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的确立及其运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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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需要,是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3.依法治国的要求
依法治国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
中,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利。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
程序制定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行政机关
要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司
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
条件和保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克服两种错误倾向。官僚主义和无 政府主义是妨碍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大敌,都危害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
(3)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4.民主集中制的优越性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
2.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必然性
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决 定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国家是人民利益的代 表者,国家的整体利益与各地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因而不 可能也没有必要采用资本主义国家的权力分立制衡的制度, 而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的异同
2.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它主要体 现在三对关系上: 其一,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关系来看,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其二,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来看,人民 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一方面,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 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在人 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其他国家机关依
2.党的领导方式 党的领导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

人大制度走廊讲解

人大制度走廊讲解

人大制度走廊讲解(实用版3篇)目录(篇1)1.人大制度的概念和背景2.人大制度的发展历程3.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4.人大制度的功能和作用5.人大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正文(篇1)一、人大制度的概念和背景人大制度,全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政治背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即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二、人大制度的发展历程人大制度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

首先,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体系。

接着,在改革开放后,人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强化了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监督职能。

近年来,人大制度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了立法质量。

三、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人大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首先,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证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其次,它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既保证了民主,又保证了效率。

再次,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党性,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党的领导地位。

四、人大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人大制度具有多项重要功能和作用,包括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选举和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监督国家机关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等。

通过这些功能和作用,人大制度保证了人民对国家的管理,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五、人大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当前,人大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如何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如何提高立法质量等。

但总的来看,人大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未来也将继续完善和发展。

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政治背景,经过了几个阶段的发展,具有鲜明的特点和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目录(篇2)1.人大制度走廊的概述2.人大制度的历史沿革3.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4.人大制度的运作方式5.人大制度的意义和影响正文(篇2)【人大制度走廊的概述】人大制度走廊,是我国为了宣传和普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设立的一种教育形式。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已有50多年历史,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与完善的程度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随着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逐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出发, 论述其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发展,问题,完善目录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 (1)(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特征 (1)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2)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3)(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 (3)(二)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存在缺陷 (4)(三)人大议事公开存在不足 (5)(四)人大监督力度不足,缺乏实效 (6)四、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7)(一)改革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7)推进人大议事的公开化 (8)(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强化监督实效 (9)五、结束语 (11)六、参考文献 (1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我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之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基本构成、运行机制、特点以及作用等方面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历史背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与中国社会政治的历史背景密不可分。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建立。

当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新中国的根本大法。

此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二、基本构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方式、名额和会期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

在中国宪政模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成了“一国两制”、“一党制”、“多党合作制”、“政治协商制”等多种特色,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

三、运行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主要通过以下三个环节来实现:(一)选举程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选举产生,选举程序一般分为候选人提名、公示和投票等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选民可以自由选择和被选择,从而促进了公正、公开的选举。

(二)会议程序每届人民代表大会从开幕到闭幕,一般分为常委会选举、一般性会议、专题会议等多个环节。

此外,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程序还包括议案提交、代表发言、表决等多个阶段。

(三)实施程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监督、选举、决定等多种方式来实施各种决策,形成了执政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联系。

同时,人民代表大会还会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策要求,认真实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四、特点(一)代表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代表制。

代表大会的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代表要充分代表选民的意愿,实现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和使命。

(二)协商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政治协商是独特的合法权力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舆论表达、协商咨询、社会调查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功能,不仅可以协商政治问题,同时还可以协商经济、文化等领域的问题。

人大专题视察方案

人大专题视察方案

人大专题视察方案概述人大专题视察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派出代表组成视察组,前往各地或特定领域进行实地视察、调研,以了解基层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旨在介绍人大专题视察方案,包括视察的目的、地点、组成人员、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

视察目的人大专题视察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基层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国家政府制定决策提供参考。

视察地点视察地点根据实际需要而定,视察区域可能涵盖全国各个地区,包括城市和农村,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

此外,视察范围还会涉及一些特定领域,如教育、医疗、环保等。

组成人员人大专题视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派出的代表组成。

视察组的组成成员应该来自各行各业,以确保能够全面了解基层情况。

观察组应该包括政治家、学者、企业家和各个领域的民间代表。

时间安排人大专题视察的时间安排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在视察前,组织者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定视察计划和行程安排。

