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部管理制度
局的管理制度
局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局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保障局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局的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方针,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三条局的管理制度是局制定并自行执行的管理规范,适用于局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四条局的管理制度工作由局的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各部门和员工全力配合,共同维护和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作适当调整和修改。
第六条局的管理制度的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和效率性,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局的规章制度,对局的发展具有正面作用。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局的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八条局的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和使用人才,为局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第九条局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体系,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岗位分配和培养。
第十条员工的选拔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搞任人唯亲,严禁任人唯亲,严禁以权谋私,以行贿受贿、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任人选用工作。
第十一条局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鼓励优秀员工,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二条员工的晋升、调动、奖惩等事项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员工利益。
第十三条对于员工的奖惩,应当依法公正处理,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的薪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局的规定执行,不得违法调整。
第十五条对于员工的正当权益应当保障,有关投诉举报应当严格保密,如实核查处理。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十六条局应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财务安全。
第十七条局的资金使用应当依法、合法、合规,不得擅自挪用、挥霍,否则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财务报表、经济责任制等,应当建立真实可靠的监督体系,严防违法操作。
第十九条对于资产的监管和使用,应当建立规范的流程,确保资产安全。
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务局的内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水务局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以实现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合规。
第三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范围和责任,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内部控制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水务局应当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内部控制工作。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水务局应当设立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工作。
财务科应当配备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水务局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内部控制内容与措施第七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安全、有效。
第八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执行和监督预算,确保预算的合规、真实、完整。
第九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章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第十一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章违规责任与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发改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改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改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发改局工作秩序,提高工作人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促进发改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发改局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价格调控科、农村经济科、社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
第五条各科室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负责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四)价格调控科: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调控,组织实施价格改革,审核、审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五)农村经济科:负责农村经济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六)社会发展科:负责社会发展政策研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民生。
(七)政策法规科:负责发改局政策法规的起草、审核、解释、清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实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或18:00(冬季)。
(二)休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周末及因公请假等。
第七条请假制度(一)工作人员因私事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二)请假时间超过3天(含3天)的,需经局领导批准。
(三)请假期间,应妥善处理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第八条出差制度(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局领导审批。
移民局内部管理制度
移民局内部管理制度移民局内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强化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把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团结、高效的机关,经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习汇报制度1、参加学习人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2、学习时间:间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和工作汇报日,每月不得少于2次;若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组织生活时间,由机关党支部另行通知。
3、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除集中组织选学的有关文章外,各工作人员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自学有关知识,列出专题,结合实际工作,写出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1篇以上。
4、学习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时事政治;扶贫移民政策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科学文化知识。
资料准备、组织学习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有事须事前向主要领导或主持学习的领导请假,并履行好请假手续,不假不参学者,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制度1、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考勤: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严格请销假制度。
(1)本局在职职工凡因事、因病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半天及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出具请假条。
(2)休假完毕后必须按时销假,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和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3)职工在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完备手续(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办公室作好备案记录),否则逾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4)对事假、病假和旷工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累计时间超过《公务员法》规定的,将严格按其规定执行。
(5)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安排公休假,因工作原因未休公休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助。
三、财务制度1、经费开支审批管理(1)财务重大支出、年度预决算方案应按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住建局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住建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住建部门相关政策。
2.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素质培养。
3.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 严谨务实,确保工作质量。
5.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三、组织架构1. 住建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若干名,负责全面工作。
2.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
3. 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工作,向局长负责。
四、工作制度1. 办公秩序(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3)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2. 工作纪律(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3)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会议制度(1)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会议期间保持安静,认真记录会议内容。
(3)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4. 文件管理(1)严格文件收发、传阅、归档程序。
(2)及时整理归档文件,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对重要文件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文件安全。
