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有偿服务管理办法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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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物业服务形象,及时解决业主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做好物业常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的同时,满足小区业主居家生活服务的需求,开展便民有偿服务工作。为确保有偿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地实施,规范便民有偿服务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服务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有偿服务范围
有偿服务范围,主要以公司服务小区户内家居维修和零星装修水电安装,配合家居维修零配件线上销售(参考第六页《有偿服务说明》)。有偿服务工作由公司服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工程部、客服部、财务部等密切配合共同实施。
三、有偿服务工作流程
(一)、服务中心接待业主
1、来访接待:
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业主时,对业主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报事内容、方便维修及安装的时间,费用、效果等进行登记约定,(如果报修时间,费用、有疑议可与工程部协商后再与业主约定),业主确认后,在智慧生活平台进行报事填写派单,并注明需收取的费用。2、来电接待:
认真听取和记载业主来电内容,详细回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先详细记录,咨询涉及有偿服务相关部门人员后约定时间给予回复,业主确认后,在智慧生活平台进行报事填写派单,并注明需收取的费用。
3、智慧生活平台报修:
业主自行在平台登记的有偿工单,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接单或派单,工程人员上门确认现场,核对费用,由业主确认。后进行维修或安装服务。服务完成在平台进行销单,并将产生的费用录入工单反馈。
(二)、物业服务中心处理流程
1、工程接单人员根据平台报事单准备材料、工具在约定时间上门为业主服务。服务完毕,由业主或住户对服务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誉管家工单流程上确认完成,收取约定的服务费用,开具票据(可事先由服务中心出具由施工人员携带),当日下班前集中将现金上交财务。
2、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小程序工单流程上的服务内容进行及时回访,回访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无偿进行返修直至业主满意。
3、服务中心对每月有偿服务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与财务部、工程部、客服部进行核对,然后将结果报行政部,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四、有偿服务工作注意事项
1、物业服务中心对来访求助业主在情况登记清楚后,应立即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约定时间,如可以马上安排,则告诉业主稍等片刻,待维修人员到达后与业主一同前往;如不能马上安排,应向业主说明情况,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2、物业服务中心对电话求助业主在情况登记清楚后,应立即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在20分钟内回复业主,同业主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3、业主自行在智慧生活平台报修,物业服务中心在20分钟内回复业主,同业主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4、为业主上门有偿服务,必须是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的日常工作,不得丢弃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而顾此失彼。
5、有偿服务统一由服务中心接待安排,其他部门不得对外私自安排任何服务项目,更不容许个人对外接收有偿服务项目。
6、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项目统一制定,报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同意,不得随心所欲漫天报价、乱收费,维修所需材料和配件一律由业主自行购买,服务人员不得代购。
7、服务人员上门为业主服务要量力而行,不熟悉的设备及一些疑
难问题,要与业主及时沟通说明情况,无法解决的要及时终止服务,不给业主造成损失和带来赔偿责任。
8、服务人员上门为业主服务要注意安全,不熟悉情况时要及时向业主咨询,不得冒险作业,无法作业时要寻求支援或停止作业。
五、有偿服务工作奖惩规定
1、服务人员利用工余时间进行有偿服务,应给予适当报酬,给予施工人员的报酬原则上按照收入比例提成,即公司留成总收入的50%;从事具体服务工作的人员分成35%;另外留成15%作为公积金,用于参与服务的其他相关人员奖励和部分项目的报损及返修费用,由服务中心拟订具体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2、对放弃或者影响了本职工作而从事有偿服务,将给予部门主管领导2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给予免职处理;发现第三次劝其离职或者给予除名处理。
3、对在工作时间私自接收有偿服务项目的员工,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的同时调动工作岗位;发现第三次予以开除处理。
4、所有有偿服务现金统一由客服部统一收取,然后在每天下班前归总交给财务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扣留和坐支现金,一经发现按照对等的现金予以处罚。
5、奖励和罚款按月兑现,月底由客服部同财务部对账,财务部再依据奖励分成比例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到人。对违规的部门领导和员工的罚款,在当月奖励分成中扣除,差额部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有偿服务工作联动配合
1、有偿服务工作由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部服务工作的协调和安
排,客服人员负责接待和联络,充分起到枢纽作用。
2、工程部接到有偿服务信息后,要积极迅速安排人员按照系统工单上的要求,及时上门为业主服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安排人员前往,要及时明确约定时间,不得有误。
3、财务部建立有偿服务台帐,客服人员代收现金要当天上交财务部,财务部要主动及时监督,对有偿服务收入做到日清月结。
七、有偿服务工作规范要求
1、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礼貌,具体要求:
⑴、服务人员要佩戴工作牌,仪态端庄,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⑵、进入业主家门时,须轻轻敲门(或短按门铃),业主回音后,礼貌而简要地自我介绍,得到业主许可后,方可进入;
⑶、进入业主房间须戴鞋套(或塑料袋胶套),一般情况不在业主家里喝茶、吸烟,进入业主家里后要出示派工单信息,与业主核对要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操作时要征求业主意见,充分了解情况,尽量满足业主的基本要求;
⑷、不得随意动用业主的任何物品,不得借参观东张西望引起业主的反感,不得接受业主的吃请
⑸、由于服务工作需要,需利用业主的工具、物品等,须征得业主同意,并轻拿轻放,用完后做好卫生,放还原处。
⑹、操作结束后,要征求业主意见,并请业主在系统工单上确认并评价,离开时要向业主礼貌告辞;
3、服务员结束服务后,要及时将收取的现金及交给客服员,客服人员及时打电话回访,征求业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