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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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招商引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招商引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招商引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8•【字号】东政办〔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招商引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决定2017年为“招商引资年”,为认真扎实地做好招商引资活动,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和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扎实做好项目前期为支撑,以走出去开展对接、洽谈为主要手段,以园区招商和产业招商为重点,以招大引强、延伸产业链条为主线,围绕“高新轻优”产业发展方向,不断创拓宽招商引资领域、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集团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大项目,在全市上下营造“领导干部带头、专业队伍主攻、全员力量参与”的招商引资大格局,不断开创我市招商引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2017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35亿元。

其中乐都区完成45亿元、平安区完成19亿元、民和县完成43亿元、互助县完成30亿元、化隆县完成12亿元、循化县完成10亿元、临空综合经济园完成76亿元。

围绕城市基础设施、新型工业、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信息技术等产业引进亿元以上大项目12个以上,其中乐都区引进2个、民和县引进2个、互助县引进2个、化隆县引进1个、循化县引进1个、临空综合经济园引进4个。

三、主要活动安排项目策划和准备工作是招商引资和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和关键,各县(区)、工业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各自的发展重点、发展定位、部门职责以及资源禀赋,认真谋划推出一大批项目,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捕捉信息,盯住目标,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狠抓落实。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位领导、各相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招商项目的管理和决策效率,提高项目招商的成功率和效益,经研究决定,特此通知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推进,以达到高效决策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二、会议的组织形式:招商项目联席会议按季度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由招商部门确定并提前通知各相关部门。

会议由招商部门主持,各相关部门派出代表参加,确保各方意见充分交流和沟通。

三、会议的职责和权限:1. 项目进展汇报:由招商部门负责向与会部门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部署、进度、难点以及需求等。

2. 问题讨论与解决:各相关部门在会上就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3. 政策支持协调:各相关部门在会上探讨和研究项目所需的政策和支持,协调各方资源,提供支持和协助。

四、会议的成果和跟进:会议结束后,招商部门将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和反馈,形成会议纪要并传达给与会部门,确保各项决策和任务能够得到及时跟进和执行。

五、会议的保密和权益保护:各参会部门对涉及到的商业和项目信息应保守秘密,严守商业道德和保密条款,确保项目的权益和机密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六、其他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招商部门提出并征得各相关部门的同意后进行。

请各相关部门对此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行充分的传达和执行,并负责各自的参会工作。

希望通过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能够进一步加强我们公司的招商工作,推动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特此通知。

公司日期七、会议的工作流程和要求:1. 会前准备:招商部门应提前通知各相关部门参会时间、地点和议程,并提供项目资料和相关情况说明。

参会部门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和意见,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2. 会议的议程设置:会议议程应包括项目进展汇报、问题讨论与解决、政策支持协调等内容,以确保会议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招商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招商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招商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更好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质量,特制定本招商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和构成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交流,及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以保证项目前期各项手续的顺利办理。

2.联席会议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商局,联系电话:xxx,办公室主任由招商局局长担任,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牵头工作。

3.联席会议具体构成为:组长:县长副组长:分管副县长成员:招商局局长、发改局局长、经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生态环境局局长、住建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商务局局长、市场监管局局长、税务局局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供电公司总经理、电信公司总经理、移动公司总经理、联通公司总经理、铁塔公司总经理、重点企业负责人等。

二、联席会议的召开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的召开由组长决定,副组长负责通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1)研究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2)协调各职能部门在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配合和支持;(3)总结招商引资工作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研究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5)其他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

4.联席会议的召开程序:(1)会议主持人简要介绍会议议题;(2)各成员单位就议题发表意见,提出解决方案;(3)会议主持人总结各方意见,形成会议纪要;(4)会议纪要经各成员单位签字确认后生效。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1.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认真履行联席会议确定的职责,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2.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招商局的工作对接,确保信息畅通、沟通及时。

3.各成员单位在项目落地过程中,要主动作为、优化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青政办字〔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2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5日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为全面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工作转型升级,加快优质项目招引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重点产业大项目,提升产业链定向招商水平1.锚定重点产业招商布局。

明确重大产业、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加强重大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匹配,聚焦先进制造业和“四新”经济,谋划招引产业大项目,全力打造多个一流产业集群。

