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变更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

申请审批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申请时间:年月日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

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 1.禁止类药品是指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2.限制类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上述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 以下名单主要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布的相关目录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一)麻醉药品:1.阿法罗定 2.可卡因 3.罂粟壳浓缩物 4.二氢埃托啡 5.地芬诺酯 6.芬太尼7.氢可酮 8.美沙酮9.吗啡10.阿片11.羟考酮12.哌替啶13.罂粟壳 14.瑞芬太尼15.舒芬太尼 16.蔕巴因 17.布桂嗪18.可待因19.复方樟脑酊20.右丙氧芬21.双氢可待因22.乙基吗啡23.福尔可定 24.阿桔片 25.吗啡阿托品注射液等 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除非另有规定)。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1.丁丙诺啡 2.γ-羟丁酸 3.氯胺酮 4.马吲哚 5.哌醋甲酯 6.司可巴比妥 7..三唑仑等 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除非另有规定)。 二、终止妊娠药品 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十条规定:“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 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终止妊娠药品品种有: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新办办事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新办办事指南 区域广州市黄埔区 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对象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经营(零售)活动 经营企业或个人。(申请人须取得《同意筹建通知书》并完成筹建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申请所需的材料)。 、办理条件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 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企业应配备足够的、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及岗位职能相适 应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药学服务及处方审核等工作 - 1 - 页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的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 理用药,并对经其审核的处方负责。 1、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 员。 2、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 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 人员。 3、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 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下同)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配备若干执业药师集中审核处 方,其所属每间连锁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复核与 指导合理用药。 5、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 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页

冰箱药品管理制度

(精品)2019中考英语(衡水市)goforit版unit1短语总结 冰箱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冰箱药品的管理,做好冰箱药品的储存养护,保证置于冰箱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制度。 一、冰箱药品的验收:药品配送公司应采取冷链方式运输冷藏药品,应保证药品的储存温度在规定范围内,否则应当场拒收。药房工作人员必须对冷藏药品在两小时内验收完毕。 二、药品说明书标明需要冷处保存的药品必须放人置有温度计的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为2-10℃(控制在2-8℃) ,对有特殊温度要求储存的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冰箱内物品应根据种类与性质分类存放,药品标签清晰,严禁药物混放,如针剂、内服药、外用药应按药品的种类(名称)分类放置,并张贴药品标识和警示标识,需避光保存的药品要用避光盒或原包装保存。 三、药品需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摆放,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拆零的药品按《药品拆零管理制度》执行。 四、冰箱药品运输到病区时必须使用专用的箱子,箱子里必须有冰袋和温度监控器。护理人员与物流工当面验收,温度监控器温度高于10℃,则退回药房,药品按《药品报废、销毁制度》执行,并追究个人责任。 五、冰箱应指定专人管理、养护,定期检查。每日检查两次温度,并登记检查情况,如冰箱温度不达标或运作不正常立即查找原因,无法解决需同维修部门进行联系。每月对储存于冰箱的药品进行有效期检查,近期的药品按《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执行,而有质量问题或滞销的药品按《药品报废、销毁制度》执行。每年对温度计校正一次。 六、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药品,违规进行绩效管理。 七、发生突发冰箱故障应立即联系水电组进行维修,并立即转移冰箱内药品到正常运作冰箱或冷库。发生区域性停电应立即联系总务科,药房工作人员须在五分钟把10个冰袋以上放进冰箱内(可保证冰箱温度保持在10℃以下一个小时),并按照冰箱故障处理流程操作。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1a

第三方药品物流管理规定

BatchDoc Word文档批量处理工具 湖南省第三方药品物流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申请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的要求(一)企业应有与药品物流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和冷库。企业物流中心应具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或高架仓库,仓储作业区平面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下同),其中阴凉库面积应占储存区面积的60%以上;物流中心仓库管理系统可实现自动存取、自动分拣、出入库箱式输送、无线射频技术、电子监控管理、电子标签拣零等。b5E2RGbCAP (二)企业现代物流仓储硬件设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设施设备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实现仓库药品装卸、上架、传送、分拣、出库的自动化。p1EanqFDPw 1、企业整件库应设置立体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其中髙位货架不少于3层,货架层高不低于1. 5米,托盘货位不少于8000个;电动叉车(包括堆垛车等)不少于4台。

