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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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内部渠道管理制度

员工内部渠道管理制度

员工内部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内部渠道管理,加强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及沟通,提高公司内部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内部渠道的使用和管理行为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通讯工具、内部系统、内部会议等所有传递信息及沟通的渠道。

第四条员工内部渠道管理必须遵循公司信息安全规定,保护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及数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及不应该向外传播的信息。

第五条员工内部渠道管理的宗旨是:规范、高效、安全。

第二章员工内部渠道的使用第六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内部渠道时,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严禁传播不实信息、恶意诋毁他人、散播不良信息等行为。

第七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内部渠道时,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内部渠道时,不得干扰公司日常工作秩序,不得利用公司内部渠道从事非工作相关活动。

第九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内部渠道时,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得恶意攻击、诽谤他人。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内部渠道时,不得向外部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尤其是涉及公司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第三章渠道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渠道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内部渠道的管理、维护和监督。

第十二条渠道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公司内部渠道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司信息传递和沟通的顺畅。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公司内部渠道时,应当遵守渠道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合完成各项管理任务。

第十四条渠道管理部门有权对员工使用渠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记录,对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员工,渠道管理部门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停职、解雇等。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内部渠道使用档案,记录员工在使用渠道时的行为,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奖惩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为违规,将接受相应处理。

公司内部沟通与沟通渠道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沟通与沟通渠道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沟通与沟通渠道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内部沟通是保证信息流畅、协调工作、提高效率的紧要环节。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沟通管理,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提升组织内部协同本领和创新本领,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员工。

三、沟通渠道分类1.内部沟通渠道:指公司内部各级部门之间、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渠道。

2.外部沟通渠道:指公司内部与外部单位、客户、供应商等进行沟通的渠道。

四、内部沟通渠道管理1.内部沟通渠道分类:–会议:包含公司内部各级会议、部门会议、团队会议等。

会议的召开应提前确定议题和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电子邮件:作为公司内部沟通的紧要工具,员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日常工作沟通、信息传递等。

–内部通知:公司内部紧要公告、通知等信息可以通过内部通知的方式转达给全体员工。

内部通知应包含明确的主题、内容、有效期限等要素,确保信息准确、清楚转达。

–内部文件:公司内部文件包含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等文档资料,应统一格式、编号,分发给相关人员并建立归档管理制度。

–内部网站:公司内部网站是员工取得公司相关信息的紧要平台,应定期更新、完善,并保证网站访问畅通。

2.内部沟通渠道使用规定:–会议:会议应依据具体需要进行,会议议题要明确,会议时间合理布置,会议纪要应及时整理、发送,并确保相关行动事项的跟进。

–电子邮件:员工应正确使用电子邮件,遵从礼貌用语,邮件内容要明确、简洁,必需时抄送相关人员,避开群发无关人员。

–内部通知:内部通知应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布,全体员工应及时查阅并遵守通知要求。

–内部文件:内部文件应依照规定的格式和编号进行编制,有关文件的修改、废止等更改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内部网站:员工要及时访问内部网站,取得公司相关信息,如有建议或问题,可通过内部网站提交反馈。

3.内部沟通渠道监督与评估:–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对内部沟通渠道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收集员工反馈看法并进行分析,及时解决问题。

经销商与渠道管理规定

经销商与渠道管理规定

经销商与渠道管理规定1. 前言为了有效管理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品销售渠道的稳定和可靠性,订立本《经销商与渠道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对经销商及其活动进行管控,以确保公司和经销商的共同利益。

2. 经销商的选择与评估2.1 经销商申请2.1.1 经销商申请须填写《经销商申请表》,并提交公司要求的相关资料。

2.1.2 公司将对申请料子进行审核,并保存最终审核决议的权利。

2.2 经销商评估2.2.1 公司将依据申请料子、经销商过往的业绩与经验等综合因素对经销商进行评估。

2.2.2 公司将与经销商进行面谈,并进行实地考察,以更全面了解经销商的运营本领和管理水平。

2.2.3 经销商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并在决议之日起正式成为我公司的经销商。

3. 经销商权益与义务3.1 经销商权益3.1.1 经销商有权在经销区域内销售公司指定的产品,并享有相应的销售利润。

3.1.2 经销商有权利使用公司的品牌和商标,依照公司的形象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标识等销售准备工作。

3.1.3 经销商有权取得公司供应的产品宣传资料和市场支持等销售辅佑襄助料子,以促进销售。

3.2 经销商义务3.2.1 经销商应当遵守公司的经销政策和销售规定,确保产品的销售质量与服务质量。

3.2.2 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渠道,乐观推广公司产品,提升品牌形象。

3.2.3 经销商应当及时向公司供应销售数据与市场信息,以便公司进行市场调整与战略决策。

4. 经销区域管理4.1 经销区域定义4.1.1 公司将依据市场需求和销售目标,划定经销区域的界限,并在合同中明确商定。

4.1.2 经销商仅在其划定的经销区域内有销售权益,不得越权销售或侵害其他经销商的销售领域。

4.2 经销区域保护4.2.1 公司将通过合同商定和销售战略等方式,对经销商的经销区域进行保护。

4.2.2 公司不得在经销区域内直接开展销售活动,以免对经销商权益造成侵害。

渠道管理规章制度

渠道管理规章制度

渠道管理规章制度渠道管理规章制度「篇一」1、负责了解渠道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整理业务推广,受理过程中经销商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2、每周一次对经销商进行经营考核检查分析检查中所遇到的问题。

