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代理制度修订稿
信访服务工作制度
信访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服务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开门接访、公开办理、公正处理,为信访人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信访服务工作机制,落实信访服务责任,提高信访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信访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及时,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信访服务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信访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接受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提供咨询、引导、协调、处理等服务;(二)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信访问题;(三)分析、汇总、报告信访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指导、协调、督促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服务工作;(五)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六)其他与信访服务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信访服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的投诉、举报、建议、意见等;(二)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建议、意见等;(三)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咨询、质疑等;(四)其他需要信访服务工作的范围。
三、信访服务工作的程序和规范第七条信访服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受理:接受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登记: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详细登记,明确信访人、信访事项、信访要求等;(三)分流: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职责、管辖等,及时分流到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四)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信访事项;(五)反馈:将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信访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六)归档:对办理完毕的信访事项进行归档管理。
新化县建立信访事项代理制度重点
新化县建立信访事项代理制度
今后,凡本职责范围内无法处理,须由上级党委、政府或工作部门解释或解决的信访事项;诉求涉及多家部门需联合办理的信访事项;户口在本县,问题发生在外县市的重要疑难信访事项均将实行信访代理。
2008年5月,新化县正式建立信访代理制度。
近年来,我县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开拓创新,积极完善机制。
推行信访代理,旨在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高效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预防、化解和减少越级访、群体访、重复访、盲目访等非正常上访,切实扭转信访无序状态,维护党和政府部门正常办公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信访事项代理主要采取代访、带访、陪访等形式,主要适合诉求合理合法,而信访人明显处于弱势,任其个人力量难以办到的信访事项,或者是问题复杂且涉及人数较多,由当事人上访,会影响到正常信访秩序的信访事项。
为确保信访代理制度正常运行,信访事项的代理工作坚持以信访工作部门为主实施。
在各单位信访接待室设立代理服务窗口,信访办与代理工作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县委、县政府设立信访代理中心,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部门设立信访代理服务站,村(社区)成立信访代理联络点,配备专兼职1—2人,人员由“五老”人员中德高望重,热心信访事业的老同志担任。
目前,全县各级信访代理机构已按要求设置到位,代理工作有序健康运转,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信访代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称赞。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一、背景信访案件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有效化解信访案件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化解信访案件过程中,律师的参与具有积极的意义。
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当事人合法维权,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法律水平。
二、目的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
四、工作流程1.接受委托当事人向律师提出委托后,律师应仔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核实相关材料,并确认是否具备代理的条件和资格。
2.调查取证律师应当深入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
3.法律分析律师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确保自己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的法律观点和法律逻辑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律师应当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确保自己的法律观点和策略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代理诉讼律师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工作。
律师应当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且在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庭的规则。
6.司法辅助律师应当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利用司法辅助手段,如申请临时保全措施、申请证据保全、申请鉴定等,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7.结案工作当案件处理完毕后,律师应向当事人详细报告案件的结果和处理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对于不满意案件结果的当事人,律师应根据法律程序和规定,提供继续上诉的指导和帮助。
五、权责分工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中,应担负以下职责:1.保证工作质量:律师应保证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质量和水平,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法律的公正和合法。
2.保护当事人权益:律师应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律师应及时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制度所谓“信访代理”,“是党和政府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排忧解难,公正处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理念。
就是有关单位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代理信访人到有权办理的单位和部门咨询政策、反映解决诉求。
”信访代理通过“变群众跑腿为部门跑腿、变群众着急为干部着急”,以实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目标,把各级信访部门建设成为“代理群众诉求之家、为民排忧解难之家、维护公平正义之家、法制宣传教育之家、人民群众满意之家。
”1、信访代理制是加强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具体措施。
信访人员反映问题存在特殊困难的,可委托社区信访服务站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2、信访服务站提供代理服务,主要针对行动不便的社区居民、集体访、涉及人数较多的共性问题等。
3、社区信访服务站提供代理服务的,要与信访人签订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
