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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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教师职称竞聘量化考核方案

XX中学教师职称竞聘量化考核方案

XX中学教师系列职称竞聘量化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专业人员职称竞聘工作,体现公平公正,重能力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根据罗甸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5位教师二、竞聘细则(量化打分方案)职称竞聘上岗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各项分值标准分为本项的封顶分。

各种年限的终算时间以竞聘当年的文件规定时间为准(特别有规定的除外)。

1、教龄、工龄(25分改成20分):教师专业技术系列教龄每年1分(工龄不计分)。

2、专业技术任职年限(20分):以资格证、聘任证认定的时间为起点,聘本层级职务资格证、聘任证每年各1分,取得本层级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任每年0.5分,不重复计算。

3、教师综合考评(35分改成40分):其中以今年教师综合考评总得分为依据折算教师综合考评得为20分,任职各类处室职位得分为20分。

4、民意测评(5分):90分以上为5分;80—89分为4分;70—79分为3分;60—69分为2分,低于60分不得分。

5、奖励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一次加0.5分。

(2)任现职以来被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综合性荣誉奖[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含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学能手、科研标兵、优秀课改教师、优秀特长教师等)],按下列标准奖励加分。

二、计分说明1、关于教龄、工龄的计分问题(1)教龄按周年计算,工龄按虚年计算(工龄不算分,每年0.5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以实际从事教育工作年限为教龄,离职进修提升学历、停薪留职、从事非教育工作期间,按工龄计算,不计算教龄分,从事过代课老师的代课期间不计算教龄和工龄。

(3)本项得分不实行按比例系数折算计分。

(4)在本校工作年限每年0.5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关于专业技术任职年限计分问题(1)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一律按周年计算。

教师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方案策划方案

教师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方案策划方案

教师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方案 - 策划方案 -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各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各种业绩的起算时间以聘任现岗位的当年9月1日(以各种证书所署的时间为准),各种年限和业绩的终算时间以竞聘第二年8月31日为准(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各种以上以下年份均含本年份时间,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以学年计: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认定计算。

1、学历(5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3分;高中及以下2分。

[注:按最高学历记分]2、工龄(20分):工龄1分/年,如果工龄超过20年,超过部分每年累加0.3分。

3、受聘现职(5分):聘任现岗位每一年计1分。

(5分封顶)4、任职(10分):任村校长、毕业班教师10分、少先队总辅导员9.5分;任五年级教师职务9分;任班主任、两科主科教师8.5分;任单科主科教师8分;任副科教师7.5分;其他教师(病休教师)不计分。

(兼任多个职务的取最高职务分,每个职务加0.5分)5、年度考核(4分):年度考核优秀计4分,称职一次计3.5分,基本称职计3分,不称职计1分。

6、考勤(6分):年出满勤计6分,每事假1天逐减0.2分、每病假(护理加)1天逐减0.1分;每旷课1节减1分;每迟到、早退1个减0.5分,减完6分为止,出现旷工的不计分。

7、综合奖(6分):教师本人受各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按国家级计6分,省级计5分,州级计4分,县级计3分,乡级计2分。

[注:综合奖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杰出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其他(工会、团委、妇联、宣传部)颁发的荣誉称号降一级计分,学校外派参加各种培训及其他活动取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称号均按校级计分] (6分封顶)。

8、论文发表(6分):发表与教育教学、科研有关的(1)学术著作:在有国家正式书刊号独著出版的书籍,国家级6分,省级5分,州级4分,县级3分,合作撰写第一、二、三(及以后)作者分别按标准分的70%、50%、30%认定计分。

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量化办法

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量化办法

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量化办法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竞争激励机制,确保岗位竞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坪东、木贾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坪东、木贾教育系统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量化办法。

一、量化评分细则1、政治思想表现及业务工作情况(由学校或单位量化评分)(20分)①、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并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好、一般、差)(5—3分)。

②、服从安排,按时完成站、校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好、较好、一般、差)(5—2分)。

③、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好、较好、一般、差) (5—2分)。

④、德育教育工作。

按竞聘当时抓思想政治、德育工作情况,结合考核时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结果给分。