5. 考勤制度(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2)每月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绩效考评依据。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 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2)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五、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住建局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4篇)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资金管理第二条在项目计划阶段,牵头科科要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用款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安排、____形式、实施进度和投资总额,并与主管局领导、相关科科、办公科及财务科共同制定____用款计划,合理确定项目的开支内容。
第三条项目计划批复后,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量等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参加人员,安排内外业任务,与批复计划一起留存财务科。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科比照批复计划和任务安排,共同对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做到任务完成与资金支出同步,资金使用与用款计划一致,定期对帐、检查监督项目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年完成的项目,年终时,项目负责人要编写资金结转或结余理由,决算时由财务科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委托业务的财务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致。
收到业务委托单位的业务委托书(函)后,项目负责人与业务委托单位协商工作经费,签订业务委托协议,除项目组留存外,交总工办、办公科、财务科各一份,凭业务委托书和生效的协议由财务科开具税务____并____完成委托业务。
三、出差派遣制度第六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政府林业厅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林办规[____]____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七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科科一般人员出差由科科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科科主任、副主任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副局长、纪检书记、总工程师出差由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局长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出差由局长审批。
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前置审批办法所有人员出差实行前置审批办法,先审批,后出差。
出差前将出差审批单签字后,第一联即财务报销联报财务科留存,由财务科专人管理;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或培训通知文件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
公安系统内部管理制度
公安系统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安系统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公安系统内部机构包括公安局、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等各级各类组织,各级组织之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2. 公安机关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警务人员专业化和规范化培训,加强警务力量的凝聚和提升。
三、工作制度1. 勤务制度:规定每天上班和下班的时间,安排休息和轮班制度,确保警力的全天候连续作战能力。
2. 值班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值班人员和轮班安排,保证警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 工作责任制度:规定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4. 工资薪酬制度:按照警务人员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薪酬福利政策,保障警察队伍的合理收入和福利待遇。
5. 警务督察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警务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提高警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内部管理1.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警务信息的搜集、分析和共享,提升信息利用的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2. 物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警用物资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使用警务装备,提高警务设施和装备的利用效率,保障警务物资的完好和安全。
3. 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警务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警务经费的统筹和监管,保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 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警务场所和设施的保安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警务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五、公开透明1. 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警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和数据,提高社会公众对警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 职务责任制度:规范公安人员的职务行为和职业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职务责任制度,对违规违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教育培训1. 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的警务培训制度,加强对警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培训,提高警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意识。
部门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部门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一)一、会议制度(一)党委会议制度1.会议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会议不定期,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2.参会人员:局党委全体成员,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股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办公室主任负责做会议记录。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全局性的重要事项;研究和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研究决定一些具体事项(如: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等);以及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4.会议要求: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后,在全局实施;参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需要口头或书面报告上级的会议精神,由局长按要求及时汇报。
(二)局务会议制度1.会议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不定期召开。
2.参会人员: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
3.会议内容:研究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研究和调度阶段性、专题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研究其他工作。
4.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
需要口头或书面报告上级的会议精神,由局长按要求及时汇报。
(三)干部职工会议制度1.会议召集:根据需要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3.会议内容: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全局性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等。
二、工作制度(一)工作报告制度1.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视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汇报近段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2日前写出当月工作小结与下月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在月底汇总,写出全局当月工作小结与下月工作计划,经局长签字后报市政府办。
局分管领导每季度要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进行点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工作进行总结、统计、汇报,每季度最后一天,写出季度工作总结交办公室汇总。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在每年6月12日、11月12日前,写出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思路,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应在每年6月25日、12月15日前做好综合汇总,写好全局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思路,经局长签字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
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局是一个具有高度分工和机密性的机构,因此需要一个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来确保其运作的高效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关键内容:第一,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考核机制。
执行局的工作内容错综复杂,所以需要明确的工作流程来避免重复和延误。
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工作流程的落实、成果和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这有助于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责任心。
第二,建立透明的信息管理和安全流程。
由于执行局涉及到一些涉密信息,因此需要制定明确的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的收集、存储、流转和使用流程。
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流程,确保每个员工对机密信息的保密意识和责任。
这有助于防止信息泄露和机密信息被盗取。
第三,完善的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机制。
执行局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机构,因此需要不断地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要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并通过内部知识库和经验分享来提高团队素质。