4、服务站承诺提供代理服务后,要深入了解代理事项具体情况,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将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主动沟通协调,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
5、服务站代理事项可与信访人约定代理期限,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告知信访人代理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6、一般信访问题,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
较为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代理人要及时向信访人做出解释,并负责做好稳定和疏导工作。
乡镇信访代理制度范文: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便信访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代理范围本乡镇村民反映的问题超越了乡镇政府职权范围,属于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二、代理程序1、本乡镇村民信访事项属代理范围的,由乡镇信访办登记并承诺代理。
2、乡镇信访办代理信访人在半个月内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并将调查情况及信访人请求事项向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并约定时间,邀请有关工作部门到实地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一、背景信访代理工作是指信访机关依法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公民等进行法律援助、咨询和代理的工作。
为了规范信访代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信访代理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二、工作内容1. 代理申请:信访代理工作以律师事务所为主要的代理主体,律师代理申请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律师资格证明、代理委托书等必要材料。
2. 申报审批:律师事务所向信访机关申请代理案件时,应提交案件材料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信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予以受理。
3. 代理权属确认:信访代理工作涉及的代理权属确认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相关证据,信访机关在认真核实后确认代理权属。
4. 代理实施: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代理委托书的要求,妥善履行代理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5. 代理费用:律师事务所提供信访代理服务,应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签订书面合同,确保费用合法、合理。
三、工作流程1. 受理阶段:信访机关受理律师事务所的代理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受理并予以登记。
2. 审查阶段:信访机关对代理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法律依据、委托材料、代理权属等,确保代理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3. 审批阶段:经审查合格后,信访机关应及时审批代理申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决定,并告知律师事务所相关决定和要求。
4. 代理阶段:经信访机关批准后,律师事务所可以正式进行代理工作,按照代理委托书的要求,代表当事人进行各项法律事务。
5. 结案阶段: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完成后,应向信访机关报告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信访机关进行备案并进行评估。
四、工作要求1. 依法办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工作应严格依法办理,确保代理行为合法、合规。
2. 诚信为本:律师事务所应当秉持诚信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代理机密。
3. 高效务实:律师事务所应高效处理代理事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完善信访接待、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二、工作职责1. 信访代理工作是指依法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接待、调解等服务,协助客户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
2. 信访代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a. 监测和研究社会各界的信访需求,制定信访业务发展计划。
b. 接受委托方的信访委托,展开调查研究以及法律分析,提出专业意见,并协助委托方解决信访问题。
c. 及时向委托方提供信访进展情况,定期向委托方提供业务报告,做好咨询和沟通工作。
d. 审核、整理和保存信访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5年。
e. 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协助委托方提起申诉或诉讼,维护委托方在法律层面上的利益。
f. 完善信访代理业务行为规范,确保工作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工作流程1. 委托接收:委托方需以书面形式向信访代理机构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关材料。
信访代理机构收到委托后,进行审核并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
2. 调查研究:信访代理机构将组织调查研究工作,包括收集相关信息、采访相关当事人、查阅相关法规等。
3. 法律分析:信访代理机构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法律分析,评估委托方的诉求是否合理以及可行性,并提供专业意见。
4. 解决方案:信访代理机构向委托方提供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并与委托方充分沟通,确保方案符合委托方的期望。
5. 申诉或诉讼:若委托方同意,信访代理机构将协助委托方进行申诉或诉讼程序,保护委托方的利益。
6. 业务报告:定期向委托方提供信访代理业务进展情况和工作报告,并及时回应委托方的疑问和建议。
7. 归档保存:信访代理机构将完整归档保存信访材料,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工作要求1. 信访代理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可信。
2. 信访代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信访业务能力。
信访代理协议书
信访代理协议书一、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人与信访代理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在信访代理过程中的合作顺利进行。
二、委托人信息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三、信访代理人信息信访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四、协议条款4.1 委托事项委托人将信访事项授权信访代理人代为处理。
委托事项具体为:•(具体信访事项描述)4.2 委托人权利和义务4.2.1 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信访事务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信访代理人提供相关信息。
4.2.2 委托人有权指导信访代理人在处理信访事项时采取的策略和方式。
4.2.3 委托人应按时支付信访代理人约定的服务费用。
4.2.4 委托人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由于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而导致的后果。
4.3 信访代理人权利和义务4.3.1 信访代理人有义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尽快处理信访事项。
4.3.2 信访代理人有权根据信访事项的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进度。
4.3.3 信访代理人应保护委托人的隐私,不得将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4 信访代理人应按照规定向委托人提供信访事项的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等信息。
4.4 费用和支付方式4.4.1 信访代理人的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或费率)。
