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合集下载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船舶航行值班工作,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事件,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船舶航行值班制度1.船舶航行值班由船长、大副、二副、值班轮机长及其他相应岗位人员组成,按照船舶管理体制和船员编制要求确定。

2.船舶航行值班按照船舶的运行特点和航区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日班、中班和夜班。

3.船舶航行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每个岗位有人24小时值班。

第三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内容1.船长负责全面指挥船舶航行工作,大副、二副等高级航海人员负责具体指挥实施。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做到认真负责、主动积极。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船舶航行指令,做到听从指挥、不擅自变更航线。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航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船舶航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流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时详细了解船舶当前的航行情况,包括航向、航速、气象、潮汐等信息。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船舶航行情况,并按照上级指令调整航向、航速等参数。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每小时对船舶航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航行安全。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航行记录,对航线、船速、航向、气象等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分析。

第五章船舶航行应急处置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按照船舶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迅速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处理应急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第六章船舶航行值班纪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船舶航行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违反航行规定。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服从船长、大副、二副等领导的指挥,不得违抗命令。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值班期间打瞌睡、喝酒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1工作职责1.1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服务员负责执行各项值班规定。

1.2船长负责支配值班和值班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1.2.1港内停靠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1/3。

1.2.2必需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晰。

任何状况下,交接班不得在接班人员未达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接1.2.3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仔细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若因故不能值班时,驾驶员必需得到船长同意,其他船员必需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指定适应人员代替1.2.4全体船员严禁酗酒和酒后值班1.2.5开航前全体船员应按船长规定的时间返船,由于船员未按时返船延误船舶开航时间或漏船时,船长应向公司和主管机关报告.1.2.6船长应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疲惫操作,保证全部参与值班的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工作流程2.1甲板部航行值班、交接班2.1.1一般要求2.1.1.1航行值班人员必需严厉仔细,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心致志地完成航行值班的各项任务,保证船舶平安航行。

2.1.1.2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30分钟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驾驶台。

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接清晰,未交接清晰,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1.2驾驶员航行值班的职责2.1.2.1应集中精力,仔细眺望,亲密留意湖面状况,如有疑难,马上报告船长。

2.1.2.2在任何状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正式接替,值班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1.2.3保证正规了望,准时把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四周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实行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航行平安。

2.1.2.4船长在驾驶室接替指挥航行时,值班驾驶员仍负有帮助了望及其他有关职责。

2.1.2.5正确使用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并把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2.1.2.6亲自或督促水手检查号灯、号型、旗号、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1. 总则1.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

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

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 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

水手每班两名。

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

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 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1、船长1.1、船舶进出起讫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抛起锚,编解队,过船闸、大桥(未在航道中建立桥墩的除外)、险要航段、滩漕,进出黄埔江亲自指挥操作。

1.2、天气恶劣或情况复杂时,根据驾驶员的要求船长必须到驾驶台引航或监航。

1.3、应经常观察掌握船舶航行情况,遇特殊情况及规定由船长引航或监航的航段,应进驾驶室协助或接替操作。

2、大副2.1、严格执行各航段引航分工规定,属于船长引航或监航航段,提前通知并主动请船长接替工作。

2.2、遇特殊情况或威协航行安全时,应积极采取应变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未发出接替操作指令,不得放弃履行本岗位职责。

船长亲自操作后,仍应主动协助,不得擅离驾驶室。

2.3、上级批准学习人员操作,必须监航,并对其操作安全负责。

2.4、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根据船长指令在船首指挥,帮拖和助拖时到现场指挥操作。

