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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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X〕252号)、《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8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X”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X-X年)》(X工商消字〔X〕14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幸福X”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打造“放心消费在X”品牌,以“放心消费·幸福X”为创建主题,力争用2-3年时间,使全县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普遍增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能显著提升,消费者至上理念深入人心,“放心消费在X”品牌效应初步彰显,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基本建成,消费对全县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县。

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准,积极组织好“放心消费˙幸福X”创建参与单位参加第三方评估和命名工作,省级、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30家以上,基本覆盖主要消费领域、消费集中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放心消费示范镇(街道)、社区创建取得明显进展。

(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试点并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工作,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健全消费维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消费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市场主体质量意识显著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力度明显增强,生产领域消费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抽检达到100批次以上,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抽检成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消费纠纷解决率、满意率显著提高。

市场主体普遍建立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投诉部门衔接联动效能显著增强,多方力量参与格局基本形成。

安心消费建立行动方案(二篇)

安心消费建立行动方案(二篇)

安心消费建立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放心消费创建成果,推动创建水平提升,在全区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制定区放心消费创建“365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紧紧围绕“推行放心消费,建设美好”的主题,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紧贴社情民意,强化企业自律,突出区域创建,在各类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消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放心消费“365行动”,努力营造“天天安全、天天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放心消费365行动”,全区参创的市场、超市(商场)先进示范率均不低于___%;街道办事处参创率达___%,创建放心消费先进示范街道、社区(区域)___个;创建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度达___%以上;消费者申(投)诉率达___%,申(投)诉处理满意率保持___%以上。

全力争创省级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一)创建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市场、超市(商场)。

重点督促和引导各类市场、超市(商场)做好以下工作:1、夯实基础。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创建标志和创建承诺牌,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___%。

2、依法经营。

市场经营主体合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

严格按照核定项目和许可开展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

3、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和餐饮消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把商品(食品)质量准入关,对入市商品(食品)___%索证、索票,并建立登记台帐,做到资料归档规范有序。

坚持计量管理制度,实行商品(食品)明码标价,杜绝短斤少两、虚假标价、虚假打折、虚假广告、销售过期变质商品(食品)等欺诈消费行为。

建立健全问题商品(食品)召回、下柜和退市制度,对报损销毁的不合格商品做到有鉴定、有记录、有台帐、有结果。

积极引导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备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加快建立农副产品定期检测和结果公示制度。

2024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

2024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消费者的选择性增加,消费需求更加多元化,但同时也面临着消费品质量不可靠、服务缺乏保障等问题。

为了提升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信心,创造放心消费环境,制定2024年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对不良商家和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3.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推进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市场上的产品安全可靠。

4.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5.支持放心消费产业发展:加强对放心消费产业的支持和引导,推动放心消费产业的发展,促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三、实施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建立健全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3.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推广质量标准认证,加强对重点领域产品的质量监控。

4.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和培训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5.支持放心消费产业发展:加大对放心消费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引导消费者选择放心消费。

四、预期效果通过本工作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增强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信心,推动消费升级。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消费环境是一座城市吸引力、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为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加强消费维权,推动消费升级,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现以下目标:1、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安全重大事件以及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

2、消费环境更加和谐。

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更加畅通,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三、工作重点1、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推进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经营者的基本信息、信用承诺、行政处罚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推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守信经营者给予激励支持,对失信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提高消费者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整合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

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

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行业组织的协调配合,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

4、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健康消费。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

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行业综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旅游行业中的标杆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旅游企业提档升级。

二、实施步骤1、组织筹划阶段(6月10前)市旅游局制定创建标准和工作方案。

2、实施申报阶段(6月10日至3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组织申报,并对照创建内容进行自查整改。

创建名额分配为各县(市)区旅游局1个A级区、2家星级饭店。

3、推进实施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指导各申报单位抓好创建工作推进,并对创建工作中突出的事件进行宣传报道。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放心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强化指导,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抓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明确各人员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

严格编制核定、严格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24年街办放心消费建立方案

2024年街办放心消费建立方案

2024年街办放心消费建立方案____年街办放心消费建立方案一、引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要求越来越高。

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各种购物渠道的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对于如何放心消费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因此,街办应该着力建立放心消费的体系,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消费环境和服务。

