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标准《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正式发布
银发【2010】167号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
国有相对控股 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 50%,但根
国有绝对控股 据协议规定);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
11
A0201
集体相对控股 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A0202
集体绝对控股 2. 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
B 非公有控股经济
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
B01
私人控股
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
B0101
私人相对控股 (股本)的比例大于 50%。投资双方各占
B0102 B02 B0201 B0202
私人绝对控股 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
港澳台控股
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
港澳台相对控股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
E04
国外非金融企业 包括本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国外分支机
构。
E05
外国居民
未纳入上述国外部门的国外个人或机构组 织。
6.3 币种 03 币种 表 示:CurrencyCode 编码方法:三位大写字母
9
代 码 表:
代码
名称
USD 美元
HKD 香港元
CNY 人民币
… ……
说明 采用 GB/T 12406 中的三位字母型代码。
CT03 长期贷款
指贷款期限在 5 年(不含 5 年)以上的贷款。
6.9 贷款剩余期限
25 贷款剩余期限
表 示:LoanRemainingTermsCode
编码方法:两位大写字母+两位数字
代 码 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RT01 未定期限 “未定期限”指没有确定到期日的贷款。
RT02 次日 “次日”指下一个营业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为了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领导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9年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的请示》的批示,现就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贷款五级分类的依据人民银行对《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银发〔1998〕151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随文印发给你们。
各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修改后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二、贷款五级分类的步骤从1999年7月末开始到1999年底前,完成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1999年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10家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2000年初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8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三、损失贷款划分的标准(一)经商财政部并请示国务院同意,损失贷款的划分和确认,除按财政部财商字〔1988〕第277号文规定的四条标准外,下列三种情况也列入损失贷款:1.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借款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3.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策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9.11.30•【文号】银发[2009]363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银发[2009]36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统一金融机构编码的方式与方法,加强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在新建、开发、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数据仓库中使用的金融机构编码,确保金融机构编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中国人民银行编制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现印发你们。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有关金融机构。
附件: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金融机构编码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编码对象、编码结构和表示形式,使每个编码对象获得一个唯一的代码,以适应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交换的需求。
本规范适用于金融机构新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数据仓库的建设,也可用于指导已有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eqv ISO 3166-1:1997)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货币当局代表国家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金融运行规则,管理国家储备,从事货币发行与管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交易及向其他存款性公司提供信贷,以及承担其他相关职能的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0.01.14•【文号】银发[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的通知(银发[2010]13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加强宏观调控,客观评估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稳定状况,统一对金融工具的认识与界定,构建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编制各类金融性公司资产负债表、概览,正确计量各经济部门的金融总资产、总负债与货币总量,科学监测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与效果,准确反映各类金融资产的风险,支持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建立,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
附件: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二0一0年一月十四日附件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融工具的统计分类和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业综合统计中的金融工具分类与编码,以及信息交换和共享。
2术语和定义JR/T ××××(金融工具常用统计术语)确立的与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机构单位之间签订的、可能形成一个机构单位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机构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性工具的金融契约,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性工具和或有工具。
2.2分类按照选定的属性(或特征)区分分类对象,将具有共同属性(或特征)的分类对象集合在一起的过程。
[GB/T10113-2003,定义2.1.2]2.3线分类法将分类对象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逐次区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区分为若干类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1年第12号(总第144号)--依法备案行业标准126项的公告
21
34004-2011
TB/T 3220-2010
机车1
铁道部