任校级领导及以上职务5—4分,中层干部(含教育辅导站工作人员)4—3分,班主任(含各类管理负责人)3—2分,其他人员2—1分。

同时承担几种职务的,分值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的职务计算。

2、教育教学质量总分40分,保底20分。

统测学科教师由学校根据竞聘当时的近三年学年末统测成绩计分,按统测考核责任指标设正数名次和倒数名次,正数第一名满分,倒数第一名保底分,按名次往下依次递减(或往上依次递增)2分,不得奖不受罚的给30分。

未统测学科教师及其他人员由单位按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师民主测评综合给分。

3、考勤。

根据竞聘时近三学年度考勤情况给分。

满勤15分,特殊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并有住院证明和结算发票的除外),事假一天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

4、工作量。

教师担任学校平均工作量给25分,超工作量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不足工作量扣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此项由各学校量化取三年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学校总平均工作量的分值必须为25分。

5、奖励加分①、公开课、优质课等评比:本办、主管局及以上部门组织,统一参与的公开课、优质课评比获奖:国一(10分)、省一、国二(8分),国三、省二、州一(6分),省三、州二、市一(4分),州三、市二、办一(3分),市三、办二(2分),办三(1分)。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师系列岗位聘任量化考核项目共分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1.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个人工作年限2.工作量积分(权重0.2)以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量以280个课时封顶)即为工作量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280课时×个人工作量工作量计分办法:(1)双肩挑人员工作量分管理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所占比例:院级领导占90%,中层领导占80%,其余人员占60%;教学工作量所占比例:院领导周2课时占10%,中层领导周4课时占20%,其他人员周6课时占40%;(2)教师承担培训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以培训处证明为准;(3)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训或参加实践进修,每天以6课时计算工作量;(4)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周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5)从事专项辅导2教学时计1课时工作量;(6)学院批准进修学历学位或访问学者,在签订的合同期内进修以280个课时计,期满未归未续签合同则以零课时计;(7)学报兼职外文翻译每翻译1篇论文按2课时计算工作量;(8)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讲座、听评课等,且有教学日历、上课记录或津贴发放等佐证,可以折合成课时计入工作量。

3.科研积分(权重0.15)以近三年科研成果得分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科研得分即为科研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15)÷最高科研得分×个人科研得分科研成果计分办法:(1)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5分,结题计3分;省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分,结题计2分;院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0.5分,结题计1分;第二、三主持人计分减半;其它参与者按国家、省、学院立项和结项分别计0.3分、0.2分、0.1分和0.6分、0.4分、0.2分。

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工作年限、职称年限、学历、行政管理、业绩、教科研奖励、纪律处分。

自评得分和考核得分根据不同的标准自评表述来计算。

工作年限按照取得专业资格后受聘年限计算,最高得分为12分。

职称年限按照最高职称年限计算,最高得分为4分。

学历按照提供的证书原件计算得分,最高得分为12分。

行政管理分按照职务级别计算,正校级为12分/年,副校
级为9分/年,中层正职为6分/年,中层副职为6分/年。

业绩分按照获得的奖项计算得分,如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三、二、一等奖,分别计1、2、4、6分。

获国家级奖励,
以省级等次分值2倍计分。

获市级奖励,以省级等次分值0.5
倍计分。

指导本校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指导教师奖,分值按同级别奖项的0.5倍计分。

教科研奖励分按照公开发表的市级、省级、国家级论文(著)、教研成果计算得分,分别相应计2、4、6分。

纪律处分根据不同的处分情况扣分,如警告一次减3分,严重警告一次减6分,记过一次减9分,记大过一次减12分。

若因故意弄虚作假、谎报加分内容等违规行为,将降一等级聘用。

若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者,也将降一等级聘用。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基本任职条件按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5级岗位、6级岗位、8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按细则量化。

对竞聘8、9、10、11、12级岗位的教师按教师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和细则量化计算。

1、教龄(35%):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

教龄30年加5分,女教师年满58岁加10分,教龄和年龄满周岁只加一次。

2、校龄(10%):教师在本学校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

3、任职年限(35%):任现聘任专业技术教师职务一年计6分。

4、学历(5%):教师学历是本科计100分,专科计80分,中专或中师计60分,其它计40分,只记最高一次学历,不累计计分。

5、任职期考核(10%):近六年以来任职年度考核累计计分,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计10分、合格计8分、基本合格计5分、不合格计2分。

