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12·29”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
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07.25
•【文号】建安[2016]11号
•【施行日期】2016.07.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建安[2016]11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你市杨浦区18街坊项目施工现场在围墙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2016年9月19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于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上海在建商品房倾倒事故原因调查通报全文
上海在建商品房倾倒事故原因调查通报全文2009年07月03日11:27 新民网我要评论(3876)视频:上海楼房倒覆事故因水平压力差造成【新民网快讯】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左右,本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发生一幢13层楼房向南整体倾倒事故,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死。
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建设交通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原因调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
目前,工程排险任务和事故原因调查已经基本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市建设交通委立即启动事故抢险处置机制,迅速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会同市、区相关部门紧急组建了现场抢险指挥部,同时组成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先生担任组长、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
二是针对倾倒楼房附近存在南面开挖基坑、北面堆土过高、部分防汛墙坍塌等重大隐患,为保持土压平衡,根据专家组建议,加快卸载北面堆积最高约10米的土方,抓紧回填楼房南面深约4.6米的基坑,同时对多余土方进行外运。
经过抢险施工人员三天三夜的连续奋战,累计卸载、外运和回填土方约6万方。
至6月30日,南面基坑全部填平,北面堆土下降至0.5米左右,临时防汛设施基本修筑完成,有效防止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是组织专业检测人员,分别对在建的其余10幢楼房、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防汛设施和道路管线进行不间断监测,并对燃气、电力等管线进行了逐户安检。
专家组根据检测结果判断,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道路管线等未受影响;在建的其余楼房安全状况稳定,不会发生类似倾倒事故。
临时撤离居民于6月29日晚全部回家,工程抢排险任务于7月1日结束。
6月27日下午,将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了汇报。
6月29日下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门派员赴现场了解情况,对事故调查和后续工作提出要求。
上海莲花河畔楼倒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莲花河畔楼倒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驱使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施工,甚至相互串通,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造成诸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6月27日发生在上海闵行区的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案例。
一、事故背景1、事故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2)总投资:18830 万元(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4)施工许可证号:0501MH0087D01(5)许可日期: 10月10日(6)合同开工日期: 7月28日(7)合同竣工日期: 3月10日(8)建筑类型:高层住宅楼(9)结构类型: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2、建设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3)资质有效期: 10月1日至 12月31日(已过期)(4)企业性质:民营企业3、施工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4、监理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二、事故概况1、事故发生时间: 6月27日清晨5时30分2、事故发生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河南岸“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3、早晨5点半左右,安徽籍小肖和其它3名门窗安装工人前往7号楼内取门窗安装设备,岂料,有人发现大楼开始向南倾倒,工人们拼命往外逃,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下来,由于小肖沿着楼倒塌方向逃走,不幸被压入倒塌的楼下。
4、事故类型:坍塌事故5、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6、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三、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直接原因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房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上海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目录一.事故概况................................................................................................................................................................. 1.事故工程概况............................................................................................................ 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 ........................................................................................... 二.