2.5、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记录负管理责任。

3、二三副3.1、协助船长、大副担负引航和驾驶操作的辅助工作,在船长、大副指导下学习一般航道的引航。

3.2、负责了望,按船长、大副指令掌握车速变动,主动采取防浪损措施。

3.3、负责滩漕、船闸、大桥和船舶发生险情时执舵。

3.4、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它航行记录。

3.5、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在船尾负责指挥。

起讫港或船舶遇险,救助时,三副应在驾驶室协助船长指挥。

4、舵工4.1、服从船长、驾驶员指令正确操舵,当二三副执舵时,代理二三副值班工作。

4.2、按规定显示灯号、信号、悬挂型号、旗号,正确使用助航和通讯设备,按时收听天气预报。

4.3、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他航行记录。

4.4、担负其他航行辅助工作,完成船长、驾驶员交待的工作。

5、值班要求5.1、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谨慎操作,严格执行《内河避碰规则》、《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加强驾驶室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约法三章》等安全航行规章制度。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运行,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二、值班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值班任务。

2. 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船舶运行状况及周围环境,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问题。

3. 准确、清晰地传达和执行船长、轮机长的指令,确保船舶运行秩序的正常进行。

4. 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值班安排1. 船舶应当设立船长、大副、二副、轮机长、电机员等值班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必要的值班人员。

2. 值班人员实行轮班制,确保24小时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

3.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进行详细的信息交流和任务交接,确保接班人了解船舶运行状况和当前工作任务。

四、值班纪律1.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响应各种呼叫。

2. 值班期间,不得闲谈、看阅书报、擅离岗位,确保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3. 值班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岗位上打牌、喝酒、睡觉。

4. 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岗,如需离岗,应向船长或轮机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安全防护1. 值班人员应掌握船舶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正确地使用。

2. 值班期间,应定期检查船舶安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

六、考核与奖惩1. 船舶公司应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值班纪律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一、值班轮机员要带领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肃认真,集中精力操作、管理,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管理,确保各项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三、准确及时地执行驾驶室指令。

紧急用车时,应尽最大可能安全开出。

要防止启动、换向故障,及时排除和采取措施,保证船舶安全。

四、加强巡回检查,勤看、勤听、勤摸、勤嗅,不断查看仪表及电器设备注意压力、温度水位、油拉,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排除。

五、对机舱正在运行的设备,间隔检查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对中间轴承、尾轴套筒、冷藏机等间隔检查时间不超过2小时;对舵机每隔壁1—2小时检查一次;锅炉每班检查一次。

六、做好设备应急转换工作的准备,当发生故障时,要积极采取措施排除。

遇特殊情况需要慢车或停车时,一般由值班轮机员决定,并取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当危及人身及机器设备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可先停车并立即报告驾驶室和轮机长。

七、进出港口、过闸、过桥及打滩过漕时,轮机长应亲自下机舱指挥操作。

八、及时做好油、水、气、电的供应以及油、水的调拨。

九、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的处理,认真填写油污记录。

十、机舱出现火灾、进水、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查清情况,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及时报告轮机长和值班驾驶员。

十一、认真记载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

十二、保持机舱整洁,不准穿拖鞋下机舱,不准在航行中饮酒。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船舶安全,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构成船舶值班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船员等,每人应根据工作岗位分配具体责任,按照值班班制轮流进行值班。

三、值班的时间、地点、方式1. 值班时间:船舶每天24小时进行值班,根据航行情况分为航行值班和停泊值班。

2. 值班地点:船舶的指定值班室或者指定岗位处进行值班。

3. 值班方式:采取排班值班制度,每位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值班工作。

四、值班人员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2. 轮机长:负责船舶发动机、动力系统等部件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3. 船员:协助船长和轮机长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畅通。

五、值班工作内容1. 船舶安全监控:对船舶各项安全设备进行监控、巡查、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航行信息记录:记录航行时的各项数据及情况,为航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 应急处理:对突发事件及时应急处置,保障船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4. 交接班:确保值班之间的信息传递完整、准确,避免信息遗漏、失误。

六、值班纪律1. 不得擅离值班岗位,不得私自离船。

2. 不得在值班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3.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不得影响工作的专注度。

