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
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梯安全承诺书规定
电梯安全承诺书规定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维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电梯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或者其他电梯安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签订电梯安全承诺书,明确各方电梯安全责任。
现就电梯安全承诺书规定如下:一、使用单位承诺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梯安全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 使用单位应当指定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日常安全管理,组织电梯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3. 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改造、转让或者报废电梯。
4. 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支付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5. 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电梯检验检测。
6.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发生电梯事故时立即启动,组织救援。
7. 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电梯故障和事故,并配合维保单位和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二、维保单位承诺1. 维保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电梯维修保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2. 维保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电梯维修保养质量。
3. 维保单位应当设立电梯维修保养档案,记录电梯维修保养情况,并向使用单位提供。
4. 维保单位应当对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电梯维修保养水平。
5. 维保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标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 维保单位应当参加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使用单位处理电梯事故。
三、服务机构承诺1. 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电梯检验检测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2. 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梯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电梯检验检测质量。
3. 服务机构应当设立电梯检验检测档案,记录电梯检验检测情况,并向使用单位提供。
4. 服务机构应当对电梯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电梯检验检测水平。
电梯维保规章制度
13.3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十四、电梯维保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14.1电梯维保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电梯在维保期间的技术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14.2维保单位应建立客户服务系统,接受电梯使用单位的咨询和投诉,并提供专业、及时的回复。
4.3电梯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维保记录进行查阅,了解电梯运行状况。
五、电梯维保质量监督
5.1电梯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保单位沟通。
5.2电梯维保单位应主动接受电梯使用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维保质量。
5.3对电梯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电梯使用单位有权要求维保单位进行整改。
21.2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21.3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已经产生但尚未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二、电梯维保的合规与更新
22.1电梯维保单位应确保所有维保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电梯制造厂家要求。
22.2随着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更新,电梯维保单位应及时调整维保工作,确保维保内容的合规性。
9.3对于维保工作不力或存在严重问题的,电梯使用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维保单位的责任。
十、电梯维保信息的公开与沟通
10.1电梯维保单位应主动公开电梯维保信息,包括维保计划、维保记录、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10.2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电梯维保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10.3电梯维保单位应定期向电梯使用单位报告维保工作情况,共同促进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十一、电梯维保的紧急情况处理
电梯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电梯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使用权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单位承诺1. 我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运行。
2. 我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3. 我单位使用的电梯全部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保证合法使用。
停用或报废电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定期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5. 加强电梯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和掌握电梯安全作业知识,电梯作业人员全部按规定持证上岗。
6. 对在用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7. 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 保证所使用的电梯都由取得资格许可的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二、电梯使用承诺1. 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2. 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置于易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3. 电梯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投入使用。
4. 电梯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遵守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三、电梯维护保养承诺1. 委托取得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 定期对电梯进行检修,确保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正常工作。
3. 按照规定的周期和内容对电梯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四、事故处理承诺1. 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
电梯维保管理办法
电梯维保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规范电梯维保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的维保管理。
二、维保单位的选择与要求1.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技术实力强的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维保合同。
维保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电梯维保工作。
提供过往维保项目的业绩和客户评价,以证明其服务质量和可靠性。
2. 维保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和方案,并提交给使用单位审核。
维保计划应包括定期维保的时间间隔、项目内容、人员安排等。
方案应针对电梯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三、维保工作内容与要求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功能测试。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 维保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机房设备:检查控制柜、主机、限速器等设备的运行状况,清洁、紧固接线端子,检查和调整制动装置。
井道设备:检查导轨、轿厢、对重、钢丝绳、补偿装置等的运行状况,清洁和润滑导轨、导靴。
层站设备:检查层门、门锁、呼梯按钮、显示装置等的运行状况,调整层门的开关门速度和门锁的啮合深度。
底坑设备:检查缓冲器、限速器张紧装置、底坑照明等的运行状况,清洁底坑。
3. 对电梯的故障和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排除,并填写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应包括故障描述、维修措施、更换的零部件、维修人员签名和维修时间等信息。
对于重大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报告使用单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使用单位的职责1. 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包括电梯的设计文件、安装验收资料、维保记录、检验报告等。
2. 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保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定期对电梯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处理。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求
对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时间: 至少每15日进行 一次检查
定期检查内容: 机房、井道、底 坑等设施设备
定期检查要求: 做好记录,及时 处理发现的问题
定期检查意义: 保障电梯安全运 行,预防事故发 生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管,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 要求
目录
电梯使用单位的要求 电梯维保单位的要求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共同责任 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管 加强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总结
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电梯使用操作规程 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 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数量根据电梯数量确定, 每台电梯至少配备1名安全 管理人员
增强电梯使用 单位和维保单 位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
加强对电梯使 用单位和维保 单位的监督和
管理
建立完善的电 梯安全管理制 度和应急救援
体系
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目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电梯的基本原理、安全性能要求、应急处理和救援措施等 培训方式: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定期开展演练和考核 培训效果评估: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于电梯安全至关重要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负责电梯的安全 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 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 的安全运行和监控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对电梯进行 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 调整等,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电梯维保单位职责
电梯维保单位职责具体职责1:按照本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一项;具体职责2: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二项;具体职责3:设立24h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h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三项;具体职责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四项;具体职责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五项;具体职责6: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第2款;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其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七项;具体职责7: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八项;具体职责8: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九项;具体职责9: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五条第十项;具体职责10: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___________乙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乙方作为专业的电梯维护和保养单位,负责提供定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就电梯的使用与维保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 确保电梯内清洁卫生,井道、轿厢无杂物堆放,不影响电梯门的正常开关。
2. 对乘客进行安全指导,提醒乘客遵守乘梯规则,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3. 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进行检查维修。
4. 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梯按时接受专业检测。
二、乙方责任: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