同时,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第四,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机制。
财务管理是执行局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流程,规范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要确保每一笔财务交易都有清晰的流程和记录,防止财务问题的发生。
第五,建立沟通和协作机制。
在执行局这个涉及多个部门或工作组的机构中,沟通和协作是非常重要的。
要建立明确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流程,确保部门之间能够有效地协调和合作。
另外,要鼓励团队内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团队文化。
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证执行局高效运作、安全合法的关键之一。
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任务和工作环境。
我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单位内部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单位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属所有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事,依法管理,确保单位内部运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以人为本,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三)民主集中,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统一领导;(四)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我局属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如下:(一)办公室:负责单位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二)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三)人事科: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员工培训、考核等工作;(四)业务科室:负责单位业务开展、项目实施、成果转化等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一)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单位内部运转顺畅;(二)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三)人事科:负责单位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四)业务科室:负责业务开展、项目实施、成果转化等工作,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员工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二)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三)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九条事业单位员工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三)保守单位秘密,维护单位形象;(四)爱护单位财产,节约资源。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纳税,确保单位财务合法合规;(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三)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财务科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财务预算草案;(二)单位领导审核,提交单位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三)财务科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四)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行政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强化机关和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学习制度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学习时间、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各项集中学习活动,由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具体负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准备、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集中学习无故缺会或迟到超过半小时的视同缺会,确因特殊情况,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
同时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各次学习活动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材料。
第六条除局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局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每月自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不低于1次;各支部的学习严格按党内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第七条各部门、科(室)需使用局机关大、小会议室的,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安排,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牵头召开会议的部门或科(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对于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业务学习班、培训班,按规定给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工作考勤制度第九条实行上下班作息制度。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上班时间。
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
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
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一条严禁上班时间从事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炒股、看电影、QQ聊天、浏览购物网站、织毛线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规定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局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局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规章制度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局规章制度,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的对本局内部管理和工作实施起指导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度文件等。
第三条局规章制度的管理要坚持依法制定,定期修订,严格执行的原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四条局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由局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局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做好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于局规章制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应当及时上报领导,按照程序进行解决。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局领导所有。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九条局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局实际情况,明确规定的目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第十条局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局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合作协商原则,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和员工的意见,形成共识。
第十二条局规章制度的制定由管理部门牵头,并报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制定局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第十四条制定的局规章制度应当通过规范程序予以颁布,并确定实施的时间。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修订第十五条局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根据需要,及时调整,保持其科学性、时效性。
第十六条局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明确修订原因,经过充分讨论和论证后再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局规章制度的修订由管理部门牵头,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经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八条修订后的局规章制度应当及时宣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十九条局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者违反规定。
第二十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做出处理,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局二级单位管理制度
局二级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局二级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内部的秩序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内所有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管理及运行负全部责任,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二级单位负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局领导的规定,合理组织和安排本单位各项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员工管理,建立健全团队,确保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整体绩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二级单位的组织机构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八条二级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
第九条二级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组织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条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二级单位招聘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局领导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人才。
第十二条二级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的工作岗位,确保人员的技能和能力和工作岗位匹配。
第十三条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二级单位应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六条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经济管理制度,规范经济管理行为,提高经济管理效率。