事故调查报告.........................................................................................................................................................1.事故模型描述 ..............................................................................................................2.初起火灾发生点的确定...................................................................................................3.起火时间的确定 ...........................................................................................................4.火灾经过的确定及事故再现 ............................................................................................. 三.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3.事故性质 ................................................................................................................... 四.结论及建议............................................................................................................................................................. 1.施工总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 ............................................................... 2.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履行监理职责...................................................................................... 3.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4. 高层逃生知识培训,让居民与工作人员了解逃生方法 ............................................................. 参考文献......................................................................................................................................................................... 附件................................................................................................................................................................................. 附件1 问询记录............................................................................................................. 附件2 模拟实验报告 ....................................................................................................... 附件3 相关照片............................................................................................................. 附件4天气情况记录........................................................................................................ 附件5消防队灭火行动记录 ...............................................................................................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一.事故概况1.事故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728号)节能墙体保温改造工程(2)项目内容: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3)大楼概况:大楼于1998年1月建成,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建筑高度85米。
上海627事故调查处理
中文简体| 中文繁体 | 邮箱 | 搜索本网站搜索搜索网站首页|今日中国|中国概况|法律法规|公文公报|政务互动|政府建设|政务要闻|人事任免|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上海市政府介绍"6.27"楼房倒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字体:大中小】【E-mail推荐发送】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闵行“6.27”事故调查处理情况7月28日,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中)正在介绍事故处理结果。
当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结果。
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等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发生在建楼倒覆事故的“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和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均被吊销资质。
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在今天(7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房倾倒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多次听取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汇报,明确工作要求。
事故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调查的工作定位,对涉及工程程序及工程行为的21个重要环节,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认真研究分析。
调查组在闵行区20多天,调查询问了293人次,共作了近300份笔录。
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九种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八、支、锚体系 失稳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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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止水帷幕功能失效和
