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总论)
知识产权法总论考试大纲
《知识产权法总论》(General Theories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考试大纲
一.课程编号:
二.课程类型:必修课
课程学时:32学时/2学分
适用专业:知识产权专业
先修课程:民法学
三.概述
1、考试目的:加强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检查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情况。
2、考试基本要求:
(1)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法概论
理解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及其特点等概念,掌握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性质,熟悉其外延;会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的加以理解。
理解知识产权的定义、特点、性质,掌握其本质。
(2)知识产权的客体、权能、效力与分类体系
掌握知识财产的概念,理解其特点、本质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了解知识产权的权能现状,理解其理论探析,掌握核心权能。
理解知识产权的效力,并能运用来分析现实问题。
掌握知识产权的分类体系。
( 3)知识产权的变动
理解知识产权的变动模式,掌握其取得方式等。
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行使。
(4)知识产权的限制、滥用与侵权救济
掌握知识产权的限制制度,理解其正当性。
掌握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和克服办法。
理解知识产权侵权的类型与表现,掌握其救济制度。
3、考试形式:闭卷
四.考试内容及范围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特点、渊源、效力与基本原则。
2)知识财产的概念、特点、本质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3)知识产权的权能、效力、行使、分类体系、变动、限制与滥用、侵权与救济。
五.考试对象
所有必修本课程的学生。
《知识产权法学》总论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学》总论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就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言,具有法定保护期的限制是其一个基本特征,但并非知识产权中每一项财产权都具有时间限制。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B、厂商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C、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D、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2、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经营权 B.产地标记权; C.商号权 D.商业秘密权。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但下列各项知识产权中,( )不具有法定的时间限制。
A、著作权B、商标权C、专利权D、商业秘密权4、关于知识产权,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A、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B、知识产权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属性C、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D、知识产权仅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二、多项选择题1、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自然人(包括特殊自然人主体)可以享有的权利有()。
A、著作权B、原产地名称权C、专利权D、动植物品种权E、商标权2、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 ABD)关系。
A、归属B、利用C、创造D、交换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
A、客体无形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4、知识产权的范围除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还包括( )。
A、商号权B、商业秘密权C、产地标记权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E、反不正当竞争权三、判断改错题1、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2、知识产权都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
()四、辨析题1、创造性智力成果与非创造性智力成果2、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五、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2、知识产权的性质3、知识产权的对象六、论述题1、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2、试述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知识产权法是指对与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进行保护和调整
的法律规范体系。
知识产权是一种由法律授予的权利,以保护创新、创造
和发明所产生的智力产权。
知识产权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包括多个领域,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每个
领域都有各自的法律规范和特点。
专利权是对发明者为实现技术进步而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专有
权利。
通过专利权的保护,发明者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市场独占权,使
其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并获得技术投资回报。
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平衡各方的利益。
例如,在专利法中,除了对发明者的专利权进行保护,还对公众的使用权、竞争
权等进行限制。
在著作权法中,除了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还对公
众的合理使用权、学术研究权等进行保护。
总之,知识产权法是重要的法律领域,涉及到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调整。
它在促进创新和创造、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法学总论
专题一 知识产权概念、性质及法律地位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学界对知识产权概念的争议: 吴汉东:广、狭义之分 广义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 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 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 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 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从三个案例说起
案例之三:导演王庸诉央视侵犯著作权案
从三个案例说起
案例之三:导演王庸诉央视侵犯著作权案
曾执导过《白毛女》、《刘三姐》、《江姐》等 话剧和歌剧的导演王庸状告朱正本、中央电视台等三 名被告在使用歌曲《十送红军》过程中侵犯了他的著 作权,海淀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起诉。
法院认定,《十送红军》曲是以《长歌》作为改编 的基本母体的。王庸虽然根据《长歌》改编了《十送 红军》曲,但不能因此禁止朱正本等其他社会成员继 续利用《长歌》这一民歌艺术财富进行改编加工,以 形成新的改编作品。故驳回王庸对朱正本、中央电视 台、王云之构成侵权的诉讼请求。
目录
第一编 知识产权总论
前言 专题一 知识产权概念、性质及法律地位 专题二 知识产权的对象、制度和定位
前言
在网络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知识总量呈几何级数 增长,知识的创造在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 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 权”。
我国台湾地区则把知识产权称为“智慧财产权”。
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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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iPad
及 和 的 商 业 外 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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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专 利 、 件 商 标 专 利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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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件 外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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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研究生考试之1——《知识产权法总论》考试范围
知识产权法研究生考试之——
《知识产权法总论》考试范围
一、考查目的
《知识产权法总论》作为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与作用等有关知识点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知识产权概论
1.掌握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制度演变
2.理解
