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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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确保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1.3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二、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2.1 工程质量档案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2.2 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3 工程质量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顺序、工程部位、工程质量特性等进行分类,并采用科学的编制方法,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工程质量档案应实行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纸质文档应采用耐久性较好的材料制作,并进行妥善保管。

三、工程质量档案的归档与移交3.1 工程质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将工程质量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3.2 工程质量档案的移交应按照工程项目、工程部位、工程质量特性等进行分类,并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3.3 工程质量档案的移交应通过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四、工程质量档案的利用与保管4.1 工程质量档案应建立检索体系,便于查询、利用。

4.2 工程质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权益。

4.3 工程质量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磁等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4.4 工程质量档案的保管应建立定期检查、维修、更新制度,确保档案的长期可用性。

五、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5.1 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程序,明确销毁的范围、时间、地点、方法等。

5.2 工程质量档案的销毁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内容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内容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责任部门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整体工作,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项目办公室: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及时性。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检索等。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合同文件: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相关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2. 设计文件: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设计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3. 施工文件:工程施工计划、进度表、施工记录等施工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4. 竣工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保修书、使用说明书等竣工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5. 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质量安全记录、安全生产报告等管理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收集:相关部门将各类文件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进行整理和汇总。

2. 档案的归档:将整理好的文件按照项目、时间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归档,并制定档案管理清单。

3. 档案的保管: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4. 档案的借阅:对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档案借阅要严格审核,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档案的销毁:对于无效或过期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

六、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建立档案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对不按规定管理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3. 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质量。

七、附则1. 本制度经项目经理审定后生效,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随时修订。

2. 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经理所有。

以上为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执行,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保密性。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一、概述
1、本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工程的单位。

2、本制度旨在统一规范本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安全、质量。

二、定义
1、工程质量:指其中一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采用和达到的质量状态。

2、工程质量档案:指相关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交的各项报表、图片资料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档案,它们的统一及全面收集、整理、储存和管理,是对工程质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

三、组织机构
1、本项目质量档案管理由本项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由本部门的质量档案管理工(组)负责。

2、相关单位均配备有从事质量档案整理、收集和管理的质量档案管理员。

四、质量档案材料的收集
1、报表材料:凡涉及到施工中的报表资料,均应做到及时整理、收集、记录和保存,如施工进度表、材料验收情况表、质量检查记录表、安全检查记录表、施工管理变更记录表、质量检测结果报告等。

2、图片材料:凡涉及到本项目施工的现场图片,均应及时拍照并记录,如施工前景象、施工现场图片、构件安装图片等。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详附件一)(二)归档文件的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一)工程档案的收集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____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工程质量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涉及到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情况。

2. 完整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完整保存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和资料。

3. 保密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中的重要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4. 便捷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便于查阅和管理,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2. 设计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4. 施工方案;5. 工程招投标文件;6. 施工图纸;7. 施工手续(审图、工程质量验收文件等);8. 施工日记、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资料及报告等。

五、档案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负总责;2. 设计单位负责相关设计文件的管理;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资料的管理和保存;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档案的监督和检查。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施工前期,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监理单位进行培训;2. 施工过程中,各单位按照规定保存相应档案,并及时上报汇总;3.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形成完整的工程质量档案,并逐级审核备案。

七、档案管理要求1. 工程质量档案必须按时、规范地整理、归档和管理;2. 涉密信息必须加密保存,确保安全性;3. 档案应具备便于查阅和管理的条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根据需要,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

八、档案管理监督1.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2. 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档案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档案材料的保管;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档案”)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保存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活动过程和结果的文件和资料的集合。

第三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健全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档案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档案内容不受任何人非法获取、篡改或损毁。

第五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确保监督档案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参考资料。

第六条监督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归档,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七条监督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将档案内容泄露给非相关人员,不得将档案内容用于非法用途。

第二章监督档案的生成和采集第八条监督档案的生成应当及时、准确,记录和保存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全过程和全部数据。

