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奖惩细则
综合测评涉及学生会活动的奖惩细则(拟稿)因每年综合测评时对于学生会工作涉及到的加分不够明确,特作此细则,以供参考。
一.活动加分1.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或学院表扬者分别加6分、4分,影响较大的可酌情加分。
2.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救助义捐者等每次奖励3分,但该项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参加校、学院、班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每次奖励1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4.代表班级参加学院、学校各类活动,根据人数多少采取不同的加分,5人以下的每人加0.5分;5人到10人参加每人加1分,10人以上参加每人2分,代表学院参加各种报告会、会议,出席一次加0.5分, 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体育加分1.运动会方面:(1)不上场(即训练中途淘汰者)0-5分,视训练情况而定(2)上场但未获奖者:5-10分,视训练情况而定(由平时的训练考勤和教练及跟勤人员评定)趣味运动会: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名次视训练情况而定(3分以下)方阵:4分4.篮排球赛:(1)运动员(分值在10-15分之间)其中:第一名:15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3分第四名:12分第五名:11分其他名次酌情给分(2)篮球宝贝: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没有名次:2-6分(视参赛人员的训练演出情况酌情加分)注:篮排球赛运动员加分可叠加(但两者叠加总分不得超过25分)三.参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活动获奖者加分如下:1.一等奖(1-2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2 分省级:10分校级:6分学院级:4分一般成员:国家级:8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二等奖(3-5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0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一般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三等奖(6-8名)主要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一般成员:国家级4分省级3分校级2分学院级1分注:此仅适用于参加集体活动但没有相应证书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可加分2.代表班、学院或学校参加文体竞赛或文艺演出,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奖者根据名词、等级另计3.为文娱演出或问题竞赛做服务工作(含裁判)每次加1分,但一学期不得超过10分四.其他加分1.文明督察每学期满分5分,具体分值视工作量多少酌情加分2.本学院社团下设协会的会长不超过10分3.本学院社团部下设协会的干事加2-3分4.在校级社团或其他校级组织的部长以上加分不得超过本学院的部长加分(满分15分),干事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会干事加分(满分10分)5.宿管部被子加分,其总分不得超过7分五.纪律处分扣分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和通报批评者,分别扣30、20、15、10、5分2.未经准假而不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等)者,每次扣2分3.因工作不负责任(如打扫卫生)给集体造成损失者,每次每人扣2分4.课堂考勤中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5.要求统一参加的学校、学院、班级文化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6.晨练、早操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分六.实施细则1.由各部部长负责把本部举办的每次活动的参加人员(符合上述加分要求的人员)名单,每次活动之后交由副主席统一备份(名单要求:姓名,班级,所参加活动,加分原因,加分数额)2.学生会成员加分由三部分组成,学生会成员基础得分加上日常工作考核得分,减去扣分(无故缺席例会、值周,每次扣0.5分)(此分数统计整理由办公室负责)以上为根据学生手册(参考自学生手册2014年8月版第82页至第93.页)制定的综合测评分数评定细则,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提供经济资助的一种荣誉和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学术表现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学术表现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 评定程序(1)评定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学金评定。
(2)评定机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评定流程: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并通知获奖学生。
4. 奖学金发放(1)奖学金发放时间:奖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2)奖学金金额:奖学金金额将根据评定结果和奖学金类别进行确定。
(3)奖学金使用要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如用于学费减免、生活费津贴等。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2. 综合测评方法(1)学术成绩测评: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测评:评估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3)综合素质测评: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最全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业优秀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智育、体美三部分的分数总分是100分,比例分配为德育30%、智育60%、体美10%。
一、德育政治品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法纪观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爱护国家财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一)基本分22分,达不到者每项扣5分。
(二)奖惩分1、任院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加0.5分。
2、任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1-2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3、其他班委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5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4、宿舍长、课代表满一学期,加0.5分。
5、获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级所有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加0.5分。
6、校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分。
7、参加各类社团的,一般会员加0.3分,主要干部加0.4分,参加多个社团可以重复加分,但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9分。
8、参加校艺术团加0.3分,不与社团加分累计。
9、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人加0.3。
10、参加献血者加1分。
11、受到纪律处分的扣2分。
12、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是受到学校、院批评的,扣0.5分。
(三)德育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二、智育(一)基本分:每学期考试的平均分(二)奖励分1、参加国家级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6分(级差1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者加0.5分,获奖加1.5-4分(级差0.5分)。