22
34005-2011
TB/T 3221-2010
机车车辆用压力变送器
2010-04-27
2010-10-01
铁道部
23
34006-2011
TB/T 2760.1-2010
电气化铁路自耦变压器
TB/T 2888-1998
2010-04-27
2010-10-01
铁道部
33
34016-2011
TB/T 3226-2010
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
2010-04-27
2010-10-01
铁道部
34
34017-2011
TB/T 3227-2010
接触网几何参数测量仪
2011-02-01
2011-06-01
国家旅游局
14
33997-2011
LB/T 015-2011
绿色旅游景区
2011-02-01
2011-06-01
国家旅游局
15
33998-2011
LB/T 016-2011
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2011-02-01
2011-06-01
国家旅游局
16
33999-2011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 第2部分:腕臂底座本体
TB/T 2075.39-2002 TB/T 2075.40-2002
2010-06-09
2010-12-01
铁道部
39
34022-2011
TB/T 2075.3-2010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 第3部分:限位定位装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发布《⾦融机构编码规范》⾏业标准的通知⽂号:银发[2014]277号颁布⽇期:2014-09-19执⾏⽇期:2014-09-19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各副省级城市中⼼⽀⾏;国家开发银⾏,各政策性银⾏、国有商业银⾏、股份制商业银⾏,中国邮政储蓄银⾏;各⾦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联,上海黄⾦交易所,交易商协会,上海清算所:《⾦融机构编码规范》⾏业标准已经全国⾦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标准的编号及名称JR/T0124-2014《⾦融机构编码规范》⼆、标准⾃发布之⽇起实施请⼈民银⾏分⽀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地⽅性⾦融机构。
联系⼈及电话:⾼鑫亮,(010)66194638,曲维民,(010)66194552。
附件:⾦融机构编码规范中国⼈民银⾏2014年9⽉19⽇ICS03.060A11JR中华⼈民共和国⾦融⾏业标准JR/T0124--2014⾦融机构编码规范Specification for financial organization code2014-09-19发布 2014-09-19实施中国⼈民银⾏发布⽬次前⾔1 范围2 规范性引⽤⽂件3 术语和定义4 编码对象5 编码5.1 14位代码结构5.2 ⾦融机构⼀级分类码5.3 ⾦融机构⼆级分类码5.4 ⾦融机构三级分类码5.5 地区代码5.6 顺序码5.7 校验码前⾔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银⾏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归⼝。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银⾏、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国家开发银⾏、中国⼯商银⾏、中国农业银⾏、中国银⾏、中国光⼤银⾏、招商银⾏、中国民⽣银⾏。
人民银行科技司制定的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
人民银行科技司制定的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人民银行科技司制定的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在现代社会中,金融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繁多,金融交易的方式也日益多元化。
其中,金融编码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金融信息的准确、高效传输和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日,人民银行科技司发布了一项重要举措,即制定了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从简单的角度来看,这项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金融交易中的标识符号,从而提高金融交易的准确性和效率。
然而,在深入探讨这一主题时,我们需要更加全面地了解这项标准的意义、内涵和影响。
一、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的背景我们需要了解为什么需要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
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创新,原有的金融编码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金融交易需求。
人民银行科技司制定了这项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以适应金融业务的发展,并为金融信息的传输和处理提供更加准确、高效的标识符号。
二、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的意义和作用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这项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的具体意义和作用。
这项标准的制定,不仅将统一金融编码规范,减少因编码不统一导致的错误和纠纷,同时也将促进金融信息的互联互通,为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另外,通过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还可以为金融监管、风险管理等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有助于提升金融行业的整体风险防控水平。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就我个人而言,我对这项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表示欢迎和支持。
这项标准的制定,将为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不仅有助于提升金融交易的准确性和效率,还将增强金融行业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这也是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在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方面的重要举措,展现了中国金融业持续发展和国际化的责任担当。
总结回顾通过对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的背景、意义和作用的全面探讨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项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理财、资金信托相关统计制度与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理财、资金信托相关统计制度与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0.09.21•【文号】银发[210]268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理财、资金信托相关统计制度与标准的通知(2010年9月21日银发[2010]268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为全面、准确监测金融机构理财业务、资金信托业务的发展情况,综合评估其对货币供应量、信贷总规模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人民银行制定了《理财、资金信托统计制度(试行)》、《特定目的载体(SPV)编码标准(试行)》、《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数据元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附件:1.理财、资金信托统计制度(试行)2.特定目的载体(SPV)编码标准(试行)3.理财、资金信托统计数据元标准(试行)附件1理财、资金信托统计制度(试行)为全面、准确监测货币供应量与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综合评估金融机构理财业务、资金信托业务的发展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制定《理财、资金信托统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根据理财、资金信托产品专户记账、独立管理、独立核算的特征,将其作为特定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建立登记机制,逐产品报送统计信息。
针对目前多只理财、信托产品资金组成一个资产池集中管理使用的现象,逐资产池报送资产负债信息。
一、统计对象统计对象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各只理财、资金信托产品。
