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法律知识手册(百度)
2024工伤法律知识
2024工伤法律知识一、2024年较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手册工伤内容
员工手册工伤内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员工手册工伤内容一、前言在工作中,意外是难免的。
当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时,我们应该尽力保护他们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本手册的目的是为您提供关于工伤的相关信息,以便您在面对工伤时知晓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二、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或功能障碍。
工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的身体损伤;2. 长期从事某一种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而引起的职业病;3. 工作中因紧急处理突发事件而导致的身体伤害;4. 工作中因个人过失或疏忽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
三、工伤保障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保障: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住院费用进行全额报销;2. 工伤津贴:在工伤期间,工伤人员可以领取工伤津贴,以弥补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3. 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伤残赔偿;4. 抚恤金:对于因工伤致死的工伤人员的家属,可以领取抚恤金。
四、工伤的申报和处理流程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步骤:1. 第一时间就医:及时就医是保障您的最重要措施。
请前往单位指定的定点医院或者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2. 报警并保留证据:如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诊断书等。
3. 向单位报告: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或者单位领导报告工伤情况,填写相关工伤申报表。
4. 社保部门报案:将工伤情况报告给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开启工伤认定程序。
5. 进行工伤认定:社会保险部门将对工伤情况进行认定,确认是否为工伤,并确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6. 遵守公司规定:在工伤期间,应积极配合单位和社会保险部门的各项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员工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1. 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意识,减少工伤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_第五章 第十二节 工伤保险条例_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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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网校 “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十佳职业培训机构” 网址: 1、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许可特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方式法定
B: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义务法定
C:违反行政许可的责任法定
D:行政许可是一种推荐性的行政管理活动
答案:D
2、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有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B:属于某市的建筑施工企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C:某县雷管生产企业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
D:非中央管理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负责
答案:C
3、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不属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A:刑事处罚权
B:事故调查处理权
C:建议报告权
D:安全检查权
答案:A
4、煤矿安全监察档案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直接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总称。
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 )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档案。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认定工伤。
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这也就意味着同等责任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因此公司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
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认定情形一: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所谓上下班途中,指的是上班去单位和下班回家的途中,如果下班后外出办私事或者会友的途中,是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两个要素是连接在一起的,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中负担同等责任的也可以认定工伤。
情形二: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形比较常见,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与第一种情形看起来相似,认定的依据却完全不同。
这种情形需要注意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交通事故。
发生这种工伤情形的,往往是交通运输、服务业、野外作业等工作人员。
这部分人群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往往不是固定的,出于客户需要,随时都可能外出工作。
因此,工作地点不限于公司(单位)场所。
通俗地说,凡是受到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在办事路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无论是本人主要责任还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均可以认定工伤。
情形三: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能否认定工伤。
这种情形需要特别注意,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最后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可以认定工伤。
否则,错过报警时间,交警部门不会出具行政文书,认定工伤也就失去了依据。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项目
⼯伤保险基⾦⽀付哪些项⽬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受了⼯伤相关的部门是需要进⾏赔偿的,如果我们购买了⼯伤保险,就会有⼯伤保险进⾏赔偿。
那么⼯伤保险基⾦⽀付包括哪些项⽬?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伤保险基⾦⽀付哪些项⽬1.⼯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伤,可享受如下⼯伤待遇:(1)医药费由⽤⼈单位全额垫付(⼯伤保险基⾦承担);(2)停⼯留薪期内(⼯伤治疗、康复期间)⼯资按原待遇发放(⽤⼈单位承担);(3)停⼯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单位承担);(4)住院期间伙⾷补助费按由⼯伤职⼯所在地标准发放(⼯伤保险基⾦承担);(5)如经劳动能⼒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伤保险基⾦承担,5-6级伤残,⽤⼈单位难以安排⼯作的,由⽤⼈单位承担),⼀次性伤残补助⾦(⼯伤保险基⾦承担),⼀次性⼯伤医疗补助⾦(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伤保险基⾦承担)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单位承担)等待遇。
内容保险待遇⽀出,⽤于参加⼯伤保险的⼯伤职⼯个⼈待遇⽅⾯的⽀出。
⽀出项⽬包括:⼯伤医疗费,⽣活护理费,伤残补助⾦,伤残津贴,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供养亲属抚恤⾦,丧葬补助⾦,⼀次性⼯亡补助⾦,劳动能⼒鉴定费等费⽤⽀出。
统⼀专属⼯伤保险⽅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赔偿。