视察时间通常为3-5天。

视察流程视察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流程:1.了解地方情况。

了解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民生情况和自然资源,了解当地政府的政策和措施,以及基层群众的生活和工作情况。

2.实地走访。

实地走访当地企业、学校、医院、社区等场所,了解人员构成、规模和条件等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拟定报告。

视察组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视察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并提交报告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管理和监督视察组需要遵守严格的视察管理和监督制度,以确保视察流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还将对视察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结论人大专题视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能够为国家政府制定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视察报告的撰写需要遵循实际情况,准确地反映问题和建议,以便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希望今后专题视察能够更加高效、透明和公正,为中国的发展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人大调研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人大调研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人大调研工作的认识与思考作者:郭怀军来源:《人大研究》 2019年第3期调研是调查研究的简称。

人大调研是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的,是人大履职的法定方式之一,也是人大工作者的一项基本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之基、监督之要、决策之据。

一、特点人大调研是为履职服务的,它既不同于党委的决策调研,也不同于政府的工作调研,更有别于社科的学术调研。

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组织与实施的法定性。

人大开展调研,是履行法定职责。

监督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研。

”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代表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这些规定,把调研用法律形式约定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方式和人大代表的履职方式,体现了对人大调研的高度重视,并从法律层面提供了保障。

(二)调查与研究的往复性。

人大调研是一种履职调研,针对现有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在执行过程中又会遇到新问题和新情况,又要进行新一轮调研,以寻求新的解决之道。

所以,人大调研是一个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站。

(三)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场所,人大调研的目的是为人民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参考依据。

为此,人大调研就要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讨论,以此来平衡各方利益,找出最大公约数,作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决策建议。

所以,人大调研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与集中是相互统一的。

(四)转化与应用的强制性。

人大调研成果经主任会议讨论后,一般要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转化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或者审议意见,提交有关机关办理落实。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一、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代表应积极参加。

二、代表视察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调研每年不少于1次,由乡镇人大组织安排。

三、代表视察可采取小组集中视察、专题视察、个人持证视察等形式进行。

四、代表视察调研,应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代表认为需要视察、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

五、代表在视察调研活动中应廉洁自律,对有关单位工作的评价应实事求是。

六、代表视察调研时,不直接处理问题。

如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由乡镇人大上报有关部门和组织办理。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第一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一、乡(镇)人大要组织代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和检查,听取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每年至少组织人大代表对本乡(镇)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人代会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各进行一次集中视察;三、每年围绕本乡(镇)产业发展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进行一次以上的专题调研;四、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代表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情况;五、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要务实求效,不搞形式。

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代表可就相关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六、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乡(镇)人大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并答复代表。

第二篇: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一、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活动。

二、代表视察按视察计划进行,必要时可增加专题视察。

三、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搞好视察前调查,拟定视察计划,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单位做好准备。

四、代表视察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进行。

五、代表视察按照视察内容和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组成视察小组,视察时可以邀请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同时邀请驻镇的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六、被视察单位要热情接待代表视察,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代表视察时必须遵守视察纪律,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对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主席、副主席交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应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报告人大主席团,并答复代表。