二、统计内容统计内容为理财、资金信托产品的基本信息、募集信息、终止信息及资产池基本信息、资产负债信息、终止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按标准化机构编码报送金融统计数据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按标准化机构编码报送金融统计数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0.09.16•【文号】银发[2010]264号•【施行日期】2010.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统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按标准化机构编码报送金融统计数据的通知(2010年9月16日银发[2010]264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贯彻实施《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文印发)和《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银发[2010]175号文印发),人民银行决定全面实行按标准化机构编码报送金融统计数据。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进度和报送渠道(一)实施进度自2010年9月起,扩大试点范围,分步开展全面验收,具体实施进度按下表执行。
┌──────────────┬────────────────────────┬────────────┐│时间│实施内容│数据报送内容│├──────────────┼────────────────────────┼────────────┤│第一阶段试点│初步完成中国银行总行、河北省廊坊市商业银行、山西│││2010年8月1日前│省大同市商业银行、湖南省长沙市商业银行按标准化机││││构编码试报数据││├──────────────┼────────────────────────┼────────────┤│第二阶段试点│完成按标准化机构编码报送统计数据的前置系统测试版│2010年8月31日月报一批正││2010年10月15日前│部署;扩大试点行范围,选择20家金融机构完成第二阶│式数,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段试点报送│年10月15日│└──────────────┴────────────────────────┴────────────┘┌──────────────┬────────────────────────┬────────────┐│时间│实施内容│数据报送内容│├──────────────┼────────────────────────┼────────────┤│第三阶段试点│部署前置系统正式上线;再选择30家主要金融机构和中│报送内容另行通知,报送截││2010年10月15日至11月20日│小金融机构完成第三阶段试点报送│止日期为2010年11月20日│├──────────────┼────────────────────────┼────────────┤│验收阶段:2010年11月20日至20│全部金融机构按标准化机构编码试报送数据并开展全面│各频度金融统计数据││11年2月28日│验收││├──────────────┼────────────────────────┼────────────┤│正式运行:2011年3月1日│全部金融机构正式按标准化机构编码报送数据│各频度金融统计数据│└──────────────┴────────────────────────┴────────────┘人民银行总行将对正式运行的相关事宜另行发文部署。
金融行业标准
1994-1-1
5
JR/T 0007-97
伍角流通币
1994-1-1
6
JR/T 0006-2000
印制专用号码机
2000-6-28
2000-6-28
7
JR/T 0007-2000
印制企业事故管理
2000-6-28
2000-6-28
8
JR/T 0001-2000
金库门
2000-3-14
2001-1-1
2012-12-12
2015-12-22
2015-12-22
99
JR/T 0094.1-2012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近场支付应用 第1部分:数据元
2012-12-12
2012-12-12
100
JR/T 0094.2-2012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近场支付应用 第2部分:交易模型及流程规范
2012-12-12
机动车保险数据交换规范
2009-4-3
2009-4-3
52
JR/T 0054-2009
巨灾保险数据采集规范
2009-4-3
2009-4-3
53
JR/T 0055.1-2009
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处理
2009-6-1
2009-7-1
54
JR/T 0055.2-2009
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 第2部分:报文交换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受理终端技术要求
2012-12-12
2012-12-12
92
JR/T 0092-2012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客户端技术规范
2012-12-12
2012-12-12
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
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融统计中贷款的统计分类、概念及贷款统计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共享所使用代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数据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代码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2406—2008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9〕35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贷款 loan机构或个人在保留资金或货币所有权的条件下,以不可流通的借款凭证或类似凭证为依据,暂时让渡或接受资金使用权所形成的债权或债务。
3.2数据 data对事实、概念或指令的一种形式化的表示,适于人工或自动方式进行通信、解释或处理。
[GB/T 18391.6—2009]3.3数据元 data element用一组属性描述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GB/T 18391.6—2009]3.4代码 code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GB/T 10113—2003]4 代码结构与编写格式4.1 贷款统计分类代码结构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代码结构分为三层,代码结构图如下所示。
〇 ×× ××××××(数字或字母数字组合)统计分类标志值代码(数字)统计分类标志编码(字母)金融工具大类编码代码第一层为金融工具大类编码,采用《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中的金融工具大类编码,采用1位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贷款用F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中发[1997]19号)提出: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现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和考核办法。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
经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试点和试运行,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条件已经具备。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公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见附件),从2002年起,在我国各类银行全面施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在华的外资银行均应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根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原理,制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的贷款质量分类办法,报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城乡信用合作社可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在部分地区试行。
二、实施标准。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是各行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基本标准。