4.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与他人交谈、聊天,保持专注。

5. 不得私自观看电视、玩手机等消极行为。

七、值班的权利1. 有权利对船舶设备进行巡查、检修,要求必要的支援。

2. 有权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3. 有权利要求必要的培训、指导,提高自身的值班能力。

八、值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1. 船舶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2. 船舶航行安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航行安全。

3. 突发事件处置:遇到突发事件时,淡定冷静,及时应对。

船员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船员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安全值班管理,保障船舶安全航行,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国际、国内航行的船舶,以及在我国沿海、内河水域作业的船舶。

第三条船员安全值班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3. 严格执行,奖罚分明。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船员安全值班职责:1. 严格遵守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航行;2. 按时接班、交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3. 负责船舶的航行、操纵、锚泊、装卸等各项操作;4. 监控船舶设备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5. 管理船舶货物,确保货物安全;6. 维护船舶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7. 遵守国家和国际海事组织有关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值班安排第五条船舶应设立航行值班、机舱值班、驾驶值班、轮机值班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第六条船员值班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确保船员休息时间充足。

第七条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等不同阶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值班人员。

第四章值班要求第八条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船员证书和技能;2. 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航行、操纵的疾病;3. 熟悉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应急处置能力;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按时接班、交班,交接班时详细记录船舶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货物情况等。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整洁,确保通讯设备、报警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值班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员安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值班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船舶公司应根据船员值班情况,对船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船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船舶安全事故的船员,应依法予以处理。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是指在船舶航行期间,轮机部人员按照一定的班次和值班安排进行工作和休息的制度。

1. 班次安排:船舶轮机部通常根据航行的时间和船舶的工作需求,将轮机部人员分为若干个班次,并按照排班表进行轮班工作。

常见的班次安排有四班八小时制、三班六小时制等。

2. 值班安排:按照班次安排,轮机部人员按照一定的值班规则进行轮流值班。

一般情况下,每个班次都会有至少一名机械员负责轮机部的24小时值班。

轮值的安排保证了船舶轮机部在航行期间持续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3. 值班期间的工作:在轮机部航行值班期间,轮机部人员负责监控和维护船舶的主机、辅机和其他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排除故障和异常情况。

他们还需要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轮机舱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 休息安排:为了保证轮机部人员在长时间航行期间有足够的休息,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通常会安排不同班次的人员轮流休息,并将休息时间安排在相对较少航务活动的时段。

这样可以保证轮机部人员在疲劳度较低的情况下进行工作,避免人员疲劳造成安全隐患。

总的来说,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是为了确保船舶轮机部在航行期间能够持续稳定运行和维护,提高航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这个制度通过合理的班次和值班安排,保证了船舶轮机部人员的工作和休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为保证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准时上岗,坚守岗位,认真操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二、机舱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时对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机舱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车钟信号,正确而迅速地执行驾驶台命令,对有主机遥控装置的船舶,必须注意警报信号。

四、当机舱主要设备出现问题,必须减速或停车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经同意后,方可减速或停车,但若危及人身和主机安全时,可先停车,但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及时通知驾驶台。

五、值班人员应加强检查,做到“四勤”,注意检查各运行设备的油、水压力及温度。

六、运行中的机电设备每2小时检查1次;中轴、尾轴、舵机、空调、锅炉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在《轮机日志》上做好检查记录;各主要阀门,应急设备应每航行班检查一次,使之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七、轮机长应根据规定,在船舶驶经大桥、船闸、重要滩漕、进出港口时,下机舱检查、监班。

八、值班人员应对掺混装置、加油装置、油管路进行检查,使之保持正常状态。

九、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舱室、舱底积水,及时处理过多的积水。

十、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机舱工作,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看书报、吹牛聊天、谈笑打闹等。

十一、应按《内河轮机日志记载规定》的要求记载“轮机日志”。

十二、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油类及污水处理工作,防止水域污染,并按规定填写《油污记录狈。

