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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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B2B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B2B直付业务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

中行B2B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B2B直付业务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

附件7-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2B网上银行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B2B直付”业务合作)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为通过互联网为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B2B网上支付服务,深化双方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网上银行B2B网上支付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电子支付:指甲乙双方借助互联网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的支付服务,可以满足客户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自助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甲方电子支付系统”即指甲方有权使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支付系统。

(二)网上支付:是“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的简称,专指甲乙双方合作,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与乙方交易平台系统之间的连通,共同为客户提供基于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甲方网上支付系统”即指甲方有权使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支付系统。

(三)B2B网上支付: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外联网、内联网或者私有网络以电子化方式进行的支付交易。

(四)B2B网上支付系统:指甲方借助互联网,以乙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客户确认的电子付款指令为依据,为乙方和客户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的系统。

(五)B2B直付:是B2B网上支付业务类别的一种,专指甲方以乙方交易数据为基础,根据企业客户通过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交的付款指令直接将交易资金从企业客户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简称“客户账户”)支付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简称“乙方账户”),或根据乙方通过其支付平台系统发送的(或通过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交的)付款指令,直接将交易资金从乙方账户退回到客户账户的业务模式。

银行和电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银行和电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银行和电商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银行乙方:__________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银行,乙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电子商务公司,双方为共同拓展业务、实现互利共赢,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通过甲方银行渠道开展电子商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目标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提高业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确保交易安全、快捷、准确。

2. 乙方通过甲方的银行渠道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将甲方作为其主要的支付和结算合作伙伴。

3. 双方共同推广电子商务业务,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4.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金融咨询、资金管理等服务,助力乙方业务发展。

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第四条费用结算1. 双方按照约定的费率进行费用结算,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

2. 甲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费用。

3. 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合规开展业务,确保交易安全、合规。

第五条业务支持与配合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乙方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

2. 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银行渠道,提高甲方银行渠道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双方应共同参加业务推广活动,共同承担推广费用,具体费用分担比例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 双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作协议,如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2篇

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2篇

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2篇篇1甲方:[银行名称]乙方:[企业名称]鉴于乙方愿意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双方就有关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网银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网银服务的正常进行。

二、服务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支付结算、理财投资、在线贷款等业务。

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网银服务方案,及时解答乙方在使用网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乙方应合理使用网银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银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三、服务流程1. 乙方首先需在甲方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平台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企业信息及授权操作人员的身份信息。

2. 甲方审核通过后,为乙方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并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南和技术支持。

3.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操作指南进行网银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4. 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时交易查询、对账单下载、业务处理状态查询等服务,方便乙方实时掌握账户动态。

四、服务费用1.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需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按照甲方的公告执行。

2.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如未按约定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提供网银服务。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网银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网银账户密码等安全信息,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密码泄露或账户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风险控制与安全保障1. 甲方应建立健全网银风险控制体系,保障乙方资金安全。

2. 甲方应采取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网银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数据的安全传输。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正确使用网银服务,如发现异常情形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023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合作关系,规范双方在电子商务业务领域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双方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

二、合作方式1.银行通过建设和维护电子商务支付平台,为特约商户提供电子商务支付服务。

2.特约商户在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后,可以通过银行的电子商务支付平台收取商品或服务费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银行的权利和义务:–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子商务支付平台,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确保特约商户的正常运营。

–给予特约商户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对特约商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监管,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特约商户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规定,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遵循银行的操作规范,按时缴纳费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的顺利进行。

–接受银行的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配合银行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管,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费用结算1.特约商户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向银行支付手续费。

2.特约商户应按时缴纳手续费,并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确保费用结算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五、保密条款1.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及协议终止后应承担保密义务,保守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

2.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加密存储、限制访问权限等手段。

3.若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协议期限和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纠正的,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2篇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2篇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2篇篇1甲方:[银行名称]乙方:[企业名称]鉴于乙方愿意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支付结算、理财投资等服务。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

第二条服务流程1.乙方在甲方网点或网上银行自助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并获取必要设备。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设置合理的账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