3、加强对经销商货物供应的管理,保证货物及时送到,杜绝产品供应不及时的现象发生。

4、加强对经销商订货管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及时提醒经销商做好销售工作。

5、负责公司对经销商下达的各类营销活动,贯彻落实,知道并催促渠道完成公司指标。

6、负责收集区域内各竞争对手,网点竞争信息,形成报告上报公司。

7、对区域代理商经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对公司的理念,价值观的认同。

8、制定当地的市场推广计划及方案,并组织执行。

9、管理当地区域代理商经销商。

协调各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杜绝扰乱市场的事件发生。

10、做好产品销售回款工作。

11、寻找潜在合作伙伴开拓建立地区市场的代理渠道。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渠道管理规章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内涵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公司的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这种转移需要中间商的介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国际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第二章代理商第一节企业代理商第三条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

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他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二节销售代理商第六条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

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一般低于企业代理商。

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

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

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销售渠道管理活动,明确销售渠道合规经营的原则、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销售渠道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第三条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

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渠道招商、合作伙伴管理、市场准入准出、销售政策和市场推广等。

第四条公司销售渠道合规经营工作的领导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销售渠道部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落实工作。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销售渠道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内部审核,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对企业违反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追责问责。

第七条公司建立销售渠道合规经营的绩效考核机制,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严格执行奖惩机制。

第八条销售渠道合规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二章销售渠道招商管理第九条公司销售渠道招商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严格把控招商政策,定期做好招商计划。

第十条公司需进行对合作伙伴的背景调查,对合作伙伴的经营能力和信誉进行评估,确保合作伙伴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与合作伙伴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权责和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对销售渠道进行合规管理培训,确保合作伙伴了解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关市场政策。

第十三条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合作伙伴管理制度,对合作伙伴的进销存等业务进行监控。

第十四条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伙伴,公司需及时予以调整合作关系或中止合作。

第十五条公司销售渠道将定期对合作伙伴进行满意度调研,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及时调整管理策略,提高合作伙伴满意度。

第三章市场准入准出第十六条对各销售渠道进行市场调研,明确市场准入和准出的条件和标准,确保销售渠道的合规运营。

第十七条公司需及时更新市场准入和准出的情况,制定市场开拓和撤退的策略,保障销售渠道经营的安全可控。

公开渠道管理制度

公开渠道管理制度

公开渠道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公开渠道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方法及要求,旨在规范公司在公开渠道发布信息、宣传公司的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三、定义公开渠道管理:指公司通过媒体、网络、发布会等正式或非正式渠道,向公众发布公司信息、宣传公司形象、推广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行为。

四、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发布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投资者或公众。

3. 及时、公平:公司发布的信息应尽可能及时、公平地披露,不得提前泄露或延迟发布。

4. 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发布的信息应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的信息。

5. 维护公司形象:公司发布的信息应有利于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发布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信息。

五、管理内容及要求1. 信息披露内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2)重大事项公告: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等;(3)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包括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4)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数据等。

2. 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信息披露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2)董事会办公室对拟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布。

3. 信息披露渠道:公司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

4. 信息保密措施: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披露,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不泄露或不被不当利用。

渠道合作与渠道发展管理制度

渠道合作与渠道发展管理制度

渠道合作与渠道发展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渠道合作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紧要的一环,通过与渠道合作伙伴进行合作,企业可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销售量和品牌知名度,加强客户服务本领等。

为了规范渠道合作与渠道发展活动,保证合作伙伴的权益,提高渠道合作的效果和管理水平,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与渠道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及渠道发展的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渠道合作伙伴的选择与评估1.渠道合作伙伴的选择应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以及市场需求,确保合作伙伴具备与公司相适应的本领和资源。

2.渠道合作伙伴应经过严格的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法律合规性:合作伙伴应合法合规,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经营实力:合作伙伴应具备稳定的经营基础和资金实力。

–业务本领:合作伙伴应具备相关产品销售、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本领。

–品牌形象:合作伙伴应有良好的商誉和品牌形象。

3.评估结果应以评分形式记录,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四、渠道合作协议1.渠道合作协议是渠道合作双方之间的商定和规范,应明确以下内容:–合作目标:明确双方的合作目标和预期效果。

–权益与义务: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包含产品定价、销售和推广责任等。

–停止条件:规定提前停止合作的条件和程序。

–保密条款:明确合作双方对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责任。

–纠纷解决:确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可以选择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

2.渠道合作协议应由法务部门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政策要求,并由双方代表签署生效。

五、渠道合作管理1.渠道合作关系应建立在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应乐观沟通,共同订立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策略,确保合作的顺利开展。

2.公司应供应相关产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渠道合作伙伴具备必需的产品知识和技能。

3.渠道合作伙伴应依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供应准确和及时的销售数据和市场反馈。

4.公司应定期进行渠道合作伙伴的考核和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销售业绩、市场份额、服务质量等,依据评估结果予以相应的嘉奖或惩罚措施。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渠道管理行为,提高渠道运营效率,加快市场拓展速度,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渠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渠道合作伙伴,包括经销商、代理商、零售商等各类渠道合作伙伴。