#2楼回目录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航行值班制度|2015-11-1611:511、值班人员应以高度责任感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严格执行《内部避碰规则》、《约法三章》等安全航行规定。

2、加强了望,正确及时掌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航行。

3、充分运用无线电话、雷达等助航设备、互报船位,掌握来船动态,明确避让意图。

4、船舶过大桥、船闸等,应严格按照各大桥、船闸管理规则,作好准备,确定操作人员,落实安全措施。

渔业船舶值班制度范本

渔业船舶值班制度范本

渔业船舶值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渔业船舶航行作业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渔业船舶所有人、船长和全体船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渔业船舶航行安全。

第二章值班要求第三条渔业船舶应配备持有相应证书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制定船舶的航行值班规则,并报所在地渔港监督机关批准。

值班规则应悬挂在船舶驾驶室、轮机舱和无线电通信室内,确保船长和相应的值班人员遵守。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上岗前应充分休息,不得饮酒,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航行值班制度,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确保对船舶航行安全的高度关注和及时应对。

第七条值班驾驶员和轮机员在航行期间不得随意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

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应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准确、清晰地传达和执行船长、轮机长的指令,受令者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第三章交接班第九条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确保接班人员熟悉船舶航行状态和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条交班人员应将船舶航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注意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第十一条接班人员应在确认交接班内容无误后开始值班,如对交接班内容有疑问,应及时向交班人员询问清楚。

第四章轮机和无线电值班第十二条轮机值班人员应确保船舶动力设备、辅助设备和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三条无线电值班人员应确保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无线电通信故障,保持与海上指挥中心、其他船舶和岸站的有效通信。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四条渔业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情况下的值班安排和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能够在应急情况下迅速、准确地执行应急预案,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背景船舶中的轮机部门是船舶的重要部分,轮机部门负责船舶的动力系统。

在船舶航行的过程中,轮机部门必须要进行24小时值班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要求为了保障船舶安全,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24小时为一值班周期,由轮机部门内部自行安排值班人员;2.每位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为4个小时,每过4个小时必须更换一次值班人员;3.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确保船舶的安全;4.值班过程中必须保持轮机部门通讯畅通,禁止任何有可能干扰通讯的行为;5.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船舶,必须随时保持警惕性,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6.值班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轮机部门安全防护设备,确保个人安全。

值班流程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的流程如下:1.轮机部门在开始值班前应提前15分钟进行简单的值班交接;2.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倒班时间应提前10分钟进行简单的交接工作;3.值班期间必须保持专注,随时关注各项指标的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向船长报告;4.发现异常情况后,值班人员需要第一时间查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尽力保证船舶的安全;5.值班周期结束时,接班人员必须要进行简单的交接工作并确认已经掌握值班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项;6.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时向接班人员说明航行关键区域的航行情况。

值班管理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要求实行专人管理,由轮机部门中专门负责管理值班人员的人员进行管理。

管理要求包含以下内容:1.管理人员必须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值班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前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值班人员能够清楚了解值班岗位的职责和注意事项;3.对于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管理人员必须要及时进行处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事态扩大或影响船舶的安全;4.对于值班人员的表扬和奖励,管理人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并鼓励他们加强安全意识,交流工作心得,不断提高工作水平;5.对于值班人员的严重违规行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的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船舶安全值班规定(3篇)

船舶安全值班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保护船员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籍船舶上从事船舶安全值班工作的船员,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员、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水手、机工等。

三、值班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和船舶管理,组织船员值班,确保船员值班制度的落实,监督船员执行各项航行安全规定。

2. 驾驶员:负责船舶的驾驶工作,按照航行计划和航线,确保船舶安全航行,严格遵守航行规则,负责船舶的舵手和导航仪的操作。

3. 轮机员:负责船舶的轮机设备操作和维护,确保船舶动力系统安全可靠,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