第九条监督档案的生成应当依据现场检查、抽查、抽核、抽检等监督方式进行,并据此形成相应的监督报告。

第十条监督档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资料和文件:工程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质量检测数据和结果、施工过程记录、重要会议和谈话的记录、问题整改措施和结果,以及其他与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第十一条监督档案应当采集各类证据和数据,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监督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第十二条监督档案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监督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归档,例如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或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型进行划分。

第十四条监督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监督档案的档案馆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条件,保证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利用。

工程质量检查档案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档案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档案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级单位及个人。

三、档案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工程质量检查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建设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和施工图纸制定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和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整理归档。

3.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整理归档。

4.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5. 建设单位定期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要求。

五、档案内容要求1. 工程质量检查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建设方案和施工图纸;(2)施工合同及变更协议;(3)材料进场检验记录;(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记录;(5)施工质量验收记录;(6)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7)其他与工程质量检查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所有档案内容应按要求进行编号、分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涉及到工程质量问题的档案应标注清楚,并做好保密工作,禁止私自篡改、销毁档案。

六、档案保管期限1. 工程质量检查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销毁。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检查档案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为工程质量检查档案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质量工作档案,是指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图纸、记录、报告等资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工程质量工作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施工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检验报告、验收记录等。

(二)监理档案: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记录、检验报告、验收记录等。

(三)设计档案: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变更、设计审核意见等。

(四)材料档案:包括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等。

(五)验收档案:包括工程验收报告、验收记录、整改通知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二)文件应当齐全、完整,不得有破损、丢失。

(三)档案归档应当及时,一般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条件。

(二)档案柜应当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查阅。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档案利用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档案利用应当限于工作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且无保存价值的。

(二)档案保管条件恶化,无法继续保存的。

(三)档案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九条档案销毁前,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

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实践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严格、规范、完整的原则,确保质量资料真实、完整、可靠、方便查询和利用。

第四条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档案资料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程序和规范,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和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质量档案资料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受委托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当配合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资料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档案资料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整理,保留相关证据和数据。

第十条质量档案资料应当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所有关键环节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十一条纸质资料应当按照设定的分类标准和存档规范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第十二条电子资料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云存储等技术手段进行备份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质量档案资料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资料归档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质量档案资料进行保密和保护,禁止私自篡改和泄露。

第十五条质量档案资料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对外界查询和利用资料进行审核和控制,确保资料的合法使用。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对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包括质量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等。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对于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原则,确保监督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推行“责任到人、管理到岗”的原则,明确各级质量监督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化、标准化”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方案和实施记录;(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审和验收的相关资料;(三)工程施工图纸、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和评定报告等相关文书;(四)工程质量监督日常巡查、抽查、监督检查和特殊检查报告;(五)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复查、重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六)其他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范围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不同类型分开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按照年度进行归档,对于重大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可以进行永久保存。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包括档案著录、存档、检索、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在监督过程中及时著录并建立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合规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原则有:合法、规范、安全、保密、可靠、及时、便捷。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目标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完善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力。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种类有:工程项目档案、工程施工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检验档案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组织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组织者是监督机构的档案管理员。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识;(二)具备档案管理常识和技能;(三)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的职责有:(一)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二)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三)编制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四)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档案整理、鉴定和审查;(五)制定档案出借、销毁和转移的规定;(六)定期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七)其他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流程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流程包括: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条收集阶段包括以下工作:(一)按照规定收集下达的文件、资料;(二)收集工程项目的相关材料;(三)收集工程施工过程的相关资料;(四)收集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资料;(五)收集工程技术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整理阶段包括以下工作:(一)按照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档案目录和档案整理报告;(三)对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建立电子文档库。

第十三条归档阶段包括以下工作:(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已整理的档案进行归档;(二)编制档案归档目录和归档补充报告;(三)建立档案的电子备份。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工程质量监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包括:工程开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工程质量监督记录等。

2.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管档案的审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3. 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要求提供工程质量监管档案所需资料。

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管档案的审核、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档案资料应当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2)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3)准确性: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

(4)规范性: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3.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存放环境:档案存放场所应当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虫蛀。

