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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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2•【字号】陕政办发〔2015〕106号•【施行日期】2015.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2日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第四条政府及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

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5•【字号】陕政发[2006]67号•【施行日期】2006.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陕政发〔2006〕6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全省人民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省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责任主体。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同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总人口控制四个约束性指标的责任直接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专项规划、指标、项目、改革等方面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29•【字号】陕发改发[2009]1607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陕发改发[2009]1607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已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现就各处(室)的职责界定和细化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具体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联系并安排委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活动。

2、负责委主任办公会以及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起草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编辑委内日常政务信息。

3、负责全委的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印发及交换、传递和催办工作。

掌管委、办印章,协调全委公文运转和指导全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4、负责催办督查委内有关处(室)和委属有关单位落实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专题(专项)会等会议决策事项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督查委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6、负责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工作。

7、负责全委新闻宣传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委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向国家发改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编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动态》等内部刊物。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陕西环保集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延长石油集团、陕煤化集团、陕西有色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全国首家省属环保产业集团,由陕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陕西省环保厅负责业务指导。

2014年12月17日正式揭牌成立,2015年3月12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开始正式运营。

截至目前,集团公司总资产10亿元,下属12个子公司,2个区域分公司,在岗职工800余人。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陕西环保集团的定位,集团公司将在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环保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集成和示范推广,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设计、建设、运营一条龙服务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监理、环境质量监测等综合环境服务。

集团公司认真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环保产业发展态势,进一步树立发展战略和思路,确定以“打造中国环保产业领军企业”为企业愿景,以“环保为民、产业报国”为企业宗旨,以“艰苦创业、追求卓越”为企业精神,按照“以提供环境问题综合解决方案为龙头,以专业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综合技术服务为支撑,打造平台、聚合资源、互联互通、多赢发展”的企业战略,致力于培育协同发展的企业能力,充分发挥好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国有资本的导向作用、国有平台的聚合作用,带动陕西环保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三个陕西”贡献力量。

资质荣誉:中华环保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陕西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先进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15年度全国化学工业优质工程奖业务板块:1.环保产业投融资,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陕西环保集团的定位,集团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环保产业投融资平台。

目前,由集团主导的省级环保产业基金设立工作正稳步推进。

2.水污染治理,从事工业污水处理领域;环境保护工程的承包技术与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6•【字号】陕政发[2001]58号•【施行日期】200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1〕58号2001年9月2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2001年7月16日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促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实现陕西山川秀美和建设生态省的宏伟目标,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作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重要批示、发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动员令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启动,蓬勃发展。

2、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成效显著。

全省退耕还林还草400万亩(截至200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30.92%。

3、水土保持和国土整治取得新进展。

截至1999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506万公顷,部分流域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

4、防治沙质荒漠化成绩喜人。

毛乌素沙地荒漠化趋势明显减缓,榆林沙区出现了区域性沙漠化逆转,逆转速率达1.62%,不少地方由“沙进人退”转为“人进沙退”。

5、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初具规模,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陕环发[2012]83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2〕83号)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境保护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进一步加快全省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现将《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与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8月15日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三个转化”战略指导下,我省多个能源化工重点工业园区逐步形成规模,一大批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建设,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但是,全省化工园区普遍存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园区环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精神,推进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快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健全园区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构建化工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规划科学、准入严格、配套健全、监管到位的园区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全省境内经各级人民政府或经济发展部门审批确立的化工园区,包括石化化工、煤化工等化工产业集中的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和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全省重点化工园区名单附后)。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陕环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陕环发〔2010〕38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2010年第1次厅务会会议纪要,现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一、建设项目管理遵循的总体原则(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保护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忠于职守,创新思维,提高效率,增强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机制,严格行政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实行环评处牵头,其他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技术评估、环评审批、环境监理、“三同时”监督检查、试生产核查、验收调查监测、验收审批等各环节的责任、时效,按时办结许可事项。

(三)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及环保部委托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需遵守本规程。

二、强化分类分级的环评审批机制(一)强化技术评估。

所有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和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建设项目的环保可行性严格把关,评估中心在项目报告审查中,应对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符合性,选址、选线、厂区布局的合理性,与重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关系,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范围、程度;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等给出明确结论性意见,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重点规划摘要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重点规划摘要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重点规划摘要《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 年)》专项规划,主要阐述了2020年至2030年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发展布局、保障措施,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是全省.2020-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

一、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规划,打破各县区行政区划,在充分考虑垃圾量充足,运距经济的前提下,确定项目选址,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选址、土地、环保等因素,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推进力度,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实施。

