PPP)形式建设。

采用PPP合资合作方式进行建设大大减少了政府财政支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需矛盾,通过融通社会资金,达到推动污水处理项目的快速发展的目标。同时与以往的建设方式比较,由于投资商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会力争早日建成运营以收回成本及收益,将大大缩短建设周期。

(三)加强职能部门服务、指导和保障

面临污水处理项目多样化的建设模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由于新的建设模式在政策法规中无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