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之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炼钢厂煤气作业的安全,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煤气作业,包括煤气生产、输送、使用以及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三、煤气安全管理要求1. 煤气系统安全管理:(1)厂区煤气系统所有设施必须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单位。
(2)各主要煤气设备、管道的阀门、吹扫点、放散管、人孔、脱水器、管道支架等附属装置,应进行编号,并将号码标在现场明显的部位。
(3)凡有煤气的场所均必须划定煤气危险区,在煤气危险区进出口或边界设立明显的煤气区域“标志”。
(4)任何情况下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
(5)在煤气危险区内经常有人停留或作业的部位,要设置固定式CO检测报警装置。
(6)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必须定期检测,在易泄露或易积聚煤气的位置设立比较固定的检测点,每班至少巡检2次,并要记录检测数据。
2. 煤气作业安全要求:(1)在常态下,煤气长时间存在或连续出现、或时间频繁出现、或煤气可能发生外泄的场所作业时,作业者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至少一名煤气防护员持有效煤气报警仪在现场近距离监护,并准备好备用救护器具(苏生器等)和备用空气呼吸器。
(2)在常态下,作业场所有可能短时间偶尔出现煤气的场所作业时,要有煤气防护员在现场监护,作业过程中现场有便携式CO报警仪连续检测。
(3)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4)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5)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6)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7)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8)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
四、责任与奖惩1. 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一、炼钢厂燃油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1.炼钢厂燃油管道布局应合理,管道应呈现直线、弧形或斜线,不能呈现急弯、转角、横穿道路等。
2.炼钢厂燃油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管道应
埋设于地下,其埋深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炼钢厂燃油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管道泄漏或损坏。
4.炼钢厂燃油管道应设置防震措施,以减小地震等因素对管道
的影响。
5.炼钢厂燃油管道应设置监测装置,及时发现管道泄漏或故障
等情况,确保及时处理。
6.炼钢厂燃油管道周围应设置防火区,严禁火种接近燃油管道。
7.炼钢厂燃油管道应设有防爆措施,避免管道的爆炸对生产和
人员造成危害。
二、炼钢厂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1.炼钢厂煤气管道应设置防火隔离区,确保管道旁无火种。
2.炼钢厂煤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管道泄漏或损坏。
3.炼钢厂煤气管道应设置监测装置,及时发现管道泄漏或故障
等情况,确保及时处理。
4.炼钢厂煤气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管道应
埋设于地下,其埋深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炼钢厂煤气管道应设置防滑防爆措施,避免管道故障引起的
事故。
6.炼钢厂煤气管道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管道位置和
危险等级。
7.炼钢厂煤气管道的连接、调整、疏通等工作,应由专业人员
操作,避免出现故障和事故。
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是生产过程中重要的能源管道,应
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才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生产设备和员工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钢厂内的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检验、执法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地方以及行业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四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管理应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第六条炼钢厂应定期对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的稳定。
第七条炼钢厂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进行管道的安全管理,及时对各类问题进行解决。
第二章燃油管道的管理第八条炼钢厂燃油管道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违规设计、违法施工。
第九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道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炼钢厂燃油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燃油管道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炼钢厂燃油管道需设置标识牌,明确管道的性质、压力等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色彩进行标示。
第十二条炼钢厂燃油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燃油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炼钢厂燃油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管道的防腐蚀、绝缘等进行维护,确保管道的完好。
第十四条炼钢厂应建立燃油泄漏报警机制,及时发现燃油泄漏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炼钢厂燃油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建立燃油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炼钢厂燃油管道的报废处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丢弃或使用。
第三章煤气管道的管理第十七条炼钢厂煤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违规设计、违法施工。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燃油、气从油(气)卸料站/码头或输送管线输送至生产系统输送的过程。
第二条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
第三条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
第四条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五条管道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油(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三)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五)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六)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七)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
第八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油(气)管道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样进行“三同时”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煤气管道_安全管理制度
1. 车间领导和厂生产安全科对煤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煤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炼铁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保持煤气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岗位。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非相关人员严禁动用煤气设备、设施,不得在煤气危险区域逗留。
5. 煤气管路内的压力应经常保持在规定值以上。煤气压力骤然下降,低于规定值时,应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停止使用煤气,并迅速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9. 在使用电焊时,严禁利用管道做接地线。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定期对煤气管道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对煤气管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煤气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定期组织煤气管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6. 煤气区域岗位人员必须熟悉所属系统区域的煤气设备、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车间领导和厂生产安全科。