立足现状,适度超前。

根据区域垃圾处理现状和预测产生量,适度超前规划设施处理规模。

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筹生活、建筑、餐厨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鼓励开展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建设。

技术先进,严格标准。

鼓励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建设标准和水平。

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和先进技术进入市场,逐步淘汰落后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二、发展目标2020 年前,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36.7%;2021-2025年,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59.6%;2026-2030 年,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68%。

三、建设时序2020 年前,全省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及垃圾填埋场面临封场的中心城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全部开工建设;2021-2025 年,符合规划选址条件且垃圾资源量有保障的重点(县)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2026-2030 年,收运条件相对困难但通过区域统筹可以达到建设条件的城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2006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意见》(陕发改环资〔2006〕1370号),确定了省级第一批24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经过几年的试点实践,初步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窗口、企业间及产业间有机耦合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

有些部门和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是措施不得力。

目前,还有部分试点单位尚未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没有全面展开,致使试点工作滞后,未能达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影响了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 83号),推动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规范试点单位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下一步试点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全面贯彻“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加大试点示范的工作力度,培育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先行探索、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以线促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抓好企业、园区及社会三个层面试点,扶持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和市县,探索出我省不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1•【字号】陕政办发[2012]110号•【施行日期】201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1日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及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重新编制了《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目标和任务。

规划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内设市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县城、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建制镇、常住人口在3万以上的建制镇,包括省级重点示范镇31个。

规划现状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现状及问题(一)水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陕发改环资〔2021〕1515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1〕1515号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方面加大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做好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1.节能减碳项目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锅炉(窑炉)节能减碳改造提升、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地热能利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固碳项目。

优先支持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内技术的项目。

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支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项目。

2.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及应用示范项目支持省内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和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技术性能指标须达到行业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

优先支持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掌握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工艺路线清晰、节能减排效果突出、推广意义重大、应用前景广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项目。

3.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冶金渣、化工渣、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以及塑料污染治理项目。

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

支持关中地区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原则上一个市区限报1个项目)。

陕西经济低碳环保发展战略研究

陕西经济低碳环保发展战略研究

陕 西经 济低 碳 环 保 发展 战 略研 究
李淑惠
( 西安财经学院 现代 企业管理研 究中心, 陕西 西安 700) 1 10
摘要 : 陕西低 碳环保发展 战略 的制定对于正确处理 经济发展 与环境保护 的关 系、 顺利 完成 国家节 能减排 目标有 着
重要 意义。在分析 陕西经济 实施低碳环保发展战略具有 自然资 源丰 富、 研发 实力雄 厚、 节能减排 经验 丰 富等优 势
量不能承载决策机构既定的方 向和 目标。陕西作为
பைடு நூலகம்

8 ・ 4
西

邮 电 学

学 报
21 0 1年 7月
低碳试点省制定低碳环保发展战略有助于政府决策 的正确 性 和开展 技术创新 的方 向性 [ 。 5 ]
陕西重工业尤其是高耗能行业 比重较高, 重工 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 8 , 0 重化工业成为拉 动和支撑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产业 , 也意味着存在 更为严重的能源和资源消耗、 污染物排放 问题[ 。 6 ] 二是能源消费结构 以煤炭为主, 能源利用效率
作者简介 : 李淑惠( 9 3) 女 , 教授 , 16 一 , 副 研究方 向: 战略管理 , - i xl h h i 2 .O 。 E ma : cs u u@1 6 Cr l i n
第 4期
李淑 惠: 陕西经济低碳 环保发展 战略研究
・8 ・ 3
碳经济转型的发展规划 。美国将低碳产业作为重振
具有特色的能源化 工产业低碳化发展道路 ; 陕西经
济的低碳环保发展有助于为具有资源丰富、 环境生 态脆弱、 经济基础落后 、 发展 刚起步但经济“ 超常规 发展”产业结构粗放、 、 技术落后等共同特点 的西部 省区未来低碳发展探路开道; 有助于探 索低碳经济 条件下有效地调动社会各界, 尤其是企业积极性的 措施 , 因为新型经济形态, 承载和运行的平台是各类 社会组织 , 中尤 以企业为重 ; 其 有助 于通过低碳试 点, 为有效激发企业、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创新活力 , 使之具有超前发展 的意识和思维 , 为跨越式发展提 供全新的技术、 理论和精神推动力; 有助于为正确的

环境保护论文:坚持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强化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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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论文:坚持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强化环境保护一、支持工业化发展应做好五方面的工作1.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支持工业化发展。

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采取技术改造、“以大代小”、“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针对陕北能源开发区兰炭企业造成的严重污染,通过调整结构、“关小上大”等措施,关闭240余家小兰炭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在全市新建22个装备优良、技术先进的兰炭产业集中区。