4.4.2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五、协议生效和终止5.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5.2 终止原因和方式5.2.1 本协议在约定的有效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5.2.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5.3 终止后的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互相结清尚未完成的义务,并归还对方的财产。
六、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信访代理人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信访代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信访代理制度篇一:信访代理制信访代理制摘要:信访制度是公民权利救济的一道重要防线,宜疏不宜堵。
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应止步于“把人看住”,更不能满足于“零上访”的假象。
要解决来自基层的问题,仅靠信访干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大员”上阵,推动信访代理制的健全和完善。
信访代理制简介信访代理制就是基层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在群众信访问题上变“群众上访”为信访“代理员代理上访”,积极疏导群众的信访活动,降低信访成本,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而进行尝试中的一种制度。
信访代理制就是群众有事找干部,干部跑腿办事,解决问题。
而“一单式”则是群众填写《信访诉求单》,工作人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村、镇、区三级逐级履行调解上报和受理办理工作,被称为“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通道。
信访代理员的角色信访代理员应该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较高素质和威信,热心为群众办事。
一旦发现群众有上访苗头时,便主动参与其中,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帮助群众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信访代理制”的实施,一方面避免了上访群众因找不准相关部门而像无头苍蝇一样多次找、重复找,节约了群众的上访成本;另一方面控制了越级上访的发生,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信访代理员在信访过程中的角色,近似于律师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角色。
1.一般来说信访代理员具有较为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相对比较准确。
2.一般来说信访代理员受托于群众,能够站在群众角度来替群众说话,容易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所以,这项制度对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群众信访质量都具有具有较大的推进作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从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大局出发,变被动接待群众上访为主动代理群众信访,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效率,规范信访秩序,有效减少群众越级访、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信访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信访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工作,规范信访接待,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在本单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信访工作。
第三条信访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
信访工作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遵循程序规定。
(二)公开透明。
信访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待对象有权要求了解办事程序和结果。
(三)快捷高效。
信访工作应当迅速、高效地进行,保证信访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及时解决。
第二章信访接待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具备接待信访人员的基本设施和条件。
第五条接待信访人员应当认真倾听,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第六条接待信访人员时,应当登记信访人员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信访事由等。
第七条接待信访人员时,应当向其详细了解情况,记录信访人员的诉求和意见,并及时反馈。
第八条接待信访人员时,应当认真咨询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制定解决方案。
第九条接待信访人员时,应当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区分重点信访人员和一般信访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信访处理管理第十条对于一般信访人员,应当及时给予解答、答复和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重点信访人员,应当尽快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二条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应当充分保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打击或报复。
第四章信访工作记录管理第十三条对于每一次信访接待和处理,应当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包括时间、人员、事由、处理过程等。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记录应当按照机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不得随意销毁或丢失。
第五章信访工作考核第十五条对于信访工作,应当进行定期的考核,对工作成效和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六条信访工作考核应当以解决信访问题的数量、质量、时效等为主要指标。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前置工作自行办理。
信访工作制度范文(二)一、群众信访须知(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受理范围:1、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
信访代理制度
领导代理制度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镇、村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实际,推行信访代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信访条例》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总要求,针对矛盾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特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信访调解效能,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全面提高信访调解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我校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建立信访调解事项代理制,把信访调解工作队伍扩充到基层,把信访调解工作的网络延伸到各小组,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最盼、最忧、最急、最怨的问题入手,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减少群众非正常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做到矛盾纠纷思想疏导调处率达到100%,群众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信访调处事项的代理率达到60%,力争2015年达到95%以上,群众信访问题镇以下答复率达100%,办结率达100%,化解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设立信访代理调处工作室,其组成成员如下:主任:成员:四、代理员工作职责1、接受信访人的委托,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权利、义务代理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涉事部门妥善解决信访人合理请求。
2、启发、引导信访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参与有关信访代理事项的协调处理。
4、及时转达有关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
5、及时了解、上报不稳定因素。