人大代表的视察权

人大代表的视察权

权, 此, 因 乡镇 级 人 大 代 表 没有 参 加 集 体 视 察 的权 利 。其 二 , 加集 体视 察 的人 大代 表 是 与组 织 者 相 参 同的 “ 本级 ” 与组 织者 不 同级 的上 级 或 者下 级 人 大 , 代 表 不 得参 加下 级 或 者 上 级 人 大 常 委会 组 织 的集 体视 察 , 上 一级 人大 常 委会 依法 委 托 了下 一 级人 但
大 常 委 会组 织 由其 选 举 产 生 的 上 一 级人 大 代 表 开 展 视察 活 动 的除外 ( 代表法 第 1 条第2 ) 9 款 。其 三 , 视 察 的对 象是 集 体视 察组 织 者 的“ 级 或者 下 级 国家 本 机 关 和有 关 单 位 的工作 ” 。法 律赋 予 了人 大 代 表集
值 得特 别说 明的 是 , 代表 法 赋 予 了参 加 集体 视 察 的人 大 代表 一项 附 加 的权 利 , 即约见 权 。代 表法 第2 条第 2 2 款规 定 ,代表按 前 款 ( 1 ) 定进 行视 “ 第 款 规 察 , 以提 出约见 本 级或 者下 级 有 关 国家 机 关 负责 可 人 。被约 见 的有关 国家机 关负 责人 或者 由他委 托 的 负 责人员 应 当听取代 表 的建议 、 批评 和意 见 。” 约见 权是 一项 可选择 行使 的权 利 。人 大代 表在 集体 视察 时, 是否 约见 国家机关 负责 人 , 主动权 在人 大代 表手 中, 即人 大代表 “ 以提 出” 可 约见 , “ 以不 提 出” 也 可 约 见 。但 一旦 人 大代 表 提 出 了约见 , 约 见 的有 关 国 被 家机 关负 责人不 得拒 绝 ,应 当” “ 听取 , 即使本 人 不能 亲 自听 取 , 也须 委托 本单 位 负 责 人员 而 非 一般 人 员 “ 当” 应 听取 代表 的建议 、 批评 和 意见 。 大代 表 约见 人 的不 局 限 于“ 级 ” 本 国家机 关负 责人 , 还包 括 “ 下级 ” 国家 机关 负责人 , 也就 是说 , 越是 下级 国家机 关 负责 人, 越有 被 集体 视察 的上级 人 大 代表 约 见 的机 会 和 可能 。不少 介绍 人大代 表视 察知识 的文章 和资料 中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基本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加强人民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有利于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格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践的核心是体现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地位、健全代表选举制度和完善代表履职机制。

目前,在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地位。

中国的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

在实践中,中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断增强自身的权力地位,通过立法、监督、政策制定等方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2、健全代表选举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通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不断健全,通过增加公开、竞争、多元化选举方式,改善选民知情率和参与率,确保代表选举的民主、公正和权威。

3、完善代表履职机制。

代表履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断加强代表履职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素质;同时,政府部门对代表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代表能够更好地发挥代表职责,为人民权益服务。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下面几个方面是需要加强的:1、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是制定法律的机构,仅有松散而缺乏科学性的自治法规,是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完善地方管理的需求的。

因此,在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把法律的起草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全国性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公民基本人权保障制度,优化政府性质机构管理体制,加强环境领域立法工作等。

2、推进人民代表大会的电子化建设。

人大专题视察方案

人大专题视察方案

人大专题视察方案1. 背景人大代表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代表着人民利益。

人大代表视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了解社情民意,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本文将介绍人大专题视察方案。

2. 基本概念2.1 什么是人大专题视察?人大专题视察是指人大代表根据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按照决定、计划或者委托,对某个行业、领域、地区的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和考察。

2.2 人大专题视察的目的人大专题视察的目的是为了加深对某个行业、领域、地区的了解,从中发现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部门的改进和完善。

2.3 视察报告的形式视察报告由人大代表撰写,形式不限。

包括书面报告、口头汇报、彩色照片、录像等。

3. 方案内容3.1 视察范围本次人大专题视察的范围为某个行业/领域/地区。

视察的目标是深入了解该行业/领域/地区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矛盾,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参考。

3.2 视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制定具体的视察时间,但需要尽量考虑各方的时间安排,避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3.3 视察地点本次人大专题视察的地点为某个行业/领域/地区的重点企业、代表性项目或者重点工作站等,视察地点应针对性明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4 视察内容本次人大专题视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行业/领域/地区的发展概况,存在问题和矛盾;•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企业/项目/工作站等的运营管理和效益情况;•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

3.5 视察程序视察程序包括以下几项:•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明确视察的目标和任务,向有关部门发出函件,联系好视察地点的相关人员,确定具体的视察时间;•视察过程中的实地调研:对视察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和问题,并与当地干部群众进行座谈交流;•视察后的总结分析:撰写视察报告,分析视察发现的问题和矛盾,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4. 视察要求和标准4.1 视察要求本次人大专题视察要求如下:•要求人大代表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按照程序、标准进行视察;•要求视察明确目标、主题、重点和角度,做到精准有效;•要求配合相关人员,保证视察的顺利进行;•要求严格保密视察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信息。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摘要】代表制度是关于人民代表这一政治人的制度,人民代表是代表制度的主体和核心。