知识产权与商品化权等有关概念的区别
3.运用
可以判断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
专题二、知识产权法概述
1.掌握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知识产权法的渊源、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与作用
2.理解
知识产权法的产生及发展的历史脉络
3.运用
可以充分论证知识产权法的作用
专题三、知识产权的侵权与救济
1.掌握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知识
产权侵权的法律救济途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程序
2.理解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背景与发展历程
3.运用
可以判断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专题四、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1.掌握
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发展阶段及特点、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特点、知识产权制度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
2.理解
知识产权制度与当代政治、经济贸易的密切联系
3.运用
能够结合具体实例分析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一体化等新特点。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知识产权法是法学学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多个领域。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理解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应用,掌握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权利内容、保护期限等基本要素,并能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二、课程目标1、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规范;2、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国际规则和国内法规;3、学会分析、解决知识产权法的实际问题;4、培养创新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教学内容1、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性质、法律关系等基本问题;2、专利法:专利的申请、审查、保护等;3、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产生、内容、保护等;4、商标法:商标权的产生、内容、保护等;5、其他知识产权制度: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6、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涉及TRIPS协议等。
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解:教师讲解理论知识,配合案例分析;2、小组讨论:学生分组讨论相关案例,提出解决方案;3、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了解实际操作流程;4、模拟法庭:模拟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
五、教学资源1、教材:选用权威教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2、网络资源: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在线答疑和资料下载;3、实验室资源:配备先进的法律实验室设备,进行模拟实验和数据六、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根据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小组讨论表现等给予平时成绩;2、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实践能力。
知识产权法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商标2、以下哪一项不是著作权的特征?A.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3、根据商标法,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注册商标?A.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B.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标C.不合符注册条件的商标D.未经许可使用的商标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A.未经许可复制他人的作品B.未经许可表演他人的作品C.未经许可修改他人的作品D.未经许可发布他人的作品2、根据专利法,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专利权的终止?A.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B.专利权期满C.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D.专利权人以非法的手段获取专利权三、判断题1、一旦获得了专利权,就可以永久地享有该权利。
知识产权讲义
《知识产权法学》教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定义、分类、范围一、知识产权的定义(一)几种方式我国民法理论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称之为智力成果权,该术语最早出现于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是在《民法通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对于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有如下几种表述方式:1.列举式这是国内外通常的做法,如传统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或者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
2.下定义这是国内教科书和学者最常用的方式。
具体的定义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如“智力成果说”,以郑成思教授为代表,“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又如刘春田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张玉敏教授则认为“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完全列举知识产权包含的内容这是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习惯采用的方式,后面在讲到知识产权范围的时候我们将详细介绍。
(二)本教材采用的定义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一)传统分类: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著作权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被称为版权(二)智力成果类与商业标识类该分类将商标权、商号权独立出来,而将专利权著作权等都视为智力成果类的知识产权(三)人身性质类与财产性质类依知识产权是否有财产性内容将其进行分类,前者是知识产权人享有的人身权利或精神权利,后者是财产权利或经济权利。
从权利比重来看,财产类的知识产权远远大于人身性质类。
(四)其他分类三、知识产权的范围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揭示知识产权的外延。
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助于大家更具体、更感性地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的内涵在不断变化,外涵也日益扩大。
知识产权法 第一编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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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体系
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其他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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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知识产权 法》(第六版),吴汉东主编,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2012年版;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知识产权法系列《知识 产权法学》(第五版),吴汉东主编,北京 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争议域名: <>, <>, <>, <>和<>,由Henao Berenice(被申请人)在eNom注册。 Alliance & Leicester Plc(申请人)向世界知识产 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申请专家组裁决,主张: 本案争议的域名同其商标混淆性地相似;被申请人对 争议的域名不享有合法的利益或权利;且被申请人而已注 册和使用该争议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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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一:VCD之痛
2002年1月9日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往 英国Felixtowe港口的3864台DVD,被飞利浦通过当 地海关扣押。 此次扣押事件是由飞利浦、索尼和先锋三大技 术开发商联盟发起,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未缴 纳专利费的DVD产品。 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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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一:VCD之痛
