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政策的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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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回顾了1949年以后中国人口政策沿革;分析了人口政策从数量、质量、结构到分布的主要目标;根据案例提出了人口现代化目标和人口均衡发展的目标;分析了目前人口政策的制度措施与框架。
第1节中国人口政策沿革
18世纪之前,中国人口数量变化缓慢(如图4-1所示)。18世纪初,人口总量明显增加,总人口突破2亿,又经过一百多年,到1851年左右翻了一番达到4亿。1920年以前出生的妇女平均每人只生五个孩子。由于那时婴幼儿死亡率非常高,代与代的更迭人数只略有增加。(安德烈·比尔基埃,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约5.4亿,1959~1961年中国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多达3250万。(曹树基,2005)除了这一时期的总人口下降外,人口数量一直快速增长,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国人口已超过13亿,目前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
图1.1中国历代人口数(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人口和计划生育常用数据手册》,中国人口出版社。20世纪早期,人口数量控制思想的代表性人物陈长蘅就开始关注中国人口问题,著有《中国人口论》(1918)、《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1930)、《洪亮吉之人口论及物竞论》、《中国近百八十余年人口增加之徐速及今后之调剂方法》等,在《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中提出,以“最高生活的最大民数”为理想、“最低生活的最大民数”为不足取的思想。1933年,陈达在《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了《关于生育节制几种刊物的介绍》,引介节育思想(陈达,1933);1940
年1月,北京大学教授张竞生在《京报副刊》发表《美治政策》一文,主张节制生育,提出在全国实行避孕措施,使全国人口维持在4亿左右,最好减少到3亿。1941年秋,国民政府社会部组织了研究人口政策的委员会,邀请当时各大学教授专家及政府部门中对人口政策有兴趣的人参加。抗战期间,这个委员会对人口数量、人口品质、婚姻家庭及移民运动等问题提出了很多的意见,制定过一些议案,如“主张国家在大多数人民还处在普遍贫穷、愚昧及生活程度低下的状况下,不应该也不能够鼓励无条件及普遍的增加人口,应积极推进人口品质研究和优生学的探讨”(陈文联,2007)。1945年,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承认“优生节育”的合法地位。1949年建国以后,人口思想与生育政策发展过程曲折,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49-1962年这一阶段,人口基本处于自然增长状态,人口数量的激增引起关注和大讨论。
1949年,中国人口约为5.42亿,建国后人民生活稳定,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降低了死亡率,人口数量增加很快。1955年2月《中央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向党中央的报告》中提出“节育是男女公民自己的事情,政府不应加以反对。”这样就提出公民可以自己节育,3月1日的《中共中央对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的批示》(总号[55]045)认为,“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族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这是计划生育生育政策的开端,从“不应加以反对”转变为“赞成适当地节育”。1956年《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强调“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必须继续发展卫生医疗事业,进一步开展体育运动,并且适当地提倡节制生育”,当时节育问题由卫生部门负责,并引起国外学者关注,如艾琳·B·图勃(1956)在《人口索引》上发表的《共产党中国的人口政策》(何炳棣,2000)。第一代领导人开始注意人口数量问题。毛泽东早在50年代在一次最高国务会议上说,“我们这个国家有这么多人,这是世界上各国都没有的。要提倡节育,要有计划地生育。”(1993年12月27日,为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中国人口报》发表经中央文献办公室审定的本报编辑部编辑的《毛泽东论人口和计划生育》,总结了毛泽东的人口思想。)周恩来认为,“中国人口问题应首先从生存权、发展权来考虑,衣食住行,首先是食,我国人口现在平均每年增长2%,每年增加1000多万人,这是一个可观的数目,而我们的粮食平均每年增长3%左右,增长量并不大。要提倡节育……”,“如人口都不能计划,还谈什么计划经济”,计划人口的思想契合当时的计划经济观念,并且提出节制生育是为了生存权与发展权。但是,梁中堂认为,毛泽东放弃了计划生育的想法,事实也基本如此。1954年12月27日,刘少奇强调要重视计划生育,作了题为《提倡节育》的讲话,“指出党是赞成节育的,原因是中国目前人口已很多,达6亿人,而且增长速度很快,平均年增长2%。如果不节制生育,人口增长过快,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许多困难。”但是,“对节育问题,目前公开宣传还不必要,应首先搞一个党内指示,在党刊上发表,把党内的思想统一起来。同时要适当地传播节育技术常识”,(刘少奇,1954)可见,当时的主要提法是“节制生育”。1957年7月5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提出“经济是计划经济,生育也要有计划”。这是计划生育后来成为中国基本国策的主要理论根据之一。甚至有人提出“将食用棉油来节制生育的刍议”(刘宝善,1957)。但是,《新人口论》
受到批判,这一时间没有真正的人口政策。
二、1962-1978年这一阶段,逐步提出了计划生育政策,成立了计划生育机构。第一次人口普查时,人口超过6亿。
三年自然灾害以后,人口恢复补偿性增长形成出生高峰,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接近7亿。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中发[62]698号),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提出“首先必须向群众讲清楚人工流产是有害妇女健康的,节制生育有效的办法是实行避孕”,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1964年,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部分地区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开始有组织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70年,周恩来总理指出:“计划生育属于国家计划范围,不是卫生问题,而是计划问题。”此时的计划生育带有深厚的计划经济色彩。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宏观上力争在“四五”期间把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区分了城乡不同的人口自然增长目标,并再次提出了“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这政府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考虑“增长率”的人口数量控制目标,即提到了宏观的增长率目标,又提出了微观的家庭生育目标家庭。1972年,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1973年之前,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探索阶段,当时的政治环境异常,计划生育的政策水平、工作手段有限,计划生育以强调国家利益为主,通过强制性的行政制约措施降低生育率,广大育龄妇女牺牲很大,并发生过强制流产等问题。1973年,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并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总和生育率从1973年开始下降,1975年《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提出“计划生育是毛主席提倡的,人口非控制不行。”中国政府因此制定了以控制人口增长为基调的人口发展战略。这一阶段的生育政策主要是通过控制人口出生控制人口规模。人口出生率到了1978年不再继续下降,维持在19‟,甚至略有上升。另有学者观察到,“城市的出生率从60年代初就开始下降,到1971年已经降低到很低的水平……由于人们对自己的孩子所面临的未来茫然不可预见,再加上住房和日用消费品短缺,以及由于女性普遍都有工作而加重了抚养孩子的沉重负担,使得只生两个或只生一个孩子能被许多市民接受,因此,甚至在政府对他们提出这种要求之前他们就已经这样做了。”(MacFarquharFairbank,1992)也就是说,人们可能高估了这一阶段计划生育对人口出生率快速降低的作用。
三、1978-2000年这一阶段,计划生育逐渐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先是载入宪法,并成为国策。
改革开放后,历代国家领导人对人口问题的看法逐渐深化。邓小平认为“中国的事情难办,人太多。这个问题非解决不行。我们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美国国会却通过决议指责我们的人口政策。其实他们是让中国走投无路,发展不起来,永远处于落后状态”,但是,这并不符合美国支持人口基金的做法。江泽民认为:“计划生育可不能轻看。”“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