2. 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及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抢修,确保电梯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3. 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给甲方管理人员,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建立完善的电梯维护档案,记录每次检查和维护的详细情况。
三、共同责任:1.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电梯安全可靠地运行。
2. 双方应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3.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电梯损坏或停用,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减少损失。
四、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一方的责任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
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篇一:电梯维保责任书(3)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责任书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服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电梯安全运行,保证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的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技术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建立每台电梯的维保记录且能反映电梯运行真实状况并存档。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制定维保方案,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电梯维保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技术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的电梯急修服务。
接到有关电梯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的电梯备品备件,技术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若发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本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长沙鑫盛电梯 2013年12月1日电梯维保工作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人: 2013年12月1日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篇二:电梯维保责任书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电梯安全责任制度
电梯安全责任制度1. 引言电梯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对于人们的出行和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电梯事故却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保障电梯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制定一套完善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将对电梯安全责任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2. 电梯安全责任制度的概述电梯安全责任制度是为了维护电梯使用安全,保障公众利益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各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预防和应对电梯事故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3. 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3.1 电梯生产方电梯生产方应当对其所生产的电梯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电梯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护等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召回,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3.2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电梯维保人员,并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电梯安全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3 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电梯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电梯故障,要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修复,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3.4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安装、维护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对电梯设备及其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电梯安全。
4. 电梯安全责任的内容4.1 设计和建造安全责任电梯生产方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电梯设计和建造,确保电梯结构、材料和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对于电梯的安全配件和保护装置,要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证,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使用和维护安全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建立电梯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电梯的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
对于电梯的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是一个涉及多方责任的问题,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原则:
1. 电梯使用者责任:电梯使用者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按照电梯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电梯,不 得超载、乱按按钮、非法停留等行为。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使用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使用者可 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 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电梯维保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电梯,确保其正 常运行。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维保单位的过失或疏忽导致,维保单位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具体的电梯安全事故中,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如果发生 电梯安全事故,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相应的赔偿和责任追究。建议受害者及时咨询 专业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
3. 电梯制造单位责任:电梯制造单位有责任确保电梯的设计、制造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 规定。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制造单位的设计缺陷或制造质量问题导致,制造单位可能要承担 一定的责任。
4. 监管部门责任:电梯的安全监管是政府的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梯的监督和 检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监管部门的疏忽或不作为导致,监管部门 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电梯维保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维保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确保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维护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电梯维保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各个电梯维保项目;2. 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3. 电梯维保单位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要求执行维保工作;4.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共同遵守,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修改或解释。
二、维保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维保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具备电梯维保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保障;2. 维保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定期维保和检查,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3. 维保单位要及时回应本公司的紧急维修请求,并在约定时间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4. 维保单位要保持与本公司的沟通畅通,定期向本公司提交维保工作报告,记录维保情况和存在的问题;5. 维保单位要对维保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 公司有权要求维保单位按时、合格地完成维保工作,保障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2. 公司有权要求维保单位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并进行紧急维修,确保乘客的安全;3. 公司有权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4. 公司有义务为维保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理的报酬;5. 公司有权解除与维保单位的合同,若维保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维保要求。
四、维保工作流程1. 定期维保:维保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维保,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2. 故障处理:如发现电梯故障或异常情况,维保单位要及时处理,确保乘客安全,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本公司;3. 紧急维修:对于紧急情况,包括电梯停运、卡人等,维保单位要立即响应,快速抵达现场进行维修和救援;4. 维保记录:维保单位要详细记录维保情况,包括维保时间、维保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并定期向本公司汇报。
五、安全管理1. 维保单位要加强对维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2. 维保单位要保证维保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3. 维保单位要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对现场施工进行合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
电梯使用单位职责
电梯使用单位职责随着时代的发展,电梯作为垂直运输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里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电梯使用单位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电梯的使用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首先,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这些人员将负责监督电梯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其次,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有效的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应急救援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这些信息将提供给乘客使用电梯时的参考和指导,帮助乘客正确使用电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三,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并在电梯运行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在岗。
值班人员将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梯故障或异常情况,保障乘客的安全。
第四,向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申请通信网络覆盖,为通信网络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并配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及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企业装设通信设施。
这将为电梯的通信网络提供保障,确保电梯内的通信畅通无阻。
第五,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
同时及时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检修,确保电梯在安全状态下恢复正常运行。
第六,对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乘坐电梯行为的要及时制止。
同时督促并配合做好电梯的改造、修理、更换、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及签字。
第七,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实施实时视频监控,视频资料应保存不少于一个月。
这将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并可追溯性对潜在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八,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变更。
若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需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以便于对电梯的安全管理。