第三条渠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和谐、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

第四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负责渠道合作伙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渠道管理方针、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渠道管理制度,包括渠道招商、培训、维护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合作伙伴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市场信息,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七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渠道合作伙伴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不佳的合作伙伴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终止合作关系。

第八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合作伙伴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渠道管理制度应当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协调,形成整体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渠道招商第十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招商计划和招商政策,根据公司的市场定位和产品特点,确定招商对象和招商方式。

第十一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招商渠道,包括线上线下、展会、合作咨询等多种方式,拓展合作伙伴资源。

第十二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招商培训计划,对潜在合作伙伴进行宣传、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了解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并有能力进行销售和推广。

第十三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定期的招商评估机制,对招商情况进行考核和总结,及时调整招商策略,保证招商效果。

第十四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招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的方式和规则,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渠道培训第十五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根据合作伙伴的需求和公司的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六条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业的培训团队,对合作伙伴进行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渠道界定及管理规定

渠道界定及管理规定

产业发展事业部渠道界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规范集团招商工作的合作方式,保护客户、公司和渠道的利益;明确渠道招商工作的合作方式及流程,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产业发展事业部所辖各产业园项目的渠道界定与管理;三、渠道定义范围个人渠道是指能够为我们招商引资提供企业资源的且从事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自然人;机构渠道是指专业从事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产业招商中介或代理公司及负责企业招商的机关单位;四、渠道内部界定管理各项目机构渠道信息确认完成后,统一报备到项目招商第一负责人处,由项目招商第一负责人进行统筹管理;一招商人员所开发渠道信息总量占其所有有效信息的比重不超30%,否则公司可延期支付佣金,待详细查询确定后再予支付;二项目通过渠道招商累积成交额占其全年招商总额比重不超过30%,否则公司可延期支付佣金,待详细查询确认后再予支付;三个人渠道需详细备案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登记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政府渠道人员可不详细备案,尽量详细登记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等,如果由其指定人员亲戚或朋友代替其作为名义渠道,需跟招商第一负责人当面说明,不可由业务人员传递消息;四机构渠道须详细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办公地址、主营业务、联系方式、主管对象或主要对接人的姓名及职务、登记时间等;五渠道可不签订渠道协议,但须做客户确认,若渠道方明确要求签订渠道协议,可签订渠道协议,佣金点数不超过公司统一规定佣金比例;若超过公司统一规定提佣比例,则须上报集团公司负责人执行特殊审批;六渠道提供的信息在集团信息台账登记后,仍归上报信息的招商人员所有,但渠道提成当中包含了招商人员佣金;五、渠道佣金支付标准一渠道提佣原则1、招商人员在合同签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及首笔租金或购房款后,方可提出渠道佣金申请,由招商负责人、内业、项目第一负责人、招商经营中心、财务等相关人员对信息确认审核无误后,可根据回款额提取相应比例的渠道佣金;2、佣金费用在客户支付物业销售每笔款项到账后的次月内由公司按照相应比例通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给渠道方;二渠道佣金支付标准1、个人渠道佣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机构佣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2、集团产业地产所辖各项目可在不超过以上渠道佣金比例范围内结合项目情况、市场情况制定相应的佣金比例;三渠道佣金核算1、渠道佣金总额度=物业买卖合同总额佣金比例,公司按照回款比例发放相应佣金;2、提成由渠道和与其合作的招商人员申报,项目招商销控负责人来负责渠道提佣金额计算,财务核算并发放;四关于佣金的特别说明如购房客户在支付房款后悔约或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该套房屋不计算代理佣金,由公司实际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渠道在销售中存在过错行为而致使购房客户退房的,该套房屋不计算佣金,如因此导致使购房客户及公司经济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均由渠道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佣金已支付的,在下次应付佣金中予以扣除,无法扣除的,渠道应返还给公司;六、渠道佣金支付流程一渠道佣金以季度为单位结算;公司在收到渠道提交的代理佣金结算表并进行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向渠道支付应结算代理佣金;二按结算期间内成功销售工业厂房实际回款金额公司实际收取房款金额乘以公司规定代理佣金率结算代理佣金;三招商渠道所产生的佣金支付严禁招商人员代领,相关招商人员不得接触渠道佣金,须由招商负责人、招商经营中心和财务人员审核支付; 四公司每次付款前,渠道应向公司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且符合公司财务要求的发票,若不能提供发票,则由财务按相应税率代扣代缴;注:对于需支付个人渠道佣金的:1渠道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并取得完税凭证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财务办理手续,通过转账方式支付;2对于渠道个人无法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由我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款项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财务办理手续,提供本人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3委托他人代领渠道佣金的,需填写委托书,凭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财务办理手续,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七、佣金分配方案一若渠道为机构渠道,则机构渠道佣金当中包含了招商人员佣金,招商人员佣金由机构渠道支付,公司不再支付招商人员佣金;方式:由机构渠道带来客户信息,招商人员出面进行跟进及签约,客户成交之后,我公司财务直接扣除所发放的渠道佣金的20%,作为相关业务人员的佣金;二若渠道为个人渠道,由公司发放相应渠道佣金,与公司业务人员佣金互不影响;方式:由个人渠道带来客户信息,招商人员出面进行跟进及签约,客户成交之后,公司支付个人渠道佣金,同时另外支付公司招商人员相应佣金;八、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1、在信息登记时须同时登记信息来源,否则渠道不予确认;2、不得以渠道名义或业务人员个人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工业厂房转让合同;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渠道应向公司支付其擅自签约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该套房屋不予计算佣金;3、提供虚假渠道信息或意欲骗取中介佣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直级领导负管理责任视情处罚500-1000元,相关负责人视情给予100-500元处罚,该员工所有未发提佣一律不再发放;造成订单丢失或公司利益较大损失的,公司有权继续追偿;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在信息登记时须同时登记信息来源,信息登记时间超过三天,则信息来源一项不允许更改,只能在备注说明,待客户成交后具体事宜具体协商,同时相应招商人员需作出书面解释并备案;5、业务员开发的客户登记为渠道开发的,一经查实,业务员扣发其所有未发提成,扣罚经理此合同总提成金额,并且公司有权对业务员和经理进行辞退;九、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最终归产业发展事业部解释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附件:确认表单表一:表二:。

