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其中,乳腺疾病手术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3)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管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2、清洁污染手术(II类切口):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药物。
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In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1.病情评估:在决定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之前,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包括病情的严重程度、手术创伤程度以及患者的个人情况等。
2.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根据病原菌的本地区域耐药情况和手术创伤程度,选择对多数致病菌有效的抗生素。
在选择药物时,应考虑患者的过敏史和对药物的不良反应。
3.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时机:通常情况下,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开始前30分钟内开始给药。
在负责手术的医生确定手术时间后,应根据药物的半衰期、维持有效药物浓度的时间以及预计手术时间等因素来确定给药时间。
4.给药剂量和时间:根据患者的体重、肝肾功能和手术创伤程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
给药剂量要注意不要过量,以免引起药物的不良反应。
给药时间一般为手术开始前30分钟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
5.术后评估和调整:术后应对患者进行定期评估,包括体温、血常规、病原学检查等。
如果有感染症状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应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6.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监测手术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同时,医院应制定相关的规定和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7.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限制: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限定的适应症,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遵守相关的使用指南和规范,减少耐药菌株的形成。
8.文书记录:在每位接受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的病历中,应详细记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规定可以帮助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感染风险,提高手术患者的康复率。
通过科学合理的药物选择和使用,可以减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滥用,维护患者和公众的健康。
此外,医院应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是一个重要的医疗管理问题,需要全体医护人员共同努力来推动。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一、引言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是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SSI)的重要措施。
然而,不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不仅会增加患者的不良反应风险,还会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原则1. 预防性使用:仅在必要时使用抗菌药物,如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或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等。
2. 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当地细菌耐药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最小有效剂量:根据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选择最小有效剂量,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风险。
4. 适当用药时间:一般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手术前0.5-2小时,术后用药不超过24小时。
5. 监测与评估: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三、管理措施1. 制定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南和规范,明确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2.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掌握。
3.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登记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分析。
4. 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
5.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控制体系,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监控制度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控组织,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2. 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3.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4. 对不合理用药现象进行干预和纠正,必要时进行教育和培训。
5.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五、结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对于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1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
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
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第一代头孢菌素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乳房手术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关节置换)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胸外科手术(食管、肺)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21.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预防用药基本原则2.1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素霉注射液。
2.2剂量:参考《原则》推荐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2.3术前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2.4术后给药时间:应在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若有高危因素者,术后可4-6小时给药一次。
2.5给药地点:手术室。
3.预防用药条件3.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3.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3.3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果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背景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是为了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保障手术安全,提高手术成功率。
然而,不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手术切口延迟愈合等不良后果。
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抗菌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减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规和指南,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进行规定。
二、管理原则1. 严格掌握适应症: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为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较高或有感染倾向的患者。
非必要情况下,不应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2. 合理选择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药物的抗菌谱、药物的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给药方案和时间: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制定给药方案,通常在麻醉诱导期给药,术后根据需要继续给药。
4. 记录和监测:医生应详细记录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并进行术后监测,以确保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三、具体管理规定1. 术前评估:医生应对手术患者进行术前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手术类型和感染风险等因素,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2. 药物选择:根据手术类型和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如下:- 骨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 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3. 给药方法:通常在麻醉诱导期给药,术后根据需要继续给药。
肌注给药通常在手术前2小时进行。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目的: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遏制细菌耐药。
适用范围:药剂科、临床各科室。
工作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遏制细菌耐药,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2023 版)》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原则第七条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精细的无菌操作和手术技巧,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一般术前住院日≤3 天。
不推荐对准备接受手术的患者去除毛发;如果确有必要,只能使用剪刀或电推去除毛发。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完整版一、总则为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住院患者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外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订本管理规定,监督、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2. 医务科负责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组织培训、考核,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处理。
3. 药剂科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监测及不良反应报告,协助医务科开展培训、考核。
4. 感染科负责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的感染控制,对感染病例进行分析、总结。
5. 外科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指导,确保本管理规定在本科室得到有效执行。
四、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1.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2.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精细的无菌操作和手术技巧,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3.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明确指征,如手术时间长、污染风险高、患者有感染高危因素等。
(2)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病原菌分布及药物特性选择敏感、高效、安全的抗菌药物。
(3)控制用药时机和疗程,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总疗程不超过24小时。
(4)合理给药途径,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性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
五、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具体规定1. 择期手术患者:(1)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术中可追加一次,术后不再给药。
(2)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用药时间,但总疗程不超过24小时。
2. 急诊手术患者:(1)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感染风险及病原菌分布,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提高临床预防用药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原则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2、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全过程三、内容(一)围手术期相关定义1.围手术期:是围绕手术的一个全过程。
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
具体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时间约在术前5〜7天至术后7〜12天。
2.手术部位感染(surgicalsiteinfection,SSI):围手术期(个别情况在围手术期以后)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如切口感染、脑脓肿、腹膜炎等。
3.手术切口分类目前普遍采用的分类方法,是根据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的分类方法,将手术切口分为4类,具体内容下表。
手术切口类别注:本管理规定采用以上分类。
而目前我国在病案首页中将手术切口分为I、II、In类,I类相当于本规定中I类,11类相当于本规定中n、In类,IH类相当于本规定中IV类。
病案首页O类系指体表无切口或经人体自然腔道进行的操作以及经皮腔镜操作,其预防用药参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O类切口还需注意:(1)若经过人体无菌腔道(如,血管)或经皮穿刺经过无菌部位,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原则与I类切口相同;(2)若经过人体自然腔道(如,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原则与11类切口相同;(3)若经过污染的人体自然腔道(如,结直肠),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原则与III类切口相同。
(二)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1.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
(1)2.1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一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抱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三、预防用药条件(一)清i吉手术(I类切口手术):清i吉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11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In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2、既往该部位感染ffl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f随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防止性使用抗菌药物(如下简称防止用药)旳管理,增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根据《处方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旳告知》和《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旳告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目旳是防止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波及旳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也许发生旳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旳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另一方面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旳,大多数是内源性旳,即来自患者自身旳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旳细菌。
皮肤携带旳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经典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尚有厌氧菌(重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旳重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防止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防止用药有关旳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保证本规定贯彻贯彻。
第六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应当遵照安全、有效、经济旳原则。
第七条防止用药不能替代严格旳无菌操作,医院有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防止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防止控制工作。
第二章防止用药旳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波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旳器官,手术野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和颅骨肿物切除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防止使用抗菌药,仅在下列状况时可考虑防止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波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导致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存在感染有关高危原因者,高危原因包括: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完整版)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
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
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第一代头孢菌素血管外科手术乳房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腹外疝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关节置换)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胸外科手术(食管、肺)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
三、预防用药条件(一)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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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
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
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
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
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
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代头孢菌素
血管外科手
术
乳房手
第一代头孢菌素
术
腹外疝手
第一代头孢菌素
术
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
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
属、关节置换)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胸外科手术(食管、
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
术
第二代头孢菌素
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
阑尾手
术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
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
泌尿外科手
术
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
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