3.乙方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应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甲方将在交易完成后向乙方提供交易结果查询和账务查询等服务。

第三条服务时间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但在以下情况下,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或暂停:1.由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延迟。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或延迟。

第四条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网上银行服务费用。

甲方将定期公布收费标准,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风险提示与保证义务1.甲方将通过系统提示或其他方式向乙方提示安全风险。

2.乙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和其他安全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3.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乙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协议,不得进行非法交易和恶意攻击。

第六条协议变更与终止1.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2.本协议自乙方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年份]年。

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应重新签订协议。

3.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对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并清结账务。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电子银行B2B 模式介绍

银行电子银行B2B 模式介绍
3、交易约束:
本模式中,交易客户双方的交易都在商户交易平台完成,银行系统仅完成商户和企业虚拟帐户之间资金流向的批量核对,交易过程中的相互约束完全由商户交易平台完成。
(4)商户作系统维护,将交易客户的结算帐号和虚拟子账户绑定;
(5)交易流程:
①买方客户:
买方客户登陆交易网—〉提交订单并成交—〉日终可在网银查询交易信息
②商户方:
日终商户在网银中执行操作将网站交易平台明细上传至网银进行子账户清算处理,确保商户A、B账户余额一致、子账户余额正确
③卖方客户:
卖方客户日终可在网银查询在商户的交易信息
定义:商户要求在民生银行开立两个结算帐户,并均追加为网银账户,一个作为B2B专用结算账户,一个作为备付金子账户绑定的网银帐户;
2、申请及处理流程:
(1)商户申请开通中心对帐模式B2B商户服务,与银行签约并指定B2B专用结算账户。
(2)所有作为子账户的企业需要在民生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网银服务。
(3)子账户企业可通过网银户进行行内转帐,划款到商户的B2B专用结算账户中,交易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自行操作;
银行电子银行B2B中心对账模式介绍
本模式类似于目前证券公司与银行的B股交易清算连接方式,并非实时连接,每日日终清算对帐一次。主要适用于已经有成熟交易系统、会员与商户关系相对固定且信任度较高的企业客户,如上海大宗钢铁交易网、金银岛网交所。
1、申请前提:
商户和交易客户均在民生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企业网上银行。
(6)交易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同时操作其民生银行结算账户,从民生银行结算账户转入B2B商户二级子账户,可由客户自己完成;由B2B商户二级子账户转入民生银行结算账户需向商户提交申请,本操作类似证券账户的银证转账操作。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甲方:(银行名称)乙方:(企业客户名称)为了规范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的管理,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甲方对乙方提供自助服务平台、网上银行、移动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

1.2甲方将根据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转账、汇款、查询余额、查询交易明细、信用卡账单查询、贷款还款、金融理财以及其他有关服务。

1.3乙方应通过甲方提供的服务平台自行操作或经授权代理人代为操作,甲方对操作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4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定,对乙方的电子银行服务进行监控,并对不符合规定情形的交易进行风险提示和防制措施。

第二条服务收费2.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应按甲方要求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2.2甲方保留根据业务类型、执行方式、服务规模、服务区域等情形调整收费标准的权利,并在实施前予以公告。

乙方在使用甲方服务的同时,视为同意实行新的收费标准。

第三条服务保障3.1甲方保障电子银行服务的正常运行,确保数据接收、处理、储存和传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3.2甲方应或指定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数据信息加密等防护措施,以确保其交易安全。

3.3甲方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渠道监测,完善风险评估措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3.4甲方应当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客户损失进行赔偿。

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服务终止4.1 乙方可以随时撤回或中止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但在甲方解除管制前,对原有指令及其顺延须承担责任。

4.2甲方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的行为,有权随时中断、终止该客户的电子银行服务。