第十七条二级单位应合理制定和实施预算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十八条二级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经济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十九条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经济管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条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对经济管理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新时期公安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_
新时期公安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_第一篇公安局治安、刑事案件查处立案制度第一章治安案件查处根据与原则第二章治安案件管辖划分根据第三章第二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三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治安案件立案制度领导思维创新技法与新模式领导者创新技法与思维创新运行领导思维创新模式领导思维训练技法公安局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办公室主任工作制度办公室秘书工作制度办公室内部综合管理制度办公室内部会议管理制度办公室内部用品管理制度办公室人员出差管理制度办公室内部印信管理制度办公室内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第十章办公室内部提案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第四篇公安局人事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单位人员编制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五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人事录用制度人事教育与培训制度职务任免制度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人事争议仲裁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考评管理制度退休人员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创新公安局财务部门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工作职责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岗位任职资格制度财务预算规划制度会计核算工作制度出纳工作执行制度会计凭证审核制度第八章资产盘点工作制度第九章权益清查工作制度第六篇公安局党委组织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党的民主集中制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篇第一章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进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与党纪处分公安局机关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工会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工会组织工作管理制度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工会保障工作管理制度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工会法律工作管理制度工会女职工工作管理制度公安局纪检检监察组织建设管理制度纪检检监察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二章纪检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第三章纪检检监察机关的职务设置管理制度第四章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管理制度第五章案件检查的特点与规律第六章案件检查的基本方法第七章案件检查的管辖、措施与时限第八章案件检查中的回避与申辩第九章证据第十章受理与初步核实制度第十一章立案与调查制度第十二章移送审理制度第九篇公安局总务后勤管理制度第一章后勤工作从业人员岗位职责第二章物资财产管理制度第三章车辆管理制度第四章食堂与宿舍管理制度第五章绿化环卫管理制度第六章生活设施管理制度第七章后勤文书管理制度第八章后勤房产及物业管理制度第九章后勤采购与仓储管理制度第十篇公安局保卫部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保卫部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章保卫部门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第三章治安管理制度第四章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一、1、遵守劳动纪律。
局内部规章制度范文
局内部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局内部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局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的执行机构为本局管理部门。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并严格遵守加班和请假制度。
第五条工作服装:工作人员应依照工作性质,佩戴统一的工作服装,并保持整洁有序。
第六条工作态度: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安排,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
第七条工作秩序:工作人员应保持环境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严禁乱倒垃圾。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八条保密责任:工作人员应具备严守保密的责任意识,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保密级别:局内设有机密等级制度,工作人员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保密级别处理相关信息。
第十条保密措施: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机密信息不被外泄,禁止使用个人存储设备存储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泄密违纪:工作人员如果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机密信息,一经核实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奖励机制:对工作出色、工作成果显著的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第十三条处罚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损害单位利益、形象的行为,将依照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工作安全第十四条劳动安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自己的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火灾防范: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火灾防范培训,了解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妥善保管个人行李。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党风廉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严禁搞权色交易、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应合理使用单位产生的各类资产,妥善保管、维护和使用单位的财物。
第十八条紧急事件:工作人员在遇到重大紧急事件时,应按照指示执行应急预案,并保持冷静,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规章修订:本规章的修订由主管领导审定,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内务秩序,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经镇党委、政府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特就考勤、请假、目标绩效考核、后勤接待、公务用车、物品采购等方面制定如下制度:一、考勤制度1.工作日考勤。
工作期间,每天上午8点30前,全体干部职工(含执法局、退役军人服务站、借用及聘用人员)主动到党政办签到,不得代签。
每天早上8:30后不得进行补签,不接受电话报告出勤情况报告,由党政办对当天早上签到情况统计。
同时在党政办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公示全体工作人员去向。
2.节假日考勤。
干部职工正常“双休”时间为本周五下午5:30至下周一早8:30 (随作息时间调整)。
若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在周五下班前由分管领导签批加班审批单(见附件1)后报党政办。
所有加班的干部及节假日值班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岗位,每天上午8:30到办公室签到,逾期未签到者,年底不计入加班值班统计。
3、考勤结果应用。
由党政办负责每月对当月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公示,每天出勤一次记1分,全年考勤情况累计分数占年度考核总分10%。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程序。
班子成员凭假条(见附件2)由党委书记签批同意,其他干部凭请假条按照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党委书记的顺序依次签批,签批后假条交办公室存档。
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由审批人员报办公室登记,请假人员到岗后当天补请假条交办公室。
2、请假时间规范。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全体干部,工作一年不满10年的人员每年可公休5天,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公休10天,已满20年的每年公休15天,休假期间要结合“AB”岗设置,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当年事假、病假累计超过40天不再享受当年公休假)。
3、销假。
干部职工请假时间到期后,需及时到党政办销假。
严禁不请假离岗、请假超假,请假超期或不及时销假一律视为旷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取消公休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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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工特[2011] 号关于印发《望谟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股室: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塑造机关形象,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现将《望谟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望谟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抄报:县纪委(监察局)、县机关工委、县环建办;抄送:存档。
望谟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州、县有关规定,结合工特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公文办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学习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外出请销假制度、勤政廉政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公务用车、值班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共18章99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局机关各股室。
第二章会议制度2.1 局长办公会制度第四条局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知列席会议。
第五条局长办公会实行不定期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会议范围,参会人员由局长确定。
第六条局长办公会时间由局长确定,由办公室提前1天告知各参会人员。
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
