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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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信息安全承诺书
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严肃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明确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管理,加强信息安全,及时更新信息。

对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的机构编制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管理平台的信息不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和不应当公开的内容。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和法律后果。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注:信息安全承诺书须在对本地、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审查后上报,负责人发生变动后须重新签字上报)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管理人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此表请在确定管理人员后和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后及时传真报市编委办。

传真电话:3088601。

河北省省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省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省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3.01.01【实施日期】2003.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省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1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效率和质量,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功能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省级预算编制要切实贯彻《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

第四条预算编制工作要求(一)早编细编。

预算编制工作要保证充足的编制时间,每年3月份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11月20日前提交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预算要编制到部门,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

(二)公开透明。

预算编制的政策、标准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

(三)科学规范。

预算编制要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编制工作要规范有序。

(四)严谨求实。

实事求是地编制各项收支预算,严密论证,妥善安排,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民主高效。

预算编制工作要建立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算编制职责第五条省级预算编制过程中,省财政厅和省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具有不同的职责。

省财政厅负责具体编制省级预算草案;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通报预算编制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批复省级各部门预算。

省级各部门按要求填报预算编制基础资料;审核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建议计划,汇总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建议计划和项目预算。

第六条省财政厅内部有关机构在预算编制中的职责预算处:全面负责省级预算草案编制工作,拟定年度省级预算编制纲要,测算省级年度预算财力,提出个人经费政策、公用经费支出总额及专项支出限额,根据省级财力情况提出预算平衡意见,编制省级功能预算文本,批复部门预算(包括基层单位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下同)。

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建议

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建议

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建议1、项目背景XX“数智编办”系统,聚焦机构、编制、人员、职责四大维度,开发决策辅助模块、重大改革模块、机构编制智慧应用三大模块,搭建机构分析、用编分析、人员分析、质效评估分析等14个场景,形成机构、编制、人员、职责的四闭环。

为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提供数据支撑。

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XX建设共同富裕和区域现代化先行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2、建设目标以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的技术手段为工作抓手,聚焦服务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充分体现XX区编办的工作职能,推动XX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为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提供决策参考,通过构建机构编制驾驶舱实现机构编制现状一屏掌控、机构编制业务一网通办,实现机构编制问题从发现到处置、解决、预防的全流程闭环、全周期一体。

二是坚持群众满意为标准,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数字化服务,以更智能化的手段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指南、所需材料等。

三是以数据共享、多跨协同为目的,为推进整体智治提供编办方案,积极探索与其他部门,以及其他不同系统、平台间的多跨协同,不断推进“数智编办”迭代升级,充实数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机构编制业务从经验型向数智型转变。

3、建设内容(1)数智编办底座1.1基础支撑体系构建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包括统一用户、统一认证、统一消息、统一预览。

通过基础支撑体系的建立,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高效运作。

1.2数仓管理基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相关规范,构建XX“数智编办”数据仓,并且实现与XX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共用。

依托省市公共数据平台,通过数据高铁和数据交换模式,充分承接省市回流基础数据,结合本地归集的基础数据,搭建形成数智编办数据仓,支撑门户应用建设。

按照数据库四层结构,搭建专题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从原始数据层到应用层的搭建。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18•【字号】冀政办[2000]53号•【施行日期】200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0]5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八月十八日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置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事业机构(副厅级),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1、原由省财政厅承担的省直政府采购组织实施职能,交给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原由省财政厅承担的年度省直公务用车预算建议计划以及编制购车计划和采购职能,交给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3、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的省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交给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授权管理。

(二)转变的职能1、将局机关管理的房屋修缮工程组织、物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交给直属单位承担。

2、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关后勤服务机制,实现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拟定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推动省直机关后勤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二)研究全省后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全省机关后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后勤系统先进单位、个人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