坑底渗透变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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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水帷幕功能失效和坑底渗透变形破坏是指止水帷幕丧失挡水功能,产生渗漏、涌水、流土或流砂。由于水土流失使基坑外地面下沉、
塌陷,导致邻近建筑物的开裂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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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围护结构止水帷幕功能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因素,其次是设计因素和材料的因素。由于施工质量低劣,止水帷幕有空洞或裂缝,
如武汉火炬大厦开挖深度10m,上部为老钻土,下部为基岩,采用¢900mm 人工挖孔嵌岩排桩支护,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由于老粘土局部浸水,强度降低, 土压力剧增,由于桩嵌人岩层,变形不易谐调,造成十余根支护桩折断,危及 邻近六层综合楼,使该楼楼梯间悬空,情况危急。经紧急回填,增设锚杆后。 得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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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适合的基坑坑壁形式
基坑施工前,首先应按照规范的要求,依据基坑坑壁破坏后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确定 基坑坑壁的等级,然后根据坑壁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的条件等因素选择坑壁的形式。
当坑基顶部无重要建(构)筑物,场地有放坡条件且基坑深度≤10m时,可以优先采 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时,关键是要确定正确的坡率允许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许值可按工程 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如:土质均匀良好的硬塑粘性土,当坡高 小于5m时,坡率允许值可确定为:1:1.00~1:1.25。若坑壁土质较软或基坑顶部边缘附近有 较大荷载,坡率允许值还必须采用圆弧滑动法进行稳定性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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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空中花园基坑事故。 2005年8月3日,凌晨约30m宽位置坡顶出现开裂并出现沉降,坡脚水泥土搅拌桩出现断裂。早晨7时, 下起大雨,半小时后该段出现塌滑。原因主要是基坑北侧东端滑塌地段出现超挖,开挖后放置了较长时间; 坑内大量积水未及时抽排;坡脚土层受水浸泡,降低了土层强度,势必导致边坡蠕动变形;紧邻坑边下水 管长期漏水,边坡蠕动变形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坡顶道路下的下水道出现开裂,大量水浸入边坡土体内, 导致边坡失稳 。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已解决问题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一、工程概况。
二、事故原因。
三、事故类别。
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
五、监理在此事件中应如何处理。
时间: 27号清晨5时30分左右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近罗阳路“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事件: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上海楼房倒塌原因分析:1、由于附近的拦水坝坍塌,使得该幢住宅地基受到影响,由于该栋建筑的负荷是有地下土层承载,当一侧承载负荷的地基松动后,导致该栋大楼向这一侧倾斜,并慢慢倒塌;2、该栋大楼的桩基不具有承载该栋大楼的荷载能力,包括桩基深度与直径;3、该栋大楼的桩基深度没有超过周边的土质松动范围;4、该栋大楼的桩基设计为空心,其荷载能力极差,此种桩基的作用只具有象征性功能;5、上海整个地基相对比较松软,是冲击夹带泥土堆积而成;6、地勘有问题;7、桩基设计有问题;8、建筑承包单位施工队偷工减料有问题;9、开发商擅自更改图纸,强令建筑单位按照不合格修改图纸施工;10、监理单位没有履行职责与义务,睁一眼闭一眼;11、质检站没有严格检查,比如在桩基资料,施工、验收等环节纵容包庇;12、法律与道德良心,都败在金钱的脚下。
谁应该来承担上海楼房倒塌责任?“一般说来,就事故本身而言,其责任主体不大可能是开发商。
”袁青表示。
根据现有的资料分析,相对开发商而言,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责任显然要大一些,作为专业机构与单位,也许存在疏忽与大意的过失。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流程,首先要由勘察设计方进行勘察,比如地下有暗河没有勘察出来,导致施工中未考虑该因素,导致责任事故,那么勘察方要承担责任,但是从现有披露的事故情况看来,这样的情况应该没有。
”第二步是设计施工图纸,审批后交施工方按图施工。
施工中监理负责监督按图施工和工程质量。
“比如说先做地下工程后做地上工程,再比如果要挖地下车库,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要先做基坑维护,如打桩与做基坑维护墙,之后才能挖坑,以保证旁边楼房的土基不会往坑这边移。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9月26日21时10分许,成都市金牛区天回街道万圣新居E地块4号商业楼西北侧基坑边坡突然发生局部坍塌,将正在绑扎基坑墩柱的两名工人和一名管理人员掩埋。
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全力抢救,于9月27日凌晨相继死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
4号商业楼基坑开挖放坡系数不足且未支护,基坑壁砂土在重力和外力作用下发生局部坍塌。
1.基坑开挖放坡系数不足。
经现场勘查,基坑深度约4.05m,按基坑设计及支护方案,该基坑采取放坡方式进行施工,设计规定放坡系数为1∶0.4,施工单位编制的《4#楼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基坑采用放坡系数为1∶1,分层开挖,实际该基坑9月23日机械一次开挖成形,放坡系数未达到规范要求。
2.基坑壁土质不良且未支护。
事故基坑壁局部为粉质砂土,9月23日机械开挖成形后暴露在空气中,连日晴天导致砂土中水分蒸发土层粘结力下降,同时基坑边缘距现场施工主车道距离过近,边坡承受荷载过大,基坑垮塌部位旁为小型绿化区未硬化封闭,对土质产生不利影响,加之边坡未支护,土层在重力和外力共同作用下发生局部坍塌。
调查报告原文:成都市金牛区万圣新居安置工程“2019·9·26”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9月26日21时10分许,金牛区天回街道万圣新居E地块4号商业楼西北侧基坑边坡突然发生局部坍塌,将正在绑扎基坑墩柱的两名工人和一名管理人员掩埋。