⽅式⼀是:伤残补助⾦,伤残津贴,遗属抚恤⾦,丧葬补助⾦,⼀次性⼯亡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伤职⼯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银⾏、邮局、社区进⾏社会化管理。
⼆是:⼯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的⽀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结算程序,明确结算期限,简化结算⼿续,提⾼服务⽔平。
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申请⼯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这⽅⾯的相关的资料,希望对⼤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家的⼀些疑惑。
下⾯,就⼀起来看看这些资料介绍的内容吧。
申请⼯伤认定注意事项(⼀)申请⼈应向⼯伤保险部门提供如下材料:1、填报《⼯伤认定申请表》2、员⼯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卡、⼯作证、⼯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的⾝份证(并复印件⼀份)4、⾸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份)5、事故现场⽬击证⼈出具的证⼈证⾔(附上证⼈的⾝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商物价中⼼查询、打印)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伤害等)9、其它材料,见⼯伤保险部门印制的“⼯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申请⼯伤认定的办事程序:1、⼯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提交的材料,开出“收件回执”。
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作⽇内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
2、材料基本收齐后,⼯伤保险部门向⽤⼈单位发出“事故处理通知书”,核对有关情况。
3、收到⽤⼈单位书⾯回复后,⼯伤保险部门进⾏调查、核实。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出“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起60⽇内作出⼯伤认定,并于20个⼯作⽇内通知到申请⼈和⽤⼈单位。
(三)申请⼯伤认定的其它注意事项:1、员⼯在⼯伤医疗期满后30⽇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伤残(等级)鉴定。
2、员⼯领取鉴定结论后30⽇内,如与⽤⼈单位就⼯伤待遇赔偿标准发⽣争议,可持⼯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办申请⼯伤待遇仲裁(因⼯死亡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份证、户⼝本、结婚证、收⼊证明等有关资料)。
保险基础知识_培训手册
保险十万个为什么网站 --- 您身边的保险知识字典保险基础知识 培训手册作者:佚名来源:网络分享:保险知识教程网教程传播请注明来源保险知识教程网收集整理 版权属原作者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第一章 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交付约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
《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保险合同作不同的分类。
(一)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以保险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可区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确定与否,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无法用金钱衡量,故此种分类方法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1.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将之载明于合同中的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赔偿计算标准。
2.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须至危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地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计算标准。
三、保险合同的特征(一)双务性。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
(二)诺成性。
诺成性合同,是指不以交付标的物或履行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2022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22年浙江省最新⼯伤赔偿标准浙江⼯伤赔偿⼀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等。
职⼯发⽣⼯伤事故后,其主要可以享受两⼤块待遇:职⼯因伤需要暂停⼯作接受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付在⼯伤职⼯停⼯留薪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劳动、⼈事关系。
本⽂店铺⼩编结合实际为您介绍浙江省最新⼯伤赔偿标准,欢迎⼤家阅读了解。
⼀、⼀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级伤残补助⾦=本⼈⼯资×27个⽉2、⼆级伤残补助⾦=本⼈⼯资×25个⽉3、三级伤残补助⾦=本⼈⼯资×23个⽉4、四级伤残补助⾦=本⼈⼯资×21个⽉按⽉享受伤残津贴(按⽉⽀付)1、⼀级伤残津贴=本⼈⼯资×90%2、⼆级伤残津贴=本⼈⼯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五级伤残补助⾦=本⼈⼯资×18个⽉2、六级伤残补助⾦=本⼈⼯资×16个⽉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资×60%(注:难以安排⼯作的⼯伤职⼯由⽤⼈单位按照⽉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三、七级⾄⼗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七级伤残=本⼈⼯资×13个⽉2、⼋级伤残=本⼈⼯资×11个⽉3、九级伤残=本⼈⼯资×9个⽉4、⼗级伤残=本⼈⼯资×7个⽉劳动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三、⼯伤索赔的赔偿项⽬有哪些情况1、造成⼀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补助费、⽣活护理费、⼯伤期间的⼯资、交通⾷宿费。
把HR常用的35个劳动法知识,铺到办公桌上
把HR常用的35个劳动法知识,铺到办公桌上一:劳动法知识手册1. 雇佣合同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法律效力1.2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1.3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和变更1.4 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和程序1.5 劳动合同的期限与终止1.6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2. 劳动合同备案与公示2.1 劳动合同备案的要求和程序2.2 劳动合同的公示制度3. 劳动报酬3.1 最低工资标准3.2 加班工资和休息休假补偿3.3 绩效工资和奖金3.4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4.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1 工作时间的安排和管理4.2 休假制度和假期计算4.3 节假日和特殊假期安排4.4 请假和病假制度5.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5.1 劳动条件的保护和改善5.2 劳动保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5.3 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护5.4 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和赔偿6. 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6.1 职工福利制度6.2 社会保险制度6.3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6.4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6.5 生育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7. 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7.1 劳动争议的产生和处理方法7.2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效力7.3 劳动争议解决中的法律途径附件:1.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2. 最低工资标准表3. 休假管理制度4. 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5. 社会保险申领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2. 劳动报酬:劳动者为从事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3. 劳动条件:劳动者从事劳动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劳动强度等。