3、参加校级、院级竞赛者加0.3分,获奖者加0.5-3分(级差0.5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 20%+班级评分 30%+辅导员评分 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评定(Z)1、加分项目: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学生本学年成绩平均绩点(J)2、加分方法:Z=Z1+Z2,Z1=(J-1)*10+60二、素质拓展测评(N)1、加分项目A、发表学术论文(N1)详情见学生手册B、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N2)详情见学生手册C、学科与文体竞赛(N3)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包括参加红歌,阅兵,手绘获奖,足球篮球排球校级院级比赛获奖,运动会获奖,健美操获奖,卡拉OK大赛获奖等2.、不同项目获奖课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个人获奖加满分,团体获奖主要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相应项目分数减半4其他学科及文体竞赛加分情况见下表:名次获奖等级国际竞赛全国竞赛省(市)级竞赛校级竞赛院级竞赛1 一20 15 12 10 6 2-4 二15 12 10 8 45-8 三12 10 8 6 2鼓励奖10 8 6 4 1D、社会工作(N4)注:1、包括在校级院级学生会、编辑部、素拓部,班级,社团等团体中的主要负责人所属团体干事(5分)、班级加分参照注32、寝室长(2分)、楼层长(5分),归入社会工作中加分3、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班级每学年:班长、团支书(8分),其他学生干部(5分);兼任多职务的,只记最高分,不累加;任职半学年的加分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九E、社会实践(N5)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院级(2分)校级(5分),其他学生会社团、班级先进分子之类均不予加分。
2、此项加分上限10分F、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N6)注:1、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校级每篇(4分),院级每篇(2分)2、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集体作品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分数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十一2、加分方法:N=N1+N2+N3+N4+N5+N6N<=100三、基本素质测评(D)1、加分项目(Dn)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生活态度、个人品德、身心素质注:1、基本素质基准分控制在70-80之间2、每项打分控制于8-10分之间,最多可打4个10分,3、每位学生此项测评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该学生的基本素质评议得分(Dn)2、扣分项目(D10)3、奖励加分(D9)注:包括无偿献血(2分)星级宿舍获奖,室歌PK赛获奖,寝室文化月获奖等, 详情见学生手册110页4、加分方法:D=Dn+D9-D10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S)S=D*25%+Z*55%+N*20%。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3月修订)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
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一、德育成绩测算:(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E课程的成绩x学分)/ (刀学分)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四、创新能力附加分: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在近一学期中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给予一定的附加分,附加分可以累加,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于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激励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客观和透明,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规范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标准。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和品格表现。
(2) 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填写完整、准确。
(3) 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2.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不同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有所不同。
3. 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和学术竞赛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定。
(2) 品格表现:学生的品格表现也是奖学金评定的考虑因素之一。
学校将考虑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社会实践: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赋予适当的加分。
(4) 奖惩记录:学校将考虑学生的奖惩记录,对于有违纪行为或者不良记录的学生,将影响其奖学金评定结果。
4. 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2)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学金评定名单。
(4) 学校发布奖学金评定名单,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发放标准(1) 奖学金按学期发放,每一个学期发放一次。
(2) 奖学金金额根据学生的评定结果确定,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其次是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 奖学金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学生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定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估,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服务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2. 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目的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优秀学生在学业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最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最高;-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适中;-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较低。
3.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得出,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三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通过学生自我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进行评定。
4.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指导教师推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向评定委员会提供推荐信;- 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奖学金颁发:根据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资金来源:奖学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专项经费和社会捐赠;- 奖学金使用范围:奖学金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学习相关费用;- 奖学金终止条件:奖学金获得者在接受奖学金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学业成绩明显下降,将取销其奖学金资格。
综合测评分评分细则(新)
一、考评办法(一)综合测评的基本要求1.综合测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我评价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2.每学期进行一次,在下一个学期第四周内完成;3.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测评结果;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疑义的,可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此进行复议;4.各班级要建立考勤簿、活动登记册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登记制度,使学生日常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组织纪律、集体活动及文体竞赛等情况都有原始的记载,为综合测评奠定可靠的基础。
(二)综合测评程序1.个人自评,对照评比细则,如实填写《长沙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2.班级成立审核小组,成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人)。
审核小组对本班学生综合测评表进行核实后,上报系部;13.系部成立审核小组,成员包括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2人)、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及干事,测评小组对班级上报结果进行审核,生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