渭河流域提高准入门槛,加大造纸企业环境整治力度,使渭河流域造纸企业由148家减少到92家,COD排放量和水资源消耗量将分别降低29%和31%,为渭河大大减轻了负担。

陕南关闭30余家黄姜皂素企业和130余家采矿冶炼企业,并对黄姜皂素行业开展了清洁生产的治污技术攻关,确保汉、丹江出境水质保持在Ⅱ、Ⅲ类标准。

同时,围绕重点流域、区域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上下联动,集中治理,通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铜川川口、韩城龙门、神府“黑三角”、陕北油田等区域和渭河等流域开展综合整治的做法已显示出很好的成效,使长期累积的环境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收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效果。

2.结合减排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十一五”期间,除炼铁外,全省超额完成了淘汰小火电、造纸、水泥、焦化、铁合金和电石等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

其中关闭小火电万千瓦,超过“十一五”目标要求万千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619万吨,是“十一五”目标任务的2倍;造纸行业已由2005年的193家企业降为现在的60家,共淘汰落后产能150万吨。

3.发挥环评审批“调节器”作用,优化产业结构。

充分发挥环评对项目建设的调节器作用,严把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两高一资”的建设项目。

几年来,先后否决和暂缓审批重污染项目17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经济发展质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7.02•【字号】陕发改能源〔2014〕804号•【施行日期】201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环保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环保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有关能源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送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7月2日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特制定《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限期完成”的原则,以“有条件要治,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治”的精神,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切实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大清洁能源供应比例,降低能源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促进能源转型升级,建设美丽陕西。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实现天然气消费总量120亿方,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 %,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0 %。

西安市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

西安市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

西安市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矿山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建设美丽西安、品质西安,依据《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6〕5号)和《西安市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市政办发〔2015〕2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开发、综合利用、集约经营、安全生产、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好城市基础建设的资源保障。

(一)建筑类资源在城市基础建设、市政建设和路网建设中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矿山布局进一步优化,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矿业秩序全面好转。

(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全市矿山以关闭压缩为主,矿山总量比2014年减少72%,大中型矿山占比提高到30%;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采石矿山和5000万块/年(折合标砖)以下的粘土砖瓦厂全部淘汰;大中型矿山“三率”全面达标;共伴生、难利用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

(三)矿山安全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矿山安全“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实时监控系统全面建成,事故总量大幅减少、重特大事故基本杜绝。

(四)生态环境影响大幅降低。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矿山逐步依法退出。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80%;尾矿、废渣利用率达60%以上,矿山废水、废气、粉尘排放全面达标,矿山人为重金属污染基本根治。

二、工作任务以最低限度保障城市发展对资源的需求为出发点,以建设绿色和谐矿山为载体,以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为抓手,大力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管理方式,重点是保生态和保安全,实现开发规模化、产业精细化、利用综合化,最终达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陕环函〔2017〕637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7〕637号榆横工业区管委会:2017年7月25日,我厅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在西安市召开了《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

根据修改后的报告书和审查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审查意见如下:一、榆横工业区包括榆林经济开发区、榆阳区部分区域和横山区部分区域,总面积为914平方公里。

规划核心区包括榆林高新区和榆横工业园区两部分。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报告书》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开展了规划区开发回顾性调查与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预测和评价了规划实施可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开展了环境承载力分析和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报告书》基础资料基本详实,评价方法总体适当,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初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三、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2015-2030)》、陕西省和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和规模基本合理。

区域水环境容量有限,且已成为园区发展的制约因素,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提高废水回用量,降低园区废水排放量。

2024年陕西省低碳经济市场前景分析

2024年陕西省低碳经济市场前景分析

2024年陕西省低碳经济市场前景分析引言陕西省作为中国西北地区的经济中心和文化名城,具有丰富的资源储备和地理优势。

近年来,陕西省积极响应国家低碳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对陕西省低碳经济市场前景进行分析,并探讨该市场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潜力。

陕西省低碳经济发展现状陕西省低碳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

首先,陕西省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清洁能源的应用。

其次,陕西省加强了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领域的发展。

同时,陕西省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推广低碳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这些举措为陕西省低碳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4年陕西省低碳经济市场前景分析资源丰富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支持陕西省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和矿产资源,如风能、太阳能、煤炭、天然气等。

这些资源的充分利用为陕西省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通过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陕西省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策支持助推低碳经济市场发展陕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例如,制定了低碳规划和政策文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陕西省还设立了低碳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低碳经济项目的投资。