4.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协助乙方撤销或转移相关信息、记录、指令等,对于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服务保密5.1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操作的所有信息的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漏信息。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1. 引言本合作协议是由中国民生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与企业(以下简称“合作方”)就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事宜达成的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2. 合作内容1. 合作方可以通过中国民生银行的企业网上银行平台进行电子商务(B2B)交易;2. 银行将提供给合作方必要的技术支持,并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3. 合作方需要遵守银行制定的信息安全政策和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4.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其他补充合作,相关事宜另行协商确定。

3. 合作权益1. 合作方拥有在企业网上银行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B2B)交易的权利;2. 银行将为合作方提供快捷、安全的电子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3.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享有优先合作、信息共享的权益。

4. 信息安全与保密1. 银行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合作方的交易信息和账户安全;2. 合作方需要妥善保管账户的登录信息和交易密码,确保安全性;3.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保密。

5.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 终止及解除协议1. 若双方协议期限届满并未提出续签申请,则本协议自动终止;2. 若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未能纠正,则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 协议变更任何对本合作协议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

8. 争议解决本合作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条款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商户合作协议模版

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商户合作协议模版

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商户合作协议模版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商户合作协议甲方:【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地址:【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银行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银行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银行邮政编码】乙方:【直联商户名称】(以下简称“直联商户”)地址:【直联商户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联商户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直联商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直联商户邮政编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服务,使乙方能够通过银行向其网站上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提供网上支付的功能。

1.2 乙方应当提供其网站上的商品或服务的效期、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等的信息。

1.3 乙方在使用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

第二条合作流程2.1 甲方为乙方提供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服务的流程如下:(1)乙方向银行提交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交付申请材料。

(2)银行审核乙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如资质、合法性等。

(3)审核通过后,银行向乙方提供一份《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商户协议》,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4)甲方为乙方提供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服务。

2.2 乙方在接收到购买者的信息及支付意愿后,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支付规则和支付流程向银行请求支付,并协助银行完成支付事宜。

2.3 在乙方开通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服务后,如乙方要求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书面确认。

第三条基础业务服务费用3.1 甲方提供的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服务的基础业务服务费用,双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

3.2 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对银行网上支付(B2C)直联服务费用进行动态调整。

银行_电商_合作协议范本

银行_电商_合作协议范本

银行与电商合作协议范本甲方:____银行乙方:____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商支付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乙方按甲方规定开立结算账户,并遵守甲方的账户管理制度。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商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网关、快捷支付、代收代付等服务。

3. 甲方为乙方提供跨境支付服务,协助乙方完成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环节。

4. 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理、信用证等业务。

5.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

二、合作条件1. 乙方须在甲方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遵守甲方的账户管理制度。

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企业信息及身份证明材料。

3. 乙方须承诺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三、合作方式1. 乙方在甲方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商支付服务等相关服务。

2. 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3. 甲方根据乙方的交易情况,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及电子银行业务。

4. 甲乙双方共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拓展国际市场。

四、费用及分成1.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费率支付服务费用,具体费率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交易情况,约定分成比例,分成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3. 甲方应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税费。

五、风险控制及保密条款1. 甲方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双方资金安全。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企业信息及交易数据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法律法规,加强风险防控。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2024精)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2024精)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一、引言甲方:[银行名称]乙方:[特约商户名称]二、合作内容1.乙方将通过甲方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向乙方的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功能进行交易。

2.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与电子商务业务相关的支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结算、风控管理、客户服务等。

3.甲方将在乙方的产品或服务页面上嵌入甲方的支付,以便用户在使用乙方产品或服务时能够方便地完成支付操作。

4.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库存情况、发货信息等。

5.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合作规范,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如虚假宣传、欺诈交易等。

三、结算与费用1.甲方将按照合作期间内乙方实际完成的交易额及其它甲方规定的结算规则,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向乙方进行结算。

2.甲方有权在乙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并在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余额给乙方。

3.双方同意在本合作协议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如有未完成的订单或退款、售后等事项,继续按照约定进行结算。

四、合作期限与终止1.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期限]。

2.双方同意在合作期满前 [提前通知期限]提前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合作协议,如未提前通知或一方不同意续签,则本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且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未进行纠正;–双方为解除本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五、保密条款1.双方同意对本合作协议的内容及所有涉及到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用户信息等严格保密。