飞利浦:依据欧洲议会第241/1999号法案(修 订后为第3295/94号),飞利浦公司向欧盟的数个国 家海关请求对未经授权的DVD播放机、DVD光碟机及 DVD光碟片进行边境扣货程序,该法案扩及侵犯专利 的货物。 飞利浦声称,凡是将DVD播放机、DVD光碟机及 DVD光碟片进口到欧盟国家的公司,应于下订单之前 ,先行确认这些DVD产品是由合法授权的制造商所生 产,以免遭到当地海关扣押。 问题争议的焦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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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总结
《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总结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志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含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不一定能拥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不一定创造了知识产品客体——智力活动产生的非物质性成果。
发明创造、商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等内容——直接支配和获取利益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与知识的关系:知识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有知识不一定有知识产权,有知识产权一定有知识。
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是知识产权,不是知识本身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重要资源,而知识不是。
社会发展不同阶段,财富的标志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二、、知识产权的特征(一)是一种民事权利。
私权,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二)主要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具有非物质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侵权判定难(三)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五)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专有权利,权利有效期内,权利人的垄断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无法律特殊规定,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利用,排斥特任的非法仿制、假冒和剽窃。
权利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受权能方面的限制,权利的排他性,同一智力成果不允许两项或两项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存在,专有性将特定知识产品与公有领域的知识产品区分出来(六)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相互独立(七)时间性第二节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内容一、知识产权的主体含义广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和除权利人以外的对知识产权人权利负有不侵犯义务的义务人狭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范围:原始主体、继受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国人、外国人二、*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1、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权为条件(1)创造者一般是直接从事创造性智力劳动的自然人(2)创造者身份是智力创造这一事实行为的结果,又是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王迁知识产权法:第1章:总论
–只能由法律强制性地使智力成果 具备财产的第二和第三个属性。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知识(智力成果)与产权
• 智力成果等无形的东西之所以能够成 为法律上的财产,是出于推动科技发 展、社会进步和保护某些利益的公共 政策需要。因此,智力成果的财产权 范围并不是可以通过社会生活和交易 习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而完全取决 于法律的界定,它的变化与扩张也需 要得到法律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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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的非物质性
–客体非物质性的后果
• 对智力成果不能进行有形控制 的占有,不能通过获得承载智 力成果的物质载体而获得知识 产权。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张林英等诉中国革命博物馆等(北京二中院 2002年):革命博物馆收藏油画《开国大典》 原作,其作为作品原作品的所有者,依照法律 规定仅享有原作的展览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归著作权人享有。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革命 博物馆无权以著作权人的身份授权他人使用其 收藏的作品。革命博物馆在明知法律规定的情 况下,以盈利为目的,擅自许可上海广元公司 将油画《开国大典》制作成金箔画并参与发行, 该行为侵害了张林英、董沙贝、董沙雷、董一 沙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 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及 赔偿损失的责任。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专有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是 对世权、绝对权(与物权类似)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课
本
专有性(排他性)
– 与所有权的专有性有何区别?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全册课件 PPT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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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
一、临时措施
(一)临时措施概述
TRIPs协定第50条也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责令采取迅速和有 效的临时措施以便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入商业渠道, 以及保存关于被指控侵权的有关证据。
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在2001年进行修订 时,以TRIPs协定第50条为依据,同时借鉴了英美法系“临 时禁令”制度,规定了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诉前证据保全和 诉前财产保全三类临时措施。同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不仅规定了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可以申请临 时措施(诉前保全措施),还规定了在起诉之后,判决、裁 定或仲裁生效之前,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诉中保全措 施)。
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识”都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 的财产, 产生“知识产权”。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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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 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注意点:
首先,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智力成果或商 誉等非物质性客体。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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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四)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 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
对公开的智力创造成果而言,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到限制的。 对于商业标记、商业秘密等非智力创造成果或非公开性信息而言,
者即将受到侵害;
(5)时效性较强的热播节目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 (6)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知识产权法学》PPT课件
(一)知识产品的概念
(二)知识产品的类别
1.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2.经营性标记。
3.经营性资信。
(三)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
1.创造性。
2.非物质性。
3.公开性。
4.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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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