(2)保管设施:档案保管设施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安全。

(3)借阅制度:档案借阅应当办理借阅手续,登记借阅信息,按时归还。

五、档案审核与验收1.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质量监管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监管档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六、档案归档与保管1. 工程质量监管档案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归档。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县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简称监督档案)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工程质量监督活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工作记录、检测与鉴定报告、照片、音像及其它文件的总称。

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记载,是考核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监督档案的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监督档案实行项目监督负责人责任制。

承担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负责人负责组织收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巡查)与监督检测等的记录,按时整理建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档案经站长审核,交档案管理人员装订归档。

第五条监督档案应随工作进度及时记录和整理,使用专用表格,做到项目填写齐全。

用语规范、字迹工整、印章清晰,对提出的问题有处理意见,并有处理结果。

第六条监督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状况。

对擅自涂改、伪造或丢失等,造成监督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监督档案保存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

监督档案装订后,应妥善保管,需要借阅和移交时,须经站长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借用手续,到期需要销毁的应经站长批准后方可统一销毁。

第八条工程图纸一般不作为监督档案保存。

第九条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注册表;2、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巡查)记录;4、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巡查)记录;5、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记录;6、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7、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9、其他记录。

第十条监督档案应按单位工程立卷,并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内容分类,按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编目和组卷,统一编号。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由工程质量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

2. 工程质量管理部设立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3.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管理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等。

2. 档案整理要求:(1)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编目、排列。

(2)采用统一的档案编号和标识。

(3)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2)档案柜应使用符合防火、防盗、防潮要求的材料制作。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序的原则。

(2)档案利用者应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档案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档案归档与销毁1. 档案归档:(1)工程完工后,相关部门应将档案整理齐全,并及时提交工程质量管理部。

(2)工程质量管理部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2.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档案销毁前,应进行核实,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

六、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工程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读性和安全性。

(四)本制度的具体修改和解释权归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总质监所有。

二、档案分类与编制(一)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档案划分为三类:管理档案、技术档案和工程档案。

(二)管理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机构管理文件、规章制度文件、人事档案等。

(三)技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涉及的技术标准、工艺方案、检测报告等。

(四)工程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工程备案、验收备案、竣工验收档案等。

(五)每类档案都应按照一定的编制顺序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整理与查找方便。

三、档案整理与归档(一)档案整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应按照分类进行整理,确保同一类档案的集中存放。

(三)每个档案需标注档案名称、档案编号、存放位置、责任人等信息,确保档案的可检索性。

(四)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档案,应加密或单独存放,并设置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

四、档案保管与调阅(一)档案保管应设立专门的存档室,并定期进行档案的检查与整理。

(二)档案的电子存储与实物存储应相结合,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三)档案的调阅需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查阅。

调阅后应及时归还,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四)对于需要复印的档案,操作人员应保证复印的准确性,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人、复印时间等信息。

五、档案销毁与备份(一)对于过期或无效的档案,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记录销毁操作,并经相关领导批准。

(二)对于重要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三)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损毁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或复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六、档案管理责任(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质量监督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监督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所需的原始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质量监督机构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任务后,应立即开始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2. 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单位工程建立档案,并根据档案内容进行分类、编号。

3. 档案资料应包括:工程概况、质量监督方案、质量检查记录、质量验收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4. 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按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质量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 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3. 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保管规定执行。

4. 质量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保管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档案销毁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损坏。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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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标准
1、工程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其形成、积累和管理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X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与考核措施。

2、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与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与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承包的。

由承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承包单位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性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与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管理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

3、收集X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X围和保管期根据项目要求而定。

4、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与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5、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与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与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二、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1、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文件形式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与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与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2、项目文件的归档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安装、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建设、、结构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与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

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3、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归档。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设施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归档。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归档。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4、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

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5、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设计、施工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6、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7、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所有文件、措施、方案、各种检验报告、测试报告等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与时归档。

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购置的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如:生
产产家、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电子文件的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与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与时归档〔一周内〕。

三、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变更文件、修改、补充措施、方案等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1、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与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

单项项目直接按单项项目整理;专项按照专项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类别分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建设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与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与本行业的技术规X与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2、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按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
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使用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是分期或分项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项正是通过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建设使用单位与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项目、工程量与工程验收情况说明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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