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名师”、“名校长”培养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我镇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城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通过选拔、培养“名师”、“名校长”,促进一批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迅速成长,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加快我镇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特制定城关镇“名师”、“名校长”培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师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完善和落实选拔、培训、考核、激励等“名校长、名师”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我镇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思想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名师”、“名校长”队伍,带动全镇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培养目标
通过“名师”、“名校长”培养,在全镇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形成昂扬向上、奋发有为、有序竞争的环境和氛围,增强广大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我镇教育科研的总体水平,全面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
三、范围及对象
“名师”和“名校长”的选拔培养范围和对象为全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现任校级以上干部。
四、选拔条件
“名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有善学肯钻的精神和品质;
2、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县内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1
3、具备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4、有成为“名师”的愿望和潜质;
5、在“比访”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名校长”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办学特色鲜明,创新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和鲜明的教育特色。
3、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办学行为规范,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处于同类学校前列,学校办学成效显著。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教
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与效益等方面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有较高的知名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4、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深受教职工信任,学校教师对校长的品德、人格认同率达85%以上。
5、热爱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成为“名校长”的愿望和潜质。五、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校长、教师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申报表》,撰写研修计划及申请材料,提交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进行公示并上报中心学校。
3、评审考察:中心学校成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提供的印证材料进行评比打分,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综合确定培养对象名单。
4、全镇公示。公示城关镇“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及推荐本年度保康县“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
六、主要培养措施
1、目标导向。针对全镇“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指导其制定具体的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填写《“名师”培养个人发展目标规划表》和《“名校长”培养个人发展目标规划表》,明确努力方向和具体培养措施。
2、学思结合。组织培养对象到其他学校学习新经验,交流新思想,研究
2
新问题,学习新技能,建立新理念。把实地考察与经验介绍相结合,把深入解剖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把问题研讨与自我反思相结合,把一线“名师”引领与专家指导相结合。重点拓展培养对象的教学思路,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通过“名师”指导增长见识,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和风格。
3、课题引领。培养对象要结合学校课题研究,认真规划个人课题研究,梳理自已的研究内容,确定自己的研究课题,并通过自身的教学开展教育教学实验。通过有效的课题研究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形成研究序列,丰盈经验积累,提升发展高度。
4、任务驱动。培养对象要完成以下任务:⑴每年读一本教学理论专著,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业务学习笔记,结合学习撰写8篇感悟体会。⑵每学期专题听课30节以上。⑶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学展示活动或送课下乡活动。⑷结合专题研究每学期撰写1篇有价值的研究论文。⑸每学期积累1件市级以上教研成果。
5、定期考核。中心学校建立定期考核、良性竞争、动态管理的管理机制,对“名师”、“名校长”实行动态管理、
滚动发展。每学年中心学校组织人员对所有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任务的,经过考核合格的,可取得继续培养资格。凡脱离教学或教研第一线,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有损教师荣誉的,取消“名师”、“名校长”培养资格,并停止享受有关待遇。在培养实施期间,对新涌现出来的符合培养对象条件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经考察批准,可以破格补充为“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
6、落实经费。为了确保实施效果,中心学校设立“名师”、“名校长”培养专项资金,为培养对象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实验、进修学习、征订书刊资料、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供经费保障,落实“名师”、“名校长”相关政策性待遇。
3
“名师、名校长”培养个人发展目标规划表
姓名参加工作时间实验课题性别任教学科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总体目标规划学期发展目标规划学校审核意见学校: xx年月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 xx年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