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

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填报规范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3月目录一、行政机关指标 (2)(一) 机构类指标 (2)(二) 机关编制类指标 (5)(三) 实有人数类指标 (5)(四) 职数类指标 (5)(五) 实有人员类指标 (6)(六) 减少人员类指标 (8)(七) 机构职能 (8)(八) 台帐类指标 (8)(九) 内设机构类指标 (9)(十) 下设机构类指标 (9)二、事业单位指标 (10)(十一) 机构类指标 (10)(十二) 编制类指标 (11)三、文件管理类指标 (11)四、乡镇街道类指标 (12)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填报规范一、行政机关指标(一)机构类指标1、*机构名称:指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机构全称。

2、机构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的、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代码。

3、第二名称:指一个机构多块牌子机构(挂牌、保留印章等)的其他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机构的其他名称。

如有多个名称,以“,”隔开。

4、简称:如: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简称为“省编委办”。

5、系统类别:分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经济实体和其他系统。

本指标在增加机构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工填报。

6、*机构级别:指机构的行政规格,包括:正部级(省级)、副部级(副省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

没有明确机构规格的填“未定级”。

7、*机构性质:分为党政群机关和政法机关。

本指标用于判断该单位的编制性质,须准确填写。

8、*批准文号:指最近一次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机构设立的文号。

9、*机构类别:指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

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由填报者在下列9种机构类别中进行选择。

(1)组成/工作部门。

组成部门指省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工作部门指市级和县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应运而生。

该平台旨在通过实名制管理,对机构编制相关信息进行规范和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一、背景介绍随着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壮大,机构编制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

例如,机构编制信息分散,不统一;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数据过时;信息安全隐患较多,容易造成数据泄露和误用等。

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来解决这些问题。

二、平台功能1. 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平台将采取实名制管理,要求用户使用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和登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同时,平台会对用户的身份进行审核和认证,以防止非法机构信息的注册和使用。

2. 统一管理:平台将对机构编制相关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人员情况等信息。

用户可以在平台上查看和更新机构编制信息,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

3. 数据共享:平台将实现机构编制信息的共享,不同部门和单位可以在平台上查询和使用相关信息,避免了重复录入和信息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

4. 信息更新与维护:平台将提供信息更新和维护功能,用户可以随时对机构编制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 安全保障:平台将采取多种安全措施,确保机构编制信息的安全性。

例如,采用数据加密技术,防止数据泄露;设置权限管理,控制用户对信息的访问和使用;建立日志记录系统,追踪信息操作和使用情况。

三、平台优势1. 提高管理效率:机构编制管理平台实现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共享,避免了繁琐的信息查找和录入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

2. 促进信息交流:平台打破了信息孤岛,不同部门和单位可以在平台上共享机构编制信息,促进了信息交流和协作。

3. 提升数据准确性: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用户身份的真实性,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 加强安全保护:平台采取多重安全措施,保护机构编制信息的安全性,减少了信息泄露和误用的风险。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基础信息采集)目录一、系统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运行环境......................................................................... - 0 -三、操作说明......................................................................... - 0 -3.1管理端的操作说明 ................................................. - 0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1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3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5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完整版)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完整版)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2、人员信息的传送:
客户端登记本机构的人员信息——>通过“上报人员信息”菜单,生成人员编制盘——>将人员编制盘送交编委——>编委(编办端)通过“接收人员信息”菜单进行客户端人员信息的验证接收;
3、上、下级编办信息的传送:
下级编办传出本级编办信息(通过“传出本级数据”菜单)——>生成编办信息盘——>将编办信息盘送交上级编委——>上级编委接收编办信息盘,接收数据(通过“传入下级数据”菜单);
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一、主要功能
1、对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机构进行管理;包括机构基本信息的登记,机构的核定编制设置,机构的增加、修改,机构的划转、合并等;其中机构的增加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下设单位、街道乡镇以及主管部门的增加;
2、对各个机构中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可以进行增加、修改、查询、打印以及上编、下编等操作;
(图1106)
出现的下拉框中选择相应的机构类别名称;
点击机构级别后面的空白框;
(图1107)
出现的下拉框中选择相应的项;
机构编码和隶属关系右边的空白方框后有两个红色的按钮;
(图1108)
只有通过点击这两个红色的按钮,才能将对应的项目选到空白方框中;
(图1109)
双击党委系统,然后选择对应项目;
点击隶属关系右边的红色按钮;
(图1110)
在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项目即可;
各项输入完毕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
(图1111)
只有在点击【保存】按钮以后,上图中的【核定设置】才是有效按钮;点击【核定设置】,出现;
(图7)
在上图中,可以进行路径的更改;
这里,我们按照系统的默认路径进行安装,在图6中点击【下一步】按钮,出现下图;

