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确定.doc

合集下载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3篇)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3篇)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随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全乡中小学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人事管理体系,加强校长及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形成领导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县教体____文件及县局有关精神指示,特制订我乡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领导干部人事管理第一条。

严格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

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如未达到以上任职条件,允许两年的时间达标,两年后仍未达标者,免去其行政职务。

新提拔的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以上任职条件。

第二条。

校长任用年龄原则不超过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

第三条。

中小学领导干部应服从____和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率先垂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如因工作失误或决策错误,违反政策及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同时给予停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同一学校的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上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在学校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遵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免去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并予调离本单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调换单位的,____上在满足其申请时,一律不予职务考虑。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请假一个学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议其辞去行政职务,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单位。

第六条。

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绩效评估居倒三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暑期考察和民意测评。

如有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不力,相互推诿,严重失职等现象,中心学校将免去或报请县局免去校长或中层干部职务。

第七条:学年绩效评估居倒数三名的学校,第一年校长应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位次仍居不前的学校校长应接受____上的戒免谈话或换岗。

第八条:在全乡中小学绩效评估中,连续三年学校排名明显下滑的学校,免去该校校长职务,并对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九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严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公立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公立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浅析公立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摘要】国家对中小学教育必须承担主要的责任,中小学教师的人事安排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进行的。

公立中小学教师用人制度改革主要通过切实加强编制管理、完善其聘任制度、积极促进教师交流,不断优化教师资源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关键词】公立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近年来,根据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逐步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建立起符合中小学用人制度改革的运行机制,为我国的基础教育的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我们不应该片面的理解学校只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因为教师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是辩证统一的,教师的发展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小学教师的人事安排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特别是公立中小学教师必须依据行政法法律制度,以政府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与之相对应的民办学校教师,也应当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无论是工资、福利等各方面都基本相同。

为了加强公立中小学教师的队伍建设,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其中有一部分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总的说来,当前我国公立中小学教师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的中长期教育规划,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完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

因此,需要从人才强国战略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加深对于公立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的认识。

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 切实加强编制管理近期教育部强调,要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同时对农村偏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确保学校与教师的双向选择。

在各地实行总体调控、动态管理,坚持做到“保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力求精简高效,园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

2 完善公立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公立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的改革,应该着眼于建立符合当前公立中小学实际工作和教师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在新进教师的公开招聘、聘用制度、职称制度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通过改革使得广大教师的事业心、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增强。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有关政策进行解答。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认定问题。

职称认定政策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对口或相近。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认定审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审批县(区)属及以下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对于已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皖人社发〔2016〕13号取消了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直接认定的条款,二级和三级教师仍然可以认定。

二、关于“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农村和基层薄弱学校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理解问题。

跨校指的是人员的工资、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均调动到拟聘学校(单位)。

比如,市重点学校A校没有空缺岗位,而该市下属某县农村B校有空缺岗位,A校教师申请到B校教学,需经A、B校同意,并经教育局批准,经市人社局备案,A校教师将工资、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全部转到B校,并在B校任教,则该A校教师可以通过B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竞聘。

三、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无论申报哪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都必须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学校进行申报,不可以随意跨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借调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学校推荐。

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通用3篇)

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通用3篇)

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通用3篇)工作计划是在一定时间内安排和计划工作时,提前制定工作计划。

事实上,有许多不同类型的工作计划,它们不仅分为时间长度,而且范围也不同。

就计划的具体分类而言,更具长远性和雄心的是依托职评、评优评先、出国培训推荐等机制,鼓励名优教师流动到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依托区级名优教师评选倾斜措加大薄弱学校推荐名优教师机会,实现薄弱学校造血功能。

力求在三个依托的政策保证下,实现区域内各校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为打造集团化办学和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做好队伍保障工作。

四、完成各项常规工作1、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名优教师梯队建设。

继续完善我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和奖励机制》,为有贡献的教师提供物质和精神的保障,让有为才有位成为教师的职业愿景。

2、完善校干后备人才库。

在2023年第二批毓秀计划人才选拔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路径,为下阶段我区新学校、分校打造一批能独当一面的管理人才3、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师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推进区域内优质资源均衡配置。