明确全市招商产业布局,细分各区(市)产业赛道,重点延伸发展3到5个主导产业,推动区(市)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2.明确“管产业也管招商”责任。

市直部门按照管理服务的产业行业推进项目招引,在重大项目谋划、战略资源引进、产业项目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国有企业混改、境外上市返投、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服务等工作中挖掘投资机会,加强与区(市)、经济功能区配合协作,推动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3.突出产业链精准招商。

制定完善全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和“两图一表”(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路径图、重点招商项目表),推进产业链招商图谱数字化,加强图谱在招商工作中的运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青政办字[2020]64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3日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现园区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融合提升,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端产业集聚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布局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共计推出净地37.3平方公里,其中青岛西海岸新区片区4.5平方公里,即墨区片区6.3平方公里,平度市片区11.5平方公里,莱西市片区15平方公里,重点打造数字科技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3大产业集聚区。

(一)数字科技与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

1.产业基础。

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片区,已落户芯恩、安润封测等产业链企业,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领域,涉及工业电子、智能家电等行业。

拥有西门子创新中心等智能制造创新平台,海尔卡奥斯(COSMOPlat)被评为全国首家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海尔工业4.0中央空调、滚筒洗衣机等智能互联工厂已建成投产。

2.招商方向。

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数字科技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及超高清视频等全产业链,智能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和机器人制造,建设集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阳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阳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阳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2•【字号】筑府办发[2010]206号•【施行日期】2010.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阳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20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全省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进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阳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职责(一)研究贵阳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重大政策,制定、完善、督促、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研究确定全市面向中央企业招商重大事项和重要招商活动。

(三)协调解决面向中央企业招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四)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工作小组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申振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副市长)周道许(市委常委、副市长)翟彦(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唐兴伦(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兵(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晓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黄亚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康景星(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专职纪检监察员)龚新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潘剑(市农委副主任)裴斌(市商务局副局长)陈茜(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刘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刘光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郑勇(市水利局副局长)王建中(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谭承忠(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田儒雄(云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伟(南明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段蓓(花溪区政府副区长)丁振(乌当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袁云龙(白云区委常委、副区长)常文松(小河区政府副区长)杨亚林(清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瑜(修文县委常委、副县长)黄永辉(息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晓斌(开阳县委常委、副县长)谭筑(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元贵(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联系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督促落实联系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0•【字号】枣政办发[2007]23号•【施行日期】200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枣政办发〔2007〕2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加强对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对有关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快速协调解决机制,市政府决定建立枣庄市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职责(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外力发展枣庄的重大战略部署,增强部门全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工作合力。

(二)及时研究解决有关事项和问题。

针对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热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时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对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和问题,一次性地研究制定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

研究的事项、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办法,要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汇报。

(三)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要形成联席会议办公纪要,印发各成员和涉及的有关单位。

建立督导和调度制度,明确落实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通报有关落实情况。

联席会议各成员要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决定,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反馈落实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总召集人:李守义(市政府副市长)第一召集人:张建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招商局〉局长)成员:张杰(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建委主任)王次忠(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颜景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农业局局长)蒋新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张厚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杨建国(市发改委主任)徐建民(市经贸委主任)王惠生(市人事局局长)王长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杜学卿(市科技局局长)张磊(市教育局局长)张冠中(市广电局局长)邵泽林(市卫生局局长)郭之祥(市工商局局长)孙军(市质监局局长)杨家明(市环保局局长)王洪军(市民经委主任)李宗贞(市国税局局长)傅超(市地税局局长)牛佳棠(市交通局局长)尹克同(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郭训祥(市规划局局长)许新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赵士亮(市煤炭局局长)丁新胜(市外事办主任)褚福安(市旅游局局长)王成敏(青岛海关驻枣庄办事处主任)常福金(枣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郭跃进(枣庄供电公司总经理)刘福毅(市人民银行行长)王云河(市中行行长)方道勇(市贸促会会长)薛传明(市侨办主任)张光明(市侨联主席)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招商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招商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招商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7.08•【字号】•【施行日期】200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招商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项目承办单位:2009年6月11日,我市在广州市成功举办了茂名(广州)投资推介会,会上签定合同及意向书33项,投资总额322.51亿元。

