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保险法二)试题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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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1.关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B.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投保人负举证责任C.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投保单询问表中概括性条款时,则保险人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D.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获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仍然收取保险费,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ABC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6条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16条第2 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2.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栽.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 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D.A仲裁委员会收到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AD项:本案中,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已经进入到了执行程序,如果不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没有必要劝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直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就能结案.所以,AD选项正确.BC项:本案中,和解协议根本就没有履行.所以,BC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一)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 H,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请回答第86—91题.11.关于《合作协议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是无名合同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C.效力待定 D.有效A项: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15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本案中,合作协议一签订了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列举内合同名目.所以,A项正确.B项: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本案中,未提及甲公司拥有乙公司股权,则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乙公司股权应认定为无权处分.所以,B项正确.C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所述, 本题正确答案为ABD.12.关于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C.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D.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AB项:合同解除是指一方根据约定或法定事由,终止合同履行的民事行为.法定解除权是指出现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 法定解除权在五种情况下行使,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违约及其他法定情况.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CD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依法定理由或约定理由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13.关于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未将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理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合作协议一》是甲乙公司间签订的合同,仅对甲乙公司有约束力,张某、方某作为非合同相对人,不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材料未体现张某、方某与丙公司及国土部门之间的约定,因此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C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14.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A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退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退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公司回函中明确写到: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属于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异议.所以,A项正确.B项:《合同法》第93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合同双方在《合作协议一》中就合同解除条件进行了约定,当约定条件达成时,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异议理由不成立.所以,B项错误.C项:《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乙公司在解除合同对于尚未履行的尾款不再履行,因此不支付尾款不构成违约.所以,C项错误.D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15.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ABC项:《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二》,约定后续房产开发项目事宜,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并无其他效力瑕疵,因此为有效合同.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合作协议一》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束甲乙双方,《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束张某、方某与乙公司双方,甲公司作为法人,拥有独立民事权利,张某、方某作为出资人,无权以与乙公司之间的协议二,取代甲乙公司之间的协议.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16.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构成单方允诺B.构成保证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A项: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的债务加入,指第三人在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债务加入合同情况下,单方允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不免除债务人履行清偿债务义务的一种债务承担方式.所以,A项正确.CD项:《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本案中,乙公司对丁公司《承诺函》未知可否,从而丁公司的承诺仅能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B项:《担保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案中,丁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承诺函表示“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构成债务承担,而非保证.所以,B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二)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17. 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CD项:《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对内有效,即张某需要签约超过限制数额时,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CD项正确.AB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合伙人决议,决定或者取消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权利.所以,AB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8.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项:《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30条规定作出决定.第30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案中,田某以合伙企业名义签订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合同自签订时生效,朱某的异议不能影响合同效力.所以,B项正确.CD项:《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A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田某在签约前无需取得朱某的同意.所以,A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 19.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BCD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BC项正确,D项错误.A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 (三)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请回答第95-97题. 20.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0N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A项:许某提起的解散公司之诉,故许某为原告.所以,A选项正确.B项:葛某是公司的股东,应当将其列为第三人.所以,B选项错误.CD项:云峰公司应当是被告.所以,C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21.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 丁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4条第1款的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云峰公司住所地为丙县,丙县法院对解散云峰公司的诉讼有管辖权.