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我市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5日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发掘激活我市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就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支持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确定、备案的本市试点单位,以及有文化文物资源、有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基础、有积极性和发展意愿的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京财文[2012]1440号•【施行日期】201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财文[2012]1440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首都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北京市财政局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首都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科理论、精神文明建设和互联网管理等领域(以下统称“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
从2012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100亿元。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体现国家和北京市文化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北京市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要求,按照“统筹资源,突出重点,科学决策,分工有序”的原则进行项目制管理,专款专用,讲求实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专项资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主管市领导召集,负责对资金的投向、重点项目进行审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_五位一体_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_贺庆芝
“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东中部经验本文为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生物技术专业“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编号:230)成果“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贺庆芝曾怀才彭翠英(南华大学药学与生命科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1)【摘要】要培养“品格、素质、知识、技能、思想”相结合的“五位一体”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就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囊括教学、提升能力和思想培养等活动相结合的全新教育模式,研究建立完整的创新教学体系。
【关键词】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一、五位一体的内涵1、在品格标准方面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人格,具有艰苦创业、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甘于奉献、敢于创造的创业精神;2、在素质涵养方面应用型人才应具备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在内的较高综合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3、就知识结构而言具备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与专业性质相适应的社会、人文、自然科学知识,具备科技开发的理论与方法。
4、就能力要求而言应用型人才应当具备获取知识和创造性地应用知识的能力,具有设计、制作、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经营管理、组织交往、应急应变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技术思想表达和技术应用能力;应用型人才应当具备实验、计算机、外语等专业技能和基本工艺操作技能[1]。
5、就应具备的思想而言能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实验设计、工作流程,并转移到生产、流通、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
二、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根据“五位一体”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特殊性,结合本科应用型人才特点,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适合于同时兼顾应用型和创新性的本科人才的模式:1、打造囊括教学、提升能力和思想培养等活动相结合的全新教育模式从某些方面看,规模较小的大学无论是在学生数目和学校配套设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劣势。
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形成机制实证分析
产业聚集区有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
北 京大 红 门服 装 服 饰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 中
智力型人 才在 这里 已形成群体优势 ;创意
文化 氛围浓厚 ,有 包括 亚洲最大 的国家图 书馆在 内的各类 图书馆 3 5 , 0 个 有北 大、 清 华、人大及 国家许 多部委 的文化 、创意产
聚集 区 自然
自然 生 成 型 模 式 主 要 是 由于 历 史 或 市 场 的 自发 推 动 而逐 渐 发 展 形 成 的 ,后 来 得
生成机 制 政 府主 导 机制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聚集 区现 状
2 0 年 1 月 北 京 评选 出首 批 1 集 06 2 0个 聚 区 ,即 中关 村 创意 产 业 先 导 基地 、北 京
展 提 供 良好 的 外 部 环 境 ,使 之 在基 础设 施
建设 、信息交换 、经营管理等方面节约大
量成本。
工业设计 创意产业基地 、北京潘家 园古玩 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 业集聚 区、中关村软件园。 20 年4 08 月北京市 文化创意产业领导 小组宣布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再
领 域 的重 要 交 易市 场 ,成 为依 托 华 北 、面 向全 国 、 射 亚 欧 的 服 装 轻 纺 产 品 集散 地 。 辐
定规模的聚集区 ,后来得到政府肯定 和扶 持的集聚区 ;政府引导 形成 的集聚 区则是 为促进文化创意产 业的集群发展 ,由政府 部门规划出~块特 定区域并通过政策 引导 来吸引相 关企业入驻形成的。
在 该 区域 不 断 聚 集 ,久 而 久 之形 成 具 有一
内容 摘要 :本 文 以北 京 为例 ,介 绍 了北 京 市文化创 意产业 聚集 区发展现 状 ; 重 点 探 讨 了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聚 集 区形 成 的 自然 生 成 型 和 政 府 主 导 型 两种 机 制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健康快速发展,本市实行集聚区认定制度。
经认定的集聚区,适用《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集聚区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集聚区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
第三条认定原则(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认定标准公开,实施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的评审程序,有步骤有重点地认定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二)统筹规划、促进集约原则。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各区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与资源禀赋,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对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原则。