本文将提出____年街办放心消费建立方案,以指导和规范街办放心消费的工作。

二、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区1. 街办应选择一些知名度高、规模大的商业区域,作为放心消费示范区,为居民提供放心消费的优质环境。

2. 示范区的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3. 示范区应提供充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设立消费维权咨询中心和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4. 示范区应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和评估,定期对示范区内的商家进行风险评估和信誉度评级。

三、优化消费环境1. 街办要加大对商业区域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商业区域的环境卫生问题,提升整体形象。

2. 加大消费场所的安全投入,加强对商业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通道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3. 街办要加强与商业区域的合作,推动商家提供无障碍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1. 街办要加强对商家的监管,严禁商家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消费者的权益,如强制消费、捆绑销售等。

2. 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完善对商家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3. 街办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引导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其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五、提升服务质量1. 街办应加强对商业区域内商家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2. 鼓励商家主动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意见,针对性地提供更好的服务。

3. 街办要加强对商业区域内商家的监督,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商家进行整改或处罚,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 制定安全消费指南:建立放心消费的标准,包括产品检测、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明确消费者的权益和责任,让消费者了解如何安全、放心地消费。

2.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商家和厂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调查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构,提供便捷的渠道供消费者申诉。

3. 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加强对市场上各类产品的抽检和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和处理,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合格的产品。

4. 推广放心消费认证:建立放心消费认证体系,对符合放心消费标准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认证,让消费者能够通过认证标志辨别放心的产品和商家。

5. 加强消费者教育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能力。

提供消费指导和防骗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6. 建立消费者意见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提供消费意见和建议,促进消费者参与到监督和管理中来。

及时反馈消费者的意见,改善和提升服务质量。

7. 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各行业组织应积极参与放心消费行动,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建立行业行为准则,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提高行业整体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8. 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提高放心消费的水平。

加强跨境电商和进口产品的监管,确保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安全可靠。

9.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放心消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10. 加强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同放心消费的理念。

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放心消费行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氛围。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改善消费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大创建活动,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创建目标(一)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深入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显著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社会各界依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

全县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

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行政调处机制更加高效,行政调处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

消费争议仲裁制度、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维权机制不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费纠纷仲裁、调解更加有效。

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参与机制全面形成。

全县各类投诉站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优化。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落实到位。

消费环境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效,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协调联动、运转高效。

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企业示范引领、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广泛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创建任务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逐步向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推进。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及省政府要求精神,努力建立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指导意见》、《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32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积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

以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2.强化经营者责任。

切实落实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3.推进社会共治。

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组织、引导、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消费者协会和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

4.加强协同联动。

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成员单位间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部门联动、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形成消费维权合力。

5.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形成扎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任务明确,履职尽责,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主要目标。

到x年底,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达到如下目标:放心消费单位星级评定全覆盖。

市区流通领域市场主体星级评定全覆盖,星级评定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长期化机制有效建立,放心消费星级品牌效应初步彰显,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基本建成。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大力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和拉动经X增长,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X〕252号)、省工商局等28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X”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X—2020年)》(X工商消字〔X〕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X”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9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X”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以“诚信X,消费无忧”为创建主题,打造“放心消费在X”品牌。

到“十三五”末,全县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普遍增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能显著提升,消费者至上理念深入人心,“放心消费在X”品牌效应初步彰显,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基本建成,消费对全县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县。

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准,积极组织好“放心消费在X”创建参与单位参加第三方评估和审定工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基本覆盖主要消费领域、消费集中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街道、社区创建取得明显进展。

(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试点并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工作,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健全消费维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消费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市场主体质量意识显著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力度明显增强,生产领域消费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抽检成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消费纠纷解决率、满意率显著提高。

市场主体普遍建立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投诉部门衔接联动效能显著增强,多方力量参与格局基本形成。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大力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和拉动经济增长,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17〕252号)、《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8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X”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X-X年)》(X工商消字〔X〕149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X”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字〔X〕9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X”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打造“放心消费在X”品牌,以“放心消费,诚信X”为创建主题,到“十三五”末,全县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普遍增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能显著提升,消费者至上理念深入人心,“放心消费在X”品牌效应初步彰显,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基本建成,消费对全县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县。

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准,积极组织好“放心消费在X”创建参与单位参加第三方评估和审定工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基本覆盖主要消费领域、消费集中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街道、社区创建取得明显进展。