所以,C选项正确.ABD项:甲县是股东葛某的住所地,乙县是股东许某的住所地,丁县是云峰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均不是云峰公司的住所地,甲县法院、乙县法院和丁县法院对解散云峰公司的诉讼均没有管辖权.所以,AB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22.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所以,C选项正确.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据此可知,如果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但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人民法院就不予以保全.所以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所以,D选项正确.A项: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解散公司之诉并没有给付内容,不是给付之诉.所以,A选项错误.B项: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解散公司之诉的目的就是要消灭公司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变更之诉.但是,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保全,法院是否作出保全裁定的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所以,B 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四)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 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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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2)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2)1.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
现公司股东会作出了以下决定,请判断其哪些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B.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C.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D.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答案:C2.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A.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松花江公司的一套设备B.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5万元C.丙银行贷给松花江公司的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还款期D.丁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10万元债权未受偿答案:CD解析: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收场全的请求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6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丙银行贷给松花江银行的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期,应视为已到期债权,作为破产债权。
因此C正确,当选;《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丁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10万元债权未受偿,这没有财产担保的10万元债权为破产债权,因此D正确,当选。
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5万元,属于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能作为破产债权,B不当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公司要求取回其租赁给松花江公司的一套设备,是基于其对该设备的所有权而享有的取回权,因此A不正确。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商法》精选练习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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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商法》精选练习题(1)【2】6.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的相关程序性规定。
《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债务人有权申请和解,债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申请和解。
因此,A项错误。
《破产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因此,B项正确。
《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据此可知,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直接申请重整,如果债权人先申请了重整,债务人是不能再申请破产清算的。
因此,C项错误。
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不能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才能申请和解。
因此,D项错误。
7.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
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C.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抗辩和票据的必要记载事项。
商法2考试试卷
![商法2考试试卷](https://img.taocdn.com/s3/m/2c6d69210066f5335a8121c6.png)
商法2考试试卷友情提示:把讲义背一下,题目是会变的【名词解释】票据抗辩保险利益票据基础关系别除权内幕交易【简答题】简述远期汇票承兑的作用简述一般转让背书的法律效力财产保险利益与人身保险利益的区别票据变造及票据变造中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论述题】论述票据行为的的独立性(前一年考的是论述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案例题】1.2005年5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
在受益人的项目内,王某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
1999年5月,其妻张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杀害,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
保险公司经审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是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
退一步说,即使是意外伤害,也属于免责的范畴。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属于意外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因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案中,对被保险人来说,完全是一种外来的、突然的、不能预料的客观事件,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和特征,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
同时,《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需要确定其妻张某是否为受益人。
在《保险法》中受益人均是指定的,不存在法定受益人的概念,因此,应认定被保险人把受益人填写为“法定”是无效的,等同于未指定。
所以,其妻张某不是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但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领。
2. A公司为支付B公司的货款,于1996年6月5日给B公司开出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练习及答案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练习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6c700d24680203d8cf2f2441.png)
1.公司转投资:董、股均可决议,授权。
2.公司对外担保——董、股均可决议,授权;3.公司对内担保——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且要适用“股东表决权排除”。
答案1.公司转投资:董、股均可决议,章程授权。
2.公司对外担保——董、股均可决议,章程授权;3.公司对内担保——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且要适用“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
公司的法定条件1.公司的法定条件资本、组织、股东、住所、签署。
2.公司的法定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1)必须有注册。
(2)必须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形式,即“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3)必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
比如:有限公司是50人以下,股份公司发起人为2-200人。
(4)必须有主要的,涉及到合同履行地和诉讼管辖地的问题。
(5)要签署,这个是公司对外的承诺。
答案1.公司的法定条件资本、组织、股东、住所、签署章程。
2.公司的法定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1)必须有注册资本。
(2)必须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组织结构形式,即“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3)必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比如:有限公司是50人以下,股份公司发起人为2-200人。
(4)必须有主要的经营场所,涉及到合同履行地和诉讼管辖地的问题。
(5)要签署章程,这个章程是公司对外的承诺。
公司的特征1.具有独立的人格独、名义独、独。
【注意】股东出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土地外,其余财产形式需要转移给公司。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
股东除承担对公司的义务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公司责任,即股东的责任。
2.具有社团性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性。
【注意】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社团性,不是体现在投资者之间,而是体现在管理过程中。
3.具有营利性【注意】是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但不具有营利性,作为公司营利性的例外存在。