其中签约合同和协议项目16项,总投资181.6亿元。

为推进招商项目开工建设,现将实施工作方案印发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项目对接小组每一个项目成立一个茂名方项目对接小组,由项目承办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协办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确定一位市领导挂钩督办,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

二、重大问题研究制度由市重点项目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政策研究,提供解决方案。

对常规问题,返回到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对需报批及协调的问题,上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专项议事制度项目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由市重点项目办统一汇总后,呈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解决。

对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实行督办。

四、项目监管制度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由有资质的预算单位编制造价后,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造价进行评估,确保政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

BT类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成立工作小组,协调工程建设。

五、项目审批建设绿色通道㈠审批。

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㈡报建。

由市投资服务中心牵头,市发改、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城乡规划、外经贸、消防、安监等部门参加,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一表式”签字报建,各职能部门限时办结。

专此通知。

附件茂名(广州)招商签约项目对接小组成员名单一、水东湾开发及港区路网建设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组长:曾庆强(市城市管理局)副组长:庞进生(电白县政府)、谢越(茂港区政府)组员:李景福、肖远(市城市管理局)、李亮(电白县政府)、邓海强(茂港区政府)、易建华(市交通局)、殷妙武(市城乡规划局)联络员:文卫(市重点项目办)二、环水东湾路网主干道及水东湾至博贺港区快速干线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组长:潘北林(市交通局)副组长:陈荣良(市公路局)、陈尧(市交通局)组员:张运、谢华贵(市交通局)、陈耀(市建设局)、覃雁(市公路局)联络员:张岳文(市重点项目办)三、茂名市市民活动中心及市会议影剧中心暨广深茂商业中心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组长:曾庆强(市城市管理局)副组长:戴益强(市城乡规划局)、朱福伟(市拆迁办)组员:谭键(市房产局、市拆迁办)、陈扬、赵爱国(市文广新局)联络员:吴益东(市重点项目办)四、茂名水东湾房地产开发暨重点中学新校区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组长:梁旭全(市教育局)副组长:王金才(市一中)组员:李挺(市教育局)、董日忠(市一中)、魏文彬(市国土资源局)、杨春(市城乡规划局)联络员:张学亮(市重点项目办)五、茂名大道改造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组长:曾庆强(市城市管理局)副组长:潘观助(市国土资源局)、朱福伟(市拆迁办)组员:李景福、肖远(市城市管理局)、杨严(市国土资源局)、覃雁(市公路局)、易建华(市交通局)联络员:李生(市重点项目办)六、茂名市污水排海总管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组长:李郁伟(市环保局)副组长:(茂名石化公司)、袁海鸥(市海洋渔业局)组员:冯坚(市环保局)、钟武(市国土资源局)、黄铁明(市城乡规划局)、何小龙(茂名石化公司)联络员:杨伟浩(市重点项目办)七、广东粤电博贺海外煤炭配送基地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长:谭国锋(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组长:阮汉(电白县政府)组员:张有钦(市交通局)、梁宇(市港航局)、徐双武(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邓华(广东粤电集团公司)联络员:徐双武(市重点项目办)八、广东茂名国际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港区政府)组长:李伟(茂港区政府)副组长:潘观助(市国土资源局)组员:陈伟强(茂港区政府)、袁志林(市农业局)、钟武(市国土资源局)联络员:吴路(市重点项目办)九、博贺新港区物流基地起步工程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长:邵杭伟(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组长:阮汉(电白县政府)组员:梁宇(市港航局)、张有钦(交通局)、宁双林(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宁双林(市重点项目办)十、茂名博贺化工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长:邵杭伟(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组长:阮汉(电白县政府)组员:张有钦(市交通局)、吴永艺(市港航局)、徐双武(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徐双武(市重点项目办)十一、茂名大厦改造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商国资公司)组长:吴斌(茂商国资公司)副组长:卓著(市城乡规划局)组员:朱光明、许小建(茂商国资公司)、谭健(市拆迁办)联络员:赖胜华(市重点项目办)十二、3万吨/年裂解汽油苯乙烯抽提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组长:吴海旋(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副组长:阚一群(茂名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组员:蒋志奇、张衡熙(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梁锋(市国土资源局)联络员:李生(市重点项目办)十三、市民活动中心主干道(谭莲收费站至雷打石道路)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组长:潘北林(市交通局)副组长:谢越(茂港区政府)组员:张运、谢华贵(市交通局)、杨严(市国土资源局)、覃雁(市公路局)、肖远(市城管局)联络员:李生(市重点项目办)十四、1.5万吨/年异橡胶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组长:何志强(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副组长:崔广军(茂名鲁华化工有限公司)组员:段晓红、吴劲(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梁福任(市国土资源局)联络员:李生(市重点项目办)十五、10万吨/年乙烯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组长:高鹏(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副组长:阚一群(茂名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组员:吴光辉、杨海璇(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罗文双(市国土资源局)联络员:李生(市重点项目办)十六、博贺新港区构件预制厂项目对接小组(责任单位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长:邵杭伟(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组长:阮汉(电白县政府)组员:张有钦(市交通局)、吴永艺(市港航局)、徐双武(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徐双武(市重点项目办)。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9•【字号】廊政[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廊政〔2013〕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六届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19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的战略部署,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和实效,加快推动我市高端发展、绿色崛起,奋力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作为对外开放的第一抓手(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形势。