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09]13号

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09]13号

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09]13号)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按照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年中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1、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自行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其中包括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的事业单位和未经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

2、在上述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全部工作人员,不论占用事业编制和不占用事业编制均作统计。

3、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指标解释中所列指标均为必填项,不得漏填。

二、填报要求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的要求,实事求是填报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2、《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表》表样及填报说明已经发布到河北省教育厅网站文件栏(网址:),各单位可自行下载。

3、各单位填报《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表》后,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8月6日前报送至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王壮伟王瑞峰电话:*************66005053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编:050051电子邮箱:wzhw0511@附件:《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表》及指标解释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附件:《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表》及指标解释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表(数字截至:2009年6月30日)填报单位(盖章):单位领导: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其它名称系统类别机构规格经费形式机构编制文号批准单位领导职数法人证书号单位领导实有人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成立时间经费形式财政拨款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编制人数实有人数编制行政管理岗位(含单位领导)实有行政管理人员(含单位领导)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岗位生产工人人员后勤工作岗位后勤工作人员其它岗位其它人员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备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填报说明(2009年7月)1、填写“机构编制文号”时,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填报最近一次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文号、各级主管部门自行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统一填写为“无”。

机构编制统计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培训_OK

机构编制统计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培训_OK
(系统外办理) 入编确认
工资统发审核
人员变更
机关事业单位
变更申请
海口市编办
变更审核
组织、人社、财政
海口市编办 海口市编办
人员变更需要审批的
事项:
1、人员提拔任职
(占用单位或内设领
导职数)
2、减员,即辞退、
死亡等。
10
人员入编空岗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按招录计划进人,单位需上传编办批复的招录计划,人劳局 的核准通知单,考试成绩排名等电子扫描件材料,如果不按成 绩名次录取等特殊情况,另需上传“党组纪要"等相关材料扫描 电子件。 2、调任进人,需要上传申请函,调动申请表,党组纪要等,跨 区域调任的还需上传人劳局的核准通知单等扫描电子件。
1、完善机构基本信息(尽可能完善) 2、编制台帐确认(有异议的要及时与编办核对确认) 3、人员信息审核(务必做到实事求是) 增加人员 核减人员 修改人员 增加聘用人员信息
注意,此功能项中部分为非正常业务,是系统上
线前的临时功能,系统上线后将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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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操作练习
• 密码修改 • 模拟提交一项机构编制变动申请事项 • 模拟空编申请事项,修改一个人员的人员类别。(调整为更高级别职位) • 模拟完善机构信息 • 模拟核对本单位人员信息(新增、修改、核减)
13
说明
• 保密局、机要局、公安系统的发邪教组织和国保部门等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将不在本 系统中办理业务。业务办理通过密件走原有程序。
14
技术支持方式
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张运敏
电话号码:15203623423
QQ号码:304967506
•廖志宇
电话号码:13519829773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简易操作指导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简易操作指导

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简易操作指导手册成都捷创科技有限公司制编制人员孔德政二○一○年十月提示:此操作手册适合客户端使用,结合实际操作经验,简化提示客户端操作。