政府通过认定一批集聚区并支持其建设,旨在引导集聚区走产业化道路,走特色发展之路,向入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形成产业规模创造效益,引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集聚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完整的集聚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且该规划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并且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区的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三)区内文化创意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四)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五)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环境,能够为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创意研发、设计生产和流通交易等活动提供适宜的硬件环境保障。
(六)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融资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
(七)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具有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产业形态,入区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能够引领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演变与选择——基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分析
基于 文化创 意产 业集聚 区的分析
一 周 正 兵
自从 20 0 6年北 京市 认定 首批 文化 因此 .这个 时 期北 京 市对 文 化 创意 产 创意 产业 集 聚 区以来 ,集 聚 区就 成为
在 原 有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政 策 的 基 础
业 的扶植 并 不是 直接 通过 产 业政 策 实 上 .北 京市政 府又 于 2 0 推 出了文 0 6年
文化创 意产 业发展的集群 政策
在 我 们 看来 .第 三个 阶段 所 提 出
重 复 认 定 也 许 意 味 着 获 得 更 多 的 政 策 要 的 一 条就 是 发 展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基 地 。 的 产 业 集 聚 政 策 是 北 京 市 推 动 文 化 创
扶持 .但 是从 政 府 的角 度而 言 .多头 2 0 0 4年 . 文 化 部 命 名 了 第 一 批 4 2个 文 意 产业 发 展 的崭新 模 式 .它将成 为北
一
刀切 ”式扶植 区域 内所 有对象 .而
个阶 段 。如 今 这三 种政 策 模 式作 为政 缺 乏产业其他环节 的支撑而 收效甚 微。
府 推 动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手 段
是 以 产 业 集 聚 内 的 企 业 为 对 象 . 规 范
20 0 4年 .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开 始 进 入 和 引 导 集 聚 区 的 建 设 .培 育 集 聚 区 的
0 7年 6 京 市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的 新 引 擎 . 管理 必 然带 来政 府 资源 的浪 费和 效 率 化 创 意 产 业 示 范 基 地 .截 至 2 0
的低 下 。而且 更 为重 要 的是 .这 种 管 月 由文 化部 或 者其 他 国 家部位 认 定 也 是解 决 目前 北京 市文 化 创意 产业 发 理框 架 不利 于 区域 的长 远规 划 .更 不 的 国家级文 化基地 达到 7 0多个 。也就 展 普遍 存 在 的产 业关 联度 低 、产业链 利 于 区域 竞 争 力的 提升 。本 文就 是在 是 在此 期 间 ,北 京市 先 后成 立 了 中关 脱 节等 问 题 的重要 手段 。就政 策 层 面 此 背景 下描 述北 京市 文 化创 意产 业政 村 文化 创 意产 业 先导 基地 、大 兴新 媒 而 言 .政 府 应该 认 真反 思原 有 文化 创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每年有 6 0 0万游客争相观看 ,创造直接经济效益 4 0多亿元 ; 《 印象 ・ 刘三姐》演 出 2 0 0 0 多场 ,观众约 4 0 0 万人次 ,票房收入高达 8 亿元。北京文化资源丰富 ,各类 大小剧场众多 ,但其推出的文艺演 出产品距 离 “ 文化精品”还有很大的差距 :很多剧场推出的剧 目一周 只上演几次 ,而 《 宋城千古情》在旅游旺季 时
度 不高 ,与集 聚 区成为北 京 文化 创意 产业 的强 力 支撑 还有 较 大差距 。而且 ,现 有 的文化 创意 产业 集 聚 区中 , 除 中关 村 软 件 园 、北 京 7 9 8艺术 区 、清华 科 技 园等 少 数 集 聚 区规 模 效 益 和影 响力 较 强外 ,缺 少 像 金 融街 、
《 印象 ・ 刘三姐》这种大型的、能与当地特色文化相结合 、 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知名文化演艺产 品,这也
限制 了北 京文 化消 费市 场潜 力 的充分 释放 。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 区建设成效显著 ,但差异化 、集群化、品牌化发展的格局 尚未真正形成 。近年来 ,
通过政府的积极规划 引导与政策扶持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集聚效应初步 显现 ,要素集聚能力不断增强 ,已认定 3 0 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还有 9 O 家非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 聚区,实现 9大行业、1 6区县 “ 双覆盖” ,在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逐步提升。
C B D级别的具有全 国乃至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品牌辐射力不强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的金 融支持能力不断增强 ,但 大规模、优质社会 资本进入文化 产业领 域的金 融创新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效应
关键词:北京 文化创意产业 集聚效应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8(b)-221-02
1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 目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支柱地位进一步确立,集聚区是北
京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经认定 30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涉及全市16个区县,覆盖文化创意 产业的全部领域,聚集文化创意企业逾万家[1]。
产业经济 Industrial Economy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效应研究①
北京服装学院 赵倩 陈桂玲
摘 要:作为一个新型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经过“十一五”的规划和发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取得了
很大的进展,并且呈现出集聚发展的现象。研究分析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应,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表1 2004~2010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指标
年份 增加值 ( 亿元 ) 占全市 GDP(%) 就业人口 ( 万 ) 全市就业人口 ( 万 ) 产业收入 ( 亿元 )
2004 613.6 10.1 74.7 854.1 2468.0
2005 700.4 10.2 83.9 878.0 2793.6
2010年,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首钢二通厂中 国动漫游戏城和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11月,第四批7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评审认定完成,北京市文化创 意产业集聚区数目已达30个,实现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到2010 年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力争达到30个”的工作目标[3]。