这些政策和措施将进一步促进陕西省低碳经济市场的发展。

产业转型为低碳经济注入新动力陕西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传统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向绿色低碳产业转型。

例如,陕西省加大了新能源汽车和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动绿色交通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此外,陕西省还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和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促进低碳经济市场的壮大。

建设绿色金融体系为低碳经济提供资金支持陕西省正致力于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提供低碳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陕西省已经设立了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低碳经济项目的风险投资。

同时,陕西省还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经济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营商环境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营商环境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营商环境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市政办发〔2021〕44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营商环境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西安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22日西安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发展规划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着力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营商环境西安品牌,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支撑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西安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中提出的“追赶超越”目标和“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一号工程”和“关键一招”,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系统部署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主攻方向和主要任务,聚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经过全市上下锐意进取、不懈努力,西安市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关键指标领域工作加快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涉企监管执法不断完善,获评“中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蝉联“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并获评“2020年度营商环境创新创优标杆城市”。

1.关键指标领域工作加快提升参照国家、陕西省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改革。

陕西绿色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陕西绿色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陕西绿色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陕西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域,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陕西省决定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步伐,实施绿色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陕西省绿色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设一批绿色园区,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优先型的新型工业园区,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原则。

1. 生态优先,坚持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优先原则,保护和修复园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 绿色发展,推进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创新驱动,鼓励园区内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技术含量,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升级。

4. 开放共享,鼓励园区内企业加强合作,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四、主要任务。

1. 规划建设,编制绿色园区规划,合理布局产业空间,统筹规划生态保护区和生产区,确保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相协调。

2.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提高园区整体运行效率。

3. 环境治理,加强园区环境治理,推动园区内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4. 产业引进,积极引进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园区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产业附加值。

5. 创新驱动,鼓励园区内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

6. 人才培养,加强园区内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园区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素质。

五、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兴建绿色园区。

2. 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绿色园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园区的金融支持。

3. 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环保技术,提高园区环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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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环保产业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而进行的技术开发、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的总称,是需着重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对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技术创新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战略意义。

为加快我省环保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10—2015年。

一、产业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

自199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保产业逐渐进入快速发展期。

我省依托国家布局的一批装备制造企业,目前已形成环保产品制造、环保技术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多类别的环保产业体系,并呈现了“成长性、集聚性、支撑性、率先性”的产业发展趋势。

一是成长性。

目前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对全省经济社会的贡献逐年提升。

截至2008年底,全省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约有1000多家,年实现产值约180亿元,从业人数近10万人,拥有国家重点实用推广技术项目20余项。

二是集聚性。

以关中地区特别是西安、宝鸡为聚集地的产业发展模式已初步构建,地区分布特色日益明显,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中地区聚集效应将进一步加强。

三是支撑性。

以环保装备制造为主的西矿环保、陕西兰环,以生产节能装备为主的陕鼓集团、西玛电机、海浪锅炉,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为主的省环科院、陕西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等一批企事业单位不断壮大,支撑和引领环保产业各领域加快发展。

四是率先性。

废水及废气处理装置和固废综合利用等环保装备制造业快速壮大,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在西部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并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省环保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和诸多问题。

一是意识薄弱。

对环保产业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支撑,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健全,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与市场化不相适应。

二是发展滞后。

环保产业总体起步较晚,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支撑,产业规模偏小,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严重不足。

三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环保装备制造企业主导产品仍以引进消化为主,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水平较低,且现有研究成果转化及推广步伐缓慢。

(三)面临机遇。

1. 宏观形势为环保产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近年来,由温室气体排放所引起的地球气候变暖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推行低碳经济,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环保产业将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

2. 国家战略为环保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要求“开发和推广节能、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

随着循环经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公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为资源综合利用、洁净产品的发展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我省环保产业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

3. 转变发展方式为环保产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空间巨大。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有利于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循环型转变的目标。

4. 社会进步为环保产业奠定了发展基础。

随着国民经济近年来的持续高速发展,我省环境保护法律、标准的日趋完善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逐年增加,环保产业将成为最具有潜力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以环保装备制造和环保服务业为重点,推进产业升级。

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市场,建立和完善环保产业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逐步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环保产业体系,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技术研发资金扶持力度,实施重大项目应用示范工程,促进产业发展。

立足于国内外市场需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产业竞争力。

2. 坚持集团引领、产业集聚的原则。

依托龙头企业,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延伸产业链,建设若干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和环保服务业向现有工业园区集聚,形成环保装备制造和环保服务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 坚持自主研发、引进合作的原则。

倡导企业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相结合,加强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密切合作,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发展能力。