代表制度本身又处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层面,属于体制性制度。

作者通过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背后的体制和机制因素,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政体的存在,是制度的存在,也是体制的存在,机制的存在,而改革代表制度符合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内在逻辑,它既抓住了制度改革的根本主体,又体现了细节之变的制度力量,能够为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奠定适宜的运行体制和机制,而且符合我国改革的实践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为更好地发挥代表制度改革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作用,必须加强和完善对代表制度改革的理论探索。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过程存在问题解决方案一.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在古老的东方爆发了一场最壮烈的社会革命。

在这场革命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进行了长期的流血抗争和不懈的探索实践,终于培育和构筑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由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走过了十分不平凡的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作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虽然风雨兼程历经挫折但还是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框架已经建成但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迫切需要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

列宁曾经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真正获得正确处理这个问题的本质,“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它现在是怎样的”。

回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新世纪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知识点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重点知识点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重点知识点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安排,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知识点进行解析。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概念和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通过选举产生代表,行使立法、监督、决策等职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广泛代表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代表人民利益的原则,代表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实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2. 高度民主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重民主决策,通过选举和提案等方式使人民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3. 法治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使职权,尊重法律的规定,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与层级结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层级结构组织的,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大会,并由代表大会选举和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各级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能如下: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国家的基本法律,选举国家领导人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2.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本地区的法律和经济计划,选举省级政府主要领导。

3. 地方性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市、县、乡村等各级地方代表大会,负责制定本地区的法规和发展计划,选举地方政府领导。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权和功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赋予代表大会一系列重要的职权和功能,包括立法、监督和决策等:1. 立法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国家法律,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原则。

2. 监督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保障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 决策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国家重大决策,对经济、社会、文化和外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决策。

这标志着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政权制度得到全面确立

这标志着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政权制度得到全面确立

从首部选举法诞生到对现行选举法的五次修改,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从农村和城市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比例为8:1到4:1再到“同票同权”——1954年9月15日,1211名全国人大代表走进中南海怀仁堂,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这标志着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政权制度得到全面确立。

经过一个甲子的艰辛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越来越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作为这一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石的选举制度,也由当时的初步建立逐渐走向完善,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中迈出一个个坚实步履。

选举法诞生——开启民主选举新时代“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

”1937年10月起,黄土高原农民创造出“豆选法”,选民向自己中意的候选人碗里投黄豆、蚕豆或绿豆,最后根据碗中豆数确定当选人。

这种陕甘宁边区因地制宜采用的选举方法,成为新中国民主选举制度的前奏曲。

新中国成立后,为使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更加完备,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定于当年“召开由人民用普选办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决定成立选举法起草委员会,起草选举法。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当年3月1日,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实施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

“选举法奠定了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开启了我国人民民主选举制度的新时代。

”60多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李伯钧评价说。

依据1953年选举法,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并在此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奠定了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和自身优越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由于人们的认识因素、制度因素和代表因素等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从而影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

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正确分析新时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完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探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路径,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体现了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要求,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极大的优越性。

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这一根本制度不动摇。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述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根源。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在积极探索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一制度的确立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开创了我国人民民主的新阶段。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并由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实行合议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发挥两个积极性。

人大制度的知识点总结

人大制度的知识点总结

人大制度的知识点总结一、人大制度的基本概念人大制度是指国家实行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体制。

它是一种代议制政治体制,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实行人民民主管理国家的制度。

人大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制度。

二、人大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始于1949年,当时的西南局在成都召开了中国解放区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49年后,人大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壮大,经历了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196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恢复国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1975年)、国务院恢复国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1978年)等重要历史事件。

1990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等主要法律,从此进入了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发展阶段。

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办法》、《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等重要法规,为人大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奠定了法定基础。

