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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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青荣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定依据 (2)第三章适用范围 (4)第四章项目文件管理 (4)第五章项目文件的形成 (6)第六章项目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7)第七章项目文件整理与案卷质量标准要求 (10)第八章项目文件的交接手续和份数 (15)第九章附则 (18)附件一: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内容表 (15)附件二:竣工文件分送单位和数量表 (21)附件三:工程文件组卷原则、方法和质量要求 (30)附件四:监理档案案卷标题 (44)青荣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规定,按照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TB10443-2010)和相关规范、办法要求,结合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以下简称青荣铁路)工程实际,制定《青荣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青荣铁路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工程立项、实施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即青荣铁路建设项目在评估、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土地征用、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联调联试等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全部文件,以及与纸质文件材料相对应的电子文件。

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TB10443-2010)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等规定中各专业所包含的内容,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文件内容和责任分工是:建设管理(A类)、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勘察设计(B类)、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施工(C类)和竣工验收(E类)、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D类)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

第三条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文件,是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和形成建设项目档案的主体,是反映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有效载体,是质量责任追溯,建设项目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的重要凭证,也是建设项目运营后进行维修、养护、改造、管理的基础文件材料。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铁路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档案管理职责。

(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档案资料实行集中保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分散利用。

(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档案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科学分类、便于检索:档案资料按照科学分类方法进行整理,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铁路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二)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三)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四)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五)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方法,将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二)立卷时,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应齐全完整;(三)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起排列,不得分开;(四)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按原件形成时间立卷。

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前言随着铁路公司建设规模的逐步扩大,工程项目数量越来越多,工程档案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工程档案的利用价值。

目的和范围目的1.保护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其可靠性和准确性;2.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流程和标准,确保工程档案的存储、归档和调取的规范化实施;3.提高工程档案的利用价值,促进工程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铁路公司内所有工程档案的管理,包括施工、设计、勘察、监理、验收等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

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铁路公司应依据工程档案管理的需要,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该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档案的种类、名称、代码、档案资料的种类和完整性要求;2.工程档案的存储、归档和调取的流程和标准;3.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权限的管理;4.工程档案的更新、维护和评审的方法和要求。

设立工程档案管理部门为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铁路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1.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组织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归档和调取;3.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权限;4.负责工程档案的更新、维护和评审。

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平台铁路公司应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平台,实现工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该平台应具备以下功能:1.工程档案的在线存储和查询;2.工程档案的在线审核和评审;3.工程档案的在线更新和维护;4.工程档案的在线备份和恢复。

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程档案的收集铁路公司应充分认识到工程档案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

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环节:1.工程单位应根据铁路公司施工管理手册的规定,及时收集并审核验收工程档案;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3.施工检查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和验收。

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铁路基建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铁路基建项目新建、改扩建、维修等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三)分级管理:根据铁路基建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职责。

(四)规范运作: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规范化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职责:(一)负责制定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利用。

(四)负责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档案。

(二)确保施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数字化等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职责:(一)对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施工单位档案质量进行评估。

(三)对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八条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一)项目前期工作档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二)工程设计档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三)施工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日志、工程验收报告等。

(四)监理档案:监理计划、监理记录、监理报告等。

(五)竣工档案: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结算等。

(六)其他档案: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

铁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工程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阶段。

第三条铁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

(二)准确性: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完整性:档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资料、数据等。

(四)可追溯性:档案应具备可追溯性,便于查询、使用和监督。

(五)安全性: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铁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三)对项目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销毁。

(四)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五)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二)项目相关会议纪要、报告、批复等。

(三)项目设计变更、施工变更、验收报告等。

(四)项目合同、协议、财务凭证等。

(五)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九条项目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项目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分别进行。