五、信访代理范围及程序(一)信访代理范围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事项予以代理。
某县信访全程代理制办法信访程序
某县信访全程代理制办法信访程序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多次跑”为“规范办”,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访全程代理制是指承办单位受理信访人办事申请后,以现代化网络技术为手段,通过内部流转运作,由信访全程代理人负责全程跟踪办理,方便信访人办事的一种优质、高效的办事制度。
第三条信访全程代理制主要特点是各单位在严密的制度约束下,从接到信访人办事申请开始,经过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在规定的时限内为信访人无偿提供优质的全过程代理服务。
第四条信访全程代理制原则1、方便快捷原则。
优化信访办事流程,简化信访办事手续,建立政府内部的协调联动机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全程无偿代理服务。
对申请事项随时受理、限时办结,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2、务实创新原则。
求真务实,在不断提高信访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需求。
不断创新信访办理模式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11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等单位和组织。
第六条代理事项,凡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访事项都纳入代理范围。
第七条信访人将信访事项交受理人受理后,由受理人负责转交承办单位并指定全程代理人,全程代理人将事项代办完结后,向信访人反馈,完成信访全程代理。
受理人,是指信访全程代理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信访群众的接待、咨询解释,信访事项的受理、承办、回复等工作。
全程代理人,是指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事项、协调部门之间的项目办理,负责部门之间材料的移交、对办结事项复核、反馈等工作。
第八条信访全程代理制,主要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1、受理环节。
接受群众的信访申请,承诺办理期限,确定承办单位,并告知上访人权利和义务,对不能办理的信访事项向上访人耐心细致地说明理由。
2、承办环节。
属村级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信访事项,要求就地处理落实。
实行信访代理 化解社会矛盾
以, 如何有效地降低信访成本 , 减轻上 访人 的经济负担
就成 为 了检察 机 关 的一 项 亟 待 解决 的难 题 。
二 、 访代 理 是 降低 信 访 成本 的重 要 途 径 信
或其他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承诺在此期间内不再 信访 。在《 委托书》 中要 明确委托人 的姓名 、 代理事项 、
权 限 和期 限 , 由委 托 人 签 名 或盖 章 。 理 人 员 对 属 于 并 代 代 理 范 围内 的事 项 , 均应 受理 。
经济 困难 , 生活陷入贫困。信访成本过高 , 不仅会加重
崇顺 以其 侄 子 刘 贵杰 被 该 区公 安 分 局 和 检察 院错 误 刑 事 拘 留 、 误 逮 捕 为 由 申请 国家 赔 偿 , 错 丰南 区检 察 院审 查 后做 出 了不 予 国家 赔 偿 的决 定 . 崇顺 不 服 , 我 院 刘 向
、
降 低信 访成 本是 信 访群 众 的 基本 期 待
通过多年实践 发现 : 信访工作需要综合治理 . 仅仅
解 决信 访 案 件 本 身 , 时并 不 能 促 使 上 访人 息诉 罢 访 。 有 为 了分 析 其 原 因 ,对 8 缠 访 缠诉 的 上访 老 户 案 件 进 件 行 了专 门剖 析 。 这 些案 件 中 , 2 属 于 司 法机 关 办 在 有 件 案有 瑕 疵 的 案件 ,有 6件 属 于上 访 人 对 案 件 事 实 和 法 律认 识 有误 的案 件 。 司 法 机关 办案 有 瑕疵 的案 件 , 对 我
一
涉检信访代理员和承办代理工作 。
信访事项代理协议书
信访事项代理协议书甲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对某信访事项(以下称“事项”)存在困难或无法自行处理,甲方在此邀请乙方作为代理人,并达成以下协议:一、代理事项描述1. 事项名称:(描述待处理的信访事项)2. 事项概述:(简要描述事项的背景和相关情况)二、代理责任和义务1. 乙方将代表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个人提出信访申请、投诉、建议等。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该信访事项。
3.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
4. 乙方应保密甲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进展,并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事项相关的所有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文件。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 如甲方有其他代理律师或代理人处理该事项,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委托书等文件。
四、代理费用1.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金额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2. 如代理过程中发生必要的费用,如律师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六、协议解除1. 本协议有效期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事项完成之日止。
2.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自通知到达时生效。
七、争议解决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制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信访代理制度篇一:信访代理制信访代理制摘要:信访制度是公民权利救济的一道重要防线,宜疏不宜堵。
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应止步于“把人看住”,更不能满足于“零上访”的假象。
要解决来自基层的问题,仅靠信访干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大员”上阵,推动信访代理制的健全和完善。
信访代理制简介信访代理制就是基层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在群众信访问题上变“群众上访”为信访“代理员代理上访”,积极疏导群众的信访活动,降低信访成本,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而进行尝试中的一种制度。
信访代理制就是群众有事找干部,干部跑腿办事,解决问题。
而“一单式”则是群众填写《信访诉求单》,工作人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村、镇、区三级逐级履行调解上报和受理办理工作,被称为“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通道。
信访代理员的角色信访代理员应该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较高素质和威信,热心为群众办事。
一旦发现群众有上访苗头时,便主动参与其中,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帮助群众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信访代理制”的实施,一方面避免了上访群众因找不准相关部门而像无头苍蝇一样多次找、重复找,节约了群众的上访成本;另一方面控制了越级上访的发生,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信访代理员在信访过程中的角色,近似于律师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角色。
1.一般来说信访代理员具有较为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相对比较准确。
2.一般来说信访代理员受托于群众,能够站在群众角度来替群众说话,容易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所以,这项制度对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群众信访质量都具有具有较大的推进作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从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大局出发,变被动接待群众上访为主动代理群众信访,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效率,规范信访秩序,有效减少群众越级访、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信 访工作规章制度总汇编
信访工作规章制度总汇编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信访工作规章制度总汇编。
一、信访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信访事项,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信访事项原则上由事发地的基层单位负责处理,上级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信访问题,不偏袒、不护短。