4.系部测评工作小组向学生反馈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如有异议,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测评小组提出复评;5.系部测评工作小组在各专业年级范围内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以年级为单位存档。
二、考核细则(一)奖励加分: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参加党校学习合格结业者,加1分。
2.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寝室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系部以上组织表彰的,加分如下:3.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系部以上组织表彰的先进个人(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不包括学生会,4. 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4分/次.5.有扶残助弱、无偿献血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2分/次;累计积分不超过4分/期。
6. 期末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的甲、乙、丙等奖学金标准,分别加7分,5分,3分(第1、3、5、7学期系部进行评比,甲、乙、丙分别加6分,4分,2分)。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综合测评。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本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条件不尽相同,具体细则详见各个奖学金的评定指南。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学分绩点等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2)学术研究成果: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将被充分考虑。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3)社会工作表现:社会工作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组织等方面的表现将被纳入评定范围。
(4)综合素质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包括品德表现、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按照奖学金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推荐信等。
(2)初评阶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阶段:综合测评由多位评委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评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4)最终评定阶段: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于校园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委选拔和培训(1)评委选拔:评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根据专业领域、学术经验和评审经历等方面进行选拔。
(2)评委培训:评委需参加评委培训,了解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熟悉评定流程和评分标准。
2. 综合测评指标(1)学业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和学分绩点等指标进行评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旨在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习动力,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认可和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偏袒任何个体,确保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2. 公正原则:奖学金评定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
3. 透明原则:奖学金评定的标准、流程和结果应对学生公开,学生有权了解评定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三、奖学金评定的标准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学生的平均绩点、各科目的成绩等。
学生的学习成绩越优秀,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就越大。
2. 学术竞赛成绩:学生在学术竞赛中取得的成绩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有望获得更高等级的奖学金。
3. 社会实践和科研成果: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中的表现也会被考虑在奖学金评定中。
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有望获得额外的奖学金。
4.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品德、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学生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的,也有机会获得奖学金的加分。
四、奖学金评定的流程1. 评定标准的确定: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制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和权重分配。
2. 学生信息收集:学校通过学生档案、成绩单、学术竞赛成绩等方式,收集学生的相关信息。
3.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成立:学校组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
4.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操作: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信息和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并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
5. 奖学金的公示和发放:学校将评定结果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为学校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优秀学生,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和全面素质。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类别1.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术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科研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社会实践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4.创新创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5%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8。
(2)二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1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5。
(3)三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2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2。
2.科研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以上,且取得显著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且有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1篇。
3.社会实践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取得重大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取得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四、综合测评细则1.综合测评内容:(1)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包括学年绩点、学科竞赛成绩、学术活动参预等。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1/次
可累计加分、普通同学后勤服务最高加8分,学生干部后勤服务最高加5分。
主持、礼仪、广播员
1/次
(3)文体训练
坚持参加校、院文艺体育活
动训练全勤、80%、60%
10、5、3
可累加、迎新晚会的节目训练不予加分。
学习部
一、知识竞赛
1、参加者都可加品德分1分
2、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同学一次加上品德分1分、2分和3分
2、获奖者加2分。
自律部(待定!学院还没明确能不能加,如果能加,到时再统一飞信通知!)