三、人大制度的组成和职能1.组成: 中国实行的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由全国人大和各级地方各级人大组成。

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各级地方各级人大是履行国家权力的机关。

2.职能:全国人大和各级地方各级人大的主要职能包括立法、监督和代表职能。

其中,全国人大主要职能包括通过宪法和法律、选举产生国家主要官员、监督国家各机关和国家主要官员、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与外国建立国际条约等。

各级地方各级人大主要职能包括通过宪法、法律,监督国家各机关和国家主要官员,决定地方的重大问题等。

四、人大制度的运行机制1.选举机制: 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实行间接选举制度,即由人民代表选举人民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选举产生;各级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由各级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产生。

2.会议机制:全国人大每年举行一次常务会议和一次年度会议,全国人大常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大年度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召集。

大代表视察审视与反思

大代表视察审视与反思
的。
娶豢 囊
据 20 0 8年 1 O月 1 1日《 快 报 》 新 报 道 :代 表 来 视 察 就 带 去 看 先 进 典 型 , “ 给
“ 视察 中, 人 陪同, 接远送 , 在 众 前 警
车 开 道 , 体 跟 随 , 情 款 待 , 部 就 班 媒 热 按
依 照 常规 , 委 会 审 议 视 察 报 告 后 , 常
义上地发挥。
利 弊 。竭 力 寻 觅 出 更加 具有 中 国特 色 并
符 合 时代 特 征 的工 作 方 略 , 是 对 历 史 、 就
对 未 来 、 国 家 、 人 民高 度 负责 任 的 主 对 对
人情 怀 。

地 方 各 级人 大 常 委会 开 展 代 表 视 察
提前 安排路线 和指定 被视 察单 位 ,
工 作 的 一般 程序 是 : 立 视 察 小 组 、 定 成 确 视 察 时 间 、 知 视 察 单 位 以及 视 察 内容 、 通 交 通 安 排 与协 调 、 召 开座 谈 会 、 听 取 汇 报 、 地 查 看 、 写 并 审 议 报 告 、 馈 意 实 撰 反
见 、 踪 督办 等 。 跟
和 意 见 是 否 具 体 落 到 实 处 不 明 ,有 时代 表还落下“ 多事 儿 ” 口实 。 的 这 些 状 况 时 常 出 现 在 当前 地 方 人 大 代表视察工作 中, 究其 原 因有 多方 面 : 怕
佐证 了我 国根本 政 治 制度 的优 势 与特
色 ,对 民主 与 法 制 建 设 的 健 康 发 展 起 到 了应 有 的 功 能 与作 用 。 成 绩 巨 大 , 弱 尚存 。 与 时 俱 进 中 薄 在 不 可 以偏 盖全 、 一概 而 论 。客 观 审视 地 方 人 大 代 表 视察 工作 的现 情 ,理 性 反 思 其

人大视察不能有“视”无“察”

人大视察不能有“视”无“察”

人大视察不能有“视”无“察”李昊翔【期刊名称】《江淮法治》【年(卷),期】2016(000)013【总页数】1页(P53)【作者】李昊翔【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从各地人大组织开展视察工作的具体实践看,传统意义上的代表视察往往停留在“视”的过程,少有深入到“察”的阶段,很难反映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影响了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人大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在闭会期间依法执行职务的重要形式。

笔者认为,作为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的有效途径,代表视察不仅要有“视”的过程,更要有“察”的过程。

明确视察主体。

选好视察人员是提高视察质量的关键。

作为视察的主体,要选择对视察内容熟悉或工作领域相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人大代表参加。

视察人员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意见,既要讲成绩,也要谈问题。

这样,视察时才能真正抓住关键环节,发现实质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此外,还可以吸收部分利益相关者参加,使视察能直指问题要害。

优化视察方式。

能否了解到真实、全面的情况决定着视察成败。

首先,要突破层层“陪同”视察的重围,改变由被视察部门选择视察地点路线的单一视察方式,采取随机查看现场、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陪同视察向无陪同视察转变等方式,适当增加自由访和重点查,使视察更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其次,要适当增加群众在视察现场的随机参与,让代表多听群众的意见,摸准全面真实的情况。