2.3.1 行业集中度 行业集中度是对整个行业其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某 行业中市场规模较大的n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产值、产量、销售 额、销售量、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的总和,是市场势力的重要量化 指标。计算公式为[6]:
5_北京市2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10、中关村软件园
中关村软件园主要吸引跨国公司的高端 研发机构、国内自主创新企业、大型信 息服务及外包企业和部分中小企业。发 展定位是国内软件产业研发最密集的专 业化园区和科技自主创新的国家级重要 基地。
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分布上 提高了在区县的覆盖率,并向南城
(崇文、宣武、丰台)和新城(顺义) 倾斜。下面也向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
13、琉璃厂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琉璃厂创意产业园区凝练有宣南文化的 深厚底蕴,体现出文化产业、商业、旅 游业的融合,以书画艺术和古玩艺术品 交易为主导产业,目前有上百家骨干企 业和老字号企业。
14、清华科技园
清华科技园有产学研创新集群优势, 以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 服务、出版发行、新媒体、动漫网 游等产业为主。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2006年12月14日,首届文博会闭幕式公 布了“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 区”。首批10个集聚区。2008年4月15 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认定 了第二批共1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下面对上述21个集聚区进行简单介绍, 使大家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发展 的情况有一个大致了解。
6、北京798艺术区
798的亮点是“创意地区、文化名园”, 正在通过创意文化节等方式,建设成为 北京具有国际性影响力的艺术园区和全 球知名品牌宣传推广热点。
7、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
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是国内 第一个工业设计创意产业集聚区,由共 性技术条件平台、DRC设计资源协作网 及设计机构孵化器组成,主打工业创意。
15、惠通时代广场
惠通时代广场以平面媒体、网络新媒体、 电视节目制作、原创音乐制作等产业为 主。力图打造“在自然中办公”理念, 全力打造园林式、生态型新型办公空间。 初步形成了从传统媒体(影视、报纸) 到现代传媒(互联网),并有文化类投 资公司支撑的文化传媒产业链。
全国文化产业政策汇总.docx
国家定文件名称(文号 /施日期)1 布部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文化展的若干意2 国院公文化体制改革点中支持文化展的第一条 1 款:点地区可安排文化展金,并制定相使用和管理法,采定(行)(国取息、助等方式,支持文化展。
〔2003 〕 105 号)第七条金的助范是及以上公益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新出版事位基施修改造置等。
具体包括:(一)地方、文化(中心)、院()等公共文化基施修改造及置;(二)地方博物修改造、改善列布展和藏条件;中央助地方文化体(三)省、市、重点文物保位修保;育与媒事展(四)地方特色基施修改造、置(含流舞台配送)和秀()金管理行法目作等;(教〔2008 〕141 (五)地方体育系所属体育()等施修及置;号)(六)地方广播台、台、射台等广播施修及置;(七)地方新出版事位置及技改造助;(八)其他符合金分配原的目。
第九条金的申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文化体育与媒事展的整体划和要求;—政部—在税收和助方面的全面全国文化意扶持惠政策(二)符合金分配原和助范;(三)目充分,效目明确、方案合理可行、施有保障。
3 国院公文化振划⋯⋯。
大幅增加中央政“扶持文化展金”和文化体制改革金模,不断加大文化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第六条(十五)款:中央和地方政可通文化展金等,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予款息和保。
支持立文化投基金,由政注引,鼓励金融本依法参与。
第一条(四)款第 3 段:在政支持方面,中央政立了“扶持文化展金”。
全国有 26 个省(区、市)立了文化展金,省政投入25 元。
江、上海、天津、西等 10 多个省市已或正在抓立文化投基金或投公司。
目前,有关部正在极筹立中国文化投基金。
第四条(四)款:中央和地方各人民政府将加大文化的投入,通款息、目、充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文化基地建,支持文化重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基施建,支持新品、新技研。
大幅增加中央政“扶持文化展金” 模,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空间分布概述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空间分布概述-权威资料本文档格式为WORD,若不是word文档,则说明不是原文档。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摘要: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是一种新的生产空间组织,2006年北京首次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的概念。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北京市级30个文化产业聚集区的空间分布特点,研究聚集区空间分布的一般规律和聚集特点。
关键词:文化产业聚集区;空间分布E223 A1.引言近年来,世界范围内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发展,北京同样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放在重要地位。
2006年以前,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多为自由发展状态。
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北京798艺术区都是由市场推动开始发展成型,且这些聚集区的产业类型偏重于艺术。
2006-2012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
2006年北京市政府开始从政策层面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作为一个专用名词正式出现在大众面前。
同年,北京认定中关村软件园、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等 10 个聚集区为首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2007 年又认定了北京CBD 国际传媒产业集聚区、顺义国展产业园等 11 个第二批集聚区。
2011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了第三批、第四批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
至此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累计已达30家。
北京市30个聚集区的认定与一系列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措施出台,标志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而聚集区则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
从行业布局来看,聚集区涵盖文化创意产业的几乎所有门类,打破了之前产业园区主要以艺术业为主的单一格局,突出文化与科技、旅游、会展、娱乐等行业的融合。
聚集区的项目建设体现旧城改建与新建并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2.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相关研究不少学者的研究表明创意集聚趋向于开放度高、容忍度高、文化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完善的城市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地区。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区域集聚水平研究