4. 大副、二副、三副:协助船长进行船舶管理,负责船舶的货物装卸、货物系固、船舶备品备件的管理等工作。

5. 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协助轮机长进行轮机设备操作和维护,负责船舶的能源供应、轮机设备的保养等工作。

6. 水手、机工:负责船舶的清洁、维护和保养,协助船员完成各项任务,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行。

四、值班制度1. 船员值班制度应按照船舶类型、航区、航线和航行条件制定,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2. 船员值班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船舶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确保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3. 船员值班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制度,值班船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4. 船长应合理安排船员值班,确保船员值班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船舶安全航行要求。

5. 船员值班时应按照规定穿戴救生衣、救生筏等安全设备。

五、值班要求1. 船员值班时应熟悉船舶的航行计划、航线、气象、水文等信息,掌握船舶的技术状况。

2. 船员值班时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持与其他船舶的通信畅通。

3. 船员值班时应密切注意船舶的航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4. 船员值班时应做好值班记录,如实记录船舶的航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异常情况等。

海员日常值班工作制度范本

海员日常值班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有序运行,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上的所有值班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台、机舱、甲板等。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船舶安全、正常航行。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驾驶台值班职责:1. 负责船舶的航行指挥,确保船舶安全、有序航行;2. 监控船舶的航向、速度、吃水、气象等数据,及时向船长报告;3. 严格执行航行计划,确保船舶按照规定航线航行;4. 负责船舶的进出港、靠离泊、起锚、抛锚等操作;5. 与港口、引航员、其他船舶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船舶安全。

第五条机舱值班职责:1. 负责机舱设备的运行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监控机舱温度、压力、流量等数据,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3. 负责机舱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 参与机舱设备的故障排除,协助维修人员完成维修工作;5. 负责机舱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条甲板值班职责:1. 负责甲板设备的运行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监控甲板温度、湿度、压力等数据,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3. 负责甲板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 参与甲板设备的故障排除,协助维修人员完成维修工作;5. 负责甲板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第三章值班要求第七条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船舶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2. 熟悉船舶设备、设施的操作和维护;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4. 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遵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离岗;2. 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岗时,应提前向值班长报告;3. 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 严格执行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5. 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章值班交接第九条值班交接时间:1. 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8小时;2. 值班交接时间为每班次结束前30分钟。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航行安全,提高船舶管理水平,规范航行值班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航行船舶的值班管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 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航行纪律,确保安全航行。

3. 值班人员应熟悉船舶设备性能、航线特点及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值班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三、航行值班规定1. 航行期间,船舶应保持足够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

2. 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船舶运行状况、气象变化和航道情况,及时向船长报告相关信息。

3.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船长的指令,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完成航行任务。

4. 值班人员应准确、清晰地传达舵令、车钟口令及其他操作指令,受令者应立即执行并反馈执行情况。

5. 值班人员应保持驾驶室、机舱等关键部位的清洁和整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7.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船舶权益。

四、交接班制度1.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接班准备。

2. 交班人员应将当时船位、航道情况、气象变化、设备运行状况等信息详细告知接班人员。

3.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内容,对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确保交接顺利。

4. 交班人员应在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岗位,确保航行安全。

五、特殊情况处理1. 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船长,并按照船长的指令采取相应措施。

2. 值班人员应在船长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事故的处理和救援工作。

3. 值班人员应做好事故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考核与奖惩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值班人员,应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

2. 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船舶工作时间规定

船舶工作时间规定

船舶工作时间规定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的安排,旨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STCW及(1996年ILO海员工作时间和船舶配员公约(1LONO.180)的要求,既保证船舶在任何情况下有足够的值班和工作人员,又能保证船员得到充分的休息,防止疲劳,以确保船舶安全和人身安全。

2.甲板值班2.1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均实行昼夜轮值制度。

2.2 航行中,驾驶台值班每班为四小时:大副:0400---0800、1600--2000。

二副:0000--0400、1200--1600。

三副:0800--1200、2000--2400。

(未配备三副的船舶,由船长值此航行班)2.3驾驶员航行值班时,通常每班应至少有一名持证水手同时值班。

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替代,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台。