再次,视察人员要沉下身子,将视察重心放在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上,在参加有组织视察的同时,也可以依托代表小组更加灵活地开展活动。

落实视察结果。

视察效果如何,最终要看代表“察”出的意见建议能否得到落实。

因此,视察活动结束后,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归纳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明确整改要求,严肃认真地搞好交办工作,督促被视察单位认真落实。

要及时跟踪主动督查,必要时可再次组织代表视察或听取相关部门办理代表视察建议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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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报常务委员会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将所发现的问题函报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委员会处理。”
5.代表视察工作上的辅助和帮助。人大代表“到达视察地区的时候,可以和当地人民委员会
接洽,取得他们的协助。各地人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应给代表以视察工作上的便利。”其所需
的旅费和伙食费,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销,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则向其所在
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1954—1987)》,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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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中共中央还专门向地方各级党委和中央各部委党组发出通知,要求代表们定期下去视察
工作,应该成为党和国家领导机关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的一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如实地向代
为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做准备。
①②彭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955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 过),《人民日报》1955年7月18日第1版。 ③张治中:《张治中与中国共产党——张治中机要秘书回忆录》。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杜,1991年,第165页。 ④杨尚昆:《杨尚昆日记》(上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03、206页。
三、曲折发展:五六十年代的视察工作及其效果对比
(一)五十年代中期视察制度的充分运行及其效果 自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确立至“反右运动”,全国人大代表共联合全国政协委员进行了三次视
察:
1.1955年11月17日至1956年1月24日,“参加这次视察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7
①转引自刘政:《代表视察制度的创立:张治中建言。毛主席首肯》.《民主法制建设》2004年第8期。 ②@全阚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文献资料汇编(1949一1990)),北京:中国民主法制 出版社,1991年,第309、307页。 ④1954年宪法在省级以及省级以下都没有设立同级人大常委会。而由同级人民委员会即同级人民政府执行同级人大常委 会的职权。 ⑤刘政:《代表视察制度的创立:张治中建占,毛主席首肯》,《民主法制建设》2004年第8期。 136
命力的源泉所在”。④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为全国人大代表每人每 月津贴工作费五十万元”,@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事处的决定》。⑨
[收稿日期]加11一04一07 [作者简介]赵萍丽,博士,同济大学政治与同际关系学院讲师。
・ 本文为同济大学“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课题“全球变化与中国国家利益研究”的中期成果。 ①②刘政灌}湘清著:《人大监督探索》,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礼,2002年,第2、104页。 ③周罔辉、洪歼开:《完善代表视察制度思考》,《山东人大工作》2∞2年第lO期。 ④刘政、程湘清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沦和实践》,北京:中周民丰法制出版社,2003年,第60页。 ⑤《伞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津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费的决定》(1955年2月12日)。当时的l万元相 当于新币l元。 ⑥《伞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事处的决定》(1955年2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 次会议通过),《新华月报》1955年3月号。
全国人大代表所进行的这四次视察,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安排组织的。视察结束后,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所有视察的代表分组座谈视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视察工作进行讨论和总
代表视察制度。截至1957年夏季,全国人大代表共进行了4次规模不小的视察工作,效果很好;然而,从 1957年中期开始,代表视察制度中断了两年,尽管60年代初也有小规模的恢复,但其规模与效果都远不能 与50年代中期的视察工作相提并论,1963年代表视察制度全面中止运作;改革开放以后才重新恢复。上 世纪五六十年代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的确立及其曲折运行表明,代表视察制度是人大代表对“一府两 院”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它的运行效果和作用发挥不仅取决于党 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取决于对视察活动的严密组织,更取决于其自身的制度化水平。 [关键词] 代表视察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联合视察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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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的设立首先是由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所决定的。全国人大代表要履
行宪法和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就离不开与选民、与全国人大之间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尽管从1954
年10月到1955年7月全国人大代表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来信342件”,①反 映了大量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再加上他们也不像西方国家的议 员那样配备有个人工作班子和助手,因此,“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各地工作活动的便利”, 以便“为住在本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办理秘书工作”,②便没立了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 其次,这与国家领导人的积极推动是分不开的。代表视察制度最先是由张治中于一届全国人
省、市、州、县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定为一项经常性制度的建议,该建议被大会列为第二号提案,交全