招商引资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我市高端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手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培育新的增长点的根本动力,也是我市打好“四大攻坚战”特别是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的重点支撑。

当前,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期,招商引资理念逐步向“招商选资”转变,工作重心正在从“全面招商”转为“主导产业招商”、“产业链条招商”。

在新的时期,国内外新一轮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各地借力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加速崛起,我市面临的竞争异常激烈,发展的机遇接踵而至却又稍纵即逝。

对此,全市必须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对外开放的第一抓手”的理念,抢抓机遇、把握先机,通过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加大招商工作力度、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坚持引资引智结合,努力把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向新高潮,确保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

招商联席会议制度

招商联席会议制度

招商联席会议制度1. 会议目的和范围招商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招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决策所召开的会议,包括招商联席会议和招商调度会议两种形式。

招商联席会议的范围包括政府招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相关方,会议由招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主持,会议内容包括招商工作的总体部署、重点项目的推进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等。

2. 会议召开的程序和频次招商联席会议按照需求和任务进行召开,一般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召开,会议的召开由招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决定,会议的通知应提前一周发出。

3. 会议的组织和协调会议由招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主要负责人兼任会议主持人,会议的具体组织和协调由秘书处负责。

4. 会议议程和材料的准备会议议程由会议主持人按照工作需要和会议目的拟定,会议材料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准备,包括会议的背景资料、工作进展情况、重点项目的推进计划等。

5. 会议议程的安排和讨论会议议程包括招商工作的总体部署、重点项目的推进和解决存在问题等,会议主持人根据议程逐项进行安排和讨论,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6. 会议记录和决议的产生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主要讨论内容和决议等,会议记录送交相关单位和部门,以便后续跟进。

7. 会议跟进和执行会议决议由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任务和责任进行跟进和执行,招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会议决议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决议的落实。

8. 会议评估和总结会议结束后应进行评估和总结,评估会议的效果和成果,总结会议的经验和问题,提出对下一次联席会议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9. 会议的信息共享和宣传会议信息应及时进行共享和宣传,通过公示、通报等形式,把会议的重要信息传达给相关方,加强合作和协调。

10. 会议的保密和安全会议相关的信息和材料应保密,严禁外泄,会议场所和设施应保持安全,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ﻫ为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ﻫ总召集人:召集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制度职责(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审查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跟踪协调在谈项目,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新上项目立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需区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实现计划进度。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加快解决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规划、环保、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消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同做好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准确把握和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排除影响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障碍。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和通报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督办相关部门落实解决;综合各方意见提出会议议题,报经召集人批准确定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承办联席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跟进、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综合反馈。

四、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ﻫ(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召开多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议题主要包括:通报重点项目的报批、建设进展情况,协调重点项目申报、建设中需区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项目工作进度。

(二)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安排。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来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3•【字号】来政办发[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1〕36号)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为加快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步伐,依法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管理,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项目建设用地、资金、审批、规划、环评等重大问题,保持项目建设连续性,确保完成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方案。

一、组织形式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日常事务由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办,设在市发改委)负责。