各行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结合本行不良贷款的种类和特征,制定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具体标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三、新老贷款质量分类方法的衔接和时间安排从2002年1月1日起,各类银行应把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对所发放和管理的贷款,根据日常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监控和分类。
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
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
贷款统计分类通常涉及到对贷款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对不同类型的贷款进行统计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的示例:
1.贷款类型分类:
•住房贷款:编码为H(例如,H001表示第一笔住房贷款)。
•汽车贷款:编码为A(例如,A001表示第一笔汽车贷款)。
•教育贷款:编码为E(例如,E001表示第一笔教育贷款)。
•个人贷款:编码为P(例如,P001表示第一笔个人贷款)。
2.贷款用途分类:
•营运资金贷款:编码为WC(Working Capital)。
•固定资产贷款:编码为FA(Fixed Assets)。
•扩大生产贷款:编码为EP(Expansion Project)。
3.贷款利率分类:
•固定利率贷款:编码为FR(Fixed Rate)。
•浮动利率贷款:编码为VR(Variable Rate)。
4.贷款期限分类:
•短期贷款:编码为STL(Short Term Loan)。
•中期贷款:编码为MTL(Medium Term Loan)。
•长期贷款:编码为LTL(Long Term Loan)。
5.贷款状态分类:
•正常贷款:编码为N(Normal)。
•逾期贷款:编码为D(Default)。
•呆滞贷款:编码为NP(Non-Performing)。
这只是一些示例,实际的贷款分类和编码可能因机构和国家而异。
在建立贷款统计系统时,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需求和法规规定来设计分类和编码体系。
贷款编码的设计应该能够清晰反映贷款的重要属性,方便统计和管理。
银发【2010】240号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
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融工具中存款的统计分类、概念及存款统计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共享所使用代码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数据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代码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2406—2008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的通知》(银发〔2010〕13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9〕35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存款 deposit机构或个人在保留资金或货币所有权的条件下,以不可流通的存单或类似凭证为依据,确保名义本金不变并暂时让渡或接受资金使用权所形成的债权或债务。
3.2数据 data对事实、概念或指令的一种形式化的表示,适于人工或自动方式进行通信、解释或处理。
[GB/T 18391.6—2009]3.3数据元 data element用一组属性描述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GB/T 18391.6—2009]3.4代码 code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金融标准目录】二、金融行业标准目录(截至2018年06月30日)
标准名称
金融业星型网间互联技术规范 金融业星型网间互联安全规范 银行信息化通用数据元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 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接口规范通用要素 银行信息化通用代码集 银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征信数据元 数据元设计与管理 征信数据元 个人征信数据元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1部 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2部 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实施日期
2009-7-1 2009-11-1 2009-11-1 2010-7-15 2011-4-14 2011-12-22 2011-6-10 2011-4-2 2011-4-2 2011-4-2 2011-4-2 2011-6-2 2011-6-2 2011-12-22 2012-5-8
序号
标准名称
信用增进机构业务规范 信用增进机构风险管理规范 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 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 金融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安全指引 保险业IT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医保数据交换规范 证券期货业网络时钟授时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编码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方编码规范 股指期货业务基金与期货数据交换接口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应用基础 第1部分:术语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应用基础 第2部分:机构代 码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应用基础 第3部分:支付应 用标识符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应用基础 第4部分:支付账 户介质识别码
修订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2004-12-1 2004-12-1 2004-12-1 2005-3-25 2005-3-25 2005-3-25 2005-3-25 2005-3-25 2004-12-1 2005-2-18 2006-9-4 2006-11-21 2006-11-21 2006-11-21 2006-11-2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2.05.22•【文号】银发[2012]128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的通知(银发[2012]12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为加强对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业务的监测,及时、准确、系统地反映存款和贷款的结构、风险、利率水平与变动情况,人民银行决定建立《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中小金融机构。
参与此项工作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尽快确定辖区内样本金融机构,并报送至人民银行总行。
请各金融机构切实做好《制度》实施的各项相关工作。
在《制度》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人民银行。
附件: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为加强对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业务的监测,及时、准确、系统地反映存款、贷款的结构、风险、利率水平及发展情况,在《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试行)》、《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试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拟定了《存款数据元(试行)》、《贷款数据元(试行)》,采用抽样统计的方法,建立《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一、报送机构和范围本《制度》的报送机构为根据抽样方法选取的样本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确定参与该项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抽样统计方案选取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样本金融机构,然后将选中的样本金融机构名单报送至总行,由总行调查统计司最终确定样本金融机构。
杜金富:标准化是加强和改进金融统计有效手段
同时,为便于沟通与数据交换的需要,还要制定统计术语标准、数据及其诠释和交换标准。
记者:下一步,在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开展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安排?