但在满足下列情况下,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白天可以是唯一的了望人员:2.3.1 对局面作了充分的估计,确信这样做对本船不会构成任何威胁。

2.3.2 充分考虑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有关因素:●天气情况:●能见度;●通航密度;●邻近的航行危险物:●航行在分道通航制内或附近时必要的注意。

2.3.3 当局面的任何变化需要时,能立即召回当班人员到驾驶台协助。

以上决定还必须由船长以值班驾驶员的专业水平、经验、对设备等的熟悉程度和自信心;船舶的操纵特性和设备情况作出。

夜间应有至少一名水手协助值班。

2.4 靠泊时,在配备三副的船上,大副应在船上负责处理日常装卸和其他事务,由驾驶员按下列时间轮值,二副和三副轮流值班,每班至少一名水手:二副:0000-0600,1200-1800三副:0600-1200,1800-2400在没有配备三副的船上,由大副和二副按下列时间轮值,每班至少一名水手:大副:0600-1200,1800-2400,二副:0000-0600,1200-1800如遇特殊情况,在不违背有关工作和休息时间规定的原则下,船长可根据本船当时、当地的环境和情况做出适当的临时性调整。

船舶轮机人员值班制度

船舶轮机人员值班制度

船舶轮机人员值班制度一、值班制度1.一名轮机员,一名机工轮值二十四小时安全班,电机员原则上不值安全班,(特殊情况例外);2.任何港口安全班人员均不得离船,有事需有人代班;3.轮机长、大管轮、不应同时离船;4.实行无人机舱值班制时,航行或停泊轮机员轮值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如需协助工作通知安全班机工或其它机工参加;5.机工不参加值班,参加白天检修工作,一名机工参加冷藏箱检查修理工作;6.进出港值班人员:当值轮机员、轮机长、电机员、一名机工;7.由于机电系统故障不能满足无人值班条件;或天气恶劣,过狭水道等船长通知;以及特殊情况下轮机长临时决定,终止无人机舱值班,实行有人值班,要求有关人员认真执行;8.进出港替吃饭按有人值班制执行。

二、值班制度工作时间:1.白班工作时间:*************-17002.当班轮机员每天 0800 1600 2200 三次记录主辅机工况参数,不早于 2200 下机舱检查;3.当值轮机员根据晚上处理报警情况,以及进出港当值时间,安排休息,一般第二天下午休息;4.机工、轮机员参加抢修,根据情况二轨安排其休息。

三、机舱管理的具体要求:1.要求大家对工作认真负责,充满热情,工作上帮助,生活上关心,谅解尊重团结;要求具有注意安全(人身、机损、污染),确保船期的意识;具有组织观念,请示报告,遵守规定的作风;具有工作主见敢于负责的科学精神;2.航行中未经船长、轮机长同意,不可调节主机转速;在应急情况下,可先行减速,然后报告驾驶台;3.在任何情况下,主机减速,机舱发生火警等问题,均应向驾驶台报告;4.主机检修盘车,必须请示驾驶台,同意后方可进行;5.雾航备车(开始、结束)记录于轮机日志;6.影响航行的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暂无法解决应采取安全有效措施;7.值班轮机员发现大的故障,或处理困难时,以及有疑难问题,均应尽快通知轮机长、电机员、主管轮机员到机舱或现场,被叫人员不可借故拖延;8.航行中主机停车或机舱发生问题,全体人员尽快到机舱参加抢修或待命,以及协助工作;9.燃油系统无特殊情况不要调拨;10.污油、污水、油渣的处理,我船采用WASTE SETTLING TANK 先蒸发水分,11.剩余渣油于香港等港口退岸;12.油棉纱、破布、油垃圾、塑料垃圾,坚持以焚烧炉烧掉;13.四轨负责全船塑料垃圾的焚烧工作,并作记录。