包括软件的安装,以及基本数据录入及生成上报数据等。

掌握此手册的内容,就足够满足编制软件的业务管理操作(据培训流程简化讲解)。

一、软件安装将各单位领取(或下载)的安装程序压缩包解压,例如我的压缩包放在D盘里面,如下图:然后点鼠标右键,如下图:选择如上图示第三项,解压后,系统出现一个文件夹,如下图:打开该文件夹,显示内容如下:点击打开上图蓝色的图标文件(Setup),系统自动进入安装向导,如下图:点“下一步”,进入下图后点下一步,进入下图点下一步继续(注:如果对软件安装比较熟悉,在这里可以点击上图的“浏览”来修改软件的安装目录),进入下图入下图:图标(软件安装结束):二、软件注册打开编制管理软件的快捷图标(如上图),系统进入如下界面:然后点上图红色标识的图标,进入如下图:选择注册文件,打开它,出现下图:然后双击打开贵单位的注册信息,注册成功,系统出现如下界面:三、登陆系统进行操作1、双击桌面快捷方式(荷花图标),系统进入下图:选择操作员,输入密码就可以进入系统了。

(超级用户密码:manager,管理密码:system)1、(输入密码点确定后)进入系统(如下图):就可以进行业务操作了。

注意:如果领到的注册码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那么其他的注册信息怎么接收进入系统呢?(如果仅一个注册码的,这一步可以不管)点上图的“系统维护”下拉列表,选择主菜单系统管理下拉菜单中的“导入注册信息”(如下图):然后点确定来导入其他注册信息,如下图:这步操作跟开始注册时是一样的,相当于将两套系统拿在一台电脑上使用。

提示:由于各用户单位不能在系统内增加单位,所以只有通过接收注册文件的方式来产生单位列表:这就是我们接收了两个单位注册文件的列表显示。

2、单位信息的录入点上面标题栏机构管理,进入下图:在左边单位列表找到贵单位的单位,(这里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委员会机关为例),进入下图然后将右边的内容填完整,其中“核定编制领导职数设置”内容根据编制本来填写,录入完点中间窗口的“保存”按扭将录入的数据保存。

机构编制实名制操作步骤

机构编制实名制操作步骤

机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录入操作步骤
(一)机构编制信息导入操作步骤:
机构编制实名制单机版(以下简称单机版)程序安装好后,先把编办导给各单位信息( XX单位.txt)装在所安装在单机版盘上找到ProqramFiles——捷创科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file文件夹里面。

单机版安装好后,在桌面有荷花图标,双击进入系统,选择超级用户,输入密码:manager确定进入系统,出现“注册信息导入”确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file找到XX单位.txt,打开确定,机构信息就已导入单机版程序,在人员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在职人员——添加——添加/维护进行人员信息录入保存。

(二)机构编制信息(人员信息)导出操作步骤:
在系统进入信息处理——编制导出——预审核——审核取数——保存——退出——导出——保存人员导出文件在file——编制导出.txt文件。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录入的人员信息是本单位在册在编在职人员信息。

2、添加/修改人员栏除下编信息不填,其余信息必填。

3、入党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统一填X年X月1日。

4、照片导入1寸蓝底照,如照片导不进单机版的,请新建一个文件夹照片对应姓名,报送编办,文件不大于8兆。

5、录入完人员信息后,请在系统维护——数据备份——保存备份文件在backup文件夹里。

6、录入完人员信息后,在系统里导出Excel并打印出A4纸质文档请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与导出的人员信息(文件格式是txt)一并报编办。

7、所有导出上报的数据都需要刻录在光盘里面去报,因为编办不接收U盘等其他介质的上报数据。

联系人:汪琳妮电话:3526838 3777280
1。

河北省三定方案

河北省三定方案

河北省三定方案第1篇河北省三定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北省在区域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发挥河北省的地理、资源和产业优势,提高省内各级政府的管理效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目标1. 明确河北省各级政府职责,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2. 确定河北省各级政府部门设置,规范机构设置,降低行政成本。