6、出勤(10%):近六年级来,以年度为单位计分,每年度出全勤者计20分、非全勤者计18分。

每年旷工和旷课一次扣6分;每年事假累计1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每年累计病假2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

离岗提高学习人员每期计19分。

每年累计计分,扣分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7、表彰奖励(10%):近六年来,获得的表彰计分如下:(1)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10分、8分、7分、5分、3分;(2)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其他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8分、6分、4分、3分、1分;(3)获得学校(本校)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计2分;(4)教师上公开课,获得过省、市、县(区)、镇(本镇)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分别计8分、7分、6分、5分;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5)获得过国家、省、县(区)指导学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国家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省级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市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县(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学校教师竞聘上岗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竞聘上岗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竞聘上岗量化评分细则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考核教师德、能、勤、绩工作情况,体现公平、公正、择优上岗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三、考评对象将学校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时间界定以安源区人事局核定时间为准),且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教育局下发《教育系统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中界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者设为考评对象。

四、评分办法(一)领导测评(10分)领导小组成员对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打分,取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点。

(二)群众测评(10 分)由除领导小组成员外的全体教工民主测评,按各级可聘岗位数分级投票计分(超过无效),保留2位小数点。

(三)基础得分(80分)1.学历(5分):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高中)2分。

2.资历(15分):从聘任现职起每递增1 年加2 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3.业绩(60分)(1)履行职务(8分)正校级每年计2分;副校级每年计1.5分;中层正职每年计1分;中层副职每年计0.7分;处室干事、教师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保管员每年计0.5分;备课组长、年级组长每年计0.2分。

同年多职取一个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任现职以来累计积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2)专业称号(5分)国家级特级教师5分;省学科带头人4分;省骨干教师3分;市学科带头人2.5分;市骨干教师2分;区骨干教师1.5分;校骨干教师1分。

(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3)评优评先(5分)任现职以来综合奖获国家级先进5分;省级先进4分;市级先进3分;区级先进2分,校级先进1分,单项奖相对应减半计分。

(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属于综合奖,其余属于单项奖,以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办法为准,只取一个最高级别计分)(4)论文(3分)a发表: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b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分、0.4分、0.3分.同内容只取一个最高级别计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小学中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方案

小学中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方案

小学中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方案为做好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方案。

一、聘任对象1.全校教师中具有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2.凡出现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聘资格。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教师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相应权益。

2.坚持注重专业能力与工作实绩。

全面、客观、准确地对参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量化评价。

三、基本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近五年来专业技术职务各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指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下同)以来,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经验证登记合格。

四、量化评价标准教师职务竞聘上岗采用量化考评办法,总分100分(不含加分),各项分值标准为该项的封顶分数。

具体评价项目及评价标准如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截止时间以教育局职改办文件为准。

1.任职年限(满分8分)任现职以来至参加竞聘文件截止之月每年得0.4分,按月计算,累计得分。

2.教龄(满分15分)按已确认的有效教龄,每年得0.5分,可按月计分。

3.担任班主任及教育管理工作(满分12分)①担任班主任每年得1.5分;专职综合科教师可视同班主任。

②学校行政人员得分如下:正校级每年得2分,副校级得1.9分、学校中层干部得1.8分。

职称评定及岗位竞聘量化积分办法

职称评定及岗位竞聘量化积分办法

学校职称评定及岗位竞聘量化积分办法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政策有关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列入本年度评审范围、要求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及岗位聘任的教师,按下列量化积分标准进行积分,视本单位岗位数额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推荐申报和岗位聘任。

一、基本任职条件1.学历(根据学历层次及取得时间分段计分):研究生毕业每年计1.2分,本科毕业每年计1分,大专毕业每年计0.8分。

2.专业工作年限:每年加0.1分,到我校工作后每满一年加0.5分。

3.任职年限: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后,每多一年加0.5分。

4.任职岗位:履职期间在我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心或年级干事每满一年加1分;同时担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的每满一年加2分;班主任每满一年加5分、中层干部每满一年加6分(副主任、级部副主任每满一年加5.5分),校级领导每满一年积8分。