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法律给 予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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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作权与专利权
区别:
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 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 容。
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 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 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 著作权。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 申请人,这是“首创性”与“独创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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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
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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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是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 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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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著作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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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 《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可以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知识产权法》练习题---总论部分
第一编总论部分一、填空题1、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的观点,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所发展。
答案:卡普佐夫;皮卡第2、“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
在我国,“知识产权”曾长期被称之为()。
“知识产权”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中。
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
答案: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
3、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答案: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4、狭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另一类是(),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答案:文学产权;工业产权。
5、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相当简单和粗糙,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
1624年,英国颁布的(),被人们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
(注:本教材认为该法为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答案:威尼斯;《垄断法规》6、1709年,英国颁布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答案:《安娜法令》(全称:《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
7、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商标制度的国家是法国。
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受保护。
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一部系统的《商标法》,该部法律的全称为()。
答案:《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二、判断题1、知识产权的性质属于公权。
(×)2、知识产权的发生、行使和保护,适用于民法。
民法的精神和制度,决定着知识产权的面貌。
(√)3、把知识产权置于何种法律中,是在经济法中,还是在民法中,或者在行政法中,甚至在国际经济法、国际法中,使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或者国际法的手段来解决知识产权问题,这些属于不同的立法技术或处理手段以及法律编纂问题,并不能改变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属性。
知识产权总论
第一编 知识产权总论
主讲 吴汉东
导言
• 知识产权法的学科特点和研究方法 • 1 、学科特点 • 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 • 以多学科知识为背景 • 以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对象 • 2 、研究方法 • 学必借术以应用 • 术必以学为基本
第一讲 知识产权的概念
1 .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列 举 主义 ”和“概括主义 ”两种。
( 3 )知识产权是法定之权,其产生一须由法律认可。
3. 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信息产 权
这 三类用语 描述了非物质 财 产 领 域权 利范畴的变 化,鉴 于相关国际 公约 、国内 立法的规 定与我国法学界的约 定,我们 可 以继 续 沿用“知识 产 权”的概念,但不要拘 泥于传 统 权利体系的狭隘理解。
(财 产 )所有权”。
我国法学界主要采取“概括主义 ”的方法来说 明知识 产 权 的概念。虽然对 知识 产 权的属性及对 象的抽象与概括表述 不一,但反映了知识 产 权的概念特征:
( 1 )知识产权是区别于传统所有权的另类权利,是产生 于精神领 域的非物质 化的财 产 权
( 2 )知识产权不等于智力创造成果权。以知识产权名义 统 领 的各项 权利并非都是来自知识 领 域,亦非都是基于智 力成果而产 生。
2.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在民事权利制度体系中,知识 产 权是与传 统 的财 产 所有
权相区别而存在的。英文“ Intellectual Property” 、法
文“ Propriété
Intellectuale” 、德文“ Gestiges
Eigentum” ,其原意是“知识(财产)所有权”或“智慧
* “ 列举主义”: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 项 ,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 来明确知识 产 权的概念 。 * “ 概括主义”: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描 述,即简 要说 明这 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 出知 识 产 权的定义 。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第三章 著作权客体)【
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1.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知识产权的概念1.知识产权的由来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后来,这一概念被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1893年,欧洲部分国家为了统一对各国知识产品的界定和保护,成立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 ),成为首个统一在国际上使用“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自此,知识产权作为国际通行的概念,开始在各国普遍使用。
知识产权的由来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范围的扩张 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知识产品范畴的确立 作品及其传播媒介 工业技术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品的类别 工业标志 经营性资信 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 知识产权名义下的非物质性财产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权利构成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 主张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
2.知识产权的定义(1)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①“列举主义”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
“列举主义”方法的优点在于,表述清楚、明确,但用以说明概念则失之烦琐;此外,由于知识产权是个动态的、开放的法律制度体系,列举式难免有遗漏之处。
②“概括主义”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的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2)概念①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②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③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知识产权法总论是关于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
知识产权法总则为各门特别知识产权法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知识产权法总论是关于知识财产、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
