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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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航行,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的安全航行管理。

第三条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始终把船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

2. 法律依据,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确保船舶安全合法合规。

3. 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包括船舶安全设备管理、船员安全培训、船舶维修保养等。

第五条船舶安全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维护设备完好。

船舶所有安全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2. 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对于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3. 定期维护保养。

定期对船舶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六条船员安全培训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培训体系。

建立完善的船员安全培训体系,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2. 强化意识教育。

培养船员对安全的重视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3. 定期考核评估。

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成效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有效果。

第七条船舶维修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检修。

对船舶设备和构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现场质量监控。

对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3. 记录保存。

维护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方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八条航行安全管理包括航行计划制定、航行监控、危险品管理等。

第九条航行计划制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充分考虑天气条件。

制定航行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天气条件、能见度等影响因素。

2. 合理规划航线。

根据港口、航次和货物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

3. 高效利用资源。

充分利用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提高航行效率。

第十条航行监控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时船况监测。

使用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高效、环保运行,提高船舶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设备完好、人员素质高、经济效益好。

第二章船舶安全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使用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船舶必须具备合法的船舶国籍、船籍港、船舶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件。

第六条船舶必须配备齐全的救生、消防、通讯、导航等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船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要求。

第八条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第三章船舶维护保养第九条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完好。

第十条船舶维护保养应遵循“预防为主、定期保养、按需维修”的原则。

第十一条船舶维护保养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船舶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船舶维护保养记录应齐全、准确,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船舶环保第十三条船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船舶环保达标。

第十四条船舶排放的废气、废水、垃圾等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船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海洋、河流、湖泊等水体的污染。

第五章船舶使用第十六条船舶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十七条船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

第十八条船舶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船舶运行安全。

第十九条船舶使用后,应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完好。

第六章船舶人员管理第二十条船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二十一条船舶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船舶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船舶秩序。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管理制度文件内容

船舶管理制度文件内容

船舶管理制度文件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船舶管理工作,保障船舶运营安全稳定,提高船舶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第三条定义1. 船舶:指公司管理的一切船舶。

2. 船舶管理部门:指公司负责船舶管理工作的部门。

3. 船长:指船舶上的责任船员,负责船舶的航行、安全等工作。

第二章船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第四条船舶管理部门的组织1. 公司设立船舶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的管理工作。

2. 船舶管理部门下设船舶管理组,负责具体的船舶管理工作。

3. 船舶管理组设置船舶管理岗位,包括船长、技术员、保洁员等。

第五条船舶管理制度的建立1. 船舶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船舶管理制度,包括船舶日常管理、事故应急处理、船舶维护等内容。

2. 船舶管理制度应经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船长的职责1. 船长应负责船舶的航行安全、人员管理等工作。

2. 船长应遵守航海法规,保证船舶安全运行。

第三章船舶日常管理第七条船舶日常巡航1. 船舶每日应进行巡航检查,检查船舶设备、人员情况等。

2. 船长应制定巡航表,记录巡航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汇报。

第八条船舶设备维护1. 船舶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船长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维护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1. 船舶应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2. 船长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船员管理1. 船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船员的专业技能。

2. 船舶应配备足够的船员,确保船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事故后,船长应立即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船舶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处置事故,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1. 发生事故后,船舶管理部门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

2. 船长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资料。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后,船舶管理部门应制定出具有效的事故处理方案,迅速处理事故。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是指对船舶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需要有专门的管理制度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海洋环境以及维护航运秩序。

船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船舶登记制度:要求所有船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过程中要求船舶所有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明文件,以便进行管理和监管。

2. 航行许可制度:船舶必须获得航行许可证明才能进行航行,许可证明的颁发要求船舶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如船舶结构、设备、载重能力等。

3.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建立和执行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在运行过程中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 船舶检验证书制度:船舶必须定期接受船级社或相关机构的检验,并获得相应的检验证书,以证明船舶符合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5. 船舶维修和维护制度: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必须进行定期维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6. 船员管理制度:要求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质,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要对船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船员能够胜任岗位和应对突发情况。