船舶航行、停泊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停泊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停泊值班制度Rules for Duty in Navigation & in Port一、航行值班制度Rules for Duty in Navigation1.总则General Rules1.1.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During navigation all the crew on duty should comply with all the rules to ensure the safe navigation by earnest prudential and decisive operation.1.2.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The crew on duty is prohibited to chatting, reading and missing duty.1.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The orders for rudder and engine telegraph must be announced accurately and clearly. The executors must repeat the orders clearly and execute the operation promptly and report the operation result.1.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The duty officer or engine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operations, despite the presence of the captain on the bridge or the chief engineer in the engine room, until specifically informed that the captain or chief engineer has assumed that responsibility and this is mutually understood.1.5.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Without the captain’s approval during navigation1.5.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一、总则1.船舶航行中,全部值班人员,一定严格恪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仔细、慎重、坚决地操作,保证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闲聊、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正确、清楚,受令者应清楚回令,立刻执行,并报告执行达成状况。

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申明亲身接替指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该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控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执行值班职责。

5.航行中未经船长赞同: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迫应变一定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2)不得改变船长公布的相关安全航行举措;如发现与实质状况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立刻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3)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6.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碰到以为自己不可以解决的困难时,应即报告船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刻奔赴现场。

7.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编制值班时间表轮值。

8.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仔细、完好、详尽记录航海日记、轮机日记、电台日记等。

二、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1.严格恪守相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别规定。

2.不得中止了望 ,特别在夜间、航区复杂视野不良时;假如驾驶员需要查阅海图,要敦促水手增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3.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 ,查对出现方向无误方能应用;如发现异样,应记入航海日记,并通知二副实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4.值班驾驶员应该使用安全航速。

对船长所采纳的航线、风流压差及罗经差均应实时查对,遇疑问即报告船长。

5.仔细进行海图作业 ,按规定测定船位 ,能见度不良时应充足发挥助航仪器的作用 ,勤测船位。

6.按规定测算助航仪器偏差,并仔细记录;注意罗经的稳固性,防备故障。

7.经过渔船密集地区,应仔细察看渔船动向,判断能否锚泊或结合作业;并按章施放声号,慎重躲让。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为了确保船队安全航行,特建立本航行值班制度、
一、管理范围,船队所有船只。

二、船长为全船停泊值班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责任,
认真值班。

三、各停泊值班负责人应对本停泊值班负责。

四、应按规定留足停泊值班人员。

五、停泊前的注意事项:
1、船长应提前选择好安全锚地,(港口码头除外),布置和检查各
部门停泊前的准备工作。

2、选择停泊锚地应充分考虑锚地周围航道情况(不碍他船航行)、
水位、河床底质、当时气候、风向。

3、机舱应对主副机、发电机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

六、要求:
1、船舶停泊稳妥后,应立即按规定悬挂显示停泊的号型和灯号。

2、值班人员应立即进入岗位化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被撞等工
作。

3、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1)、驾驶部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周围环境,附近来船动态,必要时可用高频电话联系,对高频电话进行认真监听;应用意水位涨落,必要时勤测水深;可用按照灯向岸上(不影响他船航行)扫射,
以观察船位是否变化和其它异常,防止断链,值班人员在进行异常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报告船长。

2)轮机部值班人员应注意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保证船舶照明;服从船长指令,做好应变准备。

3)船长应高度警惕,不时巡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杜绝火灾、被盗、被撞等事故发生。

4)在码头停泊时,应注意游客的相关情况及水尺变化,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xxxxxxxx。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一、总则
1.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
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
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
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5.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
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
规定航向和车速。

2)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
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3)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6.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即报告船
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7.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编制值班
时间表轮值。

8.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记录航海
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二、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2.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员需要
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3.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能应
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4.值班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航速。