第十一条档案实体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温湿度调节设备。

(二)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分类管理;(三)安全保密、便于利用。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在工程设计阶段收集、整理、归档设计文件,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归档施工文件,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文件的管理,确保施工文件的完整、准确。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铁路工程档案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设计文件;(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三)施工文件;(四)监理文件;(五)验收文件;(六)竣工文件;(七)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条铁路工程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按专业、按阶段、按文件类型进行分类;(二)编号归档,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三)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铁路工程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保管:(一)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紫外线等条件;(二)档案柜应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应定期进行消毒、防霉处理。

第十二条铁路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保密、安全;(三)便民、高效。

五、档案验收与移交第十三条铁路工程档案验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档案内容完整、准确;(二)档案整理规范、有序;(三)档案保管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铁路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在铁路运营、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铁路公司档案工作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铁路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便于利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档案在铁路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铁路公司决策、管理和科研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咨询服务。

(五)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二)协助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三)做好档案的利用和咨询服务。

(四)定期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公司决策、运营、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声像、实物等。

(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函件等。

(四)公司形成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图表等。

(五)其他对铁路公司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在铁路运输、建设、维护、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管理;(三)科学合理,安全保密;(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是公司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收集各类档案;(二)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三)对破损、变质、霉变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二)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卡片。

第九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归档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归档时,应附上档案的来源、时间、内容等说明。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二)档案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整理;(三)档案的借阅、复制、销毁等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二)档案利用应尊重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三)档案利用应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公开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公司档案,为公司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资料保障。

第三条铁路公司档案由全公司共同管理,各级部门、员工应当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铁路公司应当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人员,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维护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全公司档案工作的计划、协调和指导。

(三)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制定档案管理计划和档案分类目录。

(五)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六)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八条铁路公司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

第九条档案材料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档案材料应当根据其性质、内容和形成时间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二条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盗、防火、防虫、防霉、防潮的环境中,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的范围、程序和权限。

第十四条查阅档案应当进行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明确销毁的范围、程序和责任。

铁路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铁路档案管理工作,保障铁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铁路档案在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铁路系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铁路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铁路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铁路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铁路施工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3. 铁路监理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监理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4. 铁路运营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运营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全面收集铁路项目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验收报告、运行记录等。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内容、形式、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档案库房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4.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进行合理利用,为铁路建设、运营、管理提供依据。

5. 档案信息化: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五、档案管理监督与考核1. 铁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铁路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铁路主管部门应建立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综合考核。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铁路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障铁路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和便捷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内所有档案管理活动,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

第三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保密、科学、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利用新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铁路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素质。

第八条铁路公司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九条铁路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各类现实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资料等进行收集。

第十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收集的管理制度,明确收集的范围、方式、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接收登记制度,对收集的档案进行登记,并确定档案的保管责任单位。

第十二条铁路公司应当及时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分类,明确其归档的位置和编号。

第十三条铁路公司应当完善档案收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十四条铁路公司应当根据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

第十五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整理的工作机构和分工,确保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铁路公司应当加强对档案整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七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整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整理工作。

第十八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整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存第十九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管的职责和权限。

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铁路企业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2. 铁路企业与其他单位、部门在业务往来、合作交流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3. 铁路企业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记录和资料;4. 铁路企业历史沿革、改革发展的记录和资料。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铁路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2. 各部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4.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收集与归档1. 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将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及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3. 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4. 归档文件应注明档案编号、档案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单位、责任人等信息。

五、档案整理与保管1. 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2.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3.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巡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六、档案利用与保密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利用价值;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手续应按规定办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4. 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2. 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协助;3.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销毁安全。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障铁路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公司内各级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技术资料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各类档案。

第三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流程。

第四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档案的合规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原则。

第五条铁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部门和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铁路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建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第八条铁路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对涉密档案进行严格保密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九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智能化利用。

