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中的人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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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中的人际交往

人际交往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人际交往关系也是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重要内容。探讨近代社会中的人际交往现象及其嬗变特点,将弥补以往宏观史学研究在近代史研究中的空白和缺憾,也有助于我们从微观的社会角度进一步揭示中国近代社会的变迁规律,这也是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近代的人际交往类型及特征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满足自身生理、安全、情感和进取等基本需求,必然要与其它社会成员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大量的、直接的个人接触和交往,通过这些活动,社会成员在自身周围组成了现实的人际交往圈,并通过这一交往圈与外部社会发生联系。借助人际交往圈,人们延伸和拓展了自身的能力,组成了各自的微观社会。对于大多数社会成员而言,这种微观社会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虚幻的,而是真实的和现实的。社会的个体成员的主要活动正是在许许多多的小型微观社会中展开和进行的。而这方面的内容正是被以往的近代社会研究所忽视的。

中国近代社会的人际交往关系非常庞杂而又千姿百态,按其交往的渠道和联系的纽带可划分为亲缘、地缘和业缘三大类。

亲缘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古老也是最自然的基本人际关系。它由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构成,形成习惯上的所谓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又可分为内亲和外亲两大体系。内亲也称近亲,是限于以父亲为核心的九族五服内的男性及其配偶,它包涵了自高祖以至玄孙的九个世代。五服则以丧礼的服饰规范来界定亲属的范围和层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五等。又从穿戴各等级丧服的时间和身份上区分出八个层次,即斩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一年)、齐衰五月、齐衰三月。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缌麻三月。习惯上的外亲则包括母党、妻党,即母亲、妻子娘家的近世直系及旁系亲属。这种外亲一般只推及上下各一世,也即母亲、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妹和兄弟姐妹之子。此外,九族五服之外的同宗也属远亲、亦称宗亲。

这一以九族五服为核心的传统亲属关系体系,在清朝时曾由国家给以法律认定并纳入当时的礼典制度。《大清通礼》、《大清律例》等典制、法典对此都有详尽的规定和说明。在民国时期,这一体系仍得到法律的认可。在《民法》亲属编

中有对血亲、姻亲的界定。在《刑法》中更给以清晰界定:“称亲属者谓左例各亲:一、夫妻。二、四亲等内之宗亲。三、三亲等之外亲。四、二亲等之妻亲”。[①]

在这一庞大而繁琐的亲缘关系体系中,以“孝悌贞顺”为核心的礼教观念起着一种支配作用,体现出封建礼教、道德对亲缘关系的制约,反映出家长制的专横与不平等,使整个亲缘关系体系和亲缘交往中呈现出以下的特点。第一、长幼有序。即表明辈分与排行的顺序是绝对不可错乱的。由此决定了亲缘关系中的交往态度和地位。辈分长、排行大即可居于支配地位,在礼节上受到尊重。反之则处于被支配地位。第二、男女有别。即男女两性性别角色与社会地位的差异是不容混淆的。男尊女卑,男主女随。在交往中避讳较多。如“男女七岁不同席”,“叔嫂不通问”等。第三、亲疏有间、即从父系、母系、妻系,以世代,渊源分别亲属的远近亲疏,内亲近、外亲疏;近世亲,远世疏;直系亲,旁系疏。这种亲疏层次在九族五服制中有详尽界定。

亲缘关系的这些特征无处不反映出封建宗法等级制的尊卑、贵贱、亲疏等观念,也体现出复杂而浓厚的血缘亲子的文化心理。

地缘关系是社会生活中的又一类基本的人际交往关系。它是人们基于长期共同聚居一地而形成的一类人际关系,主要由同乡关系和邻里关系构成。同乡关系属地缘关系的外层关系,是同居一地的人们在本乡本土以外的地区亦即外乡异土上形成的人际关系。同乡关系中又有小同乡与大同乡之分。小至一镇一村,大至一县一府甚至一省。习惯上一县以内的属小同乡。县以外范围的则属大同乡。邻里关系是地缘关系的内层关系,它是以相邻居住为基础而形成的人际关系。生活中的邻里、街坊都属这类交往关系。

地缘交往关系受到自古以来的乡党观念的影响,体现出注重和睦互助等实用功能的特征:第一,联系较为稳固,在自然经济为主导的社会,由于安土重迁的习俗以及社会的闭塞,再加之官府的户籍管制,人们往往世代居住一方,很多都是宗族聚居,即便是杂居,也多世代为邻。这种长期稳定的交往关系成为仅次于血缘关系的人际交往关系。第二,注重互利互助的实用功能。人们生活中的七灾八难、生老病死都难免需要他人的帮助。因此邻里、同乡之间的交往,往往遵循着互利互酬的原则,表现为生活中有无相通,疾病相扶,患难相救。第三,注重和睦相处。正由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小农社会较为封闭,因而人们生活中基于地缘的交往必然比较频繁,这样和睦相处,止斗息争就成为必然的要求和普遍的观

念。如湖南甘氏宗族家训有言“至若邻里,比屋联居,非亲即友。亦宜有无相通,患难相救,以让救争,以礼止暴,乃成仁厚之风。宗族和顺,乡党亲睦,自无盗贼凶恶之徒为之滋扰矣”。[②]

业缘关系则是基于社会广泛而细致的分工形成的社会人际关系。其形成要晚于血缘、地缘关系,但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日益成为重要的人际交往关系。以业缘为纽带而形成的人际关系多种多样;如缘学习、授业而形成的同学、师生关系,如缘授艺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缘职业而形成的同业、同僚关系,缘志趣、理想而形成的同好、朋友、同志关系,缘宗教信仰而形成的同教、教友关系。这种种业缘关系都反映着社会的开放及生活社会化的程度,从而带有多种特征:第一,交往渠道和联系纽带增多。基于近代产业的发展,社会分工更趋细致,各类职业也有较大发展。因而各类业缘交往明显增多,联系纽带也呈复杂化:或系之于生产,或系之于学业;或系之于工作,或系之于闲暇爱好;或系之于经济往来,或系之于政治追求;或系之于文化娱乐,或系之于体育竞技。第二,有较强的团体背景。团体背景即业缘组织的发达是业缘交往关系发达的重要标志。人们基于业缘交往的需要促进了业缘组织的发展,而业缘组织的发展又反过来为业缘交往提供了团体支持。19世纪中叶至末叶,由于新型工商业的发展,新型的同业公会和商会迅速发展起来。尤其到民国时期,此类组织更不断发展、健全。据统计仅30年代的上海就有同业公会371家,涉及人造棉丝、自行车、制造、地产、线业、材料等近百十种行业。[③]在工商业以外,也建立起许多同业公会,如律师公会,工程师协会,乐业公会,梨园公会、育公会等。这些新型业缘组织通过提供场所、举办活动、提供信息、加强联系和协调等方式有力地促进了业缘交往和业缘关系的发展。

二社会变迁中的人际交往趋向与特点

近代社会的人际交往关系的发展变化,是与整个社会的变迁紧密联系着的。人际交往关系的发展变化不仅反映着社会变迁的历史轨迹,而且其本身就构成社会生活变化更新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遭受西方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近代中国的发展呈现出一个被动地走向世界的进程,而社会的变迁也以畸形的方式逐步地演进。在这一历史性的变迁中,近代西方文明借助强权逐步输入中国,而中国传统文化又凭借着悠久而深厚的社会基础顽强抵拒着西方文化的侵蚀,整个社会中充满着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的矛盾、冲突与交融。在这样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人际交往关系的发展也无不显示出社会的变化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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