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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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LX 0015S-2018《冻干银耳汤料》编制说明冻干银耳汤料是于以银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冰糖、红糖、黑糖、赤砂糖、蜂蜜、苹果、菠萝、木瓜、芒果、梨、百香果、柠檬、火龙果、椰果、红枣、枸杞、红薯、紫薯、槟榔芋、百合、莲子、白果(银杏果)、荸荠、莲藕、胡萝卜、血燕、燕窝、生姜、桂圆、黑木耳、薏米(薏苡仁)、芡实、紫米、山药(含紫山药)、花生、红豆、绿豆、螺旋藻、海青菜、珊瑚草、坚果仁、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桂花、茶树花、菊花、茉莉花、虫草花(蛹虫草)、魔芋精粉、麦芽糊精、乳清蛋白粉、木糖醇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前处理、分切、蒸煮或杀青、配料、铺盘、速冻、冻干、卸料、挑选、包装而成。

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一定的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本企业标准由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由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的制定原则是:1、本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格式严格按照GB/T1.1-2009的有关规定编写。

2、加工的原料、辅料按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选用。

3、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制定。

4、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进行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要求;展青霉素、黄按GB 2761进行规定;米酵菌酸按GB 7096进行规定;曲霉毒素B15、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参照GB 19640制定,致病菌限量按GB 29921进行规定。

6、食品添加剂按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

7、检验规则根据生产实际结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制定。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根据生产实际结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起草小组 2018年03月15日。

草本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草本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草本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草本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草本固体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草本植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草本固体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GB/T20884麦芽糊精GB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GB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T29602固体饮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3分类3.1以选用植物【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火麻仁、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苦、甜)、沙棘、芡实、花椒、赤小豆、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橘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精、紫苏、紫苏子(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花、蒲公英、榧子、酸枣、酸枣仁、鲜白茅根(或干白茅根)、鲜芦根(或干芦根)、橘皮(或陈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人参、玫瑰花、松花粉、布渣叶、夏枯草】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麦芽糊精、硬脂酸镁、乳糖、二氧化硅、糊精、聚乙二醇或β-环糊精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配料、粉碎或不粉碎、提取或不提取、制粒或不制粒、混合或不混合、包装等工艺生产的颗粒状或粉末状,供冲调直接饮用或作为食品原料的制品。

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4
Q/BSZ0001S-2019 a)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改批次产品为合格品。 b)出厂检验中如感官指标净含量存在不合格情况,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 进行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c)出厂检验中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不得复检,可直接判 该批产品不合格。 6.4.2 型式检验和复检 a)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则判定改批次产品为合格品; b)型式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项不能超过 2 项,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 或多项不合格,可直接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c)型式检验超过 2 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不得复检,可直接 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 102 号和第 123 号《食品标 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标注产品的冲剂和冲泡方式。 8.2 包装 内包装材料要符合 GB 9687 和 YBB 00172002 规定,外包装容器要符合 GB/T 6543 和 GB/T 14187 规定。内外包装要牢固、密封、防潮。规格一般为 4g/包,中包装一般为 30 包/盒或根据客户需求定。 8.3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并采用无污染的交通工具,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混运。 8.4 贮存 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混存混放。产 品应贮存在常温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无鼠无蝇的仓库内,成品应堆放在离地货架之 上,产品应避免阳光直晒并且远离热源。 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I

蛹虫草胶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蛹虫草胶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尚赫牌蛹虫草胶囊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尚赫牌蛹虫草胶囊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蛹虫草粉为主要原料,经辐照灭菌、过筛、制粒、干燥、装囊、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具有增强免疫力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尚赫牌蛹虫草胶囊。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β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YBB00122002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YBH04342011羟丙钾纤维素空心胶囊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10号3要求3.1原料要求3.1.1蛹虫草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10号及GB7096的规定。