国人大常委会办理。②收到青海省代表组的提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重视,在一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就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 决定》。@从此,代表视察工作被作为一项制度正式确立下来。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般地每年应当视察工
人进行视察。……此外。有些代表、委员在寒假期间或者其他时间进行视察,没有统计在内。”④
如果再加上人大代表在1955年上半年所进行的视察(具体视察时间为1955年5月26日至 1955年7月3日),@截至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共进行了四次视察。这完全符合
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全国人大代表一年要进行两次视察的要求。
作两次。视察时间,一般以春耕以后和秋收以后为宜”。
2.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的区域可以是“原选举单位的地区”或“其他地区”,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视察的对象可以是“原选举单位的地区”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3.人大代表视察的方式,可以是“单独进行”,也可以是“分组进行”。“代表视察工作的时候,
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后提出书面建议的,他主张每位(全国人大)常委每年都要出去视察,了解地方
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是送给彭真转刘少奇委员长的。毛主席看后很是赞赏,提出把范围扩大 到全国人大代表,以后又加上全国政协委员。③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相应的辅助工作 和服务工作。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就应运而生了。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FUDAN
2012年第1期
No.1 2012
JOURNAL(Soci且l Scie【圮es)
・政治学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的确立及其运行评析
——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例 赵萍丽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上海200092)
【摘要]
代表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195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
可以向当地人民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的人员了解情况;可以列席当地的人民代表大 会会议、人民委员会会议;可以接见当地的人民代表,访问人民群众。” 4.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主要是发现问题,但“不直接处理问题”,“所发现的问题分别交由当
地人民委员会、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理。必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将所发现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的设立,是全国人大进行的首次机构建设,其内容有:
1.关于设立地方的规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和各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所在地,以及重庆、青 岛、旅大、鞍山等代表居住人数较多的市设立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而人数较少的市和县以及有代 表的部队中,则指定专人“兼办代表的秘书工作”。 2.关于设立主体的规定。“由当地省(自治区)、市人民委员会负责”设立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 3.关于代表办事处本身的机构设置的规定。指出“办事处酌设秘书一人至三人”。 《决定》还要求,办事处“可先在若干城市试办,取得经验后,再普遍推行”。 此后,各地纷纷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组建代表办事处或指定兼办代表的秘书,积极协助全国人 大代表的视察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的设立,为全国人大代表有效地进行视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和工 作上的便利。在经过初期的试点之后,《人民日报》于1956年11月8日公布了《关于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办事处工作及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进一步密切市人民代表与 选民的联系的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的组织设置和功能定 位。《暂行办法》规定: 1.办事处的干部人数由“一至三人”改为“二至三人”; 2.明确指出代表办事处的任务: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做好“组织联络工作”;帮助代表解决执 行“职务时所遇到的困难”;“掌握代表的行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一、制度准备:全国人大代表办事处的设立
根据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 人大代表是联系选民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桥梁和纽带:它一方面要“主动地协助宪法、法律和国 家政策的实施”,监督政府;另一方面又要联系原选举单位的选民,“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可以 说,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要素,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旺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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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占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40%...…・从视察的地区讲,这次共视察了27个省、市、自治区”;①
2.1956年5月14日至1956年6月13日;②
3.1956年11月20日至1957年1月5日。(3)“参加这次视察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1人, 占代表总数的28.76%,……视察的地区,除西藏、昌都外,全国22个省、2个自治区、3个直辖市都有
二、制度建设: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的确立
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的确立与政治领袖毛泽东的直接推动是分不开的。据《杨尚昆日记》记载, 毛泽东第一次提出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是在1955年5月7日,第二次提出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 察是在1955年5月17日,而且他还提议让民主人士(主要是政协委员)一起参加视察工作。④ 1955年5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通知全国人大代表“在(1955年)6月20日以前,抽出 时间到原选举单位的地区、原籍或其他地区进行视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视察对象 要包括比较好的、比较坏的和中等的三种类型,至少对前两种都尽可能加以视察”,@以搜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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