(区域 )集 中度指数 (CRn法 )、区位熵法 、Hoover系数 法 、赫 尔芬 产 业 ,则 有 i=1,2,… ,m;n表 示北京市 的 区县 数量 , 表示其 中
达一 赫希 曼指数 (HHI指数 )、区位 基尼 系数 、空 间集聚 指数 ( 一 个 区县 ,则 =1,2,… ,n。 ,表示 区县的文化创意产业产值 ,
定 区域 中产业 占有 的份额 与整个 经济 中该产业 占有 的份额相 北京 市的平均水平 ;如果 三Q 小于 1,则说明 . 区县 中文化创 意
比的值 。它又被称为专业化 率 ,或地方专业化指数 ,是 由哈盖特 产业集 中度 低于北京市 的平均水平 ;如果等 于 1,说明 区县 中
首先 提出并运用 于区位分 析中的。区位熵是产业集聚程度 的一 文化创意产业集 中度与北京市平均水平相 当。
大转型 ,创新 、技 能和知识成为经济发展 的主要推动力 。早在 20 其 中的一个产业 ,则有 i=1,2,… ,m;一个 经济体 系内的区域数
世 纪 90年代北京 市政府就深刻认识 到 了这一发展趋 势 ,加快 量 为 肌 表示 其 中一个地 区,则j=l,2,… ,n。用 表示 地区 . 了发展 文化产业 的步伐 。2006年北京市 出台了《北京市文化创 中 i产业的产值 (也 可用 就业人数 )。
意 产业发展 的若干政策 》,对北 京文化创意产业 的发展做 了详
目前在使用 区位 熵法 计算 产业集聚水平时 ,一般都 是以一
细 的规 划 ,北 京把绿 色 、高端 的文化创意作 为经济的新跳板 ,大 个 国家 为研究 的整体区域范 围,考察某产业在各省 市区域的分
力挖掘 这个新的 “金矿”,开展 了文化创意产业 总动员。2010年 布与集 聚状况 。但我们认为 ,将 研究的整体 区域缩小 到一个 城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准入机制第一条制定和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第二条完善和全面执行《北京市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政策,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文化创意企业。
第三条落实《关于深化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主体地位,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创意人员,利用一切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各类经营主体,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创意研发,鼓励自主创新第五条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新办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
第六条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第七条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八条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选择理论与实证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选择:理论与实证内容摘要: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制度是地方产业集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支持对象主要包括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项目、产业集群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产业集群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关键词: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政策专项资金支持对象监管产业集群(简称“集群”)作为一种新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热点。
2007年,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现有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要向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和龙头企业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创设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集群发展环境建设。
部分省市在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
如: 2007年,江苏省出台《江苏省产业集聚区创新服务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湖北省出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宁夏出台《关于促进“五优一新”产业集群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山东、湖南、陕西、四川、重庆等省市将产业集群发展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尽管自2001年以来国内学术界关于产业集群政策的研究文献日益增多,但多侧重于国外产业集群政策理论文献和实践经验的评述、中国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的政府作用和政策建议探讨,而关于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尚属空白。
本文就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界定一般而言,产业集群是企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选址过程中自发形成的。
虽然产业集群是高度市场化的产物,但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仍离不开政府的适当干预,因此,政府制定、实施产业集群政策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准入机制第一条制定和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第二条完善和全面执行《北京市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政策,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文化创意企业。
第三条落实《关于深化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主体地位,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创意人员,利用一切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各类经营主体,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创意研发,鼓励自主创新第五条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新办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
第六条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第七条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八条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
文化产业补贴政策汇总
附表3:文化产业补贴政策汇总第一部分国家级规定序号发布部门文件名称(文号/实施日期)补贴条件(范围)、期限、额度后续政策1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3.09.04)第四条(十五)款:扶持发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争取一定数量的政府投资,作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与运营,特别是内容产业文化产品的生产给予资金补助和信贷贴息等支持。
—2 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国办发〔2003〕105号)第一条1款:试点地区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使用和管理办法,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财政部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41号)第七条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是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益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