2、企业零货拣选货架(包括搁板货架、流利货架等)不少于3层,货位不少于10000个,货位间应当有效隔离;具有自动输送药品功能,药品自动输送设备覆盖区域与零货文档批量处理工具BatchDoc Word BatchDoc Word文档批量处理工具 分拣量相匹配;拆零拣选应选用电子标签拣选系统(DPS至少600枚)或无线射频技术(RF至少20台)。RTCrpUDGiT 3、企业冷库、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专库应配置电子标签管理系统或RF系统。 4、通过动力输送线将药品送达目的区域,实现物流中心各作业环节自动、连线、闭合的物流传送。 (三)企业应设置条码打印扫描复核设备,在仓库管理系统(WMS)协同控制和管理下,库区实现条码管理,并具有药品上架、分拣、养护等作业指令和数量信息显示、确认功能,以及货位自动分配、自动识别、自动寻址功能。药品出库复核应采用条码扫描或无线射频技术,对药品按订单、批号进行复核。条码标签打印设备不少于2台。5PCzVD7HxA (四)开展冷藏药品第三方储存、配送业务的,企业应设置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湖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且与企业经营规模和第三方药品物流相适应的冷库、冷藏车、保温箱或者冷藏箱及相关设施设备。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修订版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修订 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 目录: 1、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3、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4、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5、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6、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7、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9、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门店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 4.1、门店采购人员将门店的缺货计划,通过计算机系统上传给公司总部配送开票处。?采购国家有 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2、公司配送开票处开票,仓储部门打印随货同行单,并将门店所需药品配送到门店。? 4.3、药品到货后,门店验收员持随货同行单,根据随货同行单上所列品种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4、在随货同行但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格药品应现场拒收,由配送人员带回公司仓储部统一处理。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上架销售。? 4.5、在计算机系统中,对照随货同行单上验收合格的药品点击入库。? 4.6、按照不同类型药品的管理规定,根据顾客的相关要求,开具销售凭证,对在帐药品进行销售出账,销售凭证内容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销售人员要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销售出库。?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说明:1、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2、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筹建申请完成审批后,由经办人制作《同意/不同意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4、本表一份,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留存。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企业名称: 申请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说明 一、申办人完成企业筹建工作后,应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份,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三、申办人在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时,必须随附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驻店药师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及健康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驻店药师1吋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5、主要设施设备发票复印件; 6、营业场所外观照片、布局照片各1张; 7、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基本情况

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办事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办事指南区域广州市黄埔区 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办理对象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黄埔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经营(零售)活动经营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条件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企业应配备足够的、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及岗位职能相适 应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药学服务及处方审核等工作。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的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 理用药,并对经其审核的处方负责。

1、一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2、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3、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下同)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配备若干执业药师集中审核处方,其所属每间连锁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复核与指导合理用药。 5、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药品二票制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购销票据管理,规范药品购销环节符合Gsp规定,确保购销药品证、票、货、款、物一致,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28号令)。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购销票据管理。 4、职责:采购员、验收员、销售员、开票员、运输员、财会员、质量管理员。 5、内容: 5.1.“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5.2.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5.2.1.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供货): 5.2.1.1药品生产企业供货,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药品项目填写齐全; 5.2.1.2药品生产企业供货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票(销售出库复核单/票)”,及发票的采购企业名称等应当与随货同行单/票、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5.2.1.3药品生产企业配送到货后,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发票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具; 5.2.1.4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票据与实际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单价、数量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

