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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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庙镇法龙新街污水处理厂
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欧庙镇法龙新街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址位于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法龙新街社区东边,紧邻社区,位于目前的X16县道旁,交通便利。
本工程其主要建设范围为:格栅及调节池1座,一体化膜污水处理设备两台及相应的砼设备基础,紫外线消毒设备一台及相应的设备基础,综合用房1座,变电站1座以及厂区管道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700吨/d。
二、工程特点及难点
监理的控制点为:
一、施工测量的控制:
1. 开工前测量:
⑴由业主组织,勘察、施工、监理现场交桩后,现场监理接到点之际,将督促施工单位对永久性桩标进行保护,施工单位及时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现场正确放样。
⑵监理工程师对所报放线资料检查并进行复测,复测如有疑意(原地面高程),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列有问题标高和相应修改表,并在监理工程师确认前,对原地面高程有疑意的地方不得扰动。
2. 施工中测量:
⑴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构、建筑物的测量放线记录及高程记录。
⑵对各种测量数据进行独立性复核。
二、原材料的控制:
工程中所有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监理将取样和送检,比例不低于取样数量的15%,所有见证人员由监理公司具备施工试验见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将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监理见证取样人员需在试验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对于标识和封志上我们将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将制作和见证取样记录存入技术档案中,以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2.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⑴用于承重结构和混凝土试块。
⑵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⑶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⑷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⑸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⑹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
⑺地下、屋面、厕洗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各用管道,井盖。
三、工程质量监理程序及控制要点:
(一).钢筋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质量监理
1.1原材料的检验与审批
1.1.1检验与审批原材料
水泥必须有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对过期的、存放不良的或有其他
可疑的水泥,要求承包人做水泥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试验,并按规定要求和频率进行抽验,证所用的水泥都是合格产品。
检查钢筋的出厂证明和检验单,审查承包人的试验和报告资料,抽样检验钢筋抗拉强度、延伸和冷弯指标,并检验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焊接工艺及外观质量,检验粗钢筋的机械接头质量,检查钢筋的锈蚀程度。监理复试合格后批准材料进场和储存。
砂子按规定检验砂的含泥量、密度,对有怀疑的砂应进行硫化物、硫酸盐、碱骨料反应及有机物含量检验,测定砂的颗粒级配,计算出细度模量,并按规定要求和频率进行抽验。符合要求的批准使用,细度模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承包人适当调整混合比例补救级配差别,以保证砂料级配的均匀性。
选定碎石料源时,要求承包人做压碎值实验,检验针片状的含量及筛分实验结果,混配后的级配应符合规范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改变各规格石料间的比例。
应按批检验砂石材料的质量,发现质量有变化时,应根据变化情况,随时取样进行试验。在砂石料质量比较稳定、用量又比较大时,可定期进行试验,但每次试验所代表的数量应在规定范围内。
混凝土拌和用水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应检查承包人所取水源的情况,符合规范要求的,则批准使用。
对外掺剂的使用应慎重,必须检查外掺剂出厂证明,以保证其有效性,还应检查所推荐使用的外掺剂在其他类似的工程中已取得的效果。还应进行现场复试,做钢筋防腐蚀试验及混凝土28天强度、抗渗试验。
1.1.2检查材料储存情况
重点检查水泥的贮存情况:数量应足够,存放水泥的建筑物应完全干燥,通风良好,并能防雨防潮;地板应离地面至少30cm,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分别存放,码放高度应符合规定,分批交货的水泥应按交货的先后次序储存使用;散装水泥应有足够的储量和设备,以满足防潮、防风化、防压和便于取用的要求。
检查钢筋存放应支垫好或放在格架上,并覆盖遮挡,采取了防污染措施。砂石材料应按品种分堆储存,不得混淆:砂石料应堆在经过处理的地面上,冬季施工时应遮盖。
拌和用水应接入供水管网,或储存在洁净的大桶或专用水池内,并加以覆盖。
外掺剂应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储存,分别加以处理。
1.2混凝土生产检查与审批
1.2.1审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按照规范要求审核混凝土种类、标号、坍落度及各项原材料规格等,并进行复试。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审定合格后,书面批复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变更配合比的,必须按上述程序审批。配合比设计应有各种集料的混合比例及混合后的级配曲线,集料与水泥的重量比,水与水泥的重量比,外掺剂用量比例,原材料来源及各项指标,混凝土浇筑与养护的方法,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坍落度等。
1.2.2审查拌和站(场)
检查、检测混凝土拌和站(场)内各项材料的计量器具必须合格,且
按规定进行了检定,检查台秤附近备用材料、装卸料的工具等情况。混凝土拌和过程中经常抽查过秤,检查秤盘周围材料的卡秤现象等情况。
严格按批准的批准的配合比检查配料计算过程,特别注意检查砂石中的含水量,有变动要随时测定,加以调整。旁站混凝土在拌和机中应有足够的搅拌时间,实际拌和时间不得少于批准的时间。
审查拌和站(场)的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必须满足现场连续施工要求。
1.2.3审批承包人的开工报告
上述各项检查合格后,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
1.3混凝土浇注的现场质量监理
1.3.1检查混凝土的支架和模板
工作架应有足够的刚度,支架的支点间跨中挠度应不超过规定要求,不允许支撑在除基脚以外的任何结构部位上。应审查承包人提供的工作架计算书,核查所有的设计假定,及应力、变形、稳定性的详细分析,最终结构的拱度或高程,工作架下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拆除方法等,符合标准的批准使用。
检查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用的模板时,首先检查材料的质量,制成的模具尺寸应准确,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所有模板接缝均应布置在经同意的水平或垂直面中,且严密不漏浆,其次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的清洁情况,粘附的旧混凝土已全部消除掉;再次检查钢筋入模和模板尺寸位置。检查合格后,批准浇筑混凝土。
1.3.2钢筋入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