具体包括:(一)地方图书馆、文化馆(中心)、剧院(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二)地方博物馆维修改造、改善陈列布展和馆藏条件;(三)省、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四)地方特色剧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含流动舞台车配送)和优秀剧(节)目创作等;(五)地方体育系统所属体育场(馆)等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六)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射台等广播电视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七)地方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补助;(八)其他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的项目。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二)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和补助范围;(三)项目应经过充分论证,绩效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组织实施有保障。
3 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09.26)第四条(二)款:加大政府投入。
……。
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北京全方位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购 和 后 期 奖 励 等 方 式 ,对 符 合 政 府 重 点 支 持 方 向 的 文 化 创 意 产 品 服 务 和 项 目予 以 扶 持 。 按 照 突 出 重 点 形 成 亮 点 兼 顾 一 般 推 动 全 局 的 原 则 , 用 足 用好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
” 十一五 ”期间 ,北 京将使文化 创 组 织分 开 ,转 变政 府 职能 .强化 市场 基础设施专 项资金 ,资金规模 5亿 元 ,
意 产 业 成 为 首 都 经 济 的 重 要 支 柱 ,要 主 体 地 位 ,积 极 营 造 有 利 于 文 化 创 意 分 3年 投 入 。 经 认 定 的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为达 到这 一 发 展 目标 ,近期 发 布 的 < 北 推进 经营 性文化 事 业单位 转制 为文化 分调 动 区县积 极性 ,形成 市 区共建 的 京 市 十 一 五 时 期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发 创 意 企 业 。
展规 划>提 出加快 北京 市文 化创意产 业发展 的保障措施 。
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贯 彻实施 < 京市 促进 文化 创意 北
鼓励利用存量房地资源
鼓 励 盘 活 现 有 产 业 园 区 和 传 统 工
加强宏观指导和 管理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和 相 关 产 业 政
研 完 发挥北 京市 文化 创意产 业领 导 小 策 , 究 制订 实施 细 则 , 善 配 套 政 策 。 组 的统 筹协 调作 用 ,建立健 全产 业发 针 对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发 展 的 重 点 行 业 ,
维普资讯
取 贷 款 贴 息 项 目 补 贴 .政 府 重 点 采
北京全方位保 障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北京扶持网游政策
北京市关于支持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为推动北京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加快北京国家网络游戏产业基地建设,增强北京地区网络游戏企业研发制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8〕33号)、《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网络游戏企业是指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的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出版和运营企业;本办法所指项目是指上述企业在北京地区投资或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服务及相关衍生产品。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坚持扶持原创、培育重点,鼓励多出网络游戏精品、多出网络游戏人才,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做强做大。
第三条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支持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第四条对北京地区网络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原创网络游戏产品,择优予以前期资助,资助额为100万至200万元。
资助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选题凸显中国风格、中国元素,内容健康,有益于社会和谐;(二)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开发引擎;(三)有利于提高网络游戏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预期良好。
第五条北京地区网络游戏企业自主研发游戏引擎并利用该引擎制作大型网络游戏5款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助。
第六条北京地区网络游戏企业自主研发形成知识产权并投入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一)网络游戏企业单款游戏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安排新增就业100人以上的;(二)网络游戏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及以上、安排新增就业300人以上的;(三)手机游戏企业单款游戏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安排新增就业100人以上的。
北京动漫产业政策实施效果与评价
北京动漫产业政策实施效果与评价*刘斌【内容摘要】政府扶持在北京动漫产业的集聚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政策制定的初衷与实施的实际效果之间却出现了偏差。
作为园区最基本组成单位,动漫企业对于政策的有效性与针对性有着最为切实的感受。
通过访谈,发现产业政策在体系性、周延性以及针对性上的错位,并对政府职能界定、产业政策制定以及制度环境建设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动漫产业;产业政策;产业集聚从发展路径来看,北京动漫产业是在充分发挥北京的智力资源、市场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等因子优势的基础上,通过提供有利的产业政策形成“极化效应”,吸引全国动漫资源的集中,提升动漫产业的整体水平。
因而,在北京动漫产业的集聚过程中政府政策引导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北京市动漫产业政策体系构建北京的动漫产业政策体系由三个层面的产业政策构成:1.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为了推动动漫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与《文化振兴规划》;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而国家广电总局也先后下发了《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等。
2009年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这些政策构成了北京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基础。
2.北京市相关政策2004年以来,北京市先后颁布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等,对动漫与互联网游戏、新闻出版等八个重点行业的性质进行界定并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总体构想。
为了适应本地动漫产业的快速发展需求,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
2009年以来颁布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北京市关于支持中国动漫游戏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
产业共性技术政策措施