4. 工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或罹患职业病的情况。
5. 社会保险:国家为提供社会保障而实施的经济安全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二:劳动法宝典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1.2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盖章要求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合同期限变更1.4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的特殊情形2. 劳动报酬和工时管理2.1 劳动者工资的支付和调整2.2 超时工作和加班工资2.3 绩效工资和奖金的确认和支付2.4 加班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和管理3.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3.1 劳动条件的保障和改善3.2 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3.3 劳动保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3.4 工伤和职业病的赔偿和预防4. 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4.1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4.2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4.3 生育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4.4 职工福利待遇和福利计划5. 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5.1 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和程序5.2 劳动仲裁的适用和效力5.3 劳动争议解决中的仲裁申请和裁决执行附件:1. 劳动合同示例模板2. 工资支付制度样例3. 劳动条件评估报告表格4. 社会保险申领和缴费清单5.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合同。
工伤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伤保险范围包括哪些⼯伤保险⼜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产、⼯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伤保险范围包括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什么是⼯伤保险⼯伤保险⼜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产、⼯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
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在⼯作时是在⼯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规定的⼯作时间⾥、在规定的⼯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伤。
时间、地点、原因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时间和原因⽅⾯扩展它的合理外延,即在⼯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从事与⼯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备料、安全、贮存、收拾⼯具和⾐服等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伤害的,是指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本⼈职责范围内的⾏为受到他⼈暴⼒伤害的。
这要严格地与违法、侵犯⼈权和⽃殴⽽造成的个体伤害相区分。
对于因⼯作原因引起的,但对不具备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的条件的,不属于⼯伤保险范围,应按民法的规定去调整。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常的⽣活中,我们应该对⼀些常⽤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法律知识来维护⾃⼰权利。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店铺站进⾏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工伤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员工在入职之后,用人单位都会给大家购买五险,如果员工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按照规定是可以申请工伤报销的,那么工伤报销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工伤找哪个单位鉴定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时需: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时需: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二、工伤报销流程是怎样的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发票原件(本人签字)、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工伤待遇审批表、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谁出1、正常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事故中的赔偿主体是社会保险机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
2、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事故的赔偿主体(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工伤保险经办
工伤保险经办工伤保险经办是指工伤保险的理赔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工伤认定、理赔申请、赔偿金计算、支付及处理等。
下面将对工伤保险经办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诊断、鉴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认定的主要步骤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收集申请材料:工伤保险参保人员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工伤保险申请表、事故经过及伤情描述、医院诊断证明等。
2.调查取证: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将对事故发生地、现场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材料真实可信。
3.医学鉴定: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将对伤情进行医学鉴定,确保伤情与工伤原因之间的关系。
4.工伤认定:根据相关证据和医学鉴定结果,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将对工伤认定做出决定,并通知参保人员。
二、理赔申请理赔申请是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发生工伤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申请。
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在受理理赔申请时需要进行如下工作:1.受理申请:工伤保险经办人员需查验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并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核实。
2.审核材料: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工伤保险申请表、事故经过及伤情描述、医院诊断证明等。
3.核实事实:对申请人提供的事实和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符合工伤保险的理赔条件。
4.理赔决定:根据审核和核实的结果,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将对理赔申请做出决定,并通知参保人员。
三、赔偿金计算赔偿金计算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补助等进行计算。
赔偿金计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计算:根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计算医疗费的赔偿金额。
2.伤残赔偿金计算:根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伤导致的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的金额。