【注意】《公司法》的特点:私法(尊重公司自治)、兼具程序内容的实体法(实体法第一)、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答案1.具有独立的人格财产独、名义独、责任独。
保险法司法考试真题
![保险法司法考试真题](https://img.taocdn.com/s3/m/7b754049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ee.png)
在保险标的继承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需要履行被继承人的债务,包括未履行的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在处理保险标的转让和继承时,保险公司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规定,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保险人责任
保险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统一监管,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
制定和执行保险监管政策,监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保险监管机构与职责
主要职责
监管机构
偿付能力定义
01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履行其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或给付义务的能力。
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的判断
在判断近因时,应从造成损失的原因中找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判断近因的关键在于确定与损失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的直接原因。
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原则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称为近因,如果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的适用
保险合同的成立
03
保险合同的解释
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应当遵循合同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01
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02
保险合同的履行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投保人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遵守安全规定等。
请求保险公司履行说明、告知、询问的权力。
投保人权利义务
在保险合同订立后,请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权利。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证券法二)试题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证券法二)试题](https://img.taocdn.com/s3/m/d93f92cb6bec0975f465e2d9.png)
证券二级市场「上市公司收购制度」1.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1)要约收购: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被收购公同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2)协议收购:收购人可依法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方式转让股份。
达成转让协议后,收购人须在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在公告前不得履行该收购协议。
答案「上市公司收购制度」1.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1)要约收购: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同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2)协议收购:收购人可依法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转让股份。
达成转让协议后,收购人须在3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2)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3)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证券公司」1.净资产亿元、年无违法;2.证券公司“五个禁止”:为股东提供、;操作;将自营账户;接受、委托;对收益赔偿作出。
3.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①证券;②证券投资;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④证券与;⑤证券自营;⑥证券;⑦证券做市交易;⑧其他证券业务。
4.对证券公司的监管(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和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或者。
(2)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答案「证券公司」1.净资产2亿元、3年无违法;2.证券公司“五个禁止”:为股东提供融资、担保;混合操作;将自营账户出借;接受全权、私下委托;对收益赔偿作出承诺。
司考自测题与答案解析——商法(二)
![司考自测题与答案解析——商法(二)](https://img.taocdn.com/s3/m/1edd0fe57cd184254a3535b0.png)
司考自测题与答案解析——商法(二)司考自测题——商法(二)不定项选择题:本部分含1-15题,每题2分,共30分。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说法正确的是: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能是采用公司制B.中外各方出资均由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C.企业只能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可以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2.依据我国《票据法》,下列有关本票与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D.支票可以背书转让3.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票据都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A.付款人名称B.收款人名称C.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或承诺D.出票日期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付款人为丁公司,承兑人为戊公司。
在汇票到期日前,甲公司可以在下列哪一或哪些情况下行使追索权: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5.下列适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A.甲,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刑满释放B.乙,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刑满已超过10年C.丙,法学博士,但曾被吊销相关律师执业证书D.丁,债务人的原总经理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A.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B.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C.设定财产担保的事项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7.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8.在下列情况下,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的是:A.发现法人以个人名义买卖股票时B.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发生时C.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时D.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时9.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为公开发行B.公司向特定的210名员工发行股票的为非公开发行C.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D.非公开发行证券可以采用广告的方式进行宣传促销10.证券公司因包销而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达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九天考资其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在此后陆续卖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若在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违法B.其卖出不受6个月时限的限制,收益归属于证券公司,损失也由证券公司承担C.其卖出不受6个月时限的限制,但收益应归属于发行股票的公司D.卖出时每减少5%应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11.下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财产的运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投资到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B.用于承销证券C.用于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D.用于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12.按保险人的人数不同,保险合同可以分为:A.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B.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C.单一保险合同和重复保险合同;D.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3.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商法二》真题及答案
![《商法二》真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367f236c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0f.png)