7. 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同时看好风向,要携带煤气报警器。上高炉炉顶点、巡检或检修作业,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做监护。
8. 煤气管道、煤气设备应严密无漏处,煤气防护员和煤气区域岗位人员要坚持巡回检查,发现煤气泄漏,要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查找煤气泄漏源,必须带上空气呼吸器。
一、总则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燃油、气从油(气)卸料站/码头或输送管线输送至生产系统输送的过程。
第二条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
第三条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
第四条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五条管道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油(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三)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五)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六)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七)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
第八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油(气)管道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样进行“三同时”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燃油、气从油(气)卸料站/码头或输送管线输送至生产系统输送的过程。第二条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第三条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第四条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第五条管道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管理wang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油(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三)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五)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六)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七)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第八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油(气)管道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样进行"三同时"预评价和竣工验收。第十条油(气)管道投产前应制定投产方案,投产方案内容包括制定投产方案的依据、各项投产工作的具体计划、组织机构、投产程序及各阶段的要求、工艺运行参数、投产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一条油(气)管道投产前应进行试运行。投产试运行分单体及整体试运行,各项试运行工作应严格按投产方案进行。第十二条油(气)管道整体试运行应在系统试运合格后进行。燃油输送管道应以水为介质;天然气输送管道应以气体为介质。整体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全部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第十三条投入正常运行的油(气)管道,应按运行调度管理工作程序执行。第十四条管道使用部门应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检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主要包括:(一)管道的工艺流程图及操作工艺指标;(二)开停操作程序;异常情况处理措施及汇报程序;(三)防堵、防凝安全要求;清管操作程序。第十五条油(气)管道所输送介质及各种添加剂应认真分析,确定其理化性质及腐蚀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管道内腐蚀。第十六条天然气管道的输送应符合SY/T5922《天然气输送管道运行管理规范》的规定;含硫天然气管道的输送应符合SY6457《含硫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的规定;含硫干气输送应符合SY6506《含硫气田干气输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规定。第十八条油气管道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包括管道泄漏检测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火灾报警、水击保护、超温和压力异常报警、自动停泵和压力泄放、阴极防护系统等。第十九条火灾与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校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应按标准要求配齐,每年进行一次校验和维护。第二十条生产设备或工艺设施的安全装置应有专人负责,并经常检查。第二十一条应急关断系统应保持完好,每年进行一次校验。第二十二条油(气)管道(干线)应设置阴极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第二十三条油气管道的检查与保护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并按规定进行巡检。第二十四条在汛期应对管道穿跨越段、截断阀等进行安全检查。第二十五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填写演练记录。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管线断裂、设备故障、可燃物质泄漏、火灾与爆炸、人员中毒、地震与洪水、人员应急撤离等。第二十六条油气管道的抢、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第二十七条油气管道修复和改造,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施工完工后出具竣工资料。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质量检验部门应进行监督检验。第四章管道检测第二十八条油(气)管道使用单位应制定定期检测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检测档案。第二十九条油(气)管道技术检测单位应取得国务院石油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应资质,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第三十条油(气)管道分为一般检测(外观监测)和全面检测:(一)一般检测内容包括管道损伤及变形、管道防腐层和绝热层、管道附件和安全装置、管道防护带和覆土、管道标志桩、锚固墩、测试桩、围栅、拉索、标志牌和电法保护系统;(二)全面检测内容包括一般检测的所有内容和管道测厚、土壤腐蚀性参数测试、杂散电流测试、管道监控系统检查及管内腐蚀介质测试。第三十一条油(气)管道应按检测周期进行检测。一般检测应每年至少一次;在新建管道投产三年内应进行全面检测,以后视管道运行安全状况每五年检测一次,最长不超过八年检测一次;对停用一年以上再启用的管道应进行全面检测;对多次发生事故、防腐层损坏严重、修理、修复和改造后、受自然灾害破坏以及投用超过十五年的管道,全面检测周期应适当缩短。第三十二条油(气)管道在检测前应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第三十三条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且在资格证书允许范围内工作。第五章输油(气)站第三十四条输油(气)站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机动车辆进站管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责任制等制度。第三十五条输油(气)站的生产区与生活区应隔开,生产区应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有明显的安全防火警示标志。第三十六条输油(气)站生产区内,禁止使用汽油、轻质油、苯类溶剂等擦洗地板、设备和衣物。第三十七条输油(气)站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电缆、仪表、控制系统以及在危险区内使用的便携式灯具、测试仪器仪表等,应符合该危险区防爆等级要求。第三十八条输油(气)站生产区域应做到"三清"、"四无"、"五不漏"。第三十九条输油(气)工艺(一)输油(气)工艺的各项运行参数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执行各项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管线憋压、凝管、油罐抽空或溢罐等事故的发生;(二)输油(气)站设有的高、低压泄压阀应完好投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三)工艺管线的涂色符合标准,防静电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四)电动阀门符合防爆要求,限位开关及零部件灵活、好用,有编号、无渗漏;(五)遇有着火、爆炸、跑油等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加强上下站间的联系,同时由调度向上级汇报。第四十条输油(气)泵管理(一)输油(气)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灯具、操作开关等符合防爆要求。非防爆电机与输油(气)泵房的隔墙应符合防爆要求;(二)输油(气)泵的启停操作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在调整运行参数时应加强岗位之间的联系;(三)输油(气)泵、电机的润滑油压力报警完好可靠;(四)转动设备的联轴器防护罩完好,设备接地良好;(五)输油(气)泵应定期进行润滑、维护保养。第四十一条各类安全检测报警系统应按规定定期检测,并建立台账。第四十二条输油(气)站区内的施工与检修作业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燃油(气)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防范燃油(气)泄漏和事故发生,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燃油(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包含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检验等环节。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企业管理负责人对燃油(气)管道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燃油(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管道设计与施工规定第四条设计要求1.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用安全可靠的料子和工艺。
