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中学学生行为规范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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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中学学生行为规范评价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德育大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严格、科学、规范、有效的学生管理体制,培养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提高学生遵纪守规的自觉性,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细则与记分方法

第一项文明守信

第一条:严格按作息时间统一行动,不迟到、不早退、准时参加各科课堂学习和各类教育活动,时间观念强、说话诚实、办事认真。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旷课一节扣2分。

3、每学期迟到累计10次,无故旷课1天或累计旷课20节受校级处分。

第二条:按时认真参加值日或打扫除。

1、逃避值日,对不按要求补做的扣3分,及时补做扣1分。

2、说谎、伪造证明一次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并受校级处分。

第二项文明礼仪

第四条:尊重全体教职工及一切外来参观人员,与教职工及外来参观人员相逢,主动问候、让路、让座。

1、与师长抢道争先一次扣0.5分。

2、回答师长问话不起立,直呼老师姓名,给教师起不雅外号者一次各扣1分。

第五条:升国旗、奏国歌要严肃、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敬队礼。

1、违反之一者一次扣1分。

第六条:坚持天天穿校服,天天佩带学生胸卡;男生不留长发、不理怪发型,女生不烫发、不化妆,男女一律不染发、不佩带首饰。

1、无故不穿校服一次扣0.5分。

2、无故不佩带胸卡一次扣0.5分。

3、衣着发式不符中学生身份,除让其修整、更换外,违反之一者各扣1分。

第三项文明说话

第七条: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态度谦逊、不开过分玩笑;不说脏话,认真倾听教师教诲,有礼貌地与教师交换意见。

1、出口脏话一次扣1分。

2、因说话没有分寸、导致双方冲突,主要责任者一次扣3分;

3、与教师顶撞、态度恶劣,一次扣3分。

4、故意用语言挑衅,导致双方冲突,主要责任者一次扣3分,直到给予校级处分。

第四项文明举止

第八条:与人相处谦恭有礼、行为举止文明高雅,在教学区(教室、实验室、走廊、宿舍楼等)不追逐哄闹、不翻越栏杆、攀折花草、不在楼道、教学区等踢球、打球。

1、在教学区或住宿区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一次扣1分。

2、在以上区域吹口哨或踢球、打球一次扣1分。

3、攀坐栏杆、门窗一次扣1分。

4、翻越学校院墙、大门或教师室门窗一次扣3分。

5、集会说笑打闹或做其他与会无关事情者一次扣1分;被年级组学校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

6、在黑板报、墙壁、门窗、桌椅、值周公布栏等处涂抹乱写乱刻或其它器械踢、砸门窗等,除照价赔偿恢复原样外,一次扣5分。

第九条:维护校园整洁、节约水电及时关闭卫生间水龙头,关闭教室电灯、电扇、门窗。

1、未及时关闭水龙头,一次扣1分。

2、未及时关闭教室电灯、门窗等责任者一次扣2分。

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包装袋等破坏校园环境卫生行为一次扣3分。

第十条:不打架(参与打架、围观打架)、不骂人,未经他人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或私闯办公室、不随便拿别人物品。

1、违反上述之一者扣2分。

2、动手打人或与校外,人员勾结参与打架者,受校级处分。

第五项文明行走

第十一条:遵守交通规则、校园内不骑车。

1、校内骑车一次扣3分;

第十二条:在校园通道、教学楼上下楼等区域一律靠右慢行,不得三至五人并排,不得横冲直撞。不得踩踏花园,践踏草坪。

1、踩踏花园、践踏草坪,除责令整修赔偿外一次扣2分;

2、横冲直撞、追跑哄闹或高声叫喊一次扣2分。

第六项文明就餐

第十三条:进入食堂排队买饭,节约粮食,不乱倒剩饭剩菜。

1、买饭不排队、插队或故意拥挤违之一者扣1分。

2、乱倒剩饭剩菜,除责令清扫外,一次扣2分。

3、因横冲直撞致使饭菜泼洒的应立即清扫,违者一次扣3分。

第十四条:尊重食堂管理员,遵守就餐纪律。

1、不服食堂管理员与之冲撞、顶嘴一次扣1分。

2、排队等候,有意拥挤、敲击饭盒,违者一次扣1分。

3、在食堂高声喊叫,大声喧哗、起哄滋事违者一次扣1分。

第七项文明活动

第十五条:参加集体活动(包括上操、集会、课外活动、团队活动等)排队静、齐、快。

1、排队拖沓、说话哄闹、影响集体活动一次扣1分;

2、自习课不随便出入教室、不窜位、户外课(包括体育课、活动课)不得随便回教室,违者一次扣1分。

第十六条:观看演出,参观等要保持安静、严守秩序。

1、未经允许,不参加活动一次扣1分;

2、不服从要求,擅自行动,一次扣2分;

3、不讲公德,有损学校荣誉,一次扣3分,直到受学校级处分;

第十七条:放学按时回家,严守各项制度;

1、进游戏厅、网吧,打台球等(包括其他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一次扣2分;

2、私自离校,除按旷课论处外,直到受校级处分;

第八项文明交友

第十八条:与同学友好相处,与有矛盾,能忍耐谦让或主动承担责任,尊重他人,无侮辱性言行。

1、拨弄是非,对他人有侮辱性言行,一次扣3分,直至校级处分;

2、传看不健康书籍等,一次扣3分;直至校级处分;

3、吸烟、酗酒或聚众赌博,违反其中之一扣3分;直至校级处分;

4、与社会不良青年来往密切,滋生事端一次扣3分,直至校级处分;

5、未经允许,带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一次扣1分;

二、奖惩制度:

1、每个学生基本分为80分,采用“评好记错”、“奖优罚劣”记分法,违反者按项减分,有表现优秀者经班主任、班委会认定加1—10分,因犯错误受学校处分,在操行评语(综合评定)成绩中减5分。

2、每学期的操行成绩累计总分除以该学期周数或日数,取平均值,记入学生学期操行成绩(综合评定)。操行成绩低于85分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队员”或“优秀干部”。

3、学期操行评语低于60分或有一个月低于60分,在学校点名批评,同时不能享受学校各种综合性奖励。

4、团员操行评语成绩未达75分者,由相应组织研究处理。

5、毕业班学生学期操行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素质评定评为E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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