(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试点并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工作,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健全消费维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消费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市场主体质量意识显著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力度明显增强,生产领域消费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 以上,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抽检成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消费纠纷解决率、满意率显著提高。

市场主体普遍建立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投诉部门衔接联动效能显著增强,多方力量参与格局基本形成。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年X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X 政办电〔X〕142号)和《X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X政发〔X〕49号)精神,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宣传、鼓励、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经营者,进一步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有效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

二、工作任务坚持源头治理,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建立质量监管机制,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进一步提高生产领域产品、流通领域商品、服务领域质量水平。

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促进诚信守法经营。

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重点规范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信息、交通、金融、价格、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文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十二大行业领域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质量违法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开展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将放心消费创建从线下向线上延伸,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引导10家电商经营者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电商企业经营者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支持、督促电商平台做好平台准入和退出、质量管控、售后服务、优质网店培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

对电商企业申请电子链接标识的审核率达95%以上。

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的监测预警,严防发生区域性、领域性侵权假冒风险。

开展X年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农委、旅游发展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二)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计划方案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市场公平竞争,促进消费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指导,以诚信为本,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全面提高消费市场质量。

二、活动主题“放心消费,共建共享”三、活动目标1.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2. 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

3. 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实现消费提质增效。

四、活动时间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五、活动内容1. 宣传教育(1)开展放心消费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企业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

2. 市场整治(1)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 示范创建(1)评选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街区、示范商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推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4. 技术创新(1)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消费市场监管水平。

(2)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便捷、高效的消费环境。

六、实施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2月)(1)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

(2)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 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4年12月)(1)开展放心消费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市场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运用技术创新,提升消费市场监管水平。

3. 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月-2月)(1)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形成总结报告。

七、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资金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展开放心花费创立工作实行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对于展开放心花费创立工作要求,推动供应侧构造性改革,发挥花费拉动经济增加的基础作用,不停优化改良花费环境,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共同、公司自治、社会监察”的原则,仔细贯彻落实《花费者权益保护法》、《 X 省花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例,增强花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钱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大创立活动,全方向提高政府看管效能、公司自律水平、社会监察水平易民众花费信心,着力推动花费维权共同共治,确实保护广大花费者合法权益。

二、创立目标(一)全民花费维权法治意识广泛增强。

深入宽泛宣传《花费者权益保护法》、《产质量量法》、《食品安全法》、《价钱法》、《广告法》、《 X 省花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例,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纪经营意识明显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看管效能连续提高,社会各界依法监察水平不停提高,广大花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幅提高。

全县花费维权法律法例了解率达到 80%以上。

(二)花费维权工作体制更为健全高效。

市场看管效能不停提高,行政调解体制更为高效,行政调解与司法调停有机连接。

花费争议仲裁制度、花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维权体制不停完美,生产经营单位的花费纠葛仲裁、调停更为有效。

花费者、新闻媒体、社会集体的监察参加体制全面形成。

全县各种投诉站受理花费者投诉办理率达到98%以上,花费者对投诉办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市场花费环境进一步改良优化。

公司诚信系统建设加速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执行保护花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落实到位。

花费环境源泉治理进一步增强,要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看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效,花费维权工作系统协调联动、运行高效。

花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花费者满意度连续提高,公司示范引领、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宽泛监察的作用获得充足发挥。

三、创立任务充足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创立一批放心花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逐渐向放心花费示范行业推动。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年X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服务“实业兴市,开放强X”战略为目标,以消费环境放心、质量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等为重点创建内容,通过在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现场,进一步提高X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有效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

二、工作任务坚持源头治理,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建立质量监管机制,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进一步提高生产领域产品、流通领域商品、服务领域质量水平。

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促进诚信守法经营。

重点规范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等十二大行业领域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质量违法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将放心消费创建从线下向线上延伸,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引导我市15家电商经营者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电商企业经营者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支持、督促电商平台做好平台准入和退出、质量管控、售后服务、优质网店培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

加强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领域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的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严防发生区域性、领域性侵权假冒风险。

加强对电商企业申请电子链接标识的审核力度,审核率达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委、文新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公安局、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二)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宾馆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积极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旅行社、示范酒店,全市争取新评4星级以上酒店2家。