3.丧葬补助计算:根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丧葬费用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计算丧葬补助的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心得范文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心得范文工伤保险是我国劳动者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工伤保险条例的学习,深入了解了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对于保障自身权益,提高自身素质以及推动公司发展,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工伤保险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性。
工伤保险是一项为劳动者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障和康复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和安全风险。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一旦劳动者受伤或患病导致失去劳动力,不仅会给个人和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保障劳动者的工伤权益,确保他们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合理赔偿和康复服务,既是国家的法定责任,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其次,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加深了我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理解。
我了解到,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对于工伤的界定和赔偿提供了具体规定。
在工伤认定方面,条例规定了工伤的范围,明确了工伤的认定标准,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在工伤赔偿方面,条例规定了工伤赔偿待遇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保证了工伤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够获得合理补偿。
学习工伤保险条例使我更加清楚地了解到,工伤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不仅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还要保证风险的合理分担,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学习工伤保险条例提醒我注意劳动安全、预防事故。
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更重要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
条例明确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预防事故的措施和要求。
作为劳动者,我们要时刻关注劳动安全,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
此外,学习工伤保险条例也提醒我,作为企业的一员,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学习工伤保险条例促使我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劳动保障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了解并遵守这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知识手册
法律知识手册1. 引言1.1 概述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人们相互交往和共同生活的基础。
它规定了个人和集体行为的标准和限制,保护了公民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知识作为一种重要的智力资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以法律知识手册为主题,详细介绍了法律基础知识、民事法律知识、刑事法律知识以及行政法律知识等方面内容。
每个部分都将包含相关概念、原则和案例分析,旨在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和掌握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
1.3 目的本手册旨在向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且系统化的法律知识框架,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条文。
通过阅读本手册,读者将能够加深对于法律定义、分类以及国家立法机关等方面的认识;了解民事领域中合同法基本原则、财产权益保护与侵权赔偿以及婚姻家庭法等内容;掌握刑事领域中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行为与犯罪责任、刑罚与刑事附加制度的相关知识;并且熟悉行政法领域中行政机关及其职权、行政决定及其效力以及行政救济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此手册,读者将能够增强维护自身权益和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提高社会生活中对于法律问题的应对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读者能够根据本手册更深入地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并在实际生活中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共同建设一个公正、平等、有序、法治化的社会。
2. 法律基础知识:2.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的规则和原则。
它是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保护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分类,包括宪法法律、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
2.2 法律体系与立法机关: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法律规范的总体组织结构。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各有特点,但通常都包括宪法、立法、司法和行政四个方面。
立法机关是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机构,一般由国家议会或立法机构承担。
2.3 法律适用与解释原则: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对具体案件或争议进行正确的法律适用和解释。
2024年职工工伤认定管理规定
2024年职工工伤认定管理规定____年职工工伤认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工伤保险制度,依法认定职工工伤,保障职工的工伤待遇,加强工伤认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伤认定是指根据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据医学、技术和法律知识,对职工是否发生工伤以及工伤成因、伤残程度等进行认定的行为。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贯彻公正、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保证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工伤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事故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有工伤的,应当予以认定;(二)公平待遇,不歧视;(三)权威认定,医学、技术及法律知识丰富的专家组进行认定;(四)依法认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五)事后补充认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是工伤的,应及时进行认定。
第二章工伤认定的程序第五条工伤认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报请单位协助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二)所在单位应当配合职工进行工伤认定,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医疗材料等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认定;(三)工伤认定专家组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及时进行认定,并出具工伤认定意见;(四)工伤认定专家组出具的工伤认定意见应当详细说明工伤成因、伤残程度等情况;(五)职工或其代理人对工伤认定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六条工伤认定专家组应当由相关单位组织,由医学、技术及法律知识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保证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工伤认定结果应当由工伤认定专家组进行评议确定。