蛹虫草功能饮料配方技术的开发

蛹虫草功能饮料配方技术的开发

将培养好的蛹虫草菌丝体连同发酵液 一起冷冻、加热、胶体磨研磨交互处 理,以获得蛹虫草原液
具体处理组合为,冷冻及加热处理加 热及胶体磨研磨破碎处理冷冻及胶体 磨研磨破碎处理。
处理条件是冷冻即将样液结冰后,取 出,解冻备用加热,预实验结果表明, 将样液于80 ℃中水浴效果最好细胞 破碎处理即利用胶体磨在乳化细度等 于林条件下将样液研磨,重复研磨两 次
蛹虫草功能饮料配方技术的开发
蛹虫草(学名:Cordyceps militaris (L.ex Fr.) Link.)是麦角菌科、虫草属真菌,又名北 冬虫夏草、北虫草,简称蛹草。蛹虫草是由子座(即草部分)与菌核(即虫的尸体部分)两部分 组成的复合体。子座单个或数个从寄主头部长出,有时从虫体节部生出,橙黄色,一般不分枝, 有时分枝,高3~5厘米,头部呈棒状,长1~2厘米,粗3~5毫米,表面粗糙。子囊壳外露,近圆锥 形,下部埋生头部的外层,400~500微米×4~5微米,内含8枚条形孢子。孢子细长,几乎充满子 囊,粗约1微米,成熟时产生横隔,并断成2~3微米长的小段。子座柄部近圆柱形,长2.5~4厘米, 内实心。
经上述处理好的蛹虫草菌丝体发酵液 经过滤后制备成的蛹虫草原液,于4℃ 条件下贮存备用。

成都市佳味添成饮料科技研究所是中国饮料产品设计整体方案,提供以饮料配方研发为核心的整 体方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食品饮料技术研究,食品饮料产品开发,食品饮料技术咨询、指导、 转让等一站式饮料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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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蒙林北冬虫夏草酒,由茅台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北方亿星糖酒有限公司联合推出了高级 养生保健酒。国酒茅台和冬虫夏草完美结合的茅台北冬虫夏草酒堪称“黄金搭档”,让饮酒者既 喝茅台酒、又饮“软黄金”。该酒属“国酒”序列中占据高端领域的商务型养生酒。

标准_qyhk 0001 s-2011 植物饮料

标准_qyhk 0001 s-2011 植物饮料

标准_qyhk 0001 s-2011 植物饮料
植物饮料标准Q/YHK 001 S-2011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以白果、葛根等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经提取、添加经处理的饮用水、白砂糖、果葡糖浆、食品添加剂等辅料,调配、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植物饮料。

1、植物饮料分类
(1)按所用原料不同分为:白果饮料、葛根饮料等。

(2)按杀菌工艺不同分为:罐头工艺加工的产品、非罐头工艺加工的产品。

2、植物饮料的感官要求
植物饮料的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3、植物饮料的理化指标
植物饮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植物饮料的微生物指标
罐头工艺加工的产品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规定。

非罐头工艺加工的产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

广西植物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广西植物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广西植物固体饮料企业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西植物固体饮料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事植物固体饮料生产、销售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 术语和定义3.1 植物固体饮料:以植物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处理、提取、混合、调配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如植物蛋白饮料、茶饮料等。

4. 植物固体饮料分类与命名4.1 植物固体饮料分类:根据原料和加工工艺的不同,植物固体饮料可分为以下几类:a) 植物蛋白饮料:以植物蛋白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饮料;b) 茶饮料:以茶叶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饮料;c) 果蔬饮料:以果蔬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饮料;d) 其他植物固体饮料:以其他植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饮料。

4.2 命名原则:植物固体饮料的名称应清晰明了,避免夸大、误导消费者。

应根据原料和加工工艺进行命名,同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5. 要求5.1 原料要求:植物固体饮料的原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原料。

其中,植物蛋白饮料的原料应选用符合标准的优质蛋白来源。

5.2 感官要求:植物固体饮料应具有其特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不得有异味、异臭和其他有害物质。

同时,应保证产品的稳定性,不得出现沉淀、分层等现象。

5.3 理化指标:植物固体饮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如蛋白质含量、糖分含量等。

同时,应保证产品的卫生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

银杏提取物质量标准

银杏提取物质量标准

银杏提取物质量标准银杏提取物是一种常见的中药材,具有多种药用价值。

为了保证银杏提取物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标准,以确保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药品、保健品等领域。

本文将对银杏提取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行业人士了解和遵守相关标准。

一、外观特征。

银杏提取物应为黄褐色至棕色的粉末,具有特有的香气。

在光线下呈现出微微的绿色荧光。

外观无明显异物和不溶于乙醇的物质。

二、理化指标。

1. 含量测定。

银杏提取物中有效成分为酮酸类化合物,含量应不低于24%。

2. 溶剂残留。

银杏提取物中残留的溶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3. 重金属含量。

银杏提取物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药典规定,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4. 水分含量。

银杏提取物的水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三、微生物指标。

1. 细菌总数。

银杏提取物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2. 霉菌和酵母菌数。

银杏提取物中霉菌和酵母菌数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3. 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银杏提取物中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应不被检出。

四、质量控制。

银杏提取物的生产过程应符合GMP要求,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无菌和质量稳定。

对原材料、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等进行全面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五、贮存要求。