知识产权总论确定了知识产权法总则所必备的一系列基础概念,如完全知识产权、定限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为和知识产权请求权,并做出了明晰的界定,为知识产权法总则的形成奠定了概念基础。
其次,知识产权法总论应构建完整科学的知识产权法总则的理论体系;再次,知识产权法总论应构建具有操作性的知识产权法一般规则,充分体现理论对实践的高度指导价值。
齐爱民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总论》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关于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和基本制度的原理书籍。
比较而言,各科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如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比较完善,然而遗憾的是,在全球知识产权法迅猛发展的今日,成熟的知识产权法总论始终并未出现。
知识产权法总论的形成其意义不可谓不大。
没有总论,知识产权法就没有灵魂,也就无法完成自身的体系化,也就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典。
齐爱民教授所著的《知识产权法总论》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一般规定,其内容除了什么是知识产权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念、宗旨外,还在总论领域实现了以下的重大突破:第一,第一次回应和创建了知识产权法的原则体系。
知识产权法的原则体系一直就是知识产权法的难解之谜。
总的来看,横跨于知识产权法的原则可以分成民法的基本原则、财产法的基本原则和知识产权法的特有原则。
知识产权法学(总论)
知识产权法学■ 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第四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地位、体系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定义“知识产权”的两种方法: 概括式:概念•二、列举式:范围• ■.一、概括式(一)概念• IPR :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知识产权: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智力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经营在记)、信誉(经营资信)崔注享有南叔利»相关术语: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知识所有权精神产权无形(体)财产权(二)沿革•(1) 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最早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 O •(2)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开展了这一概念,认为知识产权是根本不同于物权的特殊权利范畴(时间性,无限共享性)。
•(3) 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的签订,使“知识产权”概念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
•(4)在我国,“知识产权”作为法律用语首见于《民法通那么》,台湾地区称之为“智慧财产权"。
二、列举式•迄今为止,诸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国内立法并未给知识产权作出统一定义,大多通过划定知识产权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广义知识产权的范围•广义知识产权:•指一切在文学、艺术、科学、产业领域内由人类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
・其范围由两个国际公约认可:•《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知识产权协定》/TRIPS•1、著作权•2、邻接权•3、专利权•4、商标权•5、商号权•6、商业秘密权•7、地理标志权•8、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识记)1、著作权著作权(版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MTttXJfcXOftS COTErXEgTUiMX JAMESJOHNTXLjuc HST5WN«¥TSTT .r -M> —MELGQSK JM¥ R t 一二一 ' —二OPENS WEDNESDAY;2、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s)又称传播作品者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民事主体因传播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引论
六、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本质是利益。”
(一)知识产权的主体 1. 原始主体:创造行为和确认(授权)行为 2. 继受主体:转让与继承 3. 外国主体:国民待遇原则
利;关于人类努力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 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其他工商业标记的权利;关于 反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化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智力活动的 权利。
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界定的范围 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 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 (二)狭义的知识产权
的统称”。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
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动态发展的,内涵将不断深化、外延不断拓展。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引论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知识产权 1.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范围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引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定义) 知识产权定义的方法主要有:“列举对象”、“概括性”。 我国法学界主要采用“概括共性”的方法:
※“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创造性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特定的智力创造成
果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
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三)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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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
教材:《知识产权法》 张玉敏主编 法律出版社 参考书目: 《知识财产法哲学》彼得·德霍斯著 商务印书馆 《中国专利法详解》尹新天著 知识产权出版社 《商标法原理》曾陈明汝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著作权法》李雨峰等编著 厦门大学出版社
(一)资料
报刊杂志类: 《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 《电子知识产权》(信息产业部) 《中华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 《中国版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概括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需要把握以下两点: 1、必须是所有知识产权都具备的特点。 只有一部分知识产权具备的特点不能作为知识
产权的共同特点; 2、不能是所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点,因为这样的
特点不能说明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有什么区 别。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以特定的信息为保护对象 二、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 三、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 四、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五、知识产权的权能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权传统上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三个法律 领域。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抽象法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享 有的,支配其所有的蕴涵人的创造并具有 商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 干涉的权利。P12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3、完全列举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 (3)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 (7)禁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 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转让(要式)
只能转让财产性的权利
1、专利转让自登记日起生效 2、商标转让自核准、公告日起生效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三)知识产权质押(要式) 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将其知识产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 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 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以该项知识产权 折价或者以拍卖、变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作用和 基本原则