2.未经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与本合作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3.若一方违反本条款,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六、知识产权保护1.双方确认各自享有与其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2.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转让、不授予双方对方的任何知识产权。

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B2B商户合作服务协议

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B2B商户合作服务协议

中国ⅩⅩ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B2B商户合作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传真:电话:乙方: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传真:电话: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中国ⅩⅩ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的商户(下称“商户”或“甲方”)、建行(下称“建行”或“乙方”)共同缔结。

一、术语及释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建行:指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电商平台:指中国ⅩⅩ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该平台是以资金流为核心,结合信息流、物流于一体的,依托ⅩⅩ银行在解决客户融资、支付结算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信息整合等方面的优势,在电子商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平台。

网址:。

电商平台服务:指中国ⅩⅩ银行通过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为会员所提供的服务。

商户:指签订本协议并通过电商平台主要与企业进行交易的商户。

二、协议内容及生效(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中国ⅩⅩ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修改的各类规则。

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商户在使用中国ⅩⅩ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中国ⅩⅩ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协议》及电商平台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商户的加入(一)商户的申请条件申请成为建行电商平台的商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注册成为电商平台会员;3、提交了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获得建行认可。

(二)商户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商户需向建行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4、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5、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6、本协议项下业务由授权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7、ⅩⅩ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行B2B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B2B直付业务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

中行B2B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B2B直付业务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

附件7-1:中国银行股份B2B网上银行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B2B直付”业务合作)甲方:中国银行股份分行负责人:地址:邮编::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为通过互联网为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B2B网上支付服务,深化双方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中国银行股份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网上银行B2B网上支付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电子支付:指甲乙双方借助互联网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的支付服务,可以满足客户通过乙方提供的等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自助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甲方电子支付系统”即指甲方有权使用的中国银行股份的电子支付系统。

(二)网上支付:是“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的简称,专指甲乙双方合作,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与乙方交易平台系统之间的连通,共同为客户提供基于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甲方网上支付系统”即指甲方有权使用的中国银行股份的网上支付系统。

(三)B2B网上支付: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外联网、联网或者私有网络以电子化方式进行的支付交易。

(四)B2B网上支付系统:指甲方借助互联网,以乙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客户确认的电子付款指令为依据,为乙方和客户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的系统。

(五)B2B直付:是B2B网上支付业务类别的一种,专指甲方以乙方交易数据为基础,根据企业客户通过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交的付款指令直接将交易资金从企业客户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简称“客户账户”)支付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简称“乙方账户”),或根据乙方通过其支付平台系统发送的(或通过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交的)付款指令,直接将交易资金从乙方账户退回到客户账户的业务模式。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二)3篇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二)3篇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二)3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为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乙方愿意使用甲方的该项服务,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前言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约定,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服务行为。

本协议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二、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网上企业银行服务: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支付结算、投资理财等。

乙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

三、服务使用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网上企业银行的注册、登录等程序。

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等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

同时,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流程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根据服务类型和交易金额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将在甲方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渠道公布。

五、服务保障措施甲方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服务的顺利进行:1. 保障服务质量,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2. 建立健全客户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客户问题;3. 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确保客户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4.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

双方应对涉及对方商业机密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同时,双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对方的信息安全。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如因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八、协议期限及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4篇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4篇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甲方(以下简称“客户”)乙方(以下简称“银行”)为了明确双方在开通网上银行及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开通银行网上银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本协议所称网上银行服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能够在互联网上对账户进行查询、资金管理、支付结算及财务管理等服务。

1.2 客户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可通过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系统查询相关账户信息,进行转账、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操作。

1.3 网上银行服务由银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并确保服务的安全、稳定、及时。

第二条服务使用2.1 客户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银行网上银行系统,使用个人客户账号及密码进行服务操作。

2.2 客户应对其账号、密码安全负责,不得将账号、密码告知他人,不得在非安全环境下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系统。