银杏提取物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和阳光直射。

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防止潮湿和变质。

六、包装要求。

银杏提取物应采用符合食品药品包装要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标签清晰完整。

七、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银杏提取物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相关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避免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以上即为银杏提取物质量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相关行业人士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银杏提取物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对银杏提取物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市场上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富硒蛹虫草粉 团体标准

富硒蛹虫草粉 团体标准

富硒蛹虫草粉团体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富硒蛹虫草粉的生产环境与设施、菌种与培养基、加工流程、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生产和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富硒蛹虫草粉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富硒蛹虫草粉:以富硒蛹虫草为原料,经过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粉末状产品。

2.富硒蛹虫草:经过富硒技术处理,使得菌丝体中含有一定量硒元素的蛹虫草。

3.生产环境与设施:包括生产场所、设备、器具等,是生产富硒蛹虫草粉的基础条件。

4.菌种与培养基:用于富硒蛹虫草粉生产的菌种及培养基质。

5.加工流程:富硒蛹虫草粉的生产过程,包括原料准备、菌种接种、培养、收割、干燥、粉碎等环节。

6.质量要求:对富硒蛹虫草粉的各项质量指标的规定。

7.检验方法:对富硒蛹虫草粉的质量指标进行检测的具体方法。

8.包装、运输和贮存:对富硒蛹虫草粉在包装、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要求。

9.安全生产和卫生要求:生产富硒蛹虫草粉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规定。

四、生产环境与设施1.生产场所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远离污染源,环境整洁卫生。

2.生产设施包括培养室、接种室、干燥室、粉碎室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设备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

3.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排水系统应畅通,防止废水废气污染环境。

4.空气净化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无尘洁净度符合要求。

5.人员卫生设施包括更衣室、洗手消毒设施等,应符合卫生规范。

五、富硒蛹虫草菌种与培养基1.菌种应选择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富硒蛹虫草菌种,具有高活性、高产量和富集硒能力的特点。

2.培养基质应营养丰富、适宜富硒蛹虫草菌的生长,含有适量的硒元素。

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Q/SYC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廷和、李岱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生产单位:名称: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泗水县泗河办古城路西段。

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银杏、蛹虫草、霜桑叶、桃仁、杏仁、绿茶、罗汉果、麦芽糊精为主要原料,经粉碎、混合、烘干、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示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47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29602 固体饮料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用规则GB/T 14456 绿茶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21302 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T 20884 麦芽糊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卫生部2009年第3号文《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2002)51号文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霜桑叶、罗汉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和GB2763的规定。

固体饮料产品分类及检测标准—科标检测

固体饮料产品分类及检测标准—科标检测

固体饮料产品分类及检测标准一、产品分类1、风味固态饮料果味固体饮料、乳味固体饮料、茶味固体饮料、咖啡味固体饮料、发酵风味固体饮料等2、果蔬固体饮料水果(果汁)粉、蔬菜(蔬菜汁)粉、果汁固体饮料、蔬菜汁固体饮料、复合果蔬粉及其固体饮料、其他果蔬固体饮料3、蛋白固体饮料含乳蛋白固体饮料、植物蛋白固体饮料、复合蛋白固体饮料、其他蛋白固体饮料4、茶固体饮料速溶茶(速溶茶粉)、研磨茶粉、调味茶固体饮料(果汁茶固体饮料、奶茶固体饮料、其他调味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速溶咖啡、研磨咖啡(烘焙咖啡)、速溶/即溶咖啡饮料、其他咖啡固体饮料6、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草本固体饮料、可可固体饮料、其他植物固体饮料(如食用菌固体饮料、藻类固体饮料)7、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如运动固体饮料、营养素固体饮料、能量固体饮料、电解质固体饮料等8、其他固体饮料如植脂末、泡腾片、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的固体饮料等科标检测依据各国标准及企业标准,为您提供专业的固体饮料检测分析服务。

二、技术要求1、原辅材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

2、感官要求冲调或冲泡后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

3、水分要求应不高于7.0%.注:对于含椰果、淀粉制品、糖渍豆等调味(辅料)包的组合包装产品,水分要求仅适用于可冲调成液体的固体部分。

4、基本技术要求按照标签标示的冲调或冲泡方法稀释后应符合以下表1的规定。

三、检验项目按照标签标示的冲调或冲泡方法制备样品后进行检验1、感官检验2、理化要求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蛋白质(按GB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茶多酚(按GB/T8313规定的方法测定)3、菌落总数4、大肠菌群四、检测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8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5009.141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GB/T5009.97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7101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0789饮料通则GB19642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SN/T1743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银杏茶(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银杏茶(固体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银杏茶(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杏茶(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茶为主要原料,辅以白果、枸杞、亚麻籽(熟制)、大枣,原辅料按比例经精选、提取、浓缩、干燥、粉碎、混合、制粒、分装等加工工序而制成的银杏茶固体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835 干制红枣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14456.1 绿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14456.2 绿茶第2部分:大叶种绿茶GB/T 15681 亚麻籽GB/T 18672 枸杞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 固体饮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原料3.1.1.1 绿茶:应符合GB/T 14456.1和GB/T 14456.2的规定。