第十条铁路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的培训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十一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收集制度,明确档案的收集标准和程序,规范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十二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整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整理流程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分类存档制度,按照档案的属性和内容对档案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第十四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销毁制度,对于已经过时或者无效的档案进行合法销毁,杜绝档案的滞留和堆积。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铁路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档案及竣工文件编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档案及竣工文件编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津秦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档案及竣工文件编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为确保津秦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竣工资料做到完整、准确、系统,现将津秦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档案及竣工文件编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暂行)转发给你们,望各参建单位认真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一月20日津秦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档案及竣工文件编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是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进行建设项目施工评价、施工质量和投资效益评估的依据,同时也是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使用、维修、管理的基础。

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档案的形成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竣工文件完整、准确、系统地移交至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运营管理单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制定依据第二条档案的形成、积累、组卷、归档、移交依照以下法律、法规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4.铁道部办档[2002]8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5.铁道部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6.铁道部办档[1986]6号《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和《科技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通知7.铁道部铁运[2008]158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8.铁建函【2009】27号《铁路工程试验表格》9.北京铁路局京铁建函[2005] 《北京铁路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10.北京铁路局Q/BT259—2002《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办法》。

11. TB10402-2007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三章形成依据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对建设项目全过程产生的管理性文件地质、水文、地震、环境、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形成受控。

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 背景铁路工程档案的有效管理对于铁路行业的良好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铁路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在各级铁路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本《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铁路工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易于访问,以支持铁路行业的决策、评估和监督工作。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铁路工程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检测、运维等环节。

4. 档案管理原则- 保护原则:对铁路工程档案进行妥善保护,防止遗失、损毁和篡改。

保护原则:对铁路工程档案进行妥善保护,防止遗失、损毁和篡改。

- 完整性原则:确保铁路工程档案的内容完整,包含所有与工程相关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完整性原则:确保铁路工程档案的内容完整,包含所有与工程相关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 可访问性原则:确保铁路工程档案易于被授权人员访问,以支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访问性原则:确保铁路工程档案易于被授权人员访问,以支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 保密性原则:对于铁路工程档案中的敏感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保密性原则:对于铁路工程档案中的敏感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 档案管理内容- 档案建立:在铁路工程项目启动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相应的档案。

档案建立:在铁路工程项目启动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相应的档案。

- 档案归档:根据铁路工程项目的进展和阶段性完成情况,将相关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存储。

档案归档:根据铁路工程项目的进展和阶段性完成情况,将相关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存储。

- 档案检索:提供便捷的档案检索服务,确保需要的档案信息能够及时找到。

档案检索:提供便捷的档案检索服务,确保需要的档案信息能够及时找到。

-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6. 档案管理责任-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铁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导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二)科学规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失泄密。

(四)服务为本: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企业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

(二)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三)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四)监督、检查企业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建立健全档案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档案管理范围与分类第六条企业档案管理范围:(一)行政类档案:包括企业文件、会议记录、年鉴、大事记等。

(二)技术类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设备、安全等档案。

(三)财务类档案:包括会计凭证、报表、审计报告等。

(四)人事类档案:包括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表等。

(五)其他类档案:包括企业荣誉、奖励、宣传等档案。

第七条企业档案分类:(一)按档案来源分类:分为企业内部档案和企业外部档案。

(二)按档案内容分类:分为行政类、技术类、财务类、人事类和其他类。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一)企业内部档案: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企业外部档案:通过购买、交换、捐赠等方式收集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X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X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X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X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保护工程档案安全,保障企业知识资产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定此办法。

1.2 工程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并具体实现文件、档案管理有序、标准化、规范化,归档记录真实、可靠、完整、准确,使其可以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历史和技术研究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档案的种类2.1 工程档案的种类分为:设计档案、施工档案、竣工档案、招标档案、审批档案、监理档案、合同档案、物资采购档案、财务档案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档案等。

2.2 工程档案采用电子化管理,并按照文件编号、文件时间、文件类型等信息分类存放,以避免遗失和管理混乱。

三、档案的归档流程3.1 档案的归档应以上级领导为主,由档案管理员具体执行,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中标注管理者、归档日期和位置等信息,确保归档的完整、准确和时效性。