4、落实教师待遇保障,绩效工资分配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足额发放教师补贴。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5、动态核定教师编制,新建公办幼儿园初定教师编制不少于5人,努力配足保教人员。

6、做好教师资格认证、养老保险上线、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职称评定、校干考察、优秀教师工作者、师德先进评选、教师信息库管理等常规工作。

【篇二】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 20xx年,人事科要紧紧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为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加强教师教育的统筹管理,树立新的发展观、质量观,以新的思路实现新的突破,以新的举措开创新的局面。

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

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

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内容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校长负责制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行。

1995年9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从法律上确立了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

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含义和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就是明确校长在学校的法人代表地位,对外代表学校,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责任,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权责对等”的管理原则,结合各地实践经验,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校长应具有以下权力:(1)决策指挥权。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对本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2)干部任免权。

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学校党组织共同考察、讨论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可提名、任免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经党组织讨论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3)学校改革权.校长有权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等学校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但改革方案和措施需经过学校党组织的讨论,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由校长组织实施.(4)教职工奖惩权。

校长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对教职工的重大奖励或行政处分需听取学校党组织和工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5)经费和固定资产使用权。

校长有权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使用教学经费、校舍和仪器设备。

保证校长实施以上权力,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前提。

实行校长负责制的积极作用实行校长负责制,有利于推行岗位责任制。

实行校长负责制,是管理学校的责任及相应的职权集于校长一身,有利于学校行政工作的统一指挥,有利于建立层层负责的岗位责任制,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人浮于事、职责不清、赏罚不明、效率低下的状况,从而提高学校行政工作的效能.实行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人事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1.12•【文号】人发[1996]1号•【施行日期】1996.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人发〔1996〕1号)现将《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安排好一九九六年的人事工作,并抓好落实。

1996年1月12日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1996年人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奋发进取,讲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把适应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调整到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传统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的人才资源开发上来,建设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支队伍,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供人事人才保证。

1996年人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继续深化机构改革1.加快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步伐。

重点抓好地、市、县、乡的机构改革。

没有做出部署的,要尽快部署;已经部署的,要抓紧审批方案;完成方案审批的,要抓紧组织实施。

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认真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搞好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的调研准备工作。

2.要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已经完成机关机构改革的地区和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上来;尚未完成机关机构改革的地区和部门,也要统筹考虑,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行试点和部署。

二、加快公务员制度推行步伐,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初步建立起公务员制度3.全面推进地市以下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中小学)学校人事管理规定

(中小学)学校人事管理规定

(中小学)学校人事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三级管理要求,现按照“统一领导,加强管理,严格制度,规范程序,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就人事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请假制度(1)病假①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向部门领导申报,请病假一周以上,须报学校人事处。

部门领导请病假3天以上,须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

②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A.病假满一个月扣发劳务费、奖励工资、季度奖;B.病假两个月以内,发给本人工资;C.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D.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③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生活福利待遇。

④病假须有医疗机构的证明。

(2)事假①教职工因私事有正当理由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部门领导批准,超过3天由部门加具意见送人事处由分管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请事假3天以上,须向人事处申报呈主管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②事假一天扣本人基本工资一天,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奖励工资、季度奖、劳务费。

③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算;超过两个月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算;超过三个月的,超过天数本人基本工资停发;一年以上作自动离职办理。

④有学校通知开家长会的可以不扣。

⑤职工外出看病取药,每月两个半天以内的,可以不扣;年龄在50岁以上的教职工放宽到四个半天以内不扣。

⑥按旷工处理的人员,旷工期间停发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季度奖、劳务费。

⑦因私事短期出境居留,按(xx)侨政会字第007号文规定,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必须按期返回。

教育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实施意见.doc

教育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实施意见.doc

教育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发文单位:教育部文号:教人[2002]8号发布日期:2002-6-26执行日期:2002-6-26生效日期:1900-1-1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和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紧做好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1.按照国办发〔2001〕74号和国办发〔2002〕28号文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学编制实施办法,指导、落实本地区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办发〔2002〕28号文件提出的要求,抓紧做好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并将结果报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财政部门,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实施办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本地区中小学人员编制方案。

要按照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规范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合理确定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批准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调控中小学班额(每班学生数)和班级数,科学确定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采取在校学生人数、标准班额、班级数、每班教师定员等指标,区别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计算并分配中小学校编制数额。