单/票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5.2.2.销售药品(医疗机构采购): 5.2.2.1.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产生业务销售时,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到终端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单价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向医疗机构提供的生产企业发票复印件、公司开具销售发票、随货同行单(销售出库复核单)且需随货同行(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 5.2.2.2.按照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视为生产企业的,需向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其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说明书、承诺书一式两份,购货方与企业各留存一份备查。 5.2.2.3.公司不得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相互之间发生购销行为。 5.2.2.4.购货单位采购药品发生业务往来后,按票据管理规定及时开具购销发票且随货同行,发票与随货同行单购货医疗机构名称、收货地址、联系人、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单位、金额、数量等一致。 5.2.3.购销发票根据生产企业与公司、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可以实行电子化发票信息验证管理。 5.2.2.购销药品中发生的发票及相关票据,应当按照票据管理规定保存5年。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 目录: 1、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3、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4、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5、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6、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7、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9、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门店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 4.1、门店采购人员将门店的缺货计划,通过计算机系统上传给公司总部配送开票处。采购国家有 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2、公司配送开票处开票,仓储部门打印随货同行单,并将门店所需药品配送到门店。 4.3、药品到货后,门店验收员持随货同行单,根据随货同行单上所列品种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4、在随货同行但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格药品应现场拒收,由配送人员带回公司仓储部统一处理。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上架销售。 4.5、在计算机系统中,对照随货同行单上验收合格的药品点击入

药品经营企业首营企业资质要求

上游生产企业供货商提供证照及药品资料明细 一、供货企业资料 01.药品生产许可证 0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当年年检) 03.GMP证书 04.税务登记证 05.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年年检) 06.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品种、期限、销售地域) 07.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08.业务员培训证明或上岗证 09.质量保证协议书 10.质量体系调查表和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11.企业印章备案(原印章) 12.药品购销协议 13.纳税申报表(上一年度) 14.出库单模板备案原件(并附随货同行字样),必须是原样票非复印件,具体内容有:供货单位、 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15.税票模板备案,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 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16.供货方指定结算企业账户,账号,开户行备案 二、所供品种的资料(必要) (1)质量标准;包装盒;说明书;包装和说明书批件;物价批文。 (2)药品品种注册批件(在5年效期内,过期的提供再次注册受理单) 三、以上资料均需盖商业企业公章(鲜章),谢谢合作 上游批发企业供货商提供证照及药品资料明细 一、供货企业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过当年年检)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GSP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年年检) (5)税务登记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品种、期限、销售地域及购货单位) (7)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8)业务员培训证明 (9)质量保证协议书(按GSP2012版) (10)质量体系调查表和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11)企业印章备案(原章印) (12)随货同行单印模备案(需要随货同行字样),必须是原样票非复印件,具体内容有: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 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13)税票模板备案(复印件加盖税票专用章原印章加盖公章)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14)供货方指定结算企业账户,账号,开户行备案 二、所供品种的资料: (1)药品品种注册批件(在5年效期内;已过期的另提供再次注册受理单) (2)属进口或“三地”引进药品的提交:进口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港澳台药品《医药产品注册证》;同批次《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质量管理章。 三、以上资料均需盖商业企业公章(鲜章),谢谢合作 销售下游客户需求证照资质明细: 一、药品批发、零售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过当年年检. )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GSP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年年检) (5)税务登记证 (6)采购委托书(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品种、期限、地域) (7) 采购员身份证复印件 (8) 采购员培训证明

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从上级医疗机构统一配送。 二、检查验收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对入库药品和医疗器械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和外观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不得漏验。 三、特殊管理药品应由两人共同检查验收;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病药应由两人逐盒检查验收到最小包装,填写完整的验收记录,并双人签字。 四、已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办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入库手续,并签名或盖章。 五、经检查验收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按规定认真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检查验收各项记录,内容包括:到货日期、药品和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等,记录应整洁,真实、完整,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药品医疗器械储存养护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区域和医疗区域分开,并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度、湿度控制设备。 二、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区(库)、阴凉区(库)、及冷藏区(库)。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每日上、下午各记录一次温湿度,并根据温湿度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药品、医疗器械储存陈列应分类存放。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集中存放,按规定处理。 四、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药品、医疗器械储存专柜。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相应设备。 五、保持药品、医疗器械存放区的清洁卫生,做好防潮、防腐、防污染、防虫、防鼠等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依法经营,保证药品质量,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做好药品拆零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二、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三、操作规程(一)人员要求 药品养护人员对需要拆零的药品进行拆零并做好拆零记录。(二)设施要求 药品拆零要有专用的拆零工具、包装袋以及相关的清洁卫生用品等,以确保拆零的药品不受污染。 (三)药品拆零销售程序: 1、药品拆零销售是指销售的单位药品无说明书,必须另附包装袋并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方可进行的销售。 2、养护人员将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在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将原包装密封或密闭留存,并将拆零药品