二、适用范围会议制度适用于自治区层面、市层面的重大项目推进遇到问题的协调。

三、会议制度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

(一)组成人员召集人:余治平市发改委主任成员:兰向东市工信委主任何基敏市住建委主任林世权市财政局局长覃凯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玉德市环保局局长潘启勇市农业局局长莫莲市水利局局长陆金学市林业局局长韦延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继雄市商务局局长杨江锋市人社局局长高贤斌市招商促进局局长杨世刚市城投公司董事长谭曦强市工投(交)投公司董事长覃伟军市教投公司董事长覃家波市水投公司董事长谭德先市桂投公司董事长廖望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同时可邀请项目业主或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6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6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69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强对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蒙启良(副省长)常务召集人:王文阳(省政府副秘书长)石超(省招商局局长)邵祥林(省商务厅厅长)成员:张应伟(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郑楚平(省经贸委总经济师)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小鲁(省监察厅副厅长)杨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王明铮(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周从启(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姬保山(省建设厅副厅长)吴强(省交通厅副厅长)万晓流(省农业厅副厅长)余文春(省商务厅副厅长)黎盛翔(省文化厅副厅长)黄启明(省审计厅副厅长)刘维敏(省国资委副主任)赵福增(省国税局总经济师)黄武夷(省地税局副局长)熊际翎(省环保局副局长)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李三旗(省旅游局副局长)王予凡(省招商局副局长)蔡赤丁(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肖杰(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邓瑞林(贵州银监局局长)耿国强(贵阳海关副关长)王素华(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季泓(贵阳市副市长)申楚(遵义市副市长)徐毓贤(六盘水市副市长)王廷恺(安顺市副市长)张宪民(黔南自治州副州长)杨胜勇(黔东南自治州副州长)付贵林(黔西南自治州常务副州长)曹国江(毕节行署常务副专员)雷文蓉(铜仁行署副专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招商局,由石超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予凡、余文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滕州市利用外资和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83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滕州市利用外资和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83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滕州市利用外资和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滕州市利用外资和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利用外资和外贸工作,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滕州市利用外资和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员单位和议题设置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专家、企业参加会议;遇有特别重大事项,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并根据需要增加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议题包括: (一)研究提出年度拟发布的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建立对外招商动态项目库;统筹指导全市对外贸易工作,研究提高对外贸易水平的政策举措,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二)调度全市重点外商投资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外商投资项目在项目核准、审批、注册登记、资金到位、开工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境外招商活动和境内针对外商投资的重大经贸活动;调度重大利用外资项目政策落实情况。

调度全市外贸重点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措施。

(三)调度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接重要外商、赴境外开展招商活动、洽谈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等工作;调度、分析外贸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进出口企业通关、退税、融资及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通报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进度、各镇街和有关部门重要境外及双边经贸活动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推进措施。

市利用外资和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会议召集、联络和协调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1.18•【字号】•【施行日期】2004.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纪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八日温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纪要2003年12月22日,常务副市长阮晖和副市长陈宏峰主持召开温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第一次联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秘书长李金寿,副秘书长黄纯诚、周兆昌、叶钢炼,市计委梁超,经贸委黄河,外经贸局刘周晰、刘铤,国土资源局潘建炳,规划局肖健雄,环保局周震,交通局朱铁山,水利局王育满,法制办翁金崇等。

现将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一、会议听取了市开放办关于近期重大外资项目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2003年我市利用外资工作有较大进展,外资规模不断扩大,引进外资领域有所拓展,利用外资质量有较大提高。

为健全和规范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问题。

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协调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市开放办要及时跟踪掌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动态进展情况,定期整理简报呈送市有关领导阅知。

二、会议对若干重大引资项目逐一作了研究,并形成了具体处理意见:(一)关于香格里拉酒店项目。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拟在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以东投资建设香格里拉酒店,该项目总投资7119万美元,注册资金2373万美元,已分别于2003年1月8日和10月17日与市政府签订意向和协议。