要根据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的情况,合理调剂学校之间编制余缺。

二、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确定4.中小学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设置管理机构,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普通中学职能机构设教导处(室)、总务处(室),重点中学和24个班以上的学校可增设1~2个机构。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据了解,我国从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XX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尹蔚民还表示,XX年将推进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从 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XX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X]98号文件)精神,现将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一、健全制度体系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职工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遵循中小学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律,创新岗位管理政策措施,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中小学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施策、分级管理,立足国情,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坚持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科学规范、评聘结合,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将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奖优罚劣,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构建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二、主要内容(三)健全教师岗位等级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设置划分为高、中、初级,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是学校公开招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教师岗位为主,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正高级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素养,在教育教学和教书育人方面业绩突出,能力卓越;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研究和推广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本地本学科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地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北京市××局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省教育厅: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市中小学编制情况,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和推进。

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职工基本情况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校1691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初中207所,小学1455所;中小学教职工共有37951名。

二、编制管理情况1、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和编制年度报告制度。

至目前,省编办核定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共31028名。

按照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局、市编办、市××局与市××局联合下文,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并建立了编制年度报告制度。

2、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

近期,按照省编制部门要求,正在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严把人员入口关。

3、实行学年度预测编制需求办法,及时申请编制。

市××局每年3—4月份,对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生源变化和教师需求情况,并及时上报市编制管理部门。

目前,20xx年暑假招生所需教师编制仍未到位。

4月13日,梁铁虎市长和陈静副市长到市××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承诺今年秋季开学前研究中小学编制问题。

各县(区)自20xx年省核定编制后数量没有变化。

4、清理在编不在岗和不符合教师条件人员。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问题的意见》,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违规进入教师队伍或不符合教师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来源:时间:2003-11-28各市、县(区)人事局和教育局,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后,我省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稳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

为了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1.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落实科教兴粤战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进行体制和制度的创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2.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建设教育强省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创建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教育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3.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改革中小学人事制度;加强编制管理,科学定岗定责;完善校长负责制,改革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实行教师聘用(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完善中小学工资保障机制,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doc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doc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2019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更新:2018-11-22 02:54:0812月26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鼓励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进入中小学教育领域,人社部在将全面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正式施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届时中小学教师在职称等级上将分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五个等级,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此外还辅以相对应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在26日的工作会议上,尹蔚民表示,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据了解,我国从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鼓励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预计全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将达到1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1%左右。

尹蔚民说:我们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推动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基本实现了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了创纪录的699万人。

尹蔚民说,除了上述措施,人社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服务。

初步确定,明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6%以内。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劳人薪[1985]40号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劳人薪[1985]40号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文:----------------------------------------------------------------------------------------------------------------------------------------------------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劳人薪[1985]40号1985年8月30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发布)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现结合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方案适用范围(一)普通中学(包括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中学、工读学校,以下简称中学)。

(二)小学(包括盲聋哑小学、弱智儿童学校,以下简称小学)。

(三)幼儿园。

二、教职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一)职务名称1.教学人员。

中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小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幼儿园教师职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俟国务院批准后,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并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2.行政人员。

中小学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职员的职务分列。

幼儿园行政人员职务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标准,暂按《改革方案》中附表六、七的“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并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标准。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0.11.21•【字号】青政办[2000]241号•【施行日期】2000.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0〕24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人事厅、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全省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关于全省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现就我省中小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教育需要,适合中小学特点,责权利统一的充满生机的学校人事分配管理制度为目标,打破传统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教师素质和待遇、教育质量以及办学效益同步提高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以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保证作用、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以双向选择、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为手段,建立学校内部聘任看实绩,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以经济为杠杆,实行劳绩挂钩,建立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增强教职工的使命感和危机感,激发学校内部活力,推动全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改革的内容(一)实行五定1、定学校规模。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中小学生生源状况、学校自身办学条件以及办学效益,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资源的优化与配置,科学确定学校规模和布局。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7•【字号】州政办[2004]29号•【施行日期】2004.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办[2004]2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编办、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七月七日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编办、州财政局二OO四年七月五日)为了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转换学校运行机制,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湘发〔2004〕5号)、《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科教事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证。