宣传渠道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宣传渠道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宣传渠道的使用,提高宣传效果,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宣传册、海报、展板、户外广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宣传渠道的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的合规性、有效性,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第二章宣传渠道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宣传部负责宣传渠道的总体管理,包括:1. 制定宣传渠道使用规范;2. 审核宣传内容;3. 协调各部门宣传渠道的使用;4. 监督宣传渠道的使用效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宣传渠道的具体使用,包括:1. 按照公司宣传规范,提交宣传内容;2. 配合宣传部进行宣传渠道的日常维护;3. 对宣传渠道的使用效果进行反馈。

第三章宣传渠道使用规范第六条宣传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政策,不得含有违法违规、虚假宣传、诽谤、侮辱等不良信息。

第七条宣传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其词;2. 时效性:宣传内容应与公司最新动态保持一致,及时更新;3. 简洁性:宣传内容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4. 专业性:宣传内容应体现公司专业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

第八条宣传渠道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宣传渠道的发布内容应经过宣传部审核;2. 宣传渠道的更新和维护由宣传部负责;3. 宣传渠道的使用不得影响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4. 宣传渠道的更新和维护应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四章宣传渠道效果评估第九条公司宣传部定期对宣传渠道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 宣传内容的覆盖面;2. 宣传内容的点击率、转发率、点赞率等;3. 宣传渠道的互动情况。

第十条根据评估结果,宣传部将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宣传渠道进行优化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渠道管理规定

渠道管理规定

渠道管理规定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第二条目的为实现营销发展战略,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渠道运营风险,特制定渠道管理制度来规范市场运营秩序,从而保证营销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条原则(一)对市场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在扩张中求速度,在速度中求效益;(二)对经销商采取公平、公正、双赢的原则,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

第二章渠道管理的组织管理第四条管理制度制定营销主管负责渠道管理制度制定,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并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管理制度实施由营销主管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实施监督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营销主管领导负责实施监督。

第七条实施效果考核主任、主任办公会、客户信用管理小组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三章渠道管理制定方法第八条类比法主要通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对渠道管理办法和实施效果进行类比分析而制定的。

第九条经验对比法主要根据发行室过去3-5年内的渠道管理执行过程中好的经验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进行对比分析而制定的。

第十条综合法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四章渠道管理内容第十一条销售渠道管理内容(一)销售渠道设计;(二)销售渠道管理。

第五章销售渠道设计第十二条渠道类型(一)产品销售渠道;(二)网上销售渠道;(三)网络会员制渠道。

第十三条渠道设计(一)产品销售渠道设计1. 渠道设计原则在全国直辖市、省级城市各设计二个一级代理商,其中在原标准站基础上,新发展民营代理商一个;副省级城市发展一个一级民营代理商。

其他市级城市的零售商由代理商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而酌情考虑,但各地区零售商的发展方案必须事先报发行室批准。

2.渠道长度销售渠道纵向管理最多为四级。

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管理制度

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管理制度

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责任和权限,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全部部门、岗位的信息传递与沟通工作。

各部门、岗位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的管理应遵从高效、准确及时、透亮的原则,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协作。

第二章信息传递渠道管理第四条上级与下级之间的信息传递应遵从下列原则:1.上级应细化工作指令,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全面;2.下级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可靠;3.双方应保持沟通渠道畅通,保证信息的双向流动。

第五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应遵从下列原则:1.部门之间应建立正式沟通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2.部门之间应及时共享紧要信息,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3.部门之间应自动沟通,解决问题,并避开信息沟通的断档。

第六条岗位之间的信息传递应遵从下列原则:1.岗位之间应建立联系渠道,确保信息传递快速高效;2.岗位之间应明确责任和权限,避开信息沟通的滞后和混乱;3.岗位之间应协调搭配,共同解决工作问题。

第七条紧要决策的信息传递应遵从下列原则:1.紧要决策的信息传递应及时、准确,确保相关人员获得有效信息;2.紧要决策的信息传递应通过正式渠道进行,避开产生误会和不必需的争议;3.紧要决策的信息传递应公开透亮,避开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公正。