评议结果应当经过公示,并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第三章工伤认定的标准第八条工伤认定应当遵循以下标准:(一)工伤的认定应当根据职工事故的发生经过、职业接触、医学诊断和鉴定结论等依据;(二)工伤应当是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的直接伤害,并与劳动过程有因果关系;(三)工伤的伤残程度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条例》的规定进行评定;(四)工伤认定应当参照相关的职业病目录和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评定。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范本模板】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的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
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
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你享有哪些权利?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的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法律知识培训
工伤法律知识培训一、工伤的定义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生产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产生的伤亡和出差中的伤亡因与工作相关,亦属于工伤。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87卫防字60号)规定职业病的定义为“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工伤的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四、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五、工伤申报主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许多职业都很危险,因此职工在工作中容易受伤,很多人都不清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所以法律我为您准备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6.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2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
2022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意外是常有的事情,受伤后就需要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那么2022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2022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2022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费用怎么计算
⼯伤保险费⽤怎么计算⼯伤保险费⽤怎么计算?⼯伤保险⼀年交多少钱?据悉⼈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落实今年《政府⼯作报告》中降低⼯伤保险费率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现⾏⼯伤保险费率政策。
那么⼯伤保险缴费和购买有哪些新的变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伤保险费⽤怎么计算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伤保险费⽤怎么计算?⼯伤保险⼀年交多少钱?据悉⼈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落实今年《政府⼯作报告》中降低⼯伤保险费率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现⾏⼯伤保险费率政策。
那么⼯伤保险缴费和购买有哪些新的变化呢?⼯伤保险⼀年交多少钱?⼯伤保险由⽤⼈单位缴纳,职⼯个⼈是不缴费的,根据规定,按照职⼯⼯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业的风险系数不⼀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般是0.5%到2.0%之间,并且根据单位⼯伤频率和⽀付⼯伤保险费⽤多少,实⾏浮动费率,因此,不能确定每个单位的缴费是多少。
各⾏业⼀类⾄⼋类⼯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伤保险⾏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业⽤⼈单位职⼯⼯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类⾏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120%、150%;⼆类⾄⼋类⾏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120%、150%或向下浮动⾄80%、50%。
⼯伤保险⼀年多少钱⼯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费⽤,个⼈⽆需缴纳。
由企业按照当地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基数和企业所属⾏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费率⽅⾯各地略有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伤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档次⽐例以北京为例: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职⼯⽉平均⼯资的300%(21258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平均⼯资的60%(4252元)。
张⼩梅,⽉平均⼯资1000元,公司属于⼀类风险,⼯伤保险费⽤=4252*0.2%=8.5王⼩花,⽉平均⼯资4500元,公司属于⼆类风险,⼯伤保险费⽤=4500*0.4%=18赵⼩华,⽉平均⼯资23000元,公司属于三类风险,⼯伤保险费⽤=21258*0.7%=148.8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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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
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应当受理。
2、《工伤认定办法》(2010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
2、治疗工伤时千万不要使用别人的名字。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以确定受伤情况。如果住院时用的
是他人的名字,那么诊断证明上记载的伤者姓名也将是他人的名字,真正的受伤人员是 不能以该诊断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所以,一旦发现单位用他人的姓名给你登记住院,一 定要及时将姓名更改过来。
3、病历一定要由自己保管。 工伤处理不仅仅包括工伤认定,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做鉴定时,需要提供
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支付,而是全部由该单位承担。
5、单位内部认定工伤可不可以? 单位没有认定工伤的权力,必须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发放《工伤证》。
如果你的单位自己认定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往往都是在骗取你的信任,使你放松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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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警惕。因此,一旦发生工伤,必须要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6、单位不申报工伤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很少有单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的。在这种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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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火车事故伤害的; (7)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位后旧伤复发的。
用人单位以职工存在过错与责任为由,要求减少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也是错误的 做法。不过,单位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工伤事故的直接责任 人予以处理。
【法律指引】
1、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第 15 条、第 16 条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3、劳动合同中“伤残由个人负责”的条款有效吗? 约定“伤残由个人负责”是用人单位逃避工作保险责任的手段,属于违法行为,不
受法律保护。即使有这样的约定,只要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也仍然必须按《工伤保险 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落实工伤待遇。
二、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11、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谁支付?