3. 制定合理的编制标准,严格控制编制总量,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

三、项目内容1. 职责界定(1)省级政府职责:负责全省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监督指导,以及跨市、县的重大事项协调。

(2)市级政府职责:负责本市宏观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指导,以及跨县、区的重大事项协调。

(3)县级政府职责:负责本县宏观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指导,以及县域内重大事项协调。

2. 机构设置(1)省级政府部门设置: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优化调整现有省级部门,确保部门设置合理、职能清晰。

(2)市级政府部门设置:参照省级政府部门设置,结合本市实际,合理设置市级部门,避免职能交叉、重复。

(3)县级政府部门设置:参照市级政府部门设置,结合本县实际,合理设置县级部门,确保部门设置精简、高效。

3. 编制管理(1)省级编制管理:根据国家下达的编制总量,结合省级政府职责和部门设置,合理分配编制资源,严格控制编制增长。

(2)市级编制管理:参照省级编制管理,结合市级政府职责和部门设置,合理分配编制资源,确保编制使用效益。

(3)县级编制管理:参照市级编制管理,结合县级政府职责和部门设置,合理分配编制资源,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

四、实施步骤1. 调研阶段:对河北省各级政府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等进行全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 方案制定阶段:根据调研成果,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河北省三定方案。

3. 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完善方案。

4. 审批阶段:将完善后的方案报请省政府审批。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4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4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12日河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审批管理第三章建设和资金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省级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使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部门(单位)预算资金,按照国家要求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等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我省配套项目、省级重点业务信息系统、省级信息资源库、省级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省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省级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对政务云服务资源已提供服务的相关软硬件,各单位不再新购或自建,省有关部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申报服务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由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承接,对于不依托已有电子政务外网和内网网络资源、重新建网、不符合国家网络整合规划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以及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承接建设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不再另行安排资金。

冀机编办〔2009〕100号

冀机编办〔2009〕100号

冀机编办…2009‟100号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机构编制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编办:河北机构编制网已于近日开通,英文网址是http:// www. /,中文域名是河北机构编制.政务。

为加强网站管理,现将《河北机构编制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12月14日主题词:网站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2009年12月14日印发(共印250份)河北机构编制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河北机构编制网正常运行,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机构编制网是全省机构编制系统的政务性网站,是发布机构编制信息的载体、各级编办工作联系的纽带、政务公开的平台、展示形象的窗口。

第三条河北机构编制网信息发布和网站管理的职责分工。

省编办各处(局、中心,以下简称各处)负责与本部门有关栏目信息的发布,信息中心负责上网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网站的运行维护。

各市县编办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机构编制工作动态信息资料的报送。

第四条上网信息由信息管理员负责。

省编办各处和各市县指定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的同志作信息管理员,负责上网信息的采集、送审、发布工作。

第五条省编办上网发布信息的程序是:信息管理员采集信息→各处长审核→涉及重要信息须经办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核→信息管理员发布。

各市县编办采集的信息需经部门领导审定后,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上报省编办相关处,由省编办信息管理员按程序发布。

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六条对信息发布情况定期公示。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由省编办信息中心定期对上网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协调、调度、通报,进行公示。