杜金富:目前标准化工作已经完成了整体设计和制定的初创阶段,开始进入制定与实施并重的阶段。在初创阶段,主要是总行在做工作、在推进,进入制定与实施阶段后,分支行就要开始参加论证工作,承担实施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金融机构标准的实施。
第二,创新型金融产品监测信息不充分。
近年来,金融机构开发了代客理财、信托投资计划、集合理财、衍生工具、资产证券化等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产品和业务,这些业务往往在表外进行,西方称之为特定目的载体(SPV)。当前国内外金融统计数据搜集和管理普遍存在重机构、轻产品的倾向,传统的统计方法难以运用到对SPV这类影子机构的监测上。这些业务监测游离在金融统计之外,一方面我们不能很好地评估这些业务对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准确判断货币政策的传导路径与调控效果,以及其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
最后,金融工具计值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难点。制定金融工具计值标准的目的是统一交易双方对同一金融工具统计计值的认定,并为编制流量统计提供指导,从而正确评估和衡量金融体系、金融机构的交易规模与风险,提高金融统计数据的同质性、协调性、一致性。这项工作比较复杂,金融工具统计计值以金融机构会计核算为基础,目前存在三套会计制度或准则,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价存在较大差异,还需要我们结合中国金融业务现状与国际标准框架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
第三,部分统计定义和分类未能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统计体系不断完善,突出进步是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以货币概览为核心的框架体系,为市场经济环境下监测货币政策目标和传导途径提供了参照系。应该看到,在转轨过程中,金融统计还比较滞后,特别是还有部分统计定义和分类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需要,导致一些指标体系存在交叉与重复分类,不能一分到底。结果是不能清晰地反映部分资金的来源与流向,不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2009年底和今年上半年,我们陆续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问题开始得到明显解决,但还有若干重要金融工具标准仍没有发布,需要加大力度。
金融机构凭证编码
金融机构凭证编码
金融机构的编码规范通常用于确保每个金融机构获得唯一的代码,以满足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交换的需求。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由一系列的规则和标准组成,以确保编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金融机构编码的长度和格式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异。
例如,中国的金融机构编码长度为14位,包括一位金融机构一级分类码、一位金融机构二级分类码、四位金融机构三级分类码、两位地区代码、五位顺序码和一位校验码。
此外,有些金融机构编码还包含了一些其他的信息,如金融机构的开户核准号。
开户核准号由1位英文字母+13位数字组成,编码规则为:英文字母(J基本户、L临时户、Z专用户)+XXXX(地区代码)+ XXXXXXX(顺序号)。
这些编码规范通常由相关的金融监管机构制定和发布,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度。
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关于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的金融监管机构或查阅相关的金融法规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行业标准《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正式发布
2016年6月2日,金融行业标准《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
(JR/T0135-2016)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
贷款是我国实体经济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血液。
合理的信贷规模和结构不但能促进金融机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提高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保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而且能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地调节不同部门之间资金分配,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该标准是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该标准是人民银行多年来监测与管理信贷市场实践与经验总结的提升,是对贷款认识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同时也是对发达国家管理与发展贷款市场经验的归纳和借鉴。
标准在全面梳理信贷业务和贷款统计工作基础之上,结合当前信贷市场的创新发展,从统计标准角度界定了贷款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了贷款涵盖范围,细化了贷款分类,诠释了每类贷款的概念,建立了科学、规范、全面、实用的分类体系并设计了统一编码。
宏观上看,此项标准有助于统一金融宏观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对贷款的认定,有助于提升贷款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微观经营数据与宏观管理数据的协调性,促进宏观调控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与企业经营策略之间的一致性,对夯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决策基础、维护金融稳定、提升金融业管理水平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微观上看,此项标准有助于统一各金融机构业务人员与统计人员对贷款工具的认识,规范各环节业务操作,便于各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准确分类并编制贷款统计报表,正确计量、分析信贷总量和结构,合理评价信贷资产质量,科学计量信贷市场风险,有利于提高贷款统计数据的同质性、协调性、可比性,既能满足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要求,又利于中央银行监测和分析货币信贷政策传导过程与效果。
该标准发布有利于促进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系统设计与开发效率,有效降低统计成本,为各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创
造条件,提升信息共享水平,促进整合并深度挖掘贷款统计信息,
适应各方日益丰富、复杂多变的贷款统计信息需求。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
调查统计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起草。
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
见和论证,并通过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