5、坚持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原则。
对信访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二、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1、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2、明确信访工作部门的职责,包括受理、登记、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分析研究信访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等。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设立信访工作机构或配备信访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信访工作体系。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1、信访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方便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
2、信访人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对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
3、信访工作部门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信访诉求、相关证据材料等内容。
信访代理协议书范本
信访代理协议书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个人或单位事务需要,委托乙方代为处理相关信访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代理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或单位提交信访材料。
2. 乙方负责将甲方的信访材料整理、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提交。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向甲方反馈信访结果及相关进展情况。
二、代理权限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与信访受理机关进行沟通和协商。
2. 乙方有权根据信访受理机关的要求,补充或修改信访材料。
3.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承诺。
三、代理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代理费用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代理费用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访材料及相关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对外公开。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代理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信访代理协议书范本
信访代理协议书范本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委托乙方代理信访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信访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并跟踪信访事项的处理进展。
第二条代理权限2.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2.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期限3.1 本协议书的代理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3.2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__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代理费用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元。
4.2 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并保证其合法性。
5.2 乙方应尽职尽责,及时向甲方报告信访事项的进展情况。
5.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村级信访工作制度【范本模板】
村级信访工作制度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以人为本,信访为民,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特制定以下信访制度:(一)村党支部书记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村的信访工作负总责,负责解决上访事项和稳控工作。
每月至少向乡党委汇报一次信访工作,每年至少向全村党员通报一次信访工作。
(二)保证村每天都有村干部接待来访群众,搞好接待室卫生,保持整洁。
每月10日为村、支两委集体接待信访日。
(三)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做好登记记录,迅速调查,依法规,按政策秉公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符合政策和条件的应及时给予答复、受理或转交;不符合政策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明情况,宣传政策.来访者提出过高或无理要求,无理取闹和妨碍工作秩序的,应给予批评,依法处理。
切不得漠不关心,推诿扯皮,更不得无故推到上级政府,对每件信访案件要出具《处理意见书》(五)每月初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及时处理,避免由于拖延而造成矛盾恶化,发生出丑事件。
一时解决不了的,特别是有群体越级上访苗头的及时上报乡党委协调解决。
每月将排查内容和处理计划上报乡信访办.(六)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非本村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做好信访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并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
(七)信件与投诉材料不转交和透漏给当事人,为信访者保密,保护信访者权益。
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申请复查,并在30日内向上级提出复议。
(八)各村信访工作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中,依据考核情况对村干部进行奖惩。
(九)实行责任追究。
对那些排查矛盾纠纷不力、上传下达信息不畅、不认真履职尽责的村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十)建立信访代理制度,每村至少指定一名村干部为信访代理员,代表信访人办理诉求。
信访代理程序包括委托、代理、终结三个步骤。
约定由信访代理员代理,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并由信访人承诺在代理期间不再上访。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2018-11-08第一条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局受理的活动。
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局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
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条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为本局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
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
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监察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实行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局长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
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局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实行局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
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局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
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
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