2、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实行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中小学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了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在镇一级的实施方案如下:一、完善人事制度建设1.统筹编制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制定完善中小学师资评价标准,建立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教师的积极表现。

3.建立健全中小学师资聘任制度,实行合同制管理,确保教师的权益和职业发展。

4.加强对教师职称评审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正、公平评估教师的专业水平。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和选拔的办法,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2.提高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创造条件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收入待遇和福利保障,增加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三、优化工作环境和待遇保障1.加强对中小学校园环境和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

2.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的薪酬制度,确保教师的收入合理和稳定增长。

3.建立中小学教师劳动保障机制,确保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例如加强对教师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

4.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权益维权机制,为教师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和渠道,解决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对中小学人事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设立中小学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小学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督促。

2.开展对中小学人事管理工作的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加强对中小学人事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以上是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在镇一级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待遇和工作环境,以及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旨在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中小学教育的长期发展。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0-2-26 10:22:16 赵艳阅读次数:1736(人社部发[2009]29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9号)文件要求,国家同时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3号),《意见》中提出:一、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这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

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而最主要的问题是等级设置不够合理。

按照现行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

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教师在评上限定的最高职称后,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惰性思想,职业发展空间受限,进取心和积极性不高。

另一方面,职业发展空间受限还不利于稳定教师队伍。

一些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职业愿景,或放弃教师工作,或转而追求行政职务。

同时,这样的职称制度也不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别是中高级人才在中小学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不利于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了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从2009年2月起,在陕西省宝鸡市、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以宝鸡市为例,这个市于2010年3月底率先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近3.5万名中小学教师均实现新旧职称(职务)的顺利平稳过渡,圆满完成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中有296人获聘高级教师,还有12人被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

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认为,改革中增设职称拓展了自己的发展空间。

广大教师普遍反映,在中小学教师中设立正高级职称,使他们切实感觉到地位提高了,发展空间广阔了,干工作有了动力,干事业有了奔头,增强了进取意识。

小学人事部门工作计划

小学人事部门工作计划

小学人事部门工作计划•相关推荐小学人事部门工作计划(通用12篇)时间一晃而过,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

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人事部门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人事部门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学校人事档案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本职能,它是学校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学校各项活动、管理工作的真实反映和重要的果,是体现一个学校办学成果的重要依据。

学校的人事工作关系到学校的荣誉、发展,关系到全校教师的切身利益,是学校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人事工作管理,体现学校档案、人事工作的重要地位,使我校的档案、人事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二、具体工作:(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1、加强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完成资料分类归档,完善档案查看制度。

实行档案资料工作集中统一管理。

2、协助学校领导完善用人制度工作。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精神,本学期继续协助校领导完成全校教工和临时用工人员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及职称评聘工作,建立并完善考评制度,正确进行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做到科学、公正,公平。

合区教育局人事科传达的会议内容学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与当前的考核操作技能方法,做好年末每位教师的年终考核。

(二)人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随着教育事业日新月异的变化,人事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的人事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工作做得细、做得实。

由于教师的调进调出等教师的流动以及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更要求人事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从学校的整体利益出发,做好学校的各项人事工作。

人事干部要为学校、教师的人事问题根据学校的整体规划按原则,照规定办事,使学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常规工作:1、工资福利工作:抓好正常化管理,做好晋级增资、转正定级、退休审批等工作。

2、报表统计工作:做好每月工资报表,各项人事统计报表,年终报表的上交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此次会议是在当前学习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积极落实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提出了当前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实行聘任制为重点,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
制。

会议指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教师队伍机制创新的迫切要求。

会议要求,当前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要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加快编制核定工作,尽快将编制核定到县;要建立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要组织中小学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坚持择优录用,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

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要转换用人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聘任机制,形成竞争择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要改革选拔任用方式,切实扩大民主。

五是严格合同管理,科学实施考核。

六是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

认真落实促进和引导教师交流的政策。

李卫红在讲话中强调,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基础教育发展全局、事关每个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程。

我们既要坚持改革,还要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

她要求,各
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制定完善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山西、湖北、甘肃、重庆等省(市)教育厅(教委)和江苏徐州、吉林四平教育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处处长以及部分省市主管人事工作的厅长参加了会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