第一节 调整对象
知识产权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一)信息的归属关系-利用和交换的前提 (二)信息的利用关系-使用和许可使用 (三)信息的交换关系-转让 知识产权法以平等主体之间关于“创造性智力 成果、商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的 归属、利用和交换关系”为调整对象。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权民事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六、部门规章 1、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3、商标评审规则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七、国际公约 1、 TRIPs(1994、2001) 2、 《伯尔尼公约》 (1886、1992) 3 、《巴黎公约》(1883、1985)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作用和 基本原则
二、作用
民法
知识产权法(特别法)
1、促进科技发展和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
2、维护公平竞争
3、有利于发展国际贸易和引进国外的先进 技术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作用和 基本原则
第四节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充分保护
知识产权
反对不正 当竞争
知识产 权法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一、宪法 第20条: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
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 明创造。
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 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 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 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 励和帮助。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作用和 基本原则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和作用
一、性质 1、知识产权法是私法
(1) 知识产权法将民法原则、制度具体化
(2)调整主体、方式、客体方面
(3)权利救济方面:请求权
2、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仅具有域内效力 3、知识产权法是强行法——权利取得变动方式、权利的具
体内容(法定性)
1、一般含义:同型结构+意义 2、信息的特点:
(1)主、客观双重属性; (2)与载体的可分离性; (3)可复制性; (4)可传递性; (5)可共享性。 3、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信息必须具备的条件: (1)源于人 (2)有价值 (3)法定性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四、知识产权的概念(intellectual property)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四)知识产权行使的其他类型 1、出资入股 2、信托 :知识产权信托是指权利人基于对受托人
的信任,将其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利委托 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 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第二节知识产权行使的一般限制 一、知识产权行使的一般限制 1.宪法限制 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对传统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的评析 一、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并受到严
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 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或商业 标识。(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识, 在特定范围内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 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构成要件
1、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判断是否应承担某种法律责任的 标准
2、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标准 3、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从法律逻辑上讲,只有先判断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属于侵权 行为,方可能进一步追究该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二)责任构成要研究的是具体类型的民 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 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 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2.民法原则限制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知识产权法学的目的限制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二、违反知识产权行使一般限制的法律后 果
1.知识产权行使受到具体限制 2.停止或排除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3.赔偿损失 4.行为无效 5.权利失效
➢ 识别性标志权利:商标权、商号权、地理 标志权、特殊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权等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三、知识产权的对象(客体)
(一)知识产品说(客体) 吴 (二)知识说(对象) 刘
对象(法律事实)+法律规范=客体(法律关系—后果)
(三)信息说(对象) 张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三)信息说
促进社会 发展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第一节 知识产权行使概述 一、知识产权行使的概念 知识产权人为实现知识产权的意义而依知
识产权的权能从事活动。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二、知识产权行使的类型 (一)知识产权许可(非要式) 1、独占许可使用 2、排他许可使用 3、普通许可使用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行使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 (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 (2)商标权; (3)地理标记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 (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 (一)传统分类法(以发生的领域为标准)
1、工业产权 2、著作权 (版权)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二)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的分类 (以价值来源为标准) 1.创造性成果权利
2.识别性标记权利
➢ 创造性成果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业 秘密权、品种权、布图设计权等
(二)学科建制
1.知识产权学科与法学并列 2.知识产权法学科与民商法并列
(三)学术派系
郑成思 刘春田(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吴汉东(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张玉敏(李雨峰)
(四)知识产权意识
1.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2.知识产权不侵权意识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三、单行法 1、著作权法 2、专利法 3、商标法 4、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四、行政法规 1、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专利法实施细则 3、商标法实施条例
4、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五、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
申请领取发现证书、 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 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 者其他 奖励。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 商标专用权、发现 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 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消除影 响,赔偿损失。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五、知识产权的权能 知识产权有以下几种权能(积极方面):
控制:通过法律赋予的垄断权 使用: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许可使用的三种形式:普通、排他、独占 处分:权利的移转或放弃 收益:自己直接使用获取收益或许可他人使用获取使用费
消极方面的权能:禁止权。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