一、产业共性技术发展 (1)(一)国家层面的产业共性技术政策、措施 (1)1、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是“十一五”期间自主创新要实现的主要目标之一 (1)2、国务院:出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2)3、发改委:出台《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4、科技部: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2)(二)各地发展产业共性技术的政策、措施 (3)北京 (3)上海 (4)浙江 (5)一、产业共性技术发展(一)国家层面的产业共性技术政策、措施1、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是“十一五”期间自主创新要实现的主要目标之一《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是我国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系统构建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明确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引导社会投入的方向,提出营造创新环境、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而制定的规划。
《规划》规定在“十一五”期间,通过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将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原始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基础科学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支撑条件得到强化,科技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集成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条件比较完善,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和带动能力有效提升。
三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取得重大突破,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工程设计等方面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研究试验设施显著增强,对重点工程和重大任务的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四是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强化,企业研发条件和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五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大量涌现,为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培养、吸引、凝聚一大批优秀科技人才,尤其是学科和产业技术带头人。
未来五年,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的自主创新支撑体系,为《科技规划纲要》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重要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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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7-06-26 16:30: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健康快速发展,本市实行集聚区认定制度。
经认定的集聚区,适用《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集聚区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集聚区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
第三条认定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认定标准公开,实施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的评审程序,有步骤有重点地认定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二)统筹规划、促进集约原则。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各区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与资源禀赋,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对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原则。
政府通过认定一批集聚区并支持其建设,旨在引导集聚区走产业化道路,走特色发展之路,向入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形成产业规模创造效益,引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四条集聚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整的集聚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且该规划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并且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区的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三)区内文化创意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四)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五)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环境,能够为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创意研发、设计生产和流通交易等活动提供适宜的硬件环境保障。
(六)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企业孵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融资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
(七)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具有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产业形态,入区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能够引领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五条集聚区的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区县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向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集聚区认定申请。
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受理认定申请材料。
(二)评估: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单位开展实地调查评估,提交评估报告,报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审定: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聚区提出认定审核意见,报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对集聚区进行最终审定。
(四)公布:审定结果由市文化创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政府名义发文的形式对外公布,并颁发认定证书、予以授牌。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
各有关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集聚区建设的管理。
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承担对全市集聚区考核、统计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根据本办法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集聚区予以摘牌。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