第三章信息沟通渠道管理第八条会议沟通管理:1.会议是信息沟通的紧要方式,应合理布置会议时间,并提前告知参会人员;2.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议程,确保会议的目标明确、参会人员高效;3.会议纪要应及时整理并发送给相关参会人员,确保会议结果的准确转达。

第九条电子邮件沟通管理:1.电子邮件是快速传递信息的有效途径,应合理使用邮件进行沟通;2.电子邮件的主题应简洁明白,内容应准确明确,避开引发误会;3.电子邮件的回复应及时处理,避开信息滞后和耽搁。

第十条公告和通知管理:1.公告和通知是传递紧要信息的正式渠道,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公告和通知应明确发布对象,确保信息的准确转达;3.公告和通知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发布,确保广阔员工能够及时获得。

销售渠道管理规定

销售渠道管理规定

销售渠道管理规定一、背景销售渠道是企业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途径和方式。

为了规范销售渠道的管理,确保销售工作的高效和顺利进行,制定本《销售渠道管理规定》。

二、目的本规定旨在明确销售渠道的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销售渠道管理体系,提高销售效率,增加销售收入。

三、销售渠道分类按照销售渠道的不同特性,将销售渠道分为以下几类:1. 直销渠道:通过企业自身销售团队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或服务;2. 分销渠道:通过经销商或代理商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将产品或服务引入市场并销售给客户;3. 零售渠道:通过零售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客户。

四、销售渠道合作伙伴管理1. 筛选合作伙伴:根据公司的销售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合作伙伴筛选标准,并通过评估和考察,选择符合要求的合作伙伴。

2. 合作协议:与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销售目标和奖惩机制等内容。

合作协议应合法、合规,并经过法律部门审核。

3. 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对合作伙伴的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给予奖励或采取惩罚措施,以激励和约束合作伙伴。

4. 培训与支持:为合作伙伴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其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5. 合作关系管理:定期与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分享经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销售渠道管理流程1. 渠道招募:根据市场需求和招募计划,向外部发布渠道招募信息,筛选并与合适的渠道合作伙伴进行洽谈和谈判。

2. 渠道培训:为新加入的渠道合作伙伴提供系统的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和渠道管理培训。

3. 渠道管理:通过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分析,监控和管理各渠道的销售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4. 渠道激励: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奖励销售业绩突出的渠道合作伙伴,鼓励其积极参与销售工作。

5. 渠道评估:定期对各渠道的销售业绩和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销售目标和调整措施。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销售渠道合作伙伴,将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终止合作等。

规范供货渠道管理制度

规范供货渠道管理制度

规范供货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货渠道管理,促进供应链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供货渠道管理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供应商管理、物流管理等。

第三条供货渠道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保证供应链运营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供货渠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货渠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应链运营的稳定和高效。

第五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

第六条公司供货渠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供货渠道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求。

第七条全体员工参与本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供货渠道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八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需求,优化供应链资源配置。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依据公司采购政策和流程,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合同签署、付款和货物验收等环节合规合法。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供应商信息档案,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估和筛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当积极探索新的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严禁收受供应商的回扣或红包。

第十三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采购绩效,不断改进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认证,确保供应商的稳定可靠。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交真实有效的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和经营情况资料,接受公司的审核和考核。

第十六条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应积极引进新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品需求的供应商,拓展供应渠道,提高供应链灵活度。

第十七条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建立诚信合作关系,共同遵循合同约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理。

中介公司渠道管理规章制度

中介公司渠道管理规章制度

中介公司渠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介公司渠道管理行为,提高中介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介渠道管理是指中介公司对渠道的选择、培训、监督和激励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中介公司的渠道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渠道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渠道的正常运作。

第四条中介公司应设置专门的渠道管理部门,进行渠道管理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渠道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介公司渠道管理应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中介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渠道管理制度,明确渠道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七条中介公司应加强对渠道合作方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八条中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渠道合作方给予适当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第九条中介公司应定期评估渠道合作方的表现和服务质量,及时调整渠道合作方的合作模式。

第十条中介公司应加强对渠道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渠道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渠道选择第十一条中介公司在选择渠道合作方时,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合适的渠道合作方。

第十二条中介公司应根据渠道合作方的专业能力、经验和信誉等因素进行考察,确保选择的渠道合作方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

第十三条中介公司在与渠道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前,应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中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渠道合作方评估体系,定期对渠道合作方的绩效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中介公司应建立渠道合作方的退出机制,对表现不佳或违反规定的渠道合作方进行适当处理,确保渠道合作的持续稳定。

第三章渠道培训第十六条中介公司应加强对渠道合作方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中介公司应针对不同类型的渠道合作方,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销售渠道管理办法

销售渠道管理办法

销售渠道管理办法销售渠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销售渠道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体验,加强市场监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销售渠道的管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直营店、授权专卖店、加盟连锁店、电商平台等。

第三章销售渠道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销售渠道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存在歧视、排斥等行为。

2. 诚实、守信原则:销售渠道应当诚实守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3. 专业、高效原则:销售渠道应当具有专业能力和高效服务,提供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

4. 知识产权保护原则:销售渠道应当尊重知识产权,承认合法的授权和竞争规则,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四章销售渠道管理要求1. 商品质量要求:销售渠道应当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产品,不得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销售渠道。