每年度对省编办各处和市县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信息管理员予以通报表彰。

第七条信息发布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平台节能子系统操作手册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平台节能子系统操作手册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平台节能子系统操作手册(试运行版)编制单位:河北省第二测绘院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二月目录1引言 (1)1.1文档标识 (1)1.2项目背景 (1)1.3编写目的 (1)1.4环境要求 (1)2系统及用户简介 (2)2.1系统简介 (2)2.2用户简介 (2)3操作指南 (2)3.1系统功能描述 (2)3.2首页 (3)3.2.1 登录 (3)3.3系统设置模块 (4)3.3.1操作涉及名词解释 (4)3.3.2操作说明 (4)3.3.2.1修改密码 (4)3.3.2.2单位管理 (4)3.3.2.3行政区划管理 (5)3.3.2.4折标准煤 (6)3.3.2.5价格设置 (6)3.3.2.6颜色设置 (7)3.4数据上报模块 (7)3.4.1操作涉及名词解释 (7)3.4.2操作说明 (8)3.4.2.1数据上报管理 (8)3.4.2.2上报数据审核 (13)3.4.2.3基本情况台账 (14)3.4.2.4中心机房台账 (15)3.4.2.5采暖能源消费台账 (15)3.4.2.6尚未上报情况 (16)3.4.2.7历史数据查询 (16)3.5分析统计模块 (17)3.5.1操作涉及名词解释 (17)3.5.2操作说明 (17)3.5.2.1单位建筑面积统计 (17)3.5.2.2年度数据审核情况统计 (17)3.5.2.3分级统计报表 (18)3.5.2.4分类统计表 (19)3.5.2.5中心机房统计报表 (19)3.5.2.6采暖统计表 (20)3.5.2.7区域统计表 (20)3.5.2.8能源消耗排行 (21)3.5.2.9基础信息图表 (21)3.5.2.10能耗信息图表 (22)3.5.2.11能耗构成图表 (22)3.5.2.12能耗晴雨表 (23)3.5.2.13节能情况统计 (23)3.5.2.14填报情况统计 (24)3.6通知公告管理 (24)3.6.1操作涉及名词解释 (24)3.6.2操作说明 (25)3.6.2.1添加通知公告(操作用户、普通管理用户) (25)3.6.2.2通知公告列表 (27)3.7信息报送管理 (27)3.7.1操作涉及名词解释 (27)3.7.2操作说明 (27)3.7.2.1添加信息报送 (27)3.7.2.2信息报送列表 (28)3.8项目申报管理 (28)3.8.1操作涉及名词解释 (28)3.8.2操作说明 (28)3.8.2.1添加项目申报 (28)3.8.2.2项目申报列表 (29)3.9绩效考核模块 (29)3.9.1操作涉及名词解释 (29)3.9.2操作说明 (29)3.9.2.1绩效考核管理 (29)1引言1.1 文档标识文档名称: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平台节能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名称缩写:节能用户操作手册1.2 项目背景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担负着省直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通用资产管理、重点单位通信管理以及省直住房保障管理、省直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工作,并且面向全省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服务范围广、服务层次多、管理任务重。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工作,加强对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的管理,推进课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机构编制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神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和部署,紧密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我省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努力形成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研究成果,以理论创新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河北的战略发展服务。

第三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为厅级课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按年度面向社会发布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研究选题方向和重点,组织立项并指导各单位和个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五条课题的管理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由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承担,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协助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六条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省直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组织课题申报,并对批准立项的课题进行管理,确保按时结项。

第三章课题申报和立项第七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重点课题包括委托课题和确认课题。

省编委办可以根据研究需要调整课题类别。

第八条省内各级各部门、高等院校、其他企事业单位、协会及个人,均可申报研究课题。

每项研究课题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课题申请人。

第九条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第十条课题立项程序:(一)课题申请人填写《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申请表》(可从河北机构编制网下载,网址:略)。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省直部门、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申报课题的,由本单位汇总后向省编委办申报;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申报课题的,由各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向省编委办申报;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省编委办申报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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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填报规范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3月目录一、行政机关指标 (2)(一) 机构类指标 (2)(二) 机关编制类指标 (5)(三) 实有人数类指标 (5)(四) 职数类指标 (5)(五) 实有人员类指标 (6)(六) 减少人员类指标 (8)(七) 机构职能 (8)(八) 台帐类指标 (8)(九) 内设机构类指标 (9)(十) 下设机构类指标 (9)二、事业单位指标 (10)(十一) 机构类指标 (10)(十二) 编制类指标 (11)三、文件管理类指标 (11)四、乡镇街道类指标 (12)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填报规范一、行政机关指标(一)机构类指标1、*机构名称:指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机构全称。

2、机构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的、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代码。