2.3 客户应及时更换账号、密码,保证账号、密码的安全性。

第三条费用3.1 客户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银行公布的相关收费标准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3.2 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服务费用,但应提前通知客户。

第四条服务安全4.1 银行应建立健全网上银行系统安全保障机制,保证客户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4.2 客户不得利用网上银行系统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3 客户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导致资产损失。

第五条通知方式5.1 本协议项下所有通知及通告应通过银行官方网站或客户注册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

5.2 对于因客户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变更而导致未能及时接收通知的,责任由客户承担。

第六条免责条款6.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上银行服务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银行不承担责任。

6.2 因客户操作不当或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导致资金损失的,由客户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7.1 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后的协议自银行官网发布之日起生效。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5篇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5篇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企业)5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网上银行名称】乙方:【企业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网上银行服务系统,乙方愿意利用甲方的网上银行服务系统进行在线交易和资金管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网上银行服务,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支付结算、理财投资、在线客户服务等功能。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网站发布的操作指南正确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并承担因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

三、服务使用规则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确设置和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2. 乙方应对其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确保合法合规。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凭证,以便日后查询和核对。

4. 乙方应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确保与甲方的网上银行系统兼容。

5.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四、风险提示及承担1. 乙方应充分了解并接受网上银行服务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风险、系统风险、操作风险等。

2. 乙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应自行承担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交易损失。

3. 甲方将在技术和服务范围内尽力保障乙方权益,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六、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终止,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七、协议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具体年限】。

2. 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期限届满前提出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经办行:中国民生银行)乙方: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好颜料网)为了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好颜料网电子商务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是指乙方在因特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甲方为其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系统。

b2b在线支付功能是作为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的一项子功能提供给乙方。

(二)商业网站:指商户(即商户)在因特网上建立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采用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作为支付手段。

(三)商户:指在本协议中作为乙方,通过建立的商业网站向客户提供商品或特定服务,并采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办理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

(四)客户:指已在甲方办理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手续并开通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功能,且在网上商务活动中向乙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五)异常情况:指客户通过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的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付款人或其他基础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信息等与经客户所确认的乙方记录不符的情况。

二、合作基本规定(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为客户在乙方建立的商业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所需的网上支付服务,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展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支付以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宣传推广工作。

乙方应在其销售网页中加入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的直接链接,并按附件一中所述的方式说明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的名称、标识和使用方法,甲方有权对附件一的内容进行修改,唯需在甲方网站公示所做变更。

(三)甲方仅为乙方与客户之间提供网上商务支付的结算手段,乙方与客户之间因基础电子商务活动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由乙方及其客户自行解决,甲方对乙方与客户的资金往来不承担法定之外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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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经办行:中国民生银行)
乙方: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好颜料网)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好颜料网电子商务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是指乙方在因特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甲方为其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系统。

b2b在线支付功能是作为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的一项子功能提供给乙方。

(二)商业网站:指商户(即商户)在因特网上建立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采用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作为支付手段。

(三)商户:指在本协议中作为乙方,通过建立的商业网站向客户提供商品或特定服务,并采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办理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

(四)客户:指已在甲方办理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手续并开通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功能,且在网上商务活动中向乙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五)异常情况:指客户通过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的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付款人或其他基础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信息等与经客户所确认的乙方记录不符的情况。

二、合作基本规定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为客户在乙方建立的商业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所需的网
上支付服务,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展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支付以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宣传推广工作。

乙方应在其销售网页中加入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的直接链接,并按附件一中所述的方式说明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的名称、标识和使用方法,甲方有权对附件一的内容进行修改,唯需在甲方网站公示所做变更。

(三)甲方仅为乙方与客户之间提供网上商务支付的结算手段,乙方与客户之间因基础电子商务活动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由乙方及其客户自行解决,甲方对乙方与客户的资金往来不承担法定之外的监管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和改进服务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网上商务支付服务,但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在此种情形下唯一的义务与责任是书面告知乙方。