2. 价格公示要求:销售渠道应当公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相关费用,不得存在虚假、误导等情况。

3. 售后服务要求:销售渠道应当提供合理的退换货服务、质量保证服务、维修服务等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4. 品牌形象要求:销售渠道应当维护品牌形象,严格遵守品牌管理方案,不得做出损害品牌形象的行为。

5. 宣传广告要求:销售渠道应当遵守宣传广告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宣传广告。

第五章管理措施1. 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销售渠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投诉受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受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销售渠道,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暂停营业、撤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4. 宣传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推动销售渠道诚信经营。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销售渠道管理方案2. 品牌形象管理方案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宣传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宣传广告法2. 监督检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检查法3. 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销售渠道管理标准的制定难题:可以进行多方面的调研和讨论,征求业内专家或消费者意见,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

渠道管理制度规定

渠道管理制度规定

渠道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渠道合作伙伴的行为,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渠道合作伙伴,包括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

第三条渠道合作伙伴应遵循本制度规定,配合企业的市场开发、产品推广和销售工作。

第四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企业的发展战略,强化渠道合作伙伴的管理和指导,促进渠道合作伙伴的快速增长。

第二章渠道合作伙伴的招商管理第五条渠道合作伙伴的申请条件:须有合法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场所、人员、设备和资金等符合企业的要求。

第六条渠道招商程序:渠道招商由企业营销部门统一负责,按照一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

第七条渠道合作伙伴的评估:根据企业的市场战略,对申请成为渠道合作伙伴的企业进行评估和筛选。

第八条渠道合作伙伴的签约:经评估合格的渠道合作伙伴,可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渠道合作伴的培训管理第九条渠道合作伙伴的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

第十条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网络课程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培训目标:提高渠道合作伙伴的销售技能、服务意识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培训考核:对渠道合作伙伴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达标者给予奖励,对不达标者进行整改和补课。

第四章渠道合作伴的考核管理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市场开发、服务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按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考核,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渠道合作伙伴给予相应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考核奖罚。

第五章渠道合作伴的违约处理第十六条渠道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包括擅自变更产品销售区域、弄虚作假、恶意拖欠货款等行为。

第十七条处罚措施:对违约行为者,给予警告、中止合作或解除合作的处理。

第十八条违约惩罚:对严重违约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追讨相关损失。

第六章渠道合作伴的激励政策第十九条激励政策内容:包括销售提成、市场推广费用补贴、年度奖励、终端陈列支持等多个方面。

投放渠道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投放渠道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投放渠道管理规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投放渠道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投放渠道的管理活动,包括广告投放、产品推广、市场拓展等。

二、投放渠道的选择与管理1. 投放渠道的选择(1)公司应根据产品特点、目标市场、预算等因素,综合分析各种投放渠道的优缺点,选择适合的投放渠道。

(2)公司应注重投放渠道的多元化,合理分配广告投放、产品推广等资源,以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

2. 渠道管理(1)公司应对投放渠道进行定期评估,对渠道效果不佳的应及时调整。

(2)公司应与渠道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渠道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三、投放内容的制定与审核1. 投放内容的制定(1)公司应根据产品特点、目标市场、投放渠道等因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投放内容。

(2)公司应注重投放内容的创新性、趣味性和实用性,提高用户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 投放内容的审核(1)公司应设立内容审核小组,对投放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2)公司应对投放内容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内容。

四、投放效果的监测与评估1. 投放效果的监测(1)公司应建立投放效果监测机制,对投放渠道、投放内容、投放效果等进行实时跟踪。

(2)公司应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投放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2. 投放效果的评估(1)公司应定期对投放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公司应将投放效果与预算进行对比,优化投放策略,提高投放效益。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通过以上六章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投放渠道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司的投放渠道管理活动,确保投放效果的最大化。

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制度内容

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制度内容

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客户渠道授权管理,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工作。

第三条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制度,确保授权程序合法合规。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渠道授权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渠道授权管理档案,确保授权过程及结果可追溯。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渠道授权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客户渠道授权管理范围第八条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包括客户渠道的申请、审核、授权、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申请客户渠道授权,应当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查合规后方可授权。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客户渠道授权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办法和流程,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第三章客户渠道授权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客户渠道授权申请程序(一)申请客户渠道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资料。

(二)公司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后,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进行授权。

(四)授权后,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或个人颁发相关证书或文件。

第十二条客户渠道授权审核程序(一)公司应当建立客户渠道授权审核委员会,对客户渠道授权申请进行审核。

(二)审核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审核结果的合理合法。

(三)对于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审核委员会应当形成相关文件,并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四)审核结果应当向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通知,并告知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客户渠道授权管理程序(一)授权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合规的开展客户渠道授权管理工作。

(二)授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渠道授权管理档案,确保授权过程及结果可追溯。

(三)授权管理部门应当对客户渠道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授权单位或个人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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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管理规定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渠道管理制度一、部门职责渠道部,隶属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下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圈层资源的建立和维护、拓客渠道的搭建和管理职责,工作目的是通过增加客户数量从而服务于项目产品销售。