2.管道设计应考虑燃油(气)运输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确保管道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依据管道运行环境和特点,设置合适的泄漏报警装置、防腐保温措施等,提高管道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施工管理措施1.管道施工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依照规定实施。
2.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工艺和方法,确保管道的质量和安全。
3.施工现场应配备充分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工人的安全。
第三章管道运行管理规定第六条管道运行安全保障1.管道运行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必需的检查和试验,确保管道系统完好无损。
2.管道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察和维护,注意检查管道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磨损、泄漏等问题。
3.管道运行中的紧急情况应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妥当处理突发事件。
第七条泄漏监测与报警1.管道系统应配备泄漏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一旦发现管道泄漏,应立刻启动泄漏报警系统,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第八条管道安全培训1.管道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操作证书。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对管道安全的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四章管道维护与检验规定第九条管道维护措施1.定期对管道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
2.清理管道周边杂草、防止火源靠近管道,保证管道四周环境的安全。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4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目录1. 前言2. 安全管理制度3. 管道设计与施工管理4. 管道设备维护与检修5. 应急演练与事故处理6. 管道安全教育与培训7. 管道安全监测与评估8. 总结1. 前言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和防止潜在的事故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规定。
2. 安全管理制度炼钢厂应建立健全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和管理流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年度安全目标、安全评价和管理计划。
3. 管道设计与施工管理炼钢厂在设计和施工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时,应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审批。
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管道的质量和安全性。
4. 管道设备维护与检修炼钢厂应建立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制度,对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检修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设备的检验和维修。
5. 应急演练与事故处理炼钢厂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机制。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理。
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6. 管道安全教育与培训炼钢厂应加强对员工的管道安全教育和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管道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
7. 管道安全监测与评估炼钢厂应建立健全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
对管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建立相应的监测记录和档案,对管道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和跟踪。
8. 总结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道设计和施工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六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设计与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设计,选用适用的材料,确保管道的强度和耐腐蚀性;(二)合理布置管道线路,避免与其他设施和设备发生冲突;(三)采用安全可靠的接口和连接方式,保证管道的密封性;(四)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五)确保设计和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七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保护措施。
第八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禁止在管道附近进行明火作业。
第九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安全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十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运行与维护,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建立管道的巡视制度,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二)建立管道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管道进行清洗、涂漆和防腐处理;(三)对于出现泄漏、裂纹、腐蚀等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四)对于出现管道运行异常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
第十一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运行单位,应建立管道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燃油、气从油(气)卸料站/码头或输送管线输送至生产系统输送的过程。
第二条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
第三条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
第四条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五条管道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油(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三)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五)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六)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七)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
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第八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油(气)管道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样进行“三同时”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炼钢厂煤气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煤气设施、设备、管道、作业区域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厂煤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煤气设施安全运行,防止煤气事故发生。