但如果本协议采用的是本条(二)中第3种计价方式,且甲方中止本协议下的服务超过3日的,甲方应按比例返还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

(二)甲方有权按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收取手续费
1、客户每笔网上交易金额的__%(最高不超过__元,最低不少于__元)
2、每笔5元向乙方收取手续费
3、按固定金额(月/季/年)元。

乙方如选择1、2种方式缴费,甲方将直接从支付款项中直接扣划;
乙方如选择第3种方式缴费,甲方将在约定日期内,从乙方帐户中扣除,(缴费日期:账户名称:帐号:)
(三)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甲方仅提供给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接入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标、LOGO、企业名称或相关图案及其组合仅供乙方在本协议明确指明的用途下使用。

除本协议书面授权的使用范围外,甲方未授予乙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等商标、LOGO、企业名称或相关图案及其组合的权利。

(五)当乙方发生下列任何行为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偿因下列行为导致的损失:
1.协助客户进行虚假交易;
2.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发生的交易的,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
3.诋毁或损害甲方企业网上银行商务支付系统声誉的;
4、利用网站从事非法活动的;
5、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四)、(五)、(六)、(七)、(十)项约定三次以上的;(四)甲方负责甲方企业网上银行商务支付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维护。

(五)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向客户收取的合法交易款项,按约定时间划入乙方在甲方的指定账户。

(六)甲方负责提供用于数据传输的标准程序接口,供乙方进行个性化开发。

(七)甲方应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乙方在受理甲方支付业务中的疑问,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和资金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

(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操作培训。

(三)乙方有权要求对最近个月内的交易款项进行查询,并要求对发生错误款项的原因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错误款项的,按本协议第七条错账调整的约定进行更正。

(四)乙方应在甲方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用于网上支付清算,结算账户应设立保证金,且保证金余额不少于万元与上月交易额%两者之间的较高值。

(五)乙方如更改网址,须提前天通知甲方;甲方对于未收到通知而乙方网址变更所导致的支付失败或款项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不得无故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定购商品或服务,不得因客户使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进行支付而向其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用。

(七)乙方负责商业网站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保证按照甲方规定的接口标准和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立与甲方的链接,并保证将客户的网上交易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发送给甲方。

(八)乙方应及时提供客户所需服务,或督促供货方及时发运货物和提供服务。

(九)乙方应利用其商业网站对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作必要宣传,在甲方组织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宣传活动期间,乙方应负责在网站首页和销售网页上免费链接甲方活动宣传图标,具体的图标文件由甲方提供。

(十)乙方应保证其商业网站的运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对买卖双方的相应责任,并及时处理有关商品价格、质量、数量以及送货服务等方面的投诉。

(十一)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向社会公众做出任何承诺及暗示,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费用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方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乙方应按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手续费。

六、异常情况的处理(适用直接支付模式)
客户如因第一条第(五)款中的异常情况被拒绝供货或供货错误时,乙方应在收到客户或甲
方通知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将多收的款项划回客户的账户或按客户要求解决合同并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款项,同时告知客户拒绝发货或发货错误的原因,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七、错账调整
在业务开办过程中,如因客户或乙方操作失误、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需对原网上交易进行调账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填制由甲方提供标准格式的调账证明,经财务主管签字盖章后,连同有关交易单据交给甲方处理。

如因错账调整与客户发生纠纷的,由乙方与其客户自行解决。

八、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违反约定,使其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个银行工作日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唯甲方的违约责任以甲方在当年度已收到的乙方的服务费为上限。

(二)如乙方违反约定,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乙方严重影响甲方商誉时,终止本协议,唯需提前个银行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其他违约情形,依据适用的法律处理。

九、免责条款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非乙方责任所造成的通讯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并及时将处理方案通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

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并申请网上商务b2b支付服务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于有效期满后可自动延期一年。

如一方对延长本协议期限有异议,应在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则本协议在有效期满时即行终止。

十二、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中对“企业网上银行”商务支付事项未作约定的,适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的有关规定解释之。

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签约机构(主经办行盖章):中国民生银行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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