蛹虫草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13号))

蛹虫草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13号))

1 目的规范蛹虫草检验的操作。

2 范围蛹虫草的质量检验。

3 职责质检室检验人员按本规程操作,质检室主管负责本规程的有效执行。

4 内容 标准依据: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

4.1 性状:金黄色子实体。

4.2 腺苷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4.2.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甲醇:0.01mol/L 的磷酸二氢钠溶液=10:90。

检测波长:254nm.流速1.0ml/min.柱温:室温。

4.2.2 标准溶液的配制 精密称量腺苷标准品0.0100g ,加入水溶解并定容至25ml 。

此溶液浓度为0.04mg/ml 。

4.2.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20片进行粉碎,混匀,准确称取适量样品(精确至0.001g )于25ml ,容量瓶中,加入20ml 提取液,超声提取10min 。

取出后加入提取液(乙醇:水=3:2)定容至刻度,混匀后以3000rpn/min ,经0.45um 滤膜过滤后供液相色谱分析用。

4.2.4 色谱分析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ul ,注入液相色谱仪,以保留时间定性,以试样峰高或峰面积与标准比较定量。

4.2.5 标准曲线制备 分别配制浓度为0.4000、2.00、4.00、20.0、60.0ug/ml 腺苷标准溶液,在给定的仪器条件下进行色谱分析,以峰高或峰面积对浓度作标准曲线。

计算公式:样含量W A f X 10025⨯⨯⨯=f=(2211S S S S C A C A +)/2 X--样品中腺苷的含量 W 样--供试品的重量gA S---标准品品的峰面积A X---供试品的峰面积C S---对照品溶液的浓度mg/ml4.2.6结果判定: 不得少于0.055%。

4.3多糖4.3.1 操作方法:A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分子量大于10000道尔顿的葡聚糖。

样品宜为植物性样品,如甘蔗、茯苓、中草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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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企
业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Q/SYC
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
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廷和、李岱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生产单位:名称: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泗水县泗河办古城路西段。

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银杏、蛹虫草、霜桑叶、桃仁、杏仁、绿茶、罗汉果、麦芽糊精为主要原料,经粉碎、混合、烘干、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银杏蛹虫草固体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示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47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用规则
GB/T 14456 绿茶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21302 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T 20884 麦芽糊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卫生部2009年第3号文《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2002)51号文
3.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霜桑叶、罗汉果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和GB2763的规定。

应符合卫生部2009年第3号文《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质量标准。

应符合GB/T14456和GB2763的规定。

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生产工艺
原料→挑拣→粉碎→混合→干燥→装袋→包装→成品→检验→入库。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规定。

功效成分
蛹虫草腺苷含量为≥g。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

5.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按JJF1070的方法测定。

6. 检验规则
原料入库检查
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批配料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抽样方法及数量
样品按批随机抽取,设批量件数(包装单位:箱、盒、瓶等)为X,X≤3时,每件取样,当3≤X≤300时,按X随机抽样;当X≥300时,按X/2+1随机抽样。

每批样品取样2份,每份样品应为全检所需样品的3倍量,一份送化验室检验,另一份贮存备查。

出厂检验
本产品由生产单位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
感官要求、水分、微生物学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正式投产时;
b)更换主要设备;
c)连续停产三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产品原料产地及供应商发生改变时;
f)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判定
微生物学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为不合格品。

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中有一
项不符合本标准,可加倍抽样复验,仍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为不合格品。

型式检验判定
经检验,微生物学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为不合格品;感官要求、理化指标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加倍抽样复验,仍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按GB7718和GB16740的有关规定,标注(功能)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及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贮藏要求、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项。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

包装
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应符合GB /T 21302的规定。

外盒采用纸盒包装,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箱内必需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

贮存、运输
产品应存放于避光、干燥的仓库中,贮存时离地距离大于20cm,离墙和屋顶距离大于30cm,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时贮存;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严格防雨、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保质期
符合条的规定时,自生产之日起,未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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