《商法二》真题及答案-卷面总分:100分答题时间:80分钟试卷题量:30题一、单选题(共30题,共100分)1.下列不属于商主体的是A.国家机关B.有限责任公司C.个人独资企业D.合伙企业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A.破产宣告后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B.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C.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费用D.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3.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公司可以分为A.总公司和分公司B.母公司和子公司C.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D.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4.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表述正确的是A.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B.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C.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D.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无须提取公益金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下列关于公司表述正确的是A.股东对公司的投资行为形成的权利是债权B.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设立公司必须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D.公司必须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超越经营范围,该行为就无效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下列属于上市公司应当随时披露的可能影响其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是A.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变化B.公司发生亏损或损失C.公司董事、1/3监事或经理发生变D.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动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7.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显失公平的合同D.格式合同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8.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是A.有违约行为B.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C.有损害事实D.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9.下列关于提单表述不正确的是A.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B.提单是物权凭证C.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承运人如能提出相反的证据则可以推翻提单记载的内容D.提单在第三人手中,承运人如能提出相反的证据则可以推翻提单记载的内容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0.我国保险公司依法可以采取的组织形式是A.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合伙企业D.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1.下列关于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表述不正确的是A.保险事故的发生与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B.代位求偿权可以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之前或之后产生C.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不得超过保险人的赔付金额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2.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表述正确的是A.股东会不是常设机构,但对外代表公司B.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C.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2/3D.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召集股东大会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3.下列不属于证券发行的客体的是A.股票B.公司债券C.证券投资基金D.支票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4.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法定解除表述正确的是A.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B.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C.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合同D.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5.根据商行为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商行为可以分为A.两方商行为和一方商行为B.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C.基本商行为和附属商行为D.D基本商行为和多方商行为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6.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表述正确的是A.合伙企业是法人B.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C.自然人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以实际缴付的货币出资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7.下列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A.合伙企业胜诉获赔人民币50万元B.企业申请获得注册的商标C.企业获赠的厂房2间及设备1台D.他人委托企业保管的物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8.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表述正确的是A.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其它股东有优先受让权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所以股东转让出资没有任何限制C.股东向外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通过D.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9.在我国,股票发行实行的是A.注册制B.审批制C.核准制D.审核制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0.甲乙签订了一供货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甲要求乙以定金方式提供担保,定金担保生效的时间是A.甲乙签订定金合同后,定金担保生效B.乙违约时定金担保生效C.乙交付定金时定金担保生效D.定金合同公证后定金担保生效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1.甲与乙签订合同,主要内容是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乙支付总计50万元的货款。
保险法司法考试真题
![保险法司法考试真题](https://img.taocdn.com/s3/m/13026d57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2a.png)
答案
D.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给付保险金,因 为甲已经与妻离婚
解析
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四 条的规定,投保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 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被 宣告死亡后,当事人要求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本题中,虽然甲与妻离 婚,但并未变更受益人,因此保险公 司不能拒绝给付保险金。
按时缴纳保险费
投保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 费,否则可能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
B
C
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投保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
通知义务
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发生变更时,投保人 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调整保 险费或重新核定保险金额。
D
保险人的法律责任
赔偿责任
服务,提高市场透明度。
05 保险法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真题一解析
真题一
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甲向客户王某销售 保险产品,王某提出自己已经通过其 他途径购买了保险,不需要再购买。 甲明知王某不需要该保险产品,但为 谋取私利仍然向王某销售,并故意夸 大该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后王某发 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关 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三解析
真题三
甲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并指定其母为受益人。后甲因交 通事故身亡,其母向保险公司请求给 付保险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答案
B.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给付保险金,因 为甲并非意外伤害导致身亡
解析
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五 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 死亡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 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本题中,虽然甲因交通事故身亡属 于意外伤害,但并非遭受意外伤害死 亡,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给付保险 金。
司法考试-商经知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020年最新】
![司法考试-商经知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020年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77395389ed630b1c58eeb572.png)
司法考试-商经知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43题,每题1分,共43分。
王某为万联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经营的千禧公司谋取了本属于万联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万联公司损失上百万元的收益。