会议要求:1.书面告知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尽快在温设立项目筹备处,或者授权代理人。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防城港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防城港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防城港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9•【字号】防政办函〔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防城港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防政办函〔2015〕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2015年5月自治区服务业会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务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研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服务业发展形势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成员单位防城港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商务局、编办、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住建委、房产管理局、市政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委、卫计委、统计局、旅发委、工商局、质监局、北部湾办、国资委、招商促进局、企沙工管委、江山旅管委、大西南临港工业园管委、沙潭江科技工业区管委、港口办、金融办、重大办、物价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流办、国税局、地税局、防城港供电局、邮政管理局、防城海关、东兴海关、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防城港银监分局、防城港务集团、防城港保险协会等51个单位组成。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07•【字号】渝府发[2005]1号•【施行日期】2005.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05]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2004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一月七日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形成有序竞争的招商工作局面,增强投资和发展后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各园区的招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招商项目,包括利用境外资金项目和利用市外境内资金项目。

第四条坚持突出特色、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中明确特色优势产业及其总体布局,促进全市形成各具特色、相互链接、错位发展、有机配合的开放型的产业发展格局。

第五条在招商工作中实行公平竞争、规范运作、分类指导、优质服务,促进以环境招商和以政策、项目招商有机结合。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市)、各开发区、各园区招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招商积极性,鼓励采用多种方式招商。

第二章招商引导第六条各区县(自治县、市)、各开发区、各园区招商引进的项目应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规划应按程序编制和报批,经有权机构批准。

规划经批准具有法定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规划来引进项目。

确需调整规划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七条招商项目应向开发区、园区集中,提高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利用的集约化水平。

招商引资例会制度

招商引资例会制度

招商引资例会制度招商引资例会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以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带动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招商引资服务协调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优化我县招商引资环境,保障落地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招商引资例会内容1、分析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招商引资工作;2、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在引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环境,协调解决招商引资企业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3、听取协调、配合部门落实在建项目手续办理情况;4、通报园区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5、需要提请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6、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组织形式招商引资例会由县分管城市经济工作的领导召集,各经济口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

原则上每半月召集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招商局负责例会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工作。

三、运作方式招商引资例会原则上在每月15日和30日召开。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每次例会召开前由招商局和园区办收集会议议题,将需解决问题汇总整理后,提交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初步意见。

形成书面材料。

招商引资例会确定的事项,由县政府办下发会议纪要执行并督促落实。

四、招商引资例会的几点要求1、各单位在汇报工作中,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限时办结来衡量工作进度,提高会议质量。

2、各单位在工作落实中,杜绝扯皮、推诿、拖拉的现象发生。

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3、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例会,主要领导准时参加。

4、参会单位领导因身体、工作及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各单位领导向招商引资分管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

5、参会各单位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招商引资例会制度 [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和市“两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切实加强招商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7•【字号】益政办发[2009]23号•【施行日期】2009.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的通知(益政办发[2009]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行政审批代理制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09]3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对象凡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中长期投资发展方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要求,有利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境内市外落户益阳且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和外资项目,经投资者自愿委托,均可纳入全程代理服务范围。

二、服务机构对市人民政府有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权限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市经济合作局(对外加挂“益阳市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中心”牌子)提供代为投资者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快项目落户的服务。

对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审批权限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区县(市)经济合作(招商、商务)部门提供代为投资者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快项目落户的服务。

三、服务内容(一)咨询服务。

向投资者提供办理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申办内容、责任单位、办事程序、所需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间、申报人的权利、监督投诉办法等内容的咨询服务,为投资者解难答疑。

(二)办理本级政府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跟踪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建设、消防等审批手续;办理工商、税务、外汇登记等审批手续;办理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性事项。

(三)协助投资者办理超出本级政府权限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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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功率,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副省长
召集人:
成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统计局
省农垦总局
省森工总局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关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涉及省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省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审定年度重大招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各地招商引资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招商引资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省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传达国家及省有关项目推进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半年或全年项目推进工作。

(2)通报、分析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安排计划等。

(4)其他需要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

全体会议主汇报单位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参会单位可作补充汇报。

2、联席会议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是:根据联席会议的职责,协调解决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中除需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以外的其他重要问题。

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主汇报单位。

专题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送办公室筛选后,呈请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3、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

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任务是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

提请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参会单位。

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做出重要决策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会议总召集人签发。

联席会议
不能议定或需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按程序提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

(二)调查研究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针对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调研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三)督促检查制度。

由联席会议提请省政府督查室列入督办程序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由联席会议责成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紧急问题,可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督促办理。

对现场办公不能解决的,要明确主办部门或单位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办理,主办部门或单位要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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