一最佳自律班级赛
(一)获得一等奖:+5分学业分/班;
获得二等奖:+4分学业分/班;
获得三等奖:+3分学业分/班;
(二)考勤人员:+1分学业分/人;
二交东西到自律会:+1分品德分/人。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D
团学工作积极分子:4分。
调研部
一、三下乡(品德分)
1、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者每人加1分(队长加1.5分);参加学院评比的团队队员每人加1分,获院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其他奖励加1分。
2、参加学校评比的团队队员每人加4分,获得奖项的团队队员每人加3分;获学校“三下乡”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加10分。
4、亚运、亚残志愿者服务分别各算一次青协非常规服务,加1分;
5、亚运、亚残获得的奖励不加分(4、5两点这是校志协规定的)
6、参加亚运、亚残测试赛有证明的加1分,但去年加了的今年不能再重复加。
7、可累计加分,限6分,组织志愿者活动的干部不予加分。
宣传部(注:以下的每一项加分依据都以宣传部的存档名单为准。)
上栏获特等、一、二、三等奖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一项重要的学生资助工作,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标准:以学生的学分绩点作为评定学业成绩的主要指标,学分绩点越高,学业成绩越优秀。
(2)课外活动标准: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
(3)奖励标准:对于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获得奖励的学生给予额外加分。
(4)行为表现标准:评估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记录、奖励记录和行为表现进行汇总。
(2)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得分。
(3)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若得分相同,则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序。
(4)学校公示评定结果,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得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测评、课外活动测评、奖励测评和行为测评。
2. 学业测评学业测评主要以学生的学科成绩为依据,对学生的学科能力进行评估。
学科测评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3. 课外活动测评课外活动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
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参与情况和贡献程度。
4. 奖励测评奖励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获得奖励的情况。
学生获得的奖项越多、奖励的级别越高,得分越高。
5. 行为测评行为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学生的违纪记录、团队协作能力、社会实践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普通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普通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普通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普通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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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附加部分)
(基本原则:同一类型项目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想加分,给证明
这个是大一的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内容大体和今年相同,具体的以《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手册》内容为主!
所有的加分项都以大二期间活动为基础!其他时候的不算
德育测评
1、蓝精灵志愿者、献血以及各类志愿者属同一类型,加3分;
2、院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2分,校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3分;
3、校级、院系级协会优秀干事统一加1分;
4、获得各类先进积极分子称号加3分;(校级或者院级活动才
有,部门内部的不算)
5、思政科颁发的教学类型活动奖状加1分;
6、三月春风行系列活动统一不加分;
7、拔草活动不加分;
8、获得优秀义教队称号不加分;
9、青马班内部竞赛获奖不加分。
10、社区服务+1(暑假,校,院,部门的都有加)
11、党对象培训学习+2(应该是参加青马班的同学)
12、文明宿舍+3+2,舍长加双倍。
智育测评
英语4/6级(之前加过的就不能加分了!)
计算机
补考一门 -1
文体测评
1、校运会运动员+4
2、文艺演出(诗歌,舞蹈,排球,篮球等,校+4,院+2)
3、文艺演出服务组,按次数+1,最高10分
4、体育达标优秀标准初定为学年体育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
分),标准会随符合条件的人数增加而上调;
5、参加运动队、艺术团(队)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如要加
分,校级+4,院+2.一学期只能50%
能力测评
1、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口试)合格者,统一加1分;
2、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需获奖才能加分,只参加不获奖不加
分,;
3、体验英语比赛(全班一起加)
4、班干部(部长,有记者证的,
5、学术讲座5次+2
6、班际杯、新生杯辩论赛,最佳辩手加2分,获优胜的辩论小
队队员每人1分,最佳辩手不重复加分;
7、投稿至《蓓蕾》院刊并被采用的(校园网),每份作品1
分,最多不超过3分;投稿至校级刊物并被采用的,每份作品2分,最多不超过6分;
8、征文比赛中需获奖才能加分,只投稿参加比赛不获奖不加
分;
9、广播台、记者团等校级部门内部举办竞赛获奖不加分;
10、能力测评中所有竞赛团体院系级、校级获奖加1分,个人获
奖。
11、参加校创新创业立项(指经过指导修改报送校教务处的同
学)每人加2分,申报立项成功的同学每人加3分。
PS:重复加分的材料不要再给了(比如加过四级分,就不用再给四级的证明)
还有发表在蓓蕾,校园网上的稿件自己统计好多少篇就可以了,不用截图拍照那些了,但必须是大二期间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