3.2 归档前,应对档案材料和文件进行检查,确保文件资料齐全、清晰易懂,无歧义。

并进行目录编制,并做好质量保证。

3.3 档案修改、补充和销毁,应由管理者及时进行文件登记记录,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每次修改、补充和销毁后及时更新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管理信息的完整、真实、及时。

四、档案管理实施4.1 档案的管理工作应按照标准程序、专门流程进行,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索引、借出、借阅、复制及销毁应进行严格控制,杜绝重要资料的遗失和泄露。

4.2 按照业务需求,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和查询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水平。

4.3 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开展日常内部控制和外部审核等工作,强化档案基础工作的监督和监管,确保档案管理安全可靠,意识到企业资料安全文化的重要性。

五、档案的备份和安全管理5.1 电子化备份要求随时备份所有档案,始终保持对档案管理的监督,随时查看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2 档案的保存必须要在档案库中,档案库的选择应该是环境安全性高、温度和湿度等条件控制保障完善。

铁路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铁路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行业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行业各级单位、部门、项目及个人在档案管理工作中。

第三条铁路行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三)方便利用,促进工作;(四)依法依规,持续改进。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铁路行业档案管理工作由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铁路行业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三)组织、指导、监督、检查铁路行业档案管理工作;(四)提供档案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五)开展档案管理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各级单位、部门、项目及个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以下档案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二)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三)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四)定期开展档案清理、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及时、准确;(二)注重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三)符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二)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实行分级保管,根据档案重要性和密级进行分类存放;(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二)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三)注重保护档案实体,延长档案寿命。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十条铁路行业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三)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十一条铁路行业档案信息化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数字化;(二)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三)档案信息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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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工程档案。

这些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反映施工单位关于项目管理、施工方案、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记录。

同时,这些档案还是工程施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信息来源。

因此,对于铁路公司而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管理内容
2.1 档案的管理范围
铁路公司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应当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其中,包含了项目管理、前期准备、设计文件、勘察资料、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文件、检测报告、验收文件、竣工文件等方面的记录。

2.2 档案归档规范
铁路公司的工程档案需要具有准确、完整、真实、可靠的特点。

因此,档案的归档要点如下:
•准确性:档案要准确记录施工项目的全部信息,确保档案信息和实际情况相符合。

•完整性:档案应当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记录、资料,确保每个施工环节都被记录在案。

•真实性:档案不得隐瞒、捏造、篡改或者删除档案信息。

•可靠性:档案要确保信息可靠,防止因信息缺失或不全面造成误判。

2.3 档案管理具体措施
2.3.1 档案立卷
针对每个工程项目,应当在施工前确定档案立卷人员,负责记录和整理各个阶段的档案资料,同时建立档案立卷清单,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起止时间等信息。

2.3.2 档案归档
所有的档案归档应当按照档案清单的相应项进行归类,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存档区域内,组成一份完整的工程档案。

2.3.3 档案借阅
为了方便工作,档案管理员可以根据档案借阅申请,审核并批准档案借阅。


借阅期间,需确保档案安全完好,并在借阅记录中留下相应情况的记录。

2.3.4 档案保管
建立物理封存管理制度,根据保管期限和档户规定对档案进行统一分类并做好
防火、防水、防腐蚀等保管措施。

2.3.5 档案销毁
档案保管期限到期后,应当依据《档案鉴定、销毁管理办法》规定的销毁程序,对于不需要保留的工程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三、档案管理的意义
铁路公司完善的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具有以下意义:
•有利于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控制,提高施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方便铁路公司管理者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施工项目中的管理、技术、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解,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环保方案等提供依据。

•档案资料记录清晰,便于日后梳理重要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帮助铁路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和发现问题。

四、总结
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地保障铁路工程建设的质
量和安全。

通过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高判断和决策的准确性,实现工程建设过程的协调与监管,是铁路公司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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