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供货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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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供货技术标准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施工范围
1、乙方负责甲方项目消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平时送风机、平时排风机的供货工程。
2、进场时间:暂定为日,具体每批次货物的交货日期为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30日内将该批次全部货物到货并交付甲方。
3、交货地点:。
4、质保期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甲方、监理及政府其他行政部门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二、技术标准
(一)风机供货工程技术标准
1、执行规范标准
1.1GB/T 1236-2000《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1.2GB/T 2888-2008《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1.3JB/T 8690-1998《通风机噪声限值》
1.4JB/TQ 339-84《通风机产品外观质量与清洁度》
1.5JB/T6886-2010《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1.6JB/T 8689-1998《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1.7GA 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1.8GB 10178-2006《通风机现场试验》
1.9ZBJ 72039-90《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
1.10JB/T 9101-99《通风机转子平衡》
1.11JB/T 6445-2005《工业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1.12JB/T 6444-2004《通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13JB/TQ 334-87《通风机振动精度》
1.14GB 1236-2000《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管进行性能试验》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规范、标准,且以上规范、标准若有更新及替换,自动按最新现行版执行。
2、货物质量及材料要求
2.1性能参数:
详见本合同附件1。
2.2技术要求
1风机外壳应是钢板制成,采用至少60徽米厚聚酯烤漆,筒体应整体翻出90度的法兰边。
2叶轮宜采用铸铝合金,聚酯塑料、钢板制成,叶片应可手动调校,而无需把叶片拆出。叶片与轮壳之间应刻度显示出风机叶片的调校角度,并有调校范围的限制,防止风机过载。
3电动机的保护标准应达到国标要求即可。
4如无风管接驳的风机, 出场时需配镀锌钢网。
5风机应设有安装架, 防振弹簧、减震垫、配套法兰等。
6风机轴承的平均寿命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不低于10,000小时)。
7电机的底座及支架应特别的锁紧及固定以保证安全可靠。可以调节控制电机轴在壳体的中心以便使叶片边缘与筒身保持均匀的间隙、手动盘车无摩擦。
8风机制造商应提供普通风机及高温风机的叶片与筒身的运转间隙值以供业主审核。
9叶片径向应靠键与键槽牢固地固定在驱动轴上。轴向应靠卡圈或螺钉等固定于轴端。
10风机装配完毕后应做整机动平衡校验。厂家应提供试验报告或在风机上附有由计算机打印出的振动频谱分析图表。
11电机与叶轮间为直联。
与平时常开轴流风机相同
2.2.
3.1风机功率超过0.5KW的, 其效率不少于80%。
2.2.
3.2风机在静态及动态均须平衡,具有出场合格检测报告。
2.2.
3.3风机外壳应采用镀锌钢板、钢板均可或有不小于0.6微米厚烤漆层的钢板制造,并适当地加固。
2.2.
3.4风机叶轮叶轮应是双进风双宽度或单进单宽、前弯或后弯叶片。叶轮应坚固地与驱动轴连接。如无特别要求, 所有风机的电动机应是全密封式, 而且适合在40℃干球温度下连续动作。
2.2.
3.5风机及电动机应安装在低碳槽钢底架上, 底架连同导轨应可调整电动机的位置。
2.2.
3.6风机壳体应有适当的厚度以避免产生振动及噪声。风机蜗壳应与边板连续咬口啮合或焊接。
2.2.
3.7皮带驱动风机的电动机上设可调校三角皮带轮, 能调校风机速度,皮带及皮带轮应能至少承载电机功率的150%,皮带线速度不超过15米/秒,设计的风机容量应接近调节速度的中间值。直联式离心风机由直接外转子电动机驱动。2.2.3.8应有弹簧或氯丁橡胶隔震器、皮带防护罩。
2.2.
3.9风机轴承应是自动调心型滚柱式或滚球式轴承,并经工厂密封油脂,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应是免维护的。应配有标准润滑油注入嘴。
2.2.
3.10风机轴应由碳钢制成,在工厂内应在所有裸露表面涂有防锈保护漆层。
2.2.
3.11皮带驱动式风机的电机驱动轴应在轴承外延伸,并安装以槽键连接的皮带轮。
2.2.
3.12电机安装功率应不小于轴功率的130%且有足够启动力矩使风机可以顺利启动及连续运行。
2.2.
3.13离心排烟风机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如下规定:应是后倾叶轮单进单宽的形式;轴承及驱动系统均不可以在气流系统中;离心屋顶排烟换气风机应有防护隔栅或防鸟网。防雨帽及档雨裙应与机壳牢固固定,且其材质应是阻燃性玻璃纤维。
.1仅用于噪音要求较高的场所
.2出场前噪音测试必须按照GB/T 2888-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进行并满足要求。
1风机出风口宜采用柔性风管与箱体出风口紧密连接。柔性风管应采用氯丁橡胶涂膜玻璃织物制造。所有连接器要符合当地消防局最新要求。呈交有关试验证书作审批。风机应是双进双宽、前弯或后倾叶片型式。箱内还应包括风机蜗壳、皮带传动系统或直联驱动的组件。
2 风机蜗壳应为镀锌钢板。
3机箱应是板式结构组合而成。为维修或服务,其结构应可以较快及较容易地拆散及组装。不可以用焊接的机箱。
4若有降噪要求,箱体的设计应可以增加声学阻力(如做双层吸音箱体)。
1资料齐全且满足消防验收标准。
2风量风压能够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3风机具有满足消防规范标准“280°C温度下运行30分钟以上”的要求且在280℃下运行不影响风量与压力的证明。
4电机的选用:能够保证风机验收需要的风量、风压,资料齐全。
5风机测试须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检中心》(或其它权威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本省消防局认可发给准销证。
6排烟风机应有原厂发出的油漆证书, 证明油漆是在原厂刷上, 油漆应可在280℃温度下运行, 而不会产生任何的烟或有毒气体。
7置于热气流中的电机,不可安装电子的高温保护装置。
8排烟及加压风机应在生产商的工厂内试运行, 确保完全达到消防要求才可运送出。
9消防、排风两用时不分别设置排烟风机和排风风机,采用双速风机,低速排风高速排烟。
10所有消防风机需满足当地消防局的消防验收要求
2.3技术资料、材料配件
2.3.1详细的设备,附件表,技术数据,型式实验证书,检测文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