7. 环境保护制度:要求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减少排放和污染,遵守相关环境保护规定,确保海洋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船舶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船舶的安全和运行质量,保护航运利益和环境,提升海洋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

同时,船舶管理制度也为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使其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运营船舶,确保船舶能够稳定、高效地运营。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及船舶所属船员。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船舶安全工作的实施。

2.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及船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保证船舶及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检验与维修(1)船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适航。

(2)船舶维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2. 船舶设备管理(1)船舶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船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船员培训与考核(1)船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船舶航行安全(1)船长应合理规划航线,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2)船长应密切关注航行环境,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 船舶防火与防爆(1)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2)船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6. 船舶救生与应急处理(1)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救生设备,确保救生设备完好。

(2)船员应熟悉救生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救生技能。

五、事故处理1. 船舶发生事故时,船长应立即组织船员采取应急措施,保护船舶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2. 船长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事故处理后,船长应总结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船舶航行日常管理制度

船舶航行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船舶管理效率,保障船员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沿海、内河及国际航线上航行的船舶。

第三条船舶航行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以人为本,关爱船员;(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船舶航行前的准备第四条船舶在航行前,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以下工作:(一)检查船舶及设备状态,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二)核对船员配备,确保船员持证上岗;(三)了解航行计划,掌握航线情况;(四)检查救生、消防设备,确保其有效;(五)了解气象、海况信息,做好应急预案。

第五条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以下培训:(一)船舶及设备操作规程;(二)航行安全知识;(三)救生、消防技能;(四)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船舶航行中的管理第六条船长应确保船舶按照规定航线航行,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避碰规定。

第七条船长应加强船舶设备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操作设备。

第八条船长应加强船员管理,确保船员遵守船规船纪,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船长应加强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管理,定期检查设备性能,确保其有效。

第十条船长应密切关注气象、海况变化,及时调整航行计划,确保船舶安全。

第四章船舶航行后的工作第十一条船舶到达目的地后,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以下工作:(一)进行船舶及设备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二)整理航行日志、值班日志等航行资料;(三)召开船员大会,总结航行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四)对船员进行表彰或批评。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船舶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船舶航行日常管理,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船舶及船员安全。

各船舶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规范船舶管理业务,保障船舶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下属各类船舶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船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格、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应当加强对船舶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划定责任。

第五条部门主管应当组织并制定相应的船舶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其落实。

第六条所有与船舶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都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条单位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台账制度,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章船舶管理工作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船舶登记、证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对船舶的运营、维护、修理等各项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船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船舶管理档案,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船舶维护和修理制度,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部门主管应当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检查评估制度,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船舶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船舶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肃处理,以示警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船舶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渔船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三)监督船舶船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四)组织开展船舶安全教育和培训;(五)处理船舶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统计分析;(六)配合海事部门进行船舶安全监督。

第三章船舶安全技术管理第六条船舶安全技术管理包括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舶设备、船舶消防、船舶救生等方面。

第七条船舶安全技术状况:(一)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二)船舶应保持适航状态,不得带病航行;(三)船舶应按照规定进行船舶检验,取得有效检验证书。

第八条船舶设备:(一)船舶设备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装;(二)船舶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三)船舶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检修和更新。

第九条船舶消防:(一)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二)船舶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船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船舶救生:(一)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二)船舶应制定救生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船员应掌握救生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船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船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船舶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三条船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船舶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船舶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船员培训、船舶安全技术培训、应急演练等。

船舶管理制度doc

船舶管理制度doc

船舶管理制度do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管理工作,保障船舶运行安全,提高船舶管理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内注册的船舶,包括商船、渔船、客船等各类船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逐级负责制和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船舶管理工作应遵循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船舶管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船舶管理工作贯穿船舶设计、建造、运营等全过程,相关责任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船舶管理工作。

第六条船舶管理工作应注重科学管理、信息化管理,借助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七条对于船舶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事故事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八条船舶安全管理是船舶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应制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