对船长所采取的航线、风流压差及罗
经差均应及时核对,遇疑问即报告船长。

5.认真进行海图作业,按规定测定船位,能见度不良时应充分发挥助航仪
器的作用,勤测船位。

6.按规定测算助航仪器误差,并认真记录;注意罗经的稳定性,防止故
障。

7.通过渔船密集区域,应认真观察渔船动态,判断是否锚泊或联合作
业;并按章施放声号,谨慎避让。

8.注意气象变化,如遇雾或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执行雾航有
关规定,迅速测定船位并报告船长。

9.注意船舶航行状态,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倾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派人
检查,并报告船长。

10.如发现船舶遇难信号应即报告船长。

11.航行中值班驾驶员按规定记录航海日志。

三、航行值班水手的职责
1.注意舵效,要听清并回答操舵口令,准确把握操舵航向
2.应协助值班驾驶员观察对方显示的信号。

3.按时开关航行灯升降国旗;按规定升降信号旗和号型,经常检查其正
常情况;并负责按规定回旗。

4.注意气象变化,及时提醒值班驾驶员。

5.注意船舶航行状态,如发现不正常的倾斜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当
班驾驶员。

6.传达或执行船长的命令及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并负责按时叫班。

四、航行值班轮机员的职责
1.值班轮机员是轮机部本航行班的负责人,执行轮机管理任务和轮机长
的指示,督促值班机工遵守轮机有关规则及各项规程,做到安全航行。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注意车钟,及时准确执行驾驶台命令,如
有困难,应立即回报驾驶台并通知轮机长。

紧急用车时应尽最大可能安全开车。

3.当接到驾驶台因航行需要特别注意操纵主机的通知时,应立即通知轮
机长。

在驾驶台未通知恢复正常航行时,值班轮机员不应远离主机操纵台,如需要离开时,应由轮机长或其它轮机员接替。

4.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勤看、勤摸、勤嗅。

经常检查并正常调整
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水量及水位等工作参数维持正常。

5.指挥值班机工使用管理好机电设备;及时加油、加水、保证润滑和冷
却;正确驳运燃油、压载水;按驾驶台要求供给电、水、气;保持机仓和设备的整洁;按规定排除污水等。

6.督促轮机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

如需短时间离开机舱去检查舵机等
情况时,应向其它值班人员交代清楚。

7.如发现危及安全运行的故障无法排除时,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报请轮机
长下机舱指导解决,并同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8.如发现机、电、设备有重大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可发生严重工伤时,
值班轮机员有权立即停车,并迅速报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

9.准确记载车钟记录和详细填写轮机日志。

五、航行值班机工职责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巡视检查各机电设备的工作
情况。

2.按时对主机、轴系、发电机及各辅机等进行合理的润滑和冷却,要
注意节约油料。

3.根据值班轮机员的安排,及时启动、调换或关闭有关辅机;正确操作
管理各种水、气系统的阀门及各电器开关。

4.根据值班轮机员的具体安排进行驳运油料,保持空气瓶规定的压力。

5.经常查看机舱舱底水的情况,发现异常报告值班轮机员。

6.经常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和航行常用工具整洁;按分工做好机舱清洁
工作。

7.如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应积极协助值班轮机员及时排除。

8.听从值班轮机员指挥并执行其指示。

六、发生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当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接到报告后应当尽快上驾驶台,必要时由船长直接指挥:
1、遇到或者预料到能见度不良;
2、对通航条件或者他船的动态产生疑虑;
3、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
4、在预计的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行标志或测量不到水深;
5、意外地看到陆地、航行标志或者水深突然发生变化;
6、主机、推进装置遥控系统、舵机等主要的航行设备、警报或者指示仪发生故障;
7、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
8、恶劣天气怀疑可能有气象危害;
9、发现遇险人员或船舶以及他船求救;
10、遇到其他紧急情况或者感到疑虑的情况。

11、当情况紧急时,为了船舶的安全,值班驾驶员除立即报告船长外,还应当果断采取行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