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等及时登记在“药品拆零销售记录”上。 3、养护人员拆零药品时,首先要检查拆零工具是否保持清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零;拆零的药品放在包装袋内,并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拆零完成后将拆零工具清洁消毒,放置妥善以备下次使用。 4、拆零药品要按规定温度条件存放,要求养护员每天对拆零药品进行养护,保证拆零药品的质量合格。 5、营业员销售拆零药品时,要坚持“一问、二看、三核对”,即一问清楚顾客所购的药品,二看清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同顾客所需的药品相符,三对即销售的药品要细心核对,防止差错。 6、营业员确认药品、包装袋的内容无差错后,将药品发给顾客并详细说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7、拆零药品销售完成后养护员要及时填写“药品拆零记销售录”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X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我公司就GSP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公司注册资金XXXXX万元,经营范围有:XXX、XXXX、XXXX、XXXX。我司现有员工XX人,其中执业药师XX人,药学技术人员XX 人(含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XXX%,公司设立了质管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行政部、信息管理部共六个部门,公司上年度销售额XXXX万元,我司经营品种XXXX,经营XX品种XX个。公司以“XXXXX”为质量方针,依法依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本公司,开业至今从未发生过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1、质量体系文件情况 公司编制了《质量管理制度》XX项、《质量管理操作规程》XX项、《部门及各级岗位质量职责》XX项等文件,组成成了公司质量体系的标准文件,是公司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文字依据,质管部对各项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培训。 2、人员的配备情况 (1)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XXX总经理是XXXX学历,XX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质量负责人XXX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X,XX本科毕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XX年有余,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知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具有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3)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XXX是职业中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专业为XXXX,能坚持原则、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告知承诺书

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告知承诺书 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就《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取得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五)《福建省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 二、许可范围 在漳平市范围内实行。 三、许可条件 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的经营条件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文)》、《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或《福建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新开办零售药店经营条件的通知》(闽食药监市【2010】101号)。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四、许可的办理 (一)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告知承诺书,由漳平行政服务中心市食药监局窗口受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二)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的承诺文书后,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三)申请人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五、行政管理要求 (一)申请人在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或虽获得许可但未达到许可条件,不得从事药品零售经营活动。 (二)变更许可事项,如企业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营业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变更,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事先到漳平行政服务中心市食药监局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三)药品经营应遵守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六、监督与法律责任 (一)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企业设立、开业前置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暂行规定》要求,许可证颁发后在三个月内本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与承诺相违背的现象,本行政机关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二)申请人不符合许可证条件和未获得许可证前,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否则本行政机关将依法查处。 (三)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四)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如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即默认本行政机关已经表示同意,工商部门可以核发营业执照,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五)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龙岩市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漳平行

药品储存配送管理制度

、保管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入库、1 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应拒收。、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2 合格品区为红色、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其质量标准“贮藏”项下规定的条件分类储存3 于仓库中。、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4 药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 5 品应控制堆放高度,严禁货物倒置、混垛、超标等现象。306、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 10厘米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报近效7 期药品催销表”、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发出,应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8 知单》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处理。、保管人员应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每月进行一次彻底9 清扫,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等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工装,非必要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仓库。、保管员应对在库药品作好台帐,做到帐货相符。10 对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养护员应每月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11、应及时进行整改。药品会计根据各调剂室的请领单,打印验收出库单,并交库 库管人员根据出库单的内容,积极准备药品。注意品名、规格、数量的13一致