4. 坚持创新机制、规范运营的原则。

加快建立有偿机制,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探索建立环境价格交易市场。

开展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扶持在线监测运营企业的发展,提高环保设施运营效率。

5. 坚持生态保护、综合利用的原则。

树立生态保护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发展目标。

1.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2015年实现产值达10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25%以上,其中环保装备销售收入400亿元。

力争在满足省内节能减排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对环保装备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

2. 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大力培育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构建西部环保装备生产基地。

到2015年,培育和发展陕鼓、西矿环保、陕西兰环、西安华江、海浪锅炉、阎良朝凤等10家年收入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集团,20家年收入超5亿元的骨干企业,50家年收入超亿元的重点企业。

3. 生产配套体系更趋完善。

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力争省内配套率达到40%以上。

构建较为完整的环保产品生产配套体系,形成一批“拳头”产品和知名商标,对环保产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4. 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

打造技术研发、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设施运营、人才培训平台,初步构建以生产性环保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服务体系,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产品技术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

5.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快速提升。

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降低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60%,其中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钢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0%。

6. 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和环保产业组织体系、产品标准体系、行业服务体系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使科技支撑和引领环保事业发展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具备较强的区域产业合作和竞争能力。

三、发展重点(一)环保产品生产。

1. 水污染防治装备。

依托陕鼓集团、陕西兰环等龙头企业,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投入,重点发展2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和成套设备。

开发节能污水处理设备,开展全流程节能降耗工程示范;研发垃圾渗滤液处理新技术和设备,发展居民小区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中水处理及回收利用成套设备;开发适合中小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高效人工湿地、人工生态水处理技术。

以系统技术完善提升及设备成套化、系列化、高新技术化为目标,以污染物减排、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回用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为重点,攻克废水处理新技术难关,并研制相应成套设备。

研发地下水饮用水源净化技术和设备,攻克原水中氮磷、难降解有机物的高效去除关键技术、饮用水复合微污染净化技术难关,研发相关技术的中试规模处理设备,建立高效净化示范工程。

2. 大气污染防治装备。

依托西矿环保、西安华江、中国重型机械院,开发高可靠性、低运行消耗、副产品综合利用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和工业有机废气净化及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与设备。

重点发展高效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高效除尘器、高温高滤速袋式除尘器技术。

开展大气污染物削减控制技术研究,重点研究SO2、NOx燃烧过程同步控制与治理技术,工业排放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控制技术;支持燃煤汞污染、二恶英、VOC等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研究,开展脱硫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

3. 固体废弃物处理装备。

依托宝深建材机械、阎良朝凤等企业,以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大力发展垃圾、工业废弃物及污泥处置装备。

重点发展城镇生活垃圾分选、焚烧发电和垃圾焚烧尾气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在城市生活垃圾热值偏低的城镇鼓励开发应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回收利用设备;适度发展有机垃圾生物处理设备。

发展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设备。

尽快建成一批生活垃圾焚烧、污泥资源化处置产业化示范工程。

4.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

紧密围绕国家重大节能减排工程对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的需求,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自动和便携监测技术与设备产业化。

鼓励发展先进环境监测技术,重点发展环境质量在线监测与遥感遥测技术和监控系统。

支持发展饮用水源污染物痕量与超痕量检测技术与设备。

重点支持发展多参数废水及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技术和成套仪器设备,积极发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自动控制以及污染源监测数据无线传输技术与装置,鼓励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便携式污染分析检测设备。

5. 节能与清洁生产装备。

依托西玛电机、海浪锅炉、咸阳压缩机等企业,加强工业设备领域节能设备研发生产,积极推广节能电机、锅炉、风机、压缩机、内燃机、变压器、调速器等,合理利用余热余压。

推广洁净燃烧技术,重点发展高效洁净催化燃烧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袋式除尘器高效清灰技术。

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通过大力实施低碳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发展清洁生产,减少碳源、增加碳汇,加大碳中和、碳捕获与封存的技术创新力度。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推广节能、节电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

6. 新型环保材料与药剂。

研究开发和推广新型载体填料、新型絮凝剂、吸附剂等水污染治理新材料,开发高温过滤及净化用多孔陶瓷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材料、生物除臭剂等,开发噪声振动控制新材料和新技术,形成初具规模的新型环境污染控制材料生产能力。

(二)环保服务业。

1. 环保技术开发。

主要发展水体、大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水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开发流域污染控制技术,特别是渭河流域污染控制技术、汉丹江饮用水源地安全技术、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技术。

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开发火电脱硫工艺的独立设计、调试、运行技术,脱硫副产物再利用技术以及脱硝技术。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面,重点开发台处理能力200t/d以上大型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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