(以上岗位满一学期减半积分,不满一学期不积分。

同时兼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中层以上干部,累计积分。

班主任计算办法:班主任据实计算,担任两年副班主任(辅导员)计一年班主任,担任三年见习班主任计一年班主任经历。

)6.支教:取得现资格以来,由上级部门安排城区学校教师到市内农村学校支教(轮岗),支教(轮岗)每满一年加0.5分。

(援贵、援藏、援疆参照执行,不满一年不积分)7.年度考核:按近三年年度(学年度)考核的平均分计分,每年优秀10分,合格6分,基本合格3分。

8.荣誉:取得现资格以来获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荣誉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荣誉按相应9.竞赛获奖: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州级计2分,市级计1分,校级0.5分。

(教育学会、协会开展的各类大赛(论文、教学设计、辅导)等活动中获奖的,按相应等次计分。

)优秀奖按三等奖计分,同类10.论文及专著:取得现资格以来,在专业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比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州级计2分,市级1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一、教龄赋分每年0.8分。

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二、学历赋分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2分、研究生1.8分(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中学历不计分)。

计算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按段计算,累加计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四、年度考核赋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l.5分。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计分;竞聘中级教师职务以近4年年度考核计分。

待聘人员,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每年加0.5分。

五、荣誉称号赋分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六、论文论著赋分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一、教龄赋分每年0.8分。

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二、学历赋分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2分、研究生1.8分(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中学历不计分)。

计算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按段计算,累加计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四、年度考核赋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l.5分。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计分;竞聘中级教师职务以近4年年度考核计分。

待聘人员,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每年加0.5分。

五、荣誉称号赋分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六、论文论著赋分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

教师岗位竞聘考核办法

教师岗位竞聘考核办法

教师岗位竞聘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教育领域的竞争异常激烈,教师岗位竞聘成为了晋升和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教职人员的公平竞争和提高教育质量,教师岗位竞聘考核办法得以出台。

二、考核目的教师岗位竞聘考核的目的是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价方式,选拔出优秀的教育人才,促进教师队伍的多样化发展和专业能力提升。

三、评审标准教师岗位竞聘考核的评审标准应综合考察教职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学科研究能力、师德师风和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四、教学能力评估对于教师岗位竞聘考核来说,教学能力评估是最为重要的一环。

评估可以通过教学试讲、教学反思、教学资源开发等方式进行,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

五、学科研究能力评估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保持学科研究的热情和能力。

学科研究能力评估可以通过教师的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参与等方式进行,以评价教师在学术前沿上的表现。

六、师德师风评估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基本要求,评估师德师风可以通过教师的职业操守、学生评价、教育事业贡献等方面进行。

只有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才能成为学生的楷模和榜样。

七、团队协作能力评估在教育工作中,团队协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评估团队协作能力可以通过教师的师德评价、团队合作项目参与等方式进行,以了解教师在团队中的角色和表现。

八、考核程序教师岗位竞聘考核的程序需要明确,并且公开透明。

程序包括岗位申请、资格初审、综合评定、专业能力考核、体检等环节,确保每个教职人员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竞聘。

九、考核结果公示与述职回顾教师岗位竞聘考核结果应当进行公示,并且给予教职人员一个合理的述职回顾机会,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和评审意见。

十、考核结果的应用与评估教师岗位竞聘考核结果应用于晋升任职和薪酬激励等方面,同时还应进行评估,以了解考核办法的有效性和改进空间。

十一、考核结果的相关指导政策教师岗位竞聘考核结果应当与教育相关政策相衔接,如晋升档次、任职等方面的指导政策,确保考核结果能够被合理地运用。

中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讨论稿)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镇中心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通过全面考评竞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竞聘人员履行职责必备的资格条件、基本知识、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实行量化评分。

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业绩占70分、民主测评占10分、组织测评占20分。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一、业绩考评(70分)本项得分不设上限,按以下标准计算:个人业绩考评总分÷本项全校最高得分×70=个人业绩得分。

(一)任现职称分:按现聘任职称类别高级、中级、初级分别计3分、2分、1分。

(二)教龄分:每年计0.5分(三)学历分:研究生计5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计3分),本科计3分(国家承认的双学士本科学历计4分),专科计2分(国家承认的双专科学历视同本科),中师及同等学历计1分。