3、第二名称:指一个机构多块牌子机构(挂牌、保留印章等)的其他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机构的其他名称。

如有多个名称,以“,”隔开。

4、简称:如: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简称为“省编委办”。

5、系统类别:分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经济实体和其他系统。

本指标在增加机构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工填报。

6、*机构级别:指机构的行政规格,包括:正部级(省级)、副部级(副省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

没有明确机构规格的填“未定级”。

7、*机构性质:分为党政群机关和政法机关。

本指标用于判断该单位的编制性质,须准确填写。

8、*批准文号:指最近一次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机构设立的文号。

9、*机构类别:指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

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由填报者在下列9种机构类别中进行选择。

(1)组成/工作部门。

组成部门指省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工作部门指市级和县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

如: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和教育厅等机构选择此类型。

(2)直属特设机构:指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

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3)直属机构:指主管政府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4)部门管理机构:指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由组成/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独立设置的行政机构。

(5)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组织协调跨政府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行政机构;(6)临时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行政机构。

(7)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构。

目前,我省的工商、地税和质监三个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其他机构不得选择本指标。

(8)驻外地办事处:指省级和市级政府派驻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行政机构。

(9)其他机构。

群团系统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各级开发区工委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按此类机构填报。

10、隶属单位:指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

11、组织机构代码:填报组织机构代码的数字部分。

12、*机构编码:为统计查询特别设置,按职能、名称相近原则选择。

13、法定代表人: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保持一致,如有变更,应及时报本级编办备案。

14、批准内设机构数: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机关内设职能处(室、科)数,不包括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其他机构,由部门台帐信息自动生成。

15、实有内设机构数:机关内实际设置的职能处(室、科)数,不包括机关党委、实行派驻体制的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其他机构,由实际填报的内设机构信息自动生成。

16、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中文域名、备注。

17、借调人员数: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临时从其他单位借调的且借调期为三个月(含)以上的人员数。

18、年度接收军转干部人数:指根据军转干部安置管理部门的计划要求,本单位本年度实际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人员数。

注:1、在选择单位的“机构类别”时,省直党委机构可选择其中的组成/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临时机构;政府机构可按照机构改革方案选择相应的选项;市县级政府机构一般只选择组成/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临时机构选项。

2、直属事业机构按行政机关填报,机构性质按“党政群机关”填报,机构类别选择“其他机构”,编制按“机关事业编制”编制填报。

(二)机关编制类指标1、行政编制:指我国党政机关使用的人员编制,包括国家机关、各党派和部分社会团体机关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

2、工勤编制:指各级党政群机关内按比例核定的专门用于为机关服务的工勤岗位人员使用的编制。

如机关打字员、司机等。

3、机关其他编制:分为机关事业编制、群团事业编制和另列编制。

其中,机关事业编制指直属事业机构使用的事业编制;群团事业编制指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另列编制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用于机关的单列编制。

注:1、以上数据由部门台帐汇总。

2、编制数校验关系:编制总计=编制小计=行政编制数+机关其他编制数+工勤编制数;机关其他编制数=另列编制数+机关事业编制数+群团事业编制数。

(三)实有人数类指标行政人员、工勤人员、机关其他人员指标解释参见“机关编制类指标”。

以上数据由实有人员信息汇总。

(四)职数类指标1、领导职数:指经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领导职数。

按所在部门分为,领导(四大班子)、部门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

按领导职务级别分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股级正职、股级副职。

2、非领导职数: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不定级。

3、二线人员:分为享受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股级正职和股级副职待遇的人员。

4、领导职数高配:分为部门领导职数高配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高配数。

注:1、以上指标的批准数由机构掌握台帐汇总,实有人数由实有人员信息汇总。

2、编制数与职数的校验关系:编制总计=领导职数小计+非领导职数。

3、职数类指标的校验关系:职数总计=领导职数小计+非领导职数;领导职数小计=核定领导职务总计。

(五)实有人员类指标实有人员的信息统计口径,按省编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机编办〔2010〕214号)执行。