工伤认定是免费的,不需要支付费用。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指引】
1、《工伤保险条例》第 17 条、第 18 条、第 21 条、第 26 条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 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情况下,工伤职工本人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职工一方申请工伤 认定的,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现在好多单位口头上告诉工伤职工已经 申请工伤认定了,但实际上没有申请,等到工伤职工发现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时,已 经超过一年时间,无法再申请了。因此,工伤职工一定要自己去劳动保障部门弄清楚工 伤认定的情况和进度,不要偏信单位的话。
2、《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 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1、 发生工伤了怎么办?
在准备好三个方面的材料后, (1)发生工伤后,在可能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第一时间确定受伤的原因和事实, 把受伤的证据拿到手,比如报警后警方记录、安监部门的记录、找工友证明或单位负责 人在看病材料上的签字等; (2)要把在单位工作的证据保护好,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暂住证、
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 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 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 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 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全部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如果没有病历的,就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无法 享受工伤待遇。病历如果被单位拿走,并且不愿拿出来让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话,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应该及时到医院复印病历,并且复印的病例要盖医院的病例专用章。
4、单位没缴工伤保险费用,能认定工伤吗? 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影响其职工的工伤认定,但是相应的工伤待遇不是由
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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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 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符合第 1 条的情况,都能认定工伤吗?
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 (2) (3)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故意犯罪的。
3、违章操作导致受伤的,能认定工伤吗?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不受本人过错的影响,除 非出现上述故意犯罪、醉酒、自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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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等; (3)要把在医院治疗的病例材料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包括病历、诊断证明书等,
为将来申报工伤做准备; (4)敦促单位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随时了解情况;如果单位没有
申请的,职工或家属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 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很多单位口头上告诉工伤职工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了,但实际上没有申请,等到工伤 职工发现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时,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无法再申请了。因此,工伤职 工一定要自己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弄清工伤认定的情况和进度,不要偏信单位的话。
工伤保险法律知识手册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制作 日本驻华使馆利民工程项目无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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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在一个建筑企业做高架子工。一次上班时,李杰 忘了带防护用具就开始干活了。谁知在高架上工作时,不 小心摔了下来,左大腿粉碎性骨折。事情发生后,企业及 时地给李杰进行了治疗。单位领导和李杰说,单位同意把 他的情况按照工伤处理,但是李杰自己没有带防护用具就 干活,属于违章操作,李杰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单 位答应报销李杰所有的医疗费用,其他的费用单位就不管 了,并且单位把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科做的工伤证给了李 杰,李杰不了解情况就答应了。一年以后,李杰偶尔听一 个老乡说,他的情况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 遇,绝不仅仅只是报销医疗费用。于是李杰找到单位领导, 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但是单位领导硬是不答应。最后李杰 拿着单位给的工伤证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工伤待遇,但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单位内部的工伤证 没有法律效力为由,判李杰败诉。后来李杰又去劳动局申 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局说李杰的申请已经过了一年了, 不能认定了,这使得李杰陷入了绝境。李杰通过自己的亲 身经历提醒大家,在外打工受伤时一定要及时地了解一下 关于工伤的知识,以免落得和他一样的下场。
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 3 条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
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 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 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 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通事故伤害的,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司法机关的裁判文书。
8、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可以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再诉讼。行政复议应在收到结 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同级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应在收到结论 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已经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哪些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