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全力抢救,于9月27日凌晨相继死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办函〔2011〕112号)等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和金牛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金牛区万圣新居安置工程“2019·9·26”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
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12·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12·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18日9时8分,位于本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280号的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门店发生1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对该起事故迅速作出指示,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普陀区人民政府,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一)众欣经营部基本情况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以下简称“众欣经营部”),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大渡河路1280号第二间、第三间;经营者:刘自高;组成形式:个体经营;经营范围:零售(不锈钢)。
众欣经营部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不锈钢薄板加工、成型及销售业务。
2009年,众欣经营部经营者刘自高向私人租赁大渡河路1280号后,将众欣经营部搬迁到上述地址,营业面积约150平方米。
(二)其他情况1.众欣经营部北墙前原有一固定货架,规格为:长2.4米,宽1.2米,高1.2米,使用4厘米×4厘米的角铁做框架,3厘米左右的角铁做隔挡,平时钢板被垂直放置于隔挡中。
该货架为刘自高2009年搬迁到该地址后,自行委托制作,事故发生时,货架坍塌。
2.2016年12月17日20时许,众欣经营部购入一批钢板,规格为:宽1.2米,厚0.8~2毫米不等,长度不一,数量约为300余张。
该批钢板被送至店内后,店内人员按常规,将钢板垂直放置于众欣经营部北侧墙体前的货架内及两侧。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华江公路3号“7·21”楼房部分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华江公路3号“7·21”楼房部分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21•【字号】沪府〔2017〕86号•【施行日期】2017.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华江公路3号“7·21”楼房部分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沪府〔2017〕86号市安全监管局:沪安监〔2017〕51号文收悉。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华江公路3号“7·21”楼房部分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1日华江公路3号“7·21”楼房部分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7月21日15时45分许,位于嘉定区江桥镇华江公路3号的1幢3层楼房发生部分坍塌,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韩正,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立即指示要全力施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副市长翁铁慧等提出相关要求。
副市长时光辉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华江公路3号“7·21”楼房部分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结案报告-宝府〔2018〕115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结案报告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结案报告宝府〔2018〕11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2017年5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本市商业办公清理整顿工推进会,全面部署对违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我区以“坚决稳妥,稳字当头”为总体原则,牢牢把握“性质不变,网签为界,平稳实施”的处置口径,严格对照《宝山区商业办公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规定的步骤、节点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工作,整治效果初步显现,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本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我区从土地出让、在建、在售、交付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分别对本区域内通过土地公开招拍挂出让的商业办公项目进行排摸,再按照项目现状统计叠加,分“已批未建”、“在建未售”、“已售未竣工交付”和“已竣工交付”四大类。
经梳理汇总,将27个项目列入本区清理整顿项目名册,其中,“在建未售”项目9个、“已售未竣工”项目2个、“已竣工交付”项目16个。
(一)在建未售项目1.“上港滨江盛东里”项目:由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北邻宝钢护厂河、南邻马路河、西侧接牡丹江路。
该项目含三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6534.9平方米。
该项目1、2号办公楼套内建筑面积约60-80平方米,规划设计有套内茶水,共81套;3号楼办公楼套内建筑面积约40-80平方米,3层以上规划设计有套内卫生间,共215套。
2.“宝悦华庭(三期)”项目:由上海招商宝欣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宝山区水产西路2199弄,东至松兰路,南至水产路,北至杨鑫路。
上海一工地塔吊倒塌事故原因
上海一工地塔吊倒塌事故有了新进展,原因不敢相信!2017年6月26日上海虹桥商务区北某项目部塔吊发生倾覆事故的调查有了新的进展!图为事故发生后,事故勘察部门入场看到的钢承台底部状况。
根据现场图片看,可以说已经很难找到焊接点。
上海塔吊倒塌事故简析据称,此次事故原因是塔吊的钢平台老化腐蚀引起。
事故勘察部门入场后检查钢承台底部状况,居然已经很难找到焊接点,钢平台和基础节部分的锈蚀程度不敢相信。
据有关分析称,从断面看,它采用的是角焊缝,这种焊缝一般不会内部缺陷检测,一般要求表面检测(磁粉或渗透),主要是焊缝尺寸宏观检测!凭经验,断面上焊肉明显不足,焊接工艺一般要求开坡口,但是,大多单位没有按照工艺施工!事故中塔吊钢平台和塔吊基础节部分未做任何防锈措施,长时间锈蚀腐化严重才导致此悲剧。
塔吊的基础形式根据工况的变化有很多的演变,主要有以下几种区分方式和类型,①根据桩的数量分为天然基础(无桩)、单桩、三桩、四桩和多桩;②根据承台材料为主要区分方式分为:混凝土承台基础和钢承台基础;③由于灌注桩无法浇出地面,所以在有地下室(基坑)的项目上多半都是采取格构柱伸出地面与承台连接,上部安装塔吊。