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设备维护管理、船员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品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每艘船舶,应配备专职负责安全管理的船舶管理人员,其责任是监督船舶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船舶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维护和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船舶在进行航行前,应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演练、逃生逃生等内容。

第十三条船舶在接受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在发生安全事故或灾害事件时,应能够迅速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三章船舶运营管理第十五条船舶运营管理是船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责任部门应制定船舶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运营管理目标和责任。

第十六条船舶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航行计划管理、货物运输管理、船舶维护管理等内容。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的正常运营管理,保障船舶的安全、环保和经济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运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者、管理者等。

第三条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应当以安全第一、环保为重点、合理经济运行为目标,统一规范船舶的运营行为。

第四条所有从事船舶运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和管理。

第五条船舶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划分责任,建立协作机制,确保船舶正常运营。

第二章船舶运行管理第六条船舶运行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包括航行、负荷运行、动力系统、船舶设备等方面。

第七条船舶的航行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航行路线、航速和航行安全要求,确保船舶航行的平稳和安全。

第八条船舶的负荷运行应当按照规定负荷率进行,不得超载或过载,保证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船舶的动力系统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动力系统运行正常,避免发生故障。

第十条船舶的设备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设备运行正常,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船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熟悉船舶的操作规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船舶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船舶维护管理应当定期检查船舶的结构、舱壁、舱顶、船体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船舶的防腐防污涂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船舶的外表面清洁整洁,减少外表面污染。

第十四条船舶的舱室和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舱室内空气清新,消除异味。

第十五条船舶应当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对船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船舶的消防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使用,提高船舶的防火能力。

第四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八条船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船员,确保船员素质和能力,提高船舶的安全性。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一、船舶管理1. 船舶登记管理:船舶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船舶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船舶登记信息。

2. 船舶运营计划管理:船舶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船舶运营计划,包括航线规划、货物运输计划、船舶维护计划等。

3. 船舶状态监控: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状态进行监控,包括船舶位置、运行状态、装载情况等,及时了解船舶运营情况。

4. 船舶保险管理:船舶公司应购买船舶保险,保障船舶运营安全,保护船东和货主的利益。

二、船员管理1. 船员招聘与培训:船舶公司应根据船舶运营需求,定期对船员进行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船员具备适应船舶运营的能力和素质。

2. 船员考勤管理: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船员考勤制度,监督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情况,防止过劳和事故发生。

3. 船员健康管理:船舶公司应关注船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健康体检和心理辅导,促进船员的健康成长和工作生活平衡。

4. 船员安全意识培训:船舶公司应定期开展船员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船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自觉性,增强遇险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货物管理1. 货物装卸管理:船舶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货物装卸操作规程,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和运输,防止货物损坏和丢失。

2. 货物保障和解决投诉:船舶公司应为货主提供货物保障服务,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的完整和时效,及时解决货主投诉和纠纷。

3. 货物信息管理:船舶公司应建立货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货物跟踪和查询,提高货物运输的透明度和效率。

4. 货物保险管理:船舶公司应根据货物特性和价值,为货主提供货物运输保险,降低货主的风险和损失。

四、船舶维护1. 船舶检修和保养: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和设施的完好和安全,延长船舶使用寿命。

2.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船舶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船舶事故,保障船舶运营安全。

3. 船舶环境保护:船舶公司应积极参与船舶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单位船舶日常管理制度

单位船舶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单位船舶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船舶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安全与维护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4.1 船舶所有人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船舶安全责任人,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4.2 船舶所有人应定期对船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船舶符合航行要求。

4.3 船舶所有人应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船舶维护保养5.1 船舶所有人应按照船舶维护保养计划,对船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5.2 船舶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按照船舶技术手册和有关标准进行。

5.3 船舶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船舶性能符合要求。

第三章船舶运行与调度第六条船舶运行管理6.1 船舶运行前,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船舶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航行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等。

6.2 船长应严格按照航行计划和航线进行航行,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

6.3 船长应加强对船舶设备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七条船舶调度管理7.1 船舶调度部门应按照船舶运行计划,合理安排船舶任务,确保船舶运行效率。