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前1天送达各参会人员,各参会人员做好工作汇报准备。
会议途中原则上不增加任何议题。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或机关党政文件,由局长签发后行文贯彻执行。
会议未定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督办,并提交下次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的,局长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
2.2 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制度第九条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由局长或副职领导主持。
办公室负责通知,安排会务事项。
第十条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内容:局领导通报全局工作、局长办公会作出的有关决定,或需要全体人员了解的重要事件;集中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各类表彰、评选等需要全体人员参加的事项。
2.3 会议相关要求第十一条各类会议必须严格签到手续,严肃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
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所有会议,办公室要早作准备,精心组织,做好材料打印、文件分发、开水供应、会议服务等工作。
第十三条参会人员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传达错误信息。
开会时必须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到振动档上,确保会议质量。
第三章公文办理制度第十四条局所属各股室办理公文应按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上级党和政府及领导机关发至我局的公文(函),以及外地对口部门发给本局的文(函),由办公室负责接受登记、按领导批示要求落实相关分管领导及科室办文、组织公文传阅及归档。
第十六条局属人员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及资料、科室接收的上级和平行部门的业务性文件(公函),须交办公室,按公文(函)相同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各乡镇、企业报送本局的各类公文,由办公室负责接收、组织传阅及归档;其中请示类公文,按局领导批示精神,交相关科室办理。
业务性公文,由接收科室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以本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综合性公文,办公室负责起草,相关股室协助,分管领导核稿后报局长审定签发;专项业务性公文,由相关科室起草,分管领导核稿报局长审定签发。
第十九条局所属各股室,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以局名义起草发文。
除各类报表外不得以股室名义正式行文发文。
经局领导签阅的公文,相关股室应及时办理,不得贻误、拖压、搁置。
经局领导审定签发过的文稿,股室不得再行更改,如需更改,须报经局长同意,并重新审签。
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以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
印章均应加锁置于牢固的橱柜或抽屉中,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细心保护。
管理人如因病、因事外出,由办公室另行指定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批准权限,凭领导同意签字凭证用印。
遇股室业务需要带外用印,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外带。
第二十一条严格审批手续。
凡需用印的须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申请单须注明用印事由,交有关领导核批。
遇领导外出,须电话联系经领导同意后用印,事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用印必须登记。
凡使用印章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进行统一记录。
第二十三条常规公文用印,按发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或出具各类可能涉及本部门利害关系的材料用印,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一般业务性(如申报材料、报表等)用印,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章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全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严禁不作为和乱作为。
第二十五条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团结协作,办事不得推诿扯皮。
对热点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和应付着办。
第二十六条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或在自己权属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不得擅作主张。
不及时报告或报告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处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严格上下班制度。
上班10分钟内不到岗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离岗者视为早退;1小时内不到岗者或者提前1小时离岗者视为旷工。
星期六、星期日原则上实行双休。
第二十八条穿着整洁,朴素大方,做到仪表端庄。
男同志不准穿拖鞋、背心、半截裤上班;女同志不准披头散发、穿拖鞋和超短裙上班。
第二十九条注意言行举止,讲究卫生。
接待群众热情,态度谦虚和蔼,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耐心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办事不刁难群众。
注意个人卫生和语言、行为修养,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各办公室必须时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第三十条上班时间必须在办公室工作和学习。
允许各办公室人员业务来往交流,但无故或未经允许不得远离工作岗位,不得搬弄是非,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得聚众聊天(包括上网聊天)、打扑克、下象棋、玩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考勤登记。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考勤记录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出勤统计,每周星期五集中学习日上通报一次。
考勤与年终考核及奖惩挂钩。
第六章政务公开制度第三十二条为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有效监督,本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将办事制度、办事内容、办事结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三条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不便外传的事项外,本局及科室所掌握的政务信息资料和公开下发的文(函),股室所制定工作规范中涉及基层的办事程序等,应在局网站上发布。
第三十五条建立群众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第三十六条对本局的重大事件、重要事项进行通报,对重要制度规定遵守执行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扩大群众知情权;每年进行一次公开评议局机关作风、行风。
第三十七条局各股室在内部管理上,适宜公开的事项应对科室全体人员公开。
第七章学习制度第三十八条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每周星期五下午3:00为集中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除外),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
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10日集中学习1次。
第三十九条学习内容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为主,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选定学习内容,并注重把所学理论用于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第四十条积极支持并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职工接受岗位培训、函授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四十一条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和组织培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累计三次不参加集体学习者,行文全局通报批评。
第八章外出请销假制度第四十二条股室工作人员临时外出或外出办事,须事先请假。
半天以内工作人员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科室负责人须向分管局领导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工作人员须向分管局领导请假,科室负责人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须向局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都必须事先报书面请假报告,写明请假时间、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所有工作人员凡离县外出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三条凡因病住院治疗、休息的,一律持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先办理口头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第四十四条局领导因公务外出,应向局主要领导打招呼,说明去向和事由,并向办公室打招呼。
第四十五条局所有人员凡需外出(指县外出差)1天以上,需提前向局主要领导出具书面报告,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保持与办公室的联系,确需延长逗留时间或更换、增加出差地点,必须及时说明情况。
外出回来后,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第四十六条凡外出不报告者,不以报销差旅费并按旷工处理。
严禁以外出学习、开会、下乡和出差为由,提前回家或推迟回单位,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第四十七条请假条和外出报告须由本人填写,经批准后交办公室专人登记保存。
第四十八条局不定期组织抽查,凡遇局组织抽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脱岗者,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视为旷工处理,并扣发有关考核奖。
第四十九条产假、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勤政廉政制度第五十条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兢兢业业,廉洁奉公。
第五十一条干部职工办事要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十二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杜绝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吃、拿、卡、要”。
第五十三条严禁贪污贿赂行为,不得接受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吃请和礼品、礼金。
第五十四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第十章信访工作制度第五十五条信访工作是党政听取群众意见和批评,了解民情、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
搞好信访工作,有利于及时调整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办公室必须把信访工作抓好抓实。
第五十六条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虚心听取意见,进行详细的登记,根据反映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情况答复来访者。
第五十七条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立为信访案件,按照领导批示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