这样既有利于塔吊早日安装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够避免传统塔吊基础的设计方式带来地下室底板防水的问题;④后来由于混凝土承台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过于保守,产生了很大的浪费,所以有不少技术上比较成熟的施工单位都是经过反复计算和实际验证,设计出了回字形承台;也有一些单位经过测算后使用了钢承台,钢承台的主要节约途径就是重复利用。
这两类承载形式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实现形式上出现比较大的差异,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回字形承台由于难以把握尺度所以成了某些特级企业的专利,钢平台由于生产厂家技术水平不一、设计单位存在无设计资质问题、重复利用间隔周期太长、大多存在焊缝开裂、锈蚀严重等问题,带来的隐患比较大。
此次上海这台设备的倾覆就是属于重复利用周期间隔较长导致生锈严重、焊缝开裂引起。
上海一幢层楼倒塌工程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工程事故案例分析上海一幢13层楼倒塌案例分析一、工程简况:1.1工程简况工程名称:上海市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建设地点:梅陇西路东,淀浦河南,莲花路西总投资:18830万元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85227川,共由12栋楼及地下车库等16个单位工程组成发生事故工程: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位于在建车库北侧,临淀浦河。
平面尺寸为长46.4m,宽13.2m,建筑总面积为6455,建筑总高度为43.9m,上部主体结构高度为38.2m,共计13层,层高2.9m,结构类型为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建设单位: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三级资质:1 •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M以上。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第十八条规定: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M以下的开发建设工程,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施工单位: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承包的范围(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M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M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监理单位: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范围:(1)可承担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4-28层。
24-36M跨度(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M。
⑵高度70-120M的高耸构筑工程。
(3)建筑面积6-12万平方M的住宅小区工程。
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资质建筑设计院)审图单位:上海宏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获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类含超限高层)机构认定书勘察单位:上海协力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勘察范围: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勺高耸建筑物1.2 事故发生前后情况该楼于2008年底结构封顶,同时期开始进行12号楼的地下室开挖。
集团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内容整理(2018.12.29)
集团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内容整理(2018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9日下午,集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卞家骏、集团总工程师龚剑出席会议,会议由集团副总裁叶卫东主持。
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各工程公司主要领导等180余人出席会议。
叶总首先对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2018年12月29日上午8:58分,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闵行区七宝生态商务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三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工程为地下一层,基坑开挖深度约五至六米,事故原因事故正在调查中,初步判断为基坑边坡未按方案规定放坡,造成大概150立方到200立方的土方滑坡,导致在其中施工的工人当场掩埋,人员救出已是1个小时以后。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委、总工会、闵行区已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在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处置。
随后叶总传达了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国资委综合[2018]468号)、市住建委《关于年终岁末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两个通知文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切实贯彻落实“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随着我们集团近年来规模的快速发展,我们在建的施工面积已达到一亿平方米,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我们还是要把握好。
在外拓经营的同时,要内抓管理。
内部管理不进则退,目前来看确实是不令人满意,特别是对于这些合作项目的管理,过程中不能双脱手,还是要始终加强对安全、生产、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的管理,加强对分包的管控,确保作业面可控。
二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在于如何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包括加强对劳务的管理。
今天发生的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三个农民工都为超龄人员,在劳务管理方面集团已有明文规定,一般不超过55岁。
楼倒倒