7.2 船舶调度部门应定期检查船舶运行情况,对船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四章船员管理第八条船员招聘与培训8.1 船员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岗位要求进行。

8.2 船员培训应包括船舶操作、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船员考核与晋升9.1 船员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两个方面。

9.2 船员晋升应依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进行。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条应急管理10.1 船舶所有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10.2 船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操作技能。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一、船舶管理制度的概念船舶管理制度是对船舶运营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种体系。

它包括了船舶安全管理、船舶维护管理、船舶物资管理、船员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和有效运营。

二、船舶安全管理制度1.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船舶安全检查是船舶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船舶各项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应明确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并确保全面、准确地评估船舶的安全性。

2. 船舶事故处理制度船舶事故处理制度是为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船舶事故而设立的。

它包括了船舶事故报告的流程、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船舶事故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处理事故并减少损失。

三、船舶维护管理制度1. 船舶定期检修制度船舶定期检修是保障船舶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船舶维护管理制度应规定船舶定期检修的时间、内容和标准,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和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船舶维修记录管理制度船舶维修记录管理制度是为了方便船舶维修工作的管理和跟踪而设立的。

它包括了对维修记录的管理和存档,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以及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等。

四、船舶物资管理制度1. 船舶物料采购制度船舶物料采购是船舶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船舶的正常运行和物资供应的稳定。

船舶物料采购制度应明确采购的流程、审核标准和供应商的选择原则,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2. 船舶物料库存管理制度船舶物料库存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管理船舶物资库存而设置的。

它包括了对物料库存的盘点、分类和记录,以及对库存量和消耗情况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建立健全的船舶物料库存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成本和提高物料利用率。

五、船员管理制度1. 船舶人员招聘和选拔制度船舶人员招聘和选拔是保证船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

船员管理制度应明确招聘的条件和程序,并对船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以确保船员符合工作要求并能胜任自己的工作。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及船员安全,防范船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船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船舶安全、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职责4.1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船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4.2 船舶大副负责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船长确保船舶安全。

4.3 船舶轮机长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动力系统正常运行。

4.4 船舶其他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5.1 船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船舶结构、设备、船员操作等方面。

5.2 安全检查由船长负责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第六条船舶应急处理6.1 船舶应配备齐全的应急设备,如救生艇、救生衣、消防器材等。

6.2 船员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应急处理程序。

6.3 船舶遇险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员进行自救和互救。

第三章船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船员培训7.1 船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7.2 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船员职责8.1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

8.2 船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酒后上岗。

8.3 船员应关注船舶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九条船员健康9.1 船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9.2 船员患病或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安全奖惩第十条对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船舶及船员安全,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中国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制度

中国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航运公司船舶管理,确保船舶安全、高效、环保地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安全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航运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航运公司所有注册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化学品船等。

第三条船舶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及其船员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SMS),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计划等。

第五条船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设立船舶安全委员会,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船舶安全操作规程、船舶维护保养规程、船舶应急处理规程等。

第七条船舶操作规程应详细规定船舶日常操作、特殊操作、停泊作业、装卸作业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八条船舶维护保养规程应明确船舶各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方法和标准。

第九条船舶应急处理规程应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十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技能,熟悉船舶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船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船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船舶和船员权益。

第十三条船员在航行、停泊、装卸作业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

第四章船舶维护保养第十四条船舶维护保养应遵循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的原则。

第十五条船舶维护保养应建立档案,详细记录船舶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六条船舶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护保养质量。

第十七条船舶维护保养应优先考虑船舶安全、环保和经济效益。

第五章船舶环保第十八条船舶应遵守国际和国内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减少船舶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九条船舶应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垃圾处理装置等。

第二十条船舶应定期进行环保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安全航行,预防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水上运输的船舶及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

第三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船舶安全。

第二章船舶安全技术管理第五条船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技术标准,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第六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水上交通规则,确保船舶安全。

第三章船舶防火安全管理第九条船舶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意识。

第十一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船舶防污染管理第十二条船舶应当配备防污染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舶进行防污染培训,提高防污染意识。

