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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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问题总结三)
1、建筑物超高费用是指:在高层建筑物施工时,由于施工人员垂直交通时间以及休息时间的延长造成了人工降效,以及与施工人员配合使用的施工机械也随之产生了降效的原因,需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增加的费用。

其中包括了由于水压不足所发生的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2、适用于建筑物高度8层或24米以上的工程,室外地坪标高至建筑物屋顶板面
的结构标高的高度。

突出屋顶的楼梯间、设备房平面面积大雨屋顶平面面积的
1/3时,高度计至突出的屋顶结构。

当设计地坪不等时,按平均标高计算。

3、建筑物不同高度区段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值(j)如下表所示:
人工、机械降效系数表
4、加权平均降效系数按以下方法计算:
1)、确定建筑物各自然层的人、机降效系数值:根据第i自然层的高度(地坪至该层板面结构高度)所在的高度区间,按照上表分别确定该楼层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j i)。

2)、按以下公式计算建筑物超高人、机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
人、机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S1*J1+…Si*Ji+…SnJn)/(S1+…Si+…Sn)
式中:S1、Si、Sn分别为第1、i、n自然层的建筑面积;
J1、Ji、Jn分别为第1、i、n自然层的人、机降效系数;
5、超高费计算方法:
1)、楼层整体发包时:将室外地坪以上楼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垂直运输及外墙脚手架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机费之和乘以该建筑物的人、机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计算超高费用。

2)、仅发包地坪以上部分楼层时:将该部分楼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垂直运输及外墙脚手架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机费之和乘以该部分楼层的人、机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计算超高费用。

3)、发包某一层时:将该楼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垂直运输及外墙脚手架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机费之和乘以该楼层的人、机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计算超高费用。

4)、整体发包或部分楼层发包时,建筑物超高费增加费用不得分层分解计算。

5)、建筑物超高费用应列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个人总结:因为从来没有搞个这么细致的预算,很多东西不知道如何计取或是给忽视了,去年在广州某中心工地一样(45层-54层我司施工)明明知道超高就是不知道怎么计取(在给施工队定人工费的时候,就有按面积5元/平方 1.2为基数的超高费),材料搬运等相当困难,现场各施工单位几乎发生冲突,都是想争取第一时间获得便利,由此造成的人、机降效,无法估计,看到这个计算式至少心里有个谱了,其他措施费也同样有其他的计算方式,不能随便估测更不能忽视。

其次,上面的降效系数怎么来的还不清楚,现在利用这些系数是变大还是变小是否仍然合理,有待考察,刚刚从网上看到了相关计算(见下面附件1),项目内容包含东西太多了(例如联络通讯费,就是我们用的对讲机等,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此项费用)。

最后,发现很多计算方法中遇到这个加权计算方法,也就这么几个计算式,知道这个大概了其他的估计也可以类似理解。

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1、工程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既执行了《基础定额》,又执行了《装饰定额》,则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如何计取?
答: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基础定额》的规定计取,执行《装饰定额》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再计取超高增加费。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执行《装饰定额》,但有个别子目套用《基础定额》,则套用《基础定额》子目的超高增加费如何计取?
答:套用《基础定额》的子目以人工费为基数,按《装饰定额》规定计取超高增加费。

3、工程仅完成了主体或除完成主体外又完成了部分装饰项目,如何计取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答:工程仅完成了主体按《基础定额》相应超高增加费乘以0.7的系数。

除完成主体外还完成了部分装饰项目的,超高增加费按《基础定额》相应子目乘以0.8的系数。

(主体及部分装饰的概念同垂直运输)。

4、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
答:建筑物中有几个檐高时,应垂直分割计算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再套相应子目。

5、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檐高还是层数套用定额子目?
答:檐高、层高两个指标,按高的指标套用定额子目。

6、以层数套用定额子目的,如何计算层数?
答:按自然层数或折算层数,以层数多的套用定额子目。

折算层数是按整个檐高除以3. 3m折算出层数。

7、如何计算超高部分建筑面积?
答:计算超高部分建筑面积有以下两种方法:①层高较高的建筑物,按檐高减20m后再除以3.3m折算出层数,计算超高部分建筑面积;②按20m以上的自然层计算超高部分建筑面积。

附件1
建筑工程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调整
F.B.6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编码:060206)
F.B.6.1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编码:060206001)
工程内容:1、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上楼工作前休息及自然休息增加时间。

2、垂直运输影响的时间。

3、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械降效
4、高层压水泵台班费。

5、安全措施增加费。

6、通讯联络费等。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人工工日的定额用量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中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人工工日的定额用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

注:本表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解释编列,其中“人工(工日)”一栏是本处加上去的。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5.04.04
超高增加费
1.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不计,如电梯,灯具
2.5m 以上20m 以下,计算基础只包括超高部分的人工,33%
超高增加费包括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和施工措施超高增加费
项 目
建 筑 物 檐 高(米)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20~80 20~90 20~100 20~110 20~120
合 计
4383
5548 6516 8039 8870 10102 11482 12603 13786 14879 其 中
人工费 1254
1549 1897
2198
2498
2869 3170
3470 3771
4072
人工(工日) 76.00 93.88 114.97 133.21 151.39 173.88 192.12 210.30 228.55 246.79 材料费 1612 1891 2319 2630 2948 3437 3751 4067 4383 4699
机械费 1517 2108 2300 3211 3424 3796 4561 5066 5632 6108
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计算在全统建筑工程定额中的规定如下:
1、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2、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建筑物层高超过3.6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计算,超高不足1m的,每增加1m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首层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单独水平运输、各项脚手架、预制混凝土及金属构件制作、商品混凝土运输和泵送。

2、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3、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台班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4、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根据不同高度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不同高度的人工费及机械费。

5、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及其他费用,按首层室内地坪以上建筑面积计算。

(用广联达计算降效费用直接套用相应子目即可,软件可以自动计算)
二、施工措施超高增加费:
包括脚手架和模板的超高增加费。

1、脚手架超高增加费在全统建筑工程定额中的规定如下:满堂脚手架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其高度以室内地面至天棚底(斜形天棚按平均高度计算)为准,凡天棚高度在3.6~5.2m之间者,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超过5.2m时,再计算增加层,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尾数超过0.6m时,可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2、模板的超高增加费具体计算规则各地有所不同,一般的规定是:按照3.6米为一个计算起点,每增加一米计算一个超高增加层。

三、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包括高层增加费和超高费,在费用里面设置,具体规定参照定额解释。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不适用于构筑物。

二、建筑物檐高计算高度指:从吊车轨顶面或卷扬机架基座顶面至屋面檐口板底。

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高度。

三、同一建筑物有几个檐高时,按其相应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算出高度后,再按相应的系数计算人工、机械增加费。

四、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列入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内(其办法是:汇总实体项目的分部分项人工、机械费,按相应系数计算出建筑物超高人、机增加费后,列入分部分项工程总的综合单价中);定额计价时列入直接费内。

五、吊装工程其檐高超过20m时,其吊装机械增加费,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六、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脚手架等项目不计算超高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超高建筑物人工增加按单位工程A1~A9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乘以相应的系数计算。

二、超高建筑物机械增加按单位工程A1~A9分部分项的机械费乘以相应的系数计算。

三、超高建筑物人工、机械增加费的内容是指建筑物±0.00以上的部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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