“楼倒倒”:上海楼房倒塌事故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13层住宅楼于2009年6月27日清晨连根“卧倒”,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
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
房屋倒塌原因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上海“塌楼”调查结果公布:新华网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市政府7月3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建大楼倾倒主因为两侧压力过大,房屋结构设计等符合要求。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随着事故原因的公布,调查工作将转入事故责任调查。
6月27日5时30分,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幢13层在建楼房倒塌。
上海组成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据了解,事故责任调查由上海市安监局牵头负责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倾覆主要原因是,楼房北侧在短期内堆土高达10米,南侧正在开挖4.6米深的地下车库基坑,两侧压力差导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说,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半年前第一次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从6月20日起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堆土,6天内即高达10米,“致使压力过大”。
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南面4.6m深的地下车库基坑掏空13层楼房基础下面的土体,可能加速房屋南面的沉降,使房屋向南倾斜。
7号楼北侧堆土太高,堆载已是土承载力的两倍多,使第3层土和第4层土处于塑性流动状态,造成土体向淀浦河方向的局部滑动,滑动面上的滑动力使桩基倾斜,使向南倾斜的上部结构加速向南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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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12·29”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2月29日8时51分左右,在新建的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基坑内局部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市委书记李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抓紧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时任常务副市长周波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查清事故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应急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闵行区人民政府,邀请市监察委组成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专家参与对事故直接技术原因的认定。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12·29”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1.总包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建公司),法定代表人:顾亚囝,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7楼C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建设工程总承包等。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专业分包单位上海聚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文华,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3509弄8号5幢A1012室,经营范围包括建筑业劳务分包,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
3.劳务分包单位上海兴法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法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冠,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425–429号(单)201室,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劳务,抹灰建设工程作业,砌筑建设工程作业等。
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不分级。
4.监理单位上海金外滩辅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外滩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海峰,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407室,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5.建设单位上海万筠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一川,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75号101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等。
(二)合同签订情况1.施工总包合同2018年8月5日,万筠公司与七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桩基、基坑维护、土建、安装、精装修、室外总体等,合同工期至2020年6月30日。
该工程由七建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公司)成立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部(以下简称18–03地块项目部)具体负责实施。
2.专业分包合同2018年10月18日,七建公司与聚联公司签订《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土方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工程范围为土方工程(挖土)。
2018年12月20日,双方签订《专业分包施工补充合同》,将施工工期延至2019年3月31日。
双方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在实际施工中,垫层底标高30cm以上土方由聚联公司负责,以下部分由七建公司负责。
3.劳务分包合同2018年9月10日,七建公司与兴法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约定由兴法公司承包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钢筋作业、模板作业、混凝土作业等相关劳务内容。