万联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在张某持有的股份达到1%以上时,才能请求万联公司有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必须先书面请求万联公司股东会提起诉讼C.张某必须先书面请求万联公司董事会提起诉讼D.张某必须先书面请求万联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答案:D解析: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本题考查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显然,股东代表诉讼发生的前提是公司利益受害,而非股东自己的利益受害。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一般来说,股东应当先向公司提出请求及要求,公司就所诉称的错误行为提起诉讼,只有在公司自己没有提起诉讼而又没有正当理由时,才允许股东提起本来属于公司的诉讼,这就是所谓的先诉请求,也叫“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二.doc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二.doc](https://img.taocdn.com/s3/m/7a2913ded1f34693dbef3e3e.png)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二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二1.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
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
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
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A股东出资、股东会决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据此可知,甲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股东会对于免除甲四万元出资义务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决议。
2.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26题)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C股东出资方式选项A错误。
《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据此可知,甲以面包车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选项B错误。
《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注册资本是八万,8万×30%=2.4万。
司法考试商经知经济法2考点精讲
![司法考试商经知经济法2考点精讲](https://img.taocdn.com/s3/m/eb91e852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c5.png)
考点精讲
真题再现
16、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 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 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 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 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 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 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考点精讲
真题再现
9、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表述是正确的是?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 补偿
真题再现
10、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 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 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 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 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选项是正确的是?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真题再现
5、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 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 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 效。下列理由依法不能成立的是? A.该合同为乙公司前任经理所签订,现该经理已被撤 换 B.签订合同时,该土地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C.根据《合作协议》,乙公司仅享有玫园公司40%的 股份,现在因该地段新建地铁导致地价上涨,乙公司 所占股份偏低,属于国有资产流失 D.乙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格,无权参与房地产开发
2020年司法考试2卷精选习题答案1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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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精选习题答案一)A、过失致人死亡罪B、生产、销售假药罪C、以制造、销售假药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罪D、生产、销售劣药罪2.下列情形中,哪项构成偷税罪?()A、某公司因财会人员粗心大意,漏缴应纳税款20万元B、某进出口公司在足额缴纳税款5万元,向税务机关谎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10万元,对于这两部分款项的差额部分C、个体户甲采用擅自涂改账簿的方法,少缴应纳税款5000元D、某进出口贸易公司采取欺骗方式不缴应纳关税款6万元3.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500万元,甲公司出资1000万元,乙公司出资500万元。
但乙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出资证明是一张虚假的汇票,而甲公司则实际出资1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因乙公司的行为给甲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发现实际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A、虚假注册资本罪B、虚假出资罪C、票据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法上的违约行为,甲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乙公司的民事责任4.甲某使用假印章和变造的保险单与保险人签定非典人身意外保险合同,收取保费。
投保人达200多人,非法收取保费100余万元,甲某在保险单上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当投保人被非典疫情传染时,甲某进行了一定的理赔。
对甲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甲某构成非法经营罪B、甲某构成诈骗罪C、甲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属于牵连犯D、甲某构成保险诈骗罪5.张某为了牟取暴利,制造假药3吨,但库存在仓库中尚未投入市场,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若该批假药价值20万元,张某构成()。
A、生产假药罪B、生产劣药罪C、生产伪劣产品罪D、投毒罪6.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
A、犯罪故意B、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C、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D、谋取不道德利益的目的7.选项所列情形中,哪些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A、某甲开办的地下药厂生产感冒冲剂,售出后获利2万元,经鉴定该药是用红糖和淀粉混合而成的,根本没有药物成份B、个体食品店老板刘某为贪便宜长期进货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飘香牌”熟食,获利25万元。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保险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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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保险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A保险公司为某厂承保了企业财产保险,后该厂仓库屋顶大面积塌落,造成损失50万元,该厂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附省气象台9级台风证明,认为是暴风所致。
后经勘查认定仓库屋顶塌落的真正原因是仓库年久失修,核实过程花费人民币500元,对该案的正确处理为:( )A.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厂损失及核实费用共50万零500元B.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50万元的损失C.保险公司只负责给付核实费用500元D.该厂无权请求赔偿,并应自行承担核实费用500元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保险法》第52条的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题中该厂仓库年久失修使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增加,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此造成的仓库屋顶塌落,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64条的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为核实事故原因而支出的500元。
知识模块:保险法2.康新公司就公司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共交纳保费20万元,保险金额是1000万元。
当年夏天,康新公司所在地区发生特大地震,致使康新公司损失财产1200万元。
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应向康新公司赔付保险金1000万元B.保险公司应向康新公司赔付保险金1200万元C.康新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同自其交纳全部保险费时起成立D.因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4款的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司法考试真题(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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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保险法)保险利益原则07-72.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保险利益原则?A.甲经同事乙同意,为其购买一份人寿险B.丙为自己刚出生一个月的孩子购买一份人身险C.丁公司为其经营管理的风景区内的一颗巨型钟乳石投保一份财产险D.戊公司为其一座已经投保的仓库再投保一份财产险答案:ABCD解析:《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所以AB是正确的。