1、*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是确认人员身份的重要指标,填报要规范、准确。

2、出生年月:由身份证号自动生成。

3、*所在机构:指人员所在的科(处、室)。

单位领导、巡视员、副巡视员等,可作为一个单独机构填报,机构类别按照“内设机构类指标”的解释进行填报。

4、*人员分类:分为领导(四大班子)、部门领导、内设机构领导和非领导人数。

填报时,应与职务1相对应,即领导(四大班子)、部门领导、内设机构领导对应职务1的领导职数;非领导人数对应职务1的非领导职数。

5、*职务1:指人员的主要职务。

6、职务2:指人员兼任的职务。

7、行政职务:手工填报项。

如:××厅的单位领导正职填“厅长”,××厅××处的内设机构领导正职填“处长”,长度一般不超过6个汉字。

8、控编单编号:指《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的编号(预留指标,暂时不需填报)。

9、*编制类别:指人员所占用的编制类型。

参见机关编制类指标。

10、职称:根据实际情况在列表里选择。

11、*进入本单位形式:分为调入、录用、调任、复转、聘任、现有人员和其他。

12、入编文号:指《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卡》的编号(预留指标,暂时不需填报)。

13、入编登记时间:指办理入编手续的时间。

14、是否高配、是否公务员登记:为选择类指标。

选中为“是”,不选为“否”,默认值为“否”。

15、任现职时间、原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报,没有可以不填。

16、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入党(团)时间、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学位、照片、工资总额:按实际情况填报,需要特别说明的要在备注中注明。

(六)减少人员类指标17、减少人员时间:指办理出编的时间。

18、减少人员去向: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19、减少人员原因:分为调出、离退休、辞职、辞退、亡故和其他。

20、出编依据:填写相关文号。

其他指标解释见“实有人员类指标”。

(七)机构职能1、职能批准文号:填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关于机构职能的文件号。

2、职能描述:填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关于机构职能的具体内容。

(八)台帐类指标1、名称:指批准、批复文件的名称。

2、批准文号:指批准、批复文件的编号。

3、批准时间:指发文日期。

4、机构级别(机构规格):参见机构类指标解释。

如未涉及机构级别(机构规格)事宜,可不填报。

5、台账类型:分为机构编制台账和其他台账。

机构编制台帐指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批复文件为依据,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历史沿革的信息记录。

其他台账指除机构编制台账以外的,涉及人员编制变化的信息记录。

6、批准内设机构数:参见机构类指标。

7、台帐来源:预留指标,暂时不需填报。

8、台帐变动摘要:填报文件的关键字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指标解释参见编制类、职数类指标。

(九)内设机构类指标1、机构类别:指部门内设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

分为部门领导、行政机构(即内设机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未派驻)、挂靠机构、离退机构和其他机构。

其中,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在所派驻机关填报,机构类别选择“纪检监察机构(未派驻)”;单位非领导作为一个机构单独填报的,机构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其他指标解释参见“机构类指标”。

(十)下设机构类指标1、*机构类别:指部门下设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

(1)派出机构:指有关部门派出的分局、办事处、派出所、工商所(分局)、地税所(分局)、物价所(分局)、纪检监察组(室)、统计所、司法所(员)和派出机构其他。

纪检监察实行派驻管理体制的地区,派驻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和在职人数(不含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派驻机构),填写在纪检监察机构的“下设机构”中,机构类别选择“纪检监察组(室)”。

物价所、物价分局按照其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进行填写,机构类别选择“物价所(分局)”选项。

(2)政法类事业机构:政法部门下属的目前仍使用或部分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事业机构,如科研院所、学校、出版机构、后勤服务机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等。

(3)政法类直属机构:指使用政法专项编制,除机关、派出机构、政法其他机构之外,直接从事执法等职能的机构。

包括监狱、劳教所(队、场)、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检察院法警大队/支队、法院法警大队/支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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