性,按照急用先发,发陈储新原则;在药品准备过程中,同时登记实物卡片和检查库存情况,并在核对无误后在验收出库单上签字负责,库管员必须是药学专业人员。药品运送由两名以上人员组织实施,并随带三联验收出库单,注意防止14药品运送过程中的丢失,药品送达各调剂室负责人核对,若有差错,送货人员应立即报告及时纠正;送药人员在收货方认为准确无误后,请调剂室负责人在三联单上签字,并带回两联。药品质量管理人员本着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的原15 及时配送药品到调剂部门、打印出库凭据并作出库记录。则, 科尔沁左翼后旗康达药行连锁有限公司 录目 1. 部门职责…………………………………………………………… 2. 部门经理职责……………………………………………………… 药品验收员职责……………………………………………………3. 药品保管员职责……………………………………………………4. 质量管理员职责……………………………………………………5. 配送员职责…………………………………………………………6. 养护员职责…………………………………………………………7.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31176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员工; 2.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拆零作业前,进行适宜的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3.拆零销售必须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药店名称和联系方式;药品的用法用量除单位、重量标示外,还还应用通用易懂的文字(如:“一次××片,一日××次”、“一次×支,一日×次”等,以正确指导用药。 4.拆零销售药品由计算机系统单独建立销售记

药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事指南 一、什么是申请人承诺制? “申请人承诺制”是指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对照许可机关公示的许可条件,经自查符合条件要求且书面承诺按许可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方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许可机关经书面审核后当场发放相关许可决定的一种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许可发证后,由后续监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自查表》内容完成跟踪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处理。 “申请人承诺制”改革的主要特点:一是将事前的部门监督改为申请人的自建自查,有助于落实申请人主体责任,强化申请人的自我管理约束;二是将事前的现场核查改为事后跟踪检查,既简政提速增效,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将许可与申请人的信用挂钩,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二、“申请人承诺制”适用范围 (一)以下事项适用“申请人承诺制”: ⒈《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新增食品类别、新增生产场所除外); ⒉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和经营场所面积在㎡以下(含㎡)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限定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 ⒊《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 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门店)延续(适用于年月日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门店)、登记事项变更;

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门店)换发。 (二)以下守信者适用申请人承诺制: 申请人信用良好,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申请人承诺制申办的资质条件: ⒈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近五年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近三年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而被原发证的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相关许可的; .近一年因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被处予罚款以上(含罚款)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的日常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的(新办的不适用); .其他的失信情形。 三、“申请人承诺制”需承诺的内容 本企业(或单位、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经自查: □(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符合《自查表》中列举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承诺不符合条件前,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不履行承诺所引发的后果,愿意承担以下法律责任,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药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

药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的:为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复核管理、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控制,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质量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运输过程。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管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公司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持合法有效的运输证明进行自行运输,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和严格保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2运输证明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发生遗失的,遗失单位应立即书面告知运输证明持有单位;持有单位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予注销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告,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和配送时,应当严格办理交货手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 目录: 1、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3、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4、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5、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6、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7、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9、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门店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 4.1、门店采购人员将门店的缺货计划,通过计算机系统上传给公司总部配送开票处。?采购国家有

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2、公司配送开票处开票,仓储部门打印随货同行单,并将门店所需药品配送到门店。? 4.3、药品到货后,门店验收员持随货同行单,根据随货同行单上所列品种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4、在随货同行但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格药品应现场拒收,由配送人员带回公司仓储部统一处理。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上架销售。? 4.5、在计算机系统中,对照随货同行单上验收合格的药品点击入库。? 4.6、按照不同类型药品的管理规定,根据顾客的相关要求,开具销售凭证,对在帐药品进行销售出账,销售凭证内容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销售人员要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销售出库。?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本章是关于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批准机关及批准方式、开办条件相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管以及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售药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包括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其药品经营条件、经营行为对药品质量、合理用药及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为了保证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政府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进行事前审查批准,并对其日常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规和监管。 本章从保证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影响药品经营质量的关键性环节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必要的规定。主要容包括: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批准机关、批准方式、批准原则、开办程序等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的认证规定,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进行为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记录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行为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保管条件和行为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出售中药材及中药材以外药品的规定。 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释义】本条是关于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批准、登记注册机关、程序、原则,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容和管理的规定,包括五个方面的容: 第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批准机关。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及对药品监督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原法第十条中的有些规定已经明显的不能适应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形势。在计划经济为主导的时期,我国的药品经营企业实行省以下统一管理,药品计划调拨、经济统一核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再侧重于从市场供求等经济管理方面对药品经营企业本身的经济运行进行直接管理,而是通过制定经营药品必备条件来进行准入控制,通过规经营行为去依法监督管理,从而保证医药经营的健康运行。因此,原法中《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修改为概念更加准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由所在地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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