第二章煤气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四条煤气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五条煤气设施与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第六条煤气设施与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煤气设施与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
第八条煤气设施与设备的运行数据应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三章煤气管道管理第九条煤气管道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第十条煤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更换,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煤气管道应设置必要的阀门、法兰、安全阀等安全设施,并保持完好。
第十二条煤气管道的施工、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四章煤气作业区域管理第十三条煤气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四条煤气作业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煤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煤气作业区域应配备必要的煤气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煤气作业区域应设置煤气泄漏报警装置,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煤气泄漏事故。
第五章煤气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七条煤气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煤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煤气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九条煤气作业人员应熟悉煤气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能够熟练操作应急设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钢厂的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设计、安装、检修、维护、使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操作。
第三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确保安全、高效、环保的运行。
第四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六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审核。
第七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装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
第八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装人员应熟悉安装流程,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装应保证管道的连续性和紧密性,严禁出现泄漏、渗漏等情况。
第十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阀门、管件、附件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检修与维护第十一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检修与维护应定期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检修与维护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检修与维护工作应记录详细的维护情况、检修记录和问题处理情况,并进行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阀门、管件、附件等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严禁使用已经超过使用寿命或者不合格的设备。
第十五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检修与维护工作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包括设备清单、维护记录、检修计划等。
第四章安全使用第十六条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管道的构造、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炼钢厂内部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设计、施工、维修和运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炼钢厂对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安全设计1.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 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设计应考虑周围环境条件,合理确定管道的材质、直径和敷设方式,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3. 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土建设计规范,避免交叉或交错布置,避免与其他管线或设备发生冲突。
三、施工管理1. 炼钢厂对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施工应由持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人员应持相关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2. 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对于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应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预控措施的讨论,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管道的起止点和管道走向,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靠近施工区域。
4.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管道焊接和接头检测,保证施工质量。
随时监测管道的压力和泄漏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四、运行管理1.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运行应由专业的运行单位进行管理和维护,运行人员应持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
2. 管道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检,检查管道的泄漏、腐蚀和破损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和管件,保证管道的安全运行。
3. 管道的压力和温度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记录,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炼钢厂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制度,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熟练应对各类管道事故的处置。
五、维护管理1. 炼钢厂对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及时清理管道内积聚物和锈蚀物,并在必要时进行管道的防腐处理。
2023年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煤气和燃油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气和燃油管道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根据《煤气安全管理条例》、《燃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气和燃油管道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监管等环节。
第三条定义1. 煤气管道:指用于输送煤气的管道系统,包括输气管道和煤气传输设施。
2. 燃油管道:指用于输送燃油的管道系统,包括输油管道和燃油传输设施。
3. 管道运营者:指煤气管道或燃油管道的管理和运营单位。
第二章设计和建设第四条设计要求煤气和燃油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管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建设许可煤气和燃油管道的建设应取得相应的建设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建设。
第六条施工和质量控制煤气和燃油管道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同时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章运营和维护第七条运营管理管道运营者应制定管道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对管道的安全监管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安全设备管道运营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检测、监测、报警、防护等设备,确保及时发现和应对管道安全事件。