第九,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维保质量监督卡和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这些标识将提供给乘客和工作人员使用电梯时的参考和指导帮助乘客正确使用电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也便于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处理紧急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乘客和财产的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的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二、责任分工1. 本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负责对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与检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电梯维保单位负责按照制度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楼宇管理部门负责每日对电梯设备进行巡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报修故障并进行处理。
4. 乘客负有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规则的责任,如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楼宇管理部门反映。
三、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1. 电梯每日启动前,楼宇管理部门负责检查调度系统、安全门、制动器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2. 电梯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包括对电梯设备的各种部件进行清洁、调整和更换等工作。
3. 电梯设备故障时,楼宇管理部门应及时报修维保单位,并尽快安排维修。
四、电梯安全使用守则1. 乘客进入电梯前,应确认电梯的运行状态为正常,不得进入出现故障的电梯。
2. 乘客进入电梯后应稳定站立,不得在电梯内奔跑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
3. 电梯内不得超载,超载时应及时报告楼宇管理部门,等待下一次运行。
4. 乘客应按指示使用电梯,不得私自改变电梯的运行模式。
5. 在电梯停电或停运时,乘客应保持镇静,遵从楼宇管理部门的指示进行疏散。
五、电梯事故处置1. 电梯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楼宇管理部门,并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楼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处置。
3. 电梯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六、电梯安全培训与宣传1. 楼宇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电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电梯安全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楼宇管理部门应定期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向乘客普及电梯使用注意事项。
3. 维保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对电梯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能力。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范
关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本规范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范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人员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日常检查制度;(四)维保制度;(五)定期报检制度;(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涉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
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梯维保责任书
电梯维保责任书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电梯维保责任书。
一、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电梯维保工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和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维保工作。
3、设立 24 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对于市区内的电梯,抵达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对于其他地区的电梯,抵达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小时。
4、每次维保工作完成后,应当如实填写维保记录,并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维保记录应当包括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维保项目、维保结果等内容。
5、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对于无法立即消除的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电梯,并同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每年度至少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单位出具自行检查报告。
自行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整改措施等内容。
8、对维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维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9、不得将电梯维保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应当依法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并将证书置于电梯轿厢内的显著位置。
2、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制度、定期报检制度、故障处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
3、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4、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应急救援电话。
5、保持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部位的清洁、干燥,不得堆放杂物或者存放与电梯运行无关的物品。
电梯维保的安全协议书
电梯维保的安全协议书甲方(电梯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电梯维保公司):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电梯安全运营的共同责任与义务,本着相互合作、确保安全的原则,特此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在电梯维护与保养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在电梯维护、检修、故障处理等方面的作业行为,确保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乘客和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甲方责任1. 提供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电梯设备及其相关资料,并确保电梯在交付乙方维保前处于正常可运行状态。
2. 确保电梯井道、机房及相关设施的清洁和安全,不得存放任何可能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物品。
3. 配合乙方的维保工作,协助乙方了解电梯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电梯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4.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乙方责任1. 按照国家有关电梯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对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换。
3. 建立电梯维保档案,记录每次检查、维修的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报告给甲方。
4. 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抢修,确保电梯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四、安全措施1. 乙方在进行电梯维保工作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 在进行电梯维修时,应在电梯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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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
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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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
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
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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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
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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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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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着位置;?(4)在电梯显着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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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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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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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电梯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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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安全责任义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是指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
1、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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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计划,及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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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维保质量;?
(2)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3)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
(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8)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检查项目不少于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电梯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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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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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
记录至少包括: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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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检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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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法律责任?
按照电梯法规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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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未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2)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3)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4)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5)未依照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
(6)未依照规定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的;?
(7)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8)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9)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10)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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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电梯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单位处5万元
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2)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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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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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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