合同工期约定:开工日期2018年9月15日,完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
4.监理合同2018年6月15日,万筠公司与金外滩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由金外滩公司提供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工程的监理服务,监理工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三)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总体情况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北侧,号文路西侧,号景路东侧。
包括4栋9层商办建筑,1栋4层商业建筑,8栋4层办公建筑,整体设地下一层车库(局部为地下二层)。
2.方案编制审核情况2018年9月,七建公司18–03地块项目部编制完成《七宝生态商务区地块商办项目基坑施工方案》(内容包含挖土、降水、支撑)。
2018年9月30日,上海建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出具专项方案论证报告(报告编号:沪建瓴咨〔2018〕–0563)。
2018年11月7日,七建公司审核同意《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挖土降水支撑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
11月9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该方案。
3.项目基坑情况项目基坑总面积约27200m2,周长约700m。
地下一层一般开挖深度5.40m,地下二层区域一般开挖深度8.40m。
挖土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挖土整体从南至北挖至角撑及围檩底标高(地下一层区域土方卸至-1.90m,地下二层区域土方卸至-3.20m);第二阶段分为13个区域,分块开挖。
4.工程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前,该项目正处于土方开挖阶段。
至2018年12月29日上午,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成约16%,挖土完成约40%。
(四)事故区域土方施工情况事故发生在挖土分块Ⅲb区域内B′轴南侧,事发时已挖至坑底标高,局部垫层已浇筑。
挖土分块Ⅲb区域(轴线P–C′/1–10)面积为1213m2。
挖土分块Ⅲb区域内含5号楼和6号楼一部分。
5号楼、6号楼均为地上4层、地下1层结构。
2018年9月底,项目开始首次卸土,除钢筋棚区域外整体卸土深度1.60m。
聚联公司于2018年12月16日开始对挖土分块Ⅲb区域整体自西向东挖土,深度5.40m。
5号楼北侧待挖区域(坍塌区域)因堆有钢筋等物,故聚联公司按1:1放坡挖土,一坡到底。
(五)事发前相关情况12月25日15时24分,金外滩公司18–03地块项目部安全监理冯正洋在名称为“18–03地块安全、质量”的微信群中发布5号楼北边边坡的照片和“上下边坡落差那么大,有人安排怎么处理吗”的信息。
12月27日9时4分,七建公司18–03地块项目部安全员陈爱骏在名称为“七宝万科项目组群”的微信群中发布照片和“钢筋棚南侧需放坡降低高度,材料堆放有坍塌风险”的信息。
9时10分,又发布照片和“基坑底部还有施工人员,需立即撤离人员采取措施”的信息。
12月27日9时5分,冯正洋在“18–03地块安全、质量”微信群内发布照片和文字信息“这个边坡上下7、8米高,下面的人在施工,有什么保证措施吗,一直在说,没人回答吗”。
12时41分,又发出“5号楼暂时不挖土,先把临边做一下”的信息。
12月27日上午,七建公司18–03地块项目部工程师童继龙向项目经理顾逢祥指出存在坍塌风险,并同聚联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浩堂3人到现场查看情况。
顾逢祥安排人员移走部分堆放的钢筋、木方等材料。
但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没有封闭作业现场。
12月28日13时18分,万筠公司人员顾飞在名称为“18–03万科施工群”的微信群中,对金外滩公司18–03地块项目部土建监理汤雪锋讲“结合早上几张照片,现场几处底板工作面临坡处,控制好边土高度、放坡、警戒线等,保障好基坑施工的工友安全”。
13时27分,汤雪锋回复“收到”。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经过2018年12月29日8时30分左右,项目经理顾逢祥在Ⅲb区域发现现场有4名工人在作业后,便要求作业人员到隔壁区域作业后离开现场。
8时51分,Ⅲb区域北侧边坡发生坍塌,将兴法公司2名进行坑底砖胎模砌筑作业人员和1名进行坑底截桩作业的施工人员掩埋,另1名坑底截桩作业人员周守治逃出。
(二)事故救援情况8时52分,项目部人员拨打119和120求助,同时组织自救。
9时2分,消防救援队伍赶到现场开始救援,同时要求项目部救援人员撤出现场。
至11时40分,3名人员被先后救出。
李文希、张兴兆2人在送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途中死亡,陈国发经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情况1.李文希,男,68岁,河南省方城县人。
2.张兴兆,男,58岁,河南省方城县人。
3.陈国发,男,57岁,江苏省宿迁市人。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25万元。
四、现场勘查情况及专家技术分析意见(一)现场勘查情况经现场勘察,坍塌区域为Ⅲb区域内场地西侧,待建5号楼北侧部位,滑坡体长度为18.1m,宽度为7.5m~9.3m,土方量约150m3。
经对现场邻近部位未坍塌的土坡实测,未坍塌土坡高度约5m,放坡宽度5m,实际施工按1:1放坡,且一坡到底,未分级放坡。
(二)技术方案调查情况经查阅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图纸,专项施工方案由七建公司编制,并经金外滩公司、万筠公司审查通过。
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基坑分层开挖厚度不应大于4m,临时边坡坡度不大于1:1.5,当挖土高度大于4m时应分级放坡,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基坑工程技术标准》(DG/TJ08-61-2018,以下简称技术标准)要求。
(三)技术分析该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基坑分层开挖厚度不大于4m,临时边坡坡度不大于1:1.5;当挖土高度大于4m时应分级放坡。
但现场实际勘察结果为土坡高度5m,坡底进深5m,坡比1:1,且一坡到底,未分级放坡。
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四)事故技术原因综上所述,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技术原因是坑内临时边坡挖土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分级放坡,实际放坡坡度未达到技术标准要求,造成土体滑坡的事故发生,并导致3名作业人员死亡。
五、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坑内临时边坡挖土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分级放坡[i],实际放坡坡度未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当发现存在坍塌风险时采取措施不力[ii],导致事故发生,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
(二)间接原因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