第九条定期检测管道运营者应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包括泄露、腐蚀、裂纹等方面的检测,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维护和修缮管道运营者应定期对管道进行维护和修缮,及时处理管道的磨损、腐蚀等问题,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监管和应急处理第十一条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气和燃油管道的监管,制定监管措施和标准,加强对管道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煤气和燃油管道运营者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管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管道运营者应对发生的管道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燃油、气从油(气)卸料站/码头或输送管线输送至生产系统输送的过程。
第二条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
第三条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
第四条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五条管道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油(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三)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五)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六)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七)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
第八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油(气)管道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样进行“三同时”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5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1燃油管道是否采用伴热和保温措施,应根据油品种类、粘度一温度特性曲线及当地气温情况来确定。
2燃油管道施工完毕,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
3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且应引出厂房外。
4车间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GB6222的要求。
5炼钢车间煤气间断用户,不宜使用高炉煤气或转炉煤气。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炼钢厂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生产单位,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炼钢厂的生产运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设计、使用、维护和检修等方面,分别阐述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燃油管道的安全管理规定1. 燃油管道的设计规定(1)燃油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必须经过工程技术论证,并由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
(2)燃油管道的设计应满足生产需求,并考虑到输油介质的特性、工况变化以及布局结构的合理性。
(3)燃油管道设计中的主要参数,如管道直径、壁厚、连接方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 燃油管道的使用规定(1)燃油管道使用前,必须进行试压和泄漏测试,并确保管道系统无泄漏,使用安全可靠。
(2)燃油管道敷设应远离明火、高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管道附近禁止堆放易燃物品。
(3)燃油管道周围应设有防火隔离带,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并设置明确的标识牌。
(4)燃油管道进、出口处应设有截断阀,方便紧急情况下切断管道供油。
3. 燃油管道的维护规定(1)燃油管道的定期检查保养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燃油管道及其附件的润滑、冷却、清洗等工作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并保持设备、管道的清洁。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旨在确保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关治理措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炼钢厂的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燃油管道:指炼钢厂用于输送燃料油及相关液体的管道系统。
2. 煤气管道:指炼钢厂用于输送煤气及相关气体的管道系统。
第四条【责任主体】1. 炼钢厂安全部门负责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炼钢厂的领导班子成员对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负有最终责任。
第二章管道建设和维护第五条【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设计】1. 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设计方案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六条【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安装施工】1. 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安装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第七条【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验收】1. 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施工结束后,应由安全负责人组织验收工作。
2. 验收工作应涵盖管道材质、安装质量、防腐蚀措施等多个方面,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维护】1. 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和文件。
2. 维护工作应包括巡检、清洗、检修等内容,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管道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管理制度】炼钢厂应制定相应的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条【安全操作规程】炼钢厂应制定并实施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种操作规范和程序,加强人员操作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炼钢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警示牌、安全标识、紧急停车装置等,确保管道运行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燃油、气从油(气)卸料站/码头或输送管线输送至生产系统输送的过程。
第二条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
第三条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
第四条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五条管道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油(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三)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五)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六)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七)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
第八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油(气)管道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样进行“三同时”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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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1燃油管道是否采用伴热和保温措施,应根据油品种类、粘度一温度特性曲线及当地气温情况来确定。
2燃油管道施工完毕,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GB 50235的规定。
3 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且应引出厂房外。
4车间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GB6222的要求。
5炼钢车间煤气间断用户,不宜使用高炉煤气或转炉煤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