第十四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第五章船舶应急管理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应急规定,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事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船舶安全监督第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九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调查处理。

内河船舶的日常管理制度

内河船舶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船舶的管理,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提高船舶的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安全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内河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所有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货船、客船、油船、化学品船等。

第三条内河船舶的日常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及船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船舶管理第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应当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船员适任证书。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应当确保船舶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消防、救生等方面的要求,定期进行船舶检验和维修。

第七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导航设备等,并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第八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船员配备,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遵守船员职责。

第九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应当建立船舶档案,记录船舶的基本信息、技术参数、运行状况、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十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十一条船员应当持有船员适任证书,并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船员应当遵守船舶纪律,服从船长指挥,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船员应当掌握船舶操作技能,熟悉船舶设备,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十四条船员应当掌握救生和消防知识,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使用救生和消防设备。

第十五条船员应当积极参加船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航行管理第十六条船舶航行前,船长应当组织船员进行航行计划讨论,明确航行路线、时间、气象等信息。

第十七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碰撞事故。

第十八条船舶在夜间航行时,应当开启航行灯,保持良好的通信状态。

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海上船舶安全,保障船舶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船舶航行、作业、停泊的各类船舶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海上船舶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船舶安全责任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应当对本船舶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船舶安全技术要求第六条船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适航性。

第七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八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四、船员安全培训第九条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熟悉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船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船舶安全检查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应当定期组织船舶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安全检查的监督,确保船舶安全。

六、应急处置第十三条船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

第十四条船舶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七、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未履行安全责任,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船员及乘客的人身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船舶的所有船舶、船员及乘客。

第三条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实行船长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和船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船舶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船长是船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船舶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船舶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十条船舶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船舶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船员应接受以下培训:(一)新船员应接受船舶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二)船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三)船员应参加年度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船舶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施、设备、物资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设施、设备的检查。

(二)船舶安全设备的检查。

(三)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的检查。

(四)船舶安全通道、救生艇筏的检查。

(五)船舶消防、救生器材的检查。

第十六条船舶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船舶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七条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船舶管理规章制度8篇

船舶管理规章制度8篇

船舶管理规章制度8篇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船舶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船舶管理规章制度【篇1】1、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持证船员,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准备开航工作,不许无故耽误船舶开航。

2、开航前,船长应组织船员召开航前会议。

研究部署装载和航行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并把会议内容记录在《航行日志》中。

3、各船员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开航前对自己负责的航行设备、操纵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机械设备、堵漏器材实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东或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开航。

船长应把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记录于《航行日志》以备日后查阅。

4、自卸砂船严格按《货物装载手册》装载,装砂后立即把砂推平、推匀,确保船舶装货之后处于正浮状况,严禁超载运输。

5、自卸砂船装砂时,同时开启抽水泵,抽出舱内积水,防止积水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

6、船舶航行期间,驾驶台应保持安静;不能从事对航行无关的其他活动,防止分散当班人员的精神。

7、航行中,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章,在感潮河段坚持靠右航行的原则,加强了望、慎重驾驶、使用安全航速。

夜间航行正确使用夜航灯号,会船时确保与来船统一会船信号后再驶过。

8、船员应当熟练掌握雷达、gps等导航设备的使用,并善于使用船上的`导航设备协助了望,及早发现接近船舶、做出正确判断,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9、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应按助航标志标示的通航桥孔通过,并与桥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桥区水域内追越、掉头、试航或并排航行。

10、当班人员应当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搜集航行安全信息,遇到雷雨大风等危险天气,立即报告公司,及早做好防范措施,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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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制度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

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九)酒后作业;(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

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经营事项。

各科室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船舶运行状况及消防器材、救生设备等,确保船舶及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生产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员工在船队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各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检查制度。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一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要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八章伤亡事故管理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

第九章附则1、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2、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办公室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

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

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

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

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

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

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名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

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

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

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

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

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

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现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

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人事管理制度一、员工守则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5、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二、工资、待遇1、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2、公司执行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

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5、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

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6、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7、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

三、辞职、辞退、开除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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