CD为投保人对财产性质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也是正确的。
这里着重说一下D中的重复保险问题。
《保险法》第41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选项D所述情形是重复保险的行为,重复保险的行为并不违反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
09-79.关于保险利益,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保险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利益B.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C.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D.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答案:BCD 《保险法》第12条第6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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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2)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2)1.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
现公司股东会作出了以下决定,请判断其哪些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B.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C.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D.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答案:C2.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A.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松花江公司的一套设备B.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5万元C.丙银行贷给松花江公司的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还款期D.丁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10万元债权未受偿答案:CD解析: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收场全的请求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46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丙银行贷给松花江银行的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期,应视为已到期债权,作为破产债权。
因此C正确,当选;《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丁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10万元债权未受偿,这没有财产担保的10万元债权为破产债权,因此D 正确,当选。
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5万元,属于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能作为破产债权,B不当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司法考试《保险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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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保险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保险法》模拟试题及答案2016年司法考试在即,为帮助大家巩固《保险法》部分考点知识,店铺为大家分享最新的《保险法》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 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是参照其他相应规定的规则。
题干中给出的两个条文规定,都属于准用性规则。
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
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
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B、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正确答案】 C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货币比较特殊,其所有权占有即所有。
该40万元最终为刘黎占有,即所有权归属刘黎。
选项B错误。
李方擅自将公司资金对外提供借贷,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任董事长资格的禁止条件。
选项C正确。
姜呈作为外部的善意第三人,其与平昌公司的`交易行为当然有效。
选项D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李方违法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并擅自出借给刘黎的所获收益应当归入公司。
甲乙二国建有外交及领事关系,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
乙国为举办世界杯足球赛进行城市改建,将甲国使馆区域、大使官邸、领馆区域均纳入征用规划范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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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990 单项选择题第1题:某保险公司严重亏损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中国保监会决定对其实行接管。
对该接管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行政处罚决定B.属于依职权行政行为C.该保险公司不服的,不可申请行政复议D.实施应适用《行政强制法》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接管的目的并不是惩罚,而是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故选项A 说法错误。
《保险法》第145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据此,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实行接管,不需要依照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故选项B正确。
在类型上,本题中的接管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2项,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故选项C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3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据此,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不适用《行政强制法》。
本题中的接管属于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故D项错误。
排除适用《行政强制法》的情形必须注意。
第2题:王某原系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利用到国外出差的机会滞留境外长期不归,一年后王某加入该国的间谍组织,后来回国执行该间谍组织任务时被我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A.构成叛逃罪B.构成背叛国家罪C.构成间谍罪D.构成叛逃罪和间谍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王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构成叛逃罪,其后来参加间谍组织并接受间谍组织指派的任务构成间谍罪,叛逃行为与一年后的间谍行为是两个单独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第3题:被告人李某和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有期徒刑 12年。
在上诉期间内,被告人李某没有提起上诉,但被告人张某认为对自己量刑过重,提起上诉,本市的人民检察院也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
法律职业资格商法-保险法(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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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保险法(二)(总分:145.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37,分数:37.00)1.钱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并约定保险费分两次交纳,钱某首期交了3000元,1个月后钱某突然不想再投保了,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下列有关后果的叙述正确的是:( )(分数:1.00)A.保险公司不退回保险费,只退回必要的手续费B.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不退回必要的手续费√C.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并退回必要的手续费D.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但钱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解析:[考点] 保险合同的解除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15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第16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第35条的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第39条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综上,本题中,保险公司只退回保险费,不退回必要的手续费。
应选B。
2.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费,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
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要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并决定对多收部分保费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某甲觉得谎报行为被保险公司识穿,再支付保费已无益,决定解除合同。