开展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提升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和服务满意度,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根据《X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函〔X〕135号),《X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子政办发〔X〕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全方位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为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力争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县之一。

二、总体目标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使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环境不断净化,违法违规发生率不断下降,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诚信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质量满意率不断提高。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1.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店)评选活动。

围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示范单位(店)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示范店免费发放示范牌匾,意在引导、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2.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着重加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餐饮企业的“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力争在X年底改造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文明餐桌”创建工作,大中型餐饮单位“三有两戴两提示一奖励”参与率达100%,小型餐饮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细节设置,实现巧妙引导;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地方特色小吃打造工作,在现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重点进行门头牌匾统一、操作过程标准、经营统一规范的连锁模式发展,并利用多种渠道向游客进行推送宣传,帮助规范经营户赢得利益;四是着力推进餐饮企业“量化分级”工作,要提升C级餐饮单位规范经营水平,扩大B 级餐饮单位占比,利用“诚信平台”让利益与规范水平挂钩,促使餐饮单位积极升级晋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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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市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改善消费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护广漠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创建目标
(一)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通过广博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X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显赫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社会各界依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广漠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全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康高效。

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行政调处机制更加高效,行政调处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

生产经营单位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更加完善。

消费争议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解决消费纠纷作用发挥更加明明。

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维权机构机制健康,消费纠纷调解更加有用。

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参与机制全面形成。

全区各类投诉站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优化。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落实到位。

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用,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协调联动、运转高效。

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企业示范引领、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广博监督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

三、创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优秀(示范、品牌)单位,逐步向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镇街、社区推进。

(一)消费安全放心。

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水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引导经营者牢靠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国家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保障消费者人体康健和人身、财产安全,组织和指导经营者制定切实可行的人体康健、生命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安保措施详尽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消费质量放心。

积极开展打假扶优,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提升商品质量合格率。

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消费品质量追溯制度,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康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严格执行经营商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停止销售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商品质量。

严格落实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全面执行“三包”和“召回”规定。

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及时有用处置质量应急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三)消费价格放心。

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管理经营者价格行为。

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以及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法定价格措施。

引导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制定实现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

依法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等单位)
(四)消费服务放心。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落实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确保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督促指导经营者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
设,推动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物价局等单位)
(五)消费维权放心。

建立放心消费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康消费维权网络和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用调解消费纠纷。

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协调联动、依法高效处理消费纠纷。

落实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建立健康消费纠纷案件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健康消费纠纷诉讼方便程序。

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康健消费。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区政府决定建立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心消费创建)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主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召集人,由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物价局、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X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商务局、卫生康健局、广电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文化和旅游局、盐务局、供销社、烟草局、邮政局、金融办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在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严重问题;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暨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物价局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消费维权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负责全区放心消费品牌单位、示范行业、示范镇街、示范社区的认定管理工作。

督查指导全区消费维权及放
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任务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详尽任务分工详见附件)。

(二)广博宣传。

有关部门要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创建工作,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电商,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努力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

(三)强化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评价工作,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和“食安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中,区放心消费创建办要指导条件成熟的单位(行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对于不按时申报、违规申报行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消费维权整治。

突出食品药品、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等重点商品,汽车维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通信互联网等重点行业,非现场购物、预付卡消费、投资理财、旅游出行等重点领域,农村、城乡结合部、景点景区、校园周边、车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建立健康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认定。

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镇街、社区的认定,依据《X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县、市)认定与管理办法》,于认定年度的10月31日前分别向县、市、省级创建办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在“X放心消费创建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命名、表彰。

放心消费单位、示范、品牌单位,分别按每年、每两年、每三年组织一次认定;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市级每两年组织一次认定,省级每三年组织一次;放心消费示范镇街和社区由区级创建办两年认定一次,放心消费示范区由市级创建办两年认定一次。

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制度,对于被撤销的单位(行业、区)在“X放心消费创建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告。

(五)指数测评。

为有用配合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依据《X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发布方案》,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全省消费环境指数进行评测,主要针对区域和行业两个部分,按照评价量化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权威的消费环境指数报告,由省创建办每年向社会发布年度消费环境指数。

附件:X市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心消费工作创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工(注:机构改革期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暂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心消费工作创建)联席会议原成员单位承担,待机构改革完成后,由被划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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