主要对接部门有销售部(客户导入)、策划部(后勤支持)、外联部(社会关系协助)、客服部(数据管理)。

二、渠道组织架构渠道组织架构分为渠道经理(1人)—渠道主管(2人)—渠道专员(若干),拓客专员(下属拓客若干),CALL客专员(下属CALL客若干),企拓专员(若干)。

三、岗位职责1、渠道部经理(含主持工作副经理)负责主持部门整体运作,带领团队成员共同完成营销部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及任务:(1)负责团队组建、培训、梯队建设等本体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2)负责根据项目营销节点编制各阶段渠道工作计划,上报领导执行;(3)负责开展市场调研,依据市场反馈阶段性调整渠道工作内容;(4)根据营销部绩效考核制度,负责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考核评定,及时向上级反馈考核结果,同时对员工的奖励、处罚、升职、劝退等作出建议;(5)负责与营销部各模块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建立渠道部对接协作的工作标准;(6)负责与银行、政府、外部拓展资源等相关单位的联络,促进项目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7)负责项目企业渠道资源库、拓客外聘团队资源库的建立;(8)负责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同时根据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控制管理费用;(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渠道主管(1)负责协助渠道经理执行本体团队的建设工作;(2)负责指导、监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业务工作的开展;(3)负责分管模块工作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4)负责分管模块外聘团队的业务外联、合同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5)负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客户资源管理、业绩追踪管理工作。

3、CALL客专员(call客组长)(1)负责外聘话务团队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2)负责call客周、日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每日数据的统计并汇总至模块主管;(3)负责与策划部门的对接,及时补充call客资源并向其反馈结果分析;(4)负责个人意向客户的约访,做到与案场销售的有效对接,促成成交;(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渠道专员(带访组长)(1)负责外聘兼职团队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2)负责竞品拦截周、日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每日数据的统计并汇总至模块主管;(3)负责竞品的每周调研并形成报告上报模块主管及策划专人;(4)负责nrft个人意向客户的约访,做到与案场销售的有效对接,促成成交;(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拓客专员(派单组长)(1)负责外聘兼职团队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2)负责协助模块主管完成派单周、日计划的排布,负责汇总每日小队数据并统计至模块主管;(3)负责根据计划排布,协助模块主管对接策划,确保派发物料及礼品的前置补充;(4)负责协助模块主管完成区域派单地图的绘制;(5)负责个人意向客户的约访,做到与案场销售的有效对接,促成成交;(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企拓专员(1)负责收集企业资源,并结合公司协助、个人拓展等方式,协助模块主管制定企业拓展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执行;(2)负责统计拓展企业关键人资料、合作意向程度、合作方式等,汇总后协助模块主管形成资源库;(3)负责协调企业拜访,提请销售物料及礼品的申报,协助模块主管对接策划部前置完成;(4)负责与合作企业接洽达成合作意向,并协同策划部形成活动方案,督导活动执行,最终达成销售;(5)负责对接合作单位及销售部,形成客户导入的有效方式,详细记录合作单位的客户到访反馈;(6)负责个人意向客户的约访,做到与案场销售的有效对接,促成成交;(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渠道工作拓展板块在售项目拓展板块分为:1、独立经纪人2、竞品拦截3、CALL客宣传4、大客户组5、中介资源6、商圈宣传1、独立经纪人独立经纪人是成为地产机构的加盟合作人,自己开拓市场的经纪人。

独立经纪人和公司之间是合作关系,拥有。

不需要坐班,自由开展业务。

独立发展资源网络与客户群,建立自己的信息库。

代理买家、卖家,相互合作。

2.竞品拦截拦截竞品项目的准客户资源,带访至案场。

利用拓客,带看等方式直接做客户拦截,由于到竞品看房的客户准度较高,这是最直接但安全系数最低的拓客方式。

拓客成果最直接的是带访至案场,或者留电约访。

3.CALL客宣传CALL客是以电话外呼的形式打电话挖掘客户群体的一种宣传手段。

针对房地产行业特定的楼盘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客户群体的挖掘,寻找有意向、有兴趣购买房子的客户,进一步的对意向客户邀约,满足有购房需求的客户。