对此,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分数:1.00)A.某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对所收保费,保险公司可不予退还B.某甲可以解除合同,对所收保费,保险公司可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C.某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保险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D.某甲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支付给保险公司违约赔偿金解析:[考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15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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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总论
「保险合同的解除」
2.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
(1)投保人未履行义务:(处理:不退
不赔)或(处理:不赔但退还保险费)未告知足以影响是否同
意承保及提高保费。
【注意】上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
除事由之日起,超过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
过年的(投保人必须主观善意),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
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骗保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以、的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编造虚假
的或夸大的,保险人对其虚报
的部分不承担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骗保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
金或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赔偿。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合同+
不不。
【注意】人身保险合同年后,解除合同+不赔+退
还现金价值。
答案
「保险合同的解除」
2.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
(1)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处理:不退不赔)或过失(处理:不赔但退还保险费)未告知足以影响是否同意承保及提高保费。
【注意】
上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投保人必须主观善意),保险
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2)骗保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
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骗保致使保险
人支付保险金或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赔偿。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解除合同+不赔不退。
【注意】人身保险合同2年后,解除合同+不赔+退还现金价值。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或合同。
(5)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显著增加,被保险人
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
【注意】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针对保险标的人、用途、范围、环境、改装、时间。
同时,增加的危险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应当预见的保
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不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6)误报(后有详细专题)。
3.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5)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
【注意】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针对保险标的人、用途、范围、环境、改装、时间。
同时,增加的危险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应
当预见的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不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6)年龄误报(后有详细专题)。
3.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明知+收取保费;明知+超过30日;合同
成立超过2年;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保险人
未行使合同解除权,不得直接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注意】
明知——明知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1.人格化、定额支付;
2.人寿险的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3.不适用权。
【注意】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人身保险事故:可求偿,即发生人
身保险事故的,保险人给付后,保险人不得向侵权人追偿。
但,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1.受益人的范围
(1)为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应指定或劳动者
的为受益人。
其他情况受益人不作限制。
(2)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或指定。
【注意】受益人只可能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但并非所有人身保险合同
中都有受益人。
答案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1.人格化、定额支付;
2.人寿险的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3.不适用代位求偿权。
【注意】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人身保险事故:可双份
求偿,即发生人身保险事故的,保险人给付后,保险人不得向侵权人追偿。
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1.受益人的范围(1)为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应指定劳动者或劳动者的
近亲属为受益人。
其他情况受益人不作限制。
(2)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注意】受益人只可能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但并非所有人身保险合同中都有受益人。
2.受益人的指定
(1)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法定继承人”,以《继承法》
的为受益人;
(2)受益人仅约定“身份”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
则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不同主体,则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3)受益人包括“姓名+身份”:保险事故发生时关系发生变
化的,认定为未指定。
3.受益人的变更
(1)被保险人可单独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
经同意,否则无效。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
经同意的,该行为无效。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对保险
人。
答案
2.受益人的指定
(1)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法定继承人”,以《继承法》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2)受益人仅约定“身份”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则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不同主体,则合同成立时与被保
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3)受益人包括“姓名+身份”: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
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3.受益人的变更
(1)被保险人可单独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否则无效。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该行为无效。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4.受益权及保险金继承
(1)有继承关系的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
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2)部分受益人死亡等情况,其受益份额的处理:①未约定受益顺序的,
均为顺序;②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
人。
(3)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伤、病的:该受益人受益权。
(4)保险金向“法定受益人”(即被保险人继承人)给付的条件:被保险
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由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①没有指
定人的;②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③受益人依法受益权或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注意】法定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不是受益人的继承人;对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负有清偿义务,而受益人不承担此义务。
5.财保中,被保险人死亡后,继承的当事人可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答案
4.受益权及保险金继承
(1)有继承关系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2)部分受益人死亡等情况,其受益份额的处理:①未约定受益顺序的,均为同一顺序;②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分。
(3)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伤、病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保险金向“法定受益人”(即被保险人继承人)给付的条件: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①没有指定受益人的;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注意】法定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不是受益人的继承人;对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负有清偿义务,而受益人不承担此义务。
5.财保中,被保险人死亡后,继承保险标的的当事人可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