(四)年度考核分:从教以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每次计1分。

(五)兼职工作分(近三年):任学校正校级(党委书记〈无设立党委的为党总支或支部书记〉)的每年计5分; 学校副校级(党委和党总支、支部的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的每年计4分; 完小校长、园长、教学点负责人的每年计3.5分;学校中层干部(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内设机构正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和级长每年计3分;科组长、班主任每年计2分;备课组长、团委副书记每年计1分。

(所任工作中兼任多项者取最高项计分,其余岗位按不高于50%的比例递减折算计分)(六)教育教学成绩分1.语数英三科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计分方法(1)计分范围:语数英三科成绩以近三年县期末统一检测成绩为准,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19年春季学期结束(共计6个学期)。

在本镇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休产假、病假的教师按实际任教学期数计算成绩。

凡是县抽检的科目不计算成绩。

(2)计分标准:每学期教学成绩按“一分两率”全部达到全镇平均线(三科达标)的记40分;只有一至两项达标按标准计算得分(平均分14分、合格率和优秀率各占13分,合计40分);学期没有达标项的任教学科成绩在全镇平均线(以全镇平均分计算)下5分以内(含5分)的计10分;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计8分;线下15分以内(含15分)计6分;低于全镇平均线16分以上的(含16分)给2分,合格率和优秀率各给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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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扶轮五湖学校教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
考核方案
为使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到保持学校和谐稳定,维护广大教师权益,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谌金红
副组长:周红
考核小组成员:黄理想胡志福、邓瑶、胡丽勤、涂金生二.考核办法
凡是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才适用本办法。

(一).学历分
以毕业证书为准(国家教育部认可),最高15分。

计算方法如下:
研究生学历:3×5(年)
本科学历:2.5×5(年)
大专学历:2×5(年)
说明:任职五年期间取得更高学历者,其学历可合并计算,以某老师在任中级职称期间,前二年零三个月为专科学历,后二年零九个月为本科学历,其学历分为2.5×(2+3÷12)+3×(2+9÷12)=13.88。

(二).任职分
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为准,分值不限。

任职分=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1
说明: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中途离岗(借用、脱产学习、请半个学期以上的长假)期间不计算任职时间。

(三).教龄分
以从事教学工作年限为准(依据人事档案记载),中途离岗、请长假不计算教龄分,按足年计算,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

教龄分=1×教龄
(四).业绩成果分
本条是指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四类奖项中参加同次竞赛只取一个最高奖项。

1.个人荣誉奖(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双十佳教师、关心下一代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国家级5分,部省级4分,地市级3分,县区级2分,镇级1分。

2.个人参赛奖(经单位组织和主管部门推荐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竞赛活动):国家级3分,部省级2.5分,地市级2 分,县区级1.5分。

(指一等奖得分)
3.指导学生参赛奖(经单位组织和主管部门推荐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竞赛活动):国家级3分,部省级2.5 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5分。

(指一等奖得分)
4.论文论著发表奖(一定要在正规有书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研究会上交流):国家级3分,部省级2.5 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5分。

(同一篇论文论著只取最高级别的最高分)
以上第2、3项得分标准如下:
(五).岗位职务分
凡是担任校级、行政管理工作的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在岗领导或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设立岗位职务分,计算年限为任现职期内。

如果一人负责多岗,取个人最高岗位得分;如果在任职期内先后负责不同岗位,可以几个岗位相加计算得分,但不得超过个人最高岗位的最高限额。

计算方法如下:
校级领导岗位职务分=1.5×任职年限,最高限额7.5分;
中层领导、班主任岗位职务分=1.2×任职年限,最高限额6分;
教研组长职务分=1×任职年限,最高限额5分;
(六)教师绩效考核分
根据教师每年的绩效实际考核结果(系数折算数、平均分配数除外),计算出年度绩效考核总分,然后按绩效考核总分的千分之一计算得分,保留一位小数,考核年限为:晋升中小学一级为近四年、晋升中小学高级为近五年。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竞聘资格
(1)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学校全局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红星扶轮五湖学校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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