4.大客户组大客户是指对(或)频率高、大、客户高而对业绩能产生一定影响的要害客户,而除此之外的客户群则可划入中小客户范畴。

5.中介资源中介资源是利用中介购房买房资源,来促进地产项目销售。

6.商圈宣传商圈宣传是指商店以其所在地点为中心,沿着一定的方向和距离扩展,宣传吸引顾客的辐射范围。

六、人员划分1、渠道专员(分销拓展+独立经纪人招募)(1)岗位职责:负责中介分销拓展维护及下乡宣传任务岗位内容:1.中介分销的引进及日常关系维护2.合作单位的物料宣传品发放及项目知识培训3.组织招聘人员完成活动执行路线4.招募独立经纪人及维护工作5.客户数据表格统计任务:根据公司每月任务下达2、拓客专员(竞品拦截+商圈宣传)(1)岗位职责:负责组小蜜蜂团队的竞品拦截及重要商圈地段的宣传岗位内容: 1.人员的组织招聘2.日常人员管理工作3.点位的安排及巡岗工作任务:根据公司每月任务下达(2)小蜜蜂团队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竞品拦截及商圈宣传岗位内容:1.根据分布的点位寻找客户带访至售房部2.根据公司情况安排的宣传活动执行人数:40人左右根据市场及任务情况而增减(3)小蜜蜂团队区域分布分布:竞品楼盘+重要商圈位置+人流量较大路段的客户拦截2、CALL专员(call客+大客户组)(1)岗位职责:1.负责组建及管理call客团队完成回访数据2.负责大客户组的建设及工作开展管理岗位内容: 1.call客人员招聘及团队搭建2.日常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3.日常客户数据表格统计4.大客户组(重点针对商业,住宅团购)团队建设管理任务:根据公司每月任务下达(2)Call客团队岗位职责:负责通过电话对新老客户进行宣传岗位内容:1.完成每日客户电话回访数据量2.根据公司要求宣传及邀约客户上访人数:根据公司客户数据量临时增减人数任务:1.每天回访客户数据200-250组/人(3)大客户组岗位职责:重点负责项目门面及住宅的团购岗位内容:1.通过电话或陌拜寻找客户2.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任务:1.每天拜访下达的陌拜单位量2.每月完成下达的上访及成交任务量七、培训管理公司渠道部培训体系,以树立职业形象、强化销售技巧、提升综合素养为目标,贯穿日常,持之以恒。

1、根据月度推盘节点,编制《众和地产渠道部月度培训计划表》2、培训内容(1)企业文化类:学习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精髓,并熟知企业重点项目;(2)制度管理类:主要围绕员工手册开展,对公司及部门管理制度、流程管理规范等进行学习;(3)职业素养类:商务礼仪、客户关系管理、客户心理把握、演说技巧等;(4)专业技能类:房地产基础知识、建筑设计基础知识、地方政策及按揭贷款流程、渠道拓展优秀案例分享、项目信息等;(5)管理提升类:时间管理、情绪管理、计划管理。

3、培训方式(1)每日分享知识点;(2)每周半小时部门互动学习;(3)半月度公司层面专业指导;(4)业务开展针对性培训,如扫街说辞设置、库存房销售说辞等;(5)重大销售节点前的培训,如开盘说辞、开盘流程、注意事项等;(6)参观学习优秀竞品,组织同行交流会;(7)轮岗培训,渠道各模块职能交流。

4、考核方式(1)说辞演练:融合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及专业知识的考核方式,目的是将培训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2)演讲:作为渠道,尤其是企拓的基础要求,通过演讲传递产品价值,达成销售目的,因此演讲是重要的考核方式;(3)外聘团队的问卷反馈。

八、管理制度1、日常管理规范(1)仪表规范①必须统一正装,保持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扣好钮扣、结正领带(拓客外勤不做要求,但不得敞开),衣袋中不要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②男士头发要时常修剪,并梳理整齐,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接触衣领为度,不得蓄胡须。

女士上班期间不宜留披肩发,刘海以不过眉毛为宜,常洗头,保持无头屑;③女士上班须淡妆,但切忌浓妆艳抹,不许纹眉,不涂眼影,力求自然、美丽,精神好;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④员工上班前不得吃异味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脏物;⑤为客户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僵硬、紧张和恐惧的表情,要友好、热情、精神饱满、风度优雅地为客人服务;⑥提倡勤洗澡,勤换衣物。

(2)谈吐规范①与客户交往时,保持微笑,目光柔和地注视对方;②客人谈话时,注意认真倾听,不要中途打断客户的谈话或生硬地插嘴,应等待对方把话说完或告一段落时再找合适的机会转移话题,始终做到热情有礼,面带微笑,语调和缓并善于用赞美的言辞与客户沟通和接近;③工作时间应以普通话交流,如顾客讲方言,可以讲方言。

避免在顾客面前与同事说顾客听不懂的话语及方言;④与客人交谈宜保持60-120公分的距离,交谈时不可整理衣着、头发、看手表等;⑤与客人交谈时,注意言简意赅,措词得当,不卑不亢。

同时要极力避免不尊重的口气,态度要真诚,切忌不冷不热、爱理不理、语调生硬,更不得耍笑客户;⑥客户提问时,尽量避免一些含糊不清的句子,回答要肯定,要极力避免诸如可能、大概之类的话,要避免对客户进行不礼貌的反问。

有时由于一定的策略必须这么做时,可采取其他一些方式,对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可以对客户说“对不起,这个问题我得请示公司领导,马上给您回复,好吗”等;⑦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嘲弄客户,必须有“来者皆是客”的服务意识;⑧称呼客户时,要用“某先生”、“某小姐或女士”,不知姓氏时要用“这位先生”、“这位小姐或女士”。

绝不能以“喂”或“嗳”来招呼客人、同事。

2、客户接待规范(1)客户来电接待①接听电话以三声响为标准,不宜过早,更不宜迟;②准备纸笔记录,接听后,主动言明:“您好,XYC销售部,请教先生/女士贵姓”;③执行阶段性电话销售说辞,收集客户认知途径、意向产品、意向面积总价等信息,向客户传递有效信息、价值信息,杜绝虚假信息;④阐明项目信息后,开始强调邀约客户到访,并且询问客户居住区域、小区等信息,为客户编制到访路径,并请客户留电,为客户发送短信;⑤结束通话时,要确认客户挂断电话方可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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