对矛盾纠纷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排查化解台帐。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和任务交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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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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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代理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镇、村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推行信访代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信访条例》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总要求,针对矛盾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特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信访调解效能,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全面提高信访调解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我镇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信访调解事项代理制,把信访调解工作队伍扩充到基层,把信访调解工作的网络延伸到各小组,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最盼、最忧、最急、最怨的问题入手,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减少群众非正常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
三、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
设立信访代理调处办公室,其组成成员如下:
主任:吴新祥
副主任:潘国胜程有富
成员:汪秋生许新民吕鹍
毕荣峰吴云标黄恒
四、信访代理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信访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为本镇常住人口;
3、熟悉本地区人员环境,同本地区群众关系良好,在群众中一定威信,具有一定语言和处理能力;
五、代理员工作职责
1、向本村组群众进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2、掌握本村稳定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做好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整理上报信访信息,做好信访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3、记录、整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为本村群众信访事项代理;
4、参与协调处理有关的代理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代理事项及时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5、及时转达有关部门对信访事件的处理意见,配合做好说服教育和稳控等工作;
6、发现所代理信访问题信访人有非法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行为的,要及时报告,避免非法越级上访行为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7、完成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群众和镇纪委监督。
六、信访代理范围及程序
(一)信访代理范围
1、本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信访事项。
2、在政策出台及执行中触及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按政策法规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政策法规暂无明确规定但确需协调解决的合理诉求等。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代理范围。
应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不属于信访代理范围,应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人坚持到上级机关上访的,陪同信访人依法到有关部门信访和咨询。
(二)信访代理程序
信访人写出书面委托后,由信访代理员到有权办理信访事项机关逐级办理。
信访代理程序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终结三个步骤:
1、信访事项委托。
信访人办理代理信访事项时,需向信访代理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与信访代理员签订《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约定由信访代理员代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并承诺在此期间不再上访。
《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信访事项代理。
信访代理事项原则上实行逐级代理。
信访人要求在代理过程中跟访的,代理员要尊重信访人意愿,及时上报信访人的有关资料,并登记备案。
跟访人员不得超过4人。
3、信访事项代理终结。
信访代理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复查、复核。
信访代理事项复核完毕后,信访事项代理终结,信访代理员要明确告知信访人。
如信访人不服,仍以同一事项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信访部门的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代理员要协助或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
七、配套制度
(一)宣传制度。
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信访代理,接受信访代理,把信访代理作为反映信访问题的主要途径,从而营造信访人主动选择信访代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教育培训制度。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考察学习,聘请专家讲课,加强对代理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代理员法律政策水平,提高代理工作能力,增强代理员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和信誉度。
(三)考核奖惩制度。
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每半年对信访代理室代理员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评绩效差的代理员予以批评,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着的代理员实行年终奖励。
(四)责任追究制度。
镇纪检成立信访代理事项责任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镇纪委办公室。
对信访代理事项有权处理的镇各职能部门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访代理员可以向责任追究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由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
对有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代理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代理事项的。
2、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同时,也要建立对信访代理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代理、激化矛盾、导致越级上访、甚至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信访代理员进行责任追究。
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
注:1、本授权书为信访代理员代理信访专用
2、信访事项代理授权书由授权委托的信访群众签名或者盖章,并说明
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
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仲裁
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请求,必须有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3、此书一式三份。
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代理员存查,一份由
村委会存卷
信访事项代理终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