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
敲诈勒索罪的法条规定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法条规定有哪些在现实社会中,总有⼈凭借对⽅的过错,⽽⼤肆的进⾏要挟,甚⾄以⽀付⾼额的费⽤为代价来要挟对⽅,从⽽容易构成敲诈勒索罪。
⽽我国相关法律中对此罪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对此,店铺⼩编在下⽂具体介绍我国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法条规定。
敲诈勒索罪的法条规定有哪些《刑法》第⼆百七⼗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最⾼⼈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5⽉12⽇(⼀)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以⼆千元⾄五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以三万元⾄⼗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以三⼗万元⾄五⼗万元为起点。
各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法院、⼈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批准。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的⼈⾝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为⾏为⼈采⽤威胁、要挟、恫吓等⼿段,迫使被害⼈交出财物的⾏为。
威胁,是指以恶⾔相告迫使被害⼈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及其亲属的⽣命、⾝体⾃由、名誉等进⾏威胁,威胁⾏为只要⾜以使他⼈产⽣恐惧⼼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产⽣了恐惧⼼理。
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产⽣恐惧⼼理,然后为了保护⾃⼰更⼤的利益⽽处分⾃⼰的数额较⼤的财产,进⽽⾏为⼈取得财产。
被害⼈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默许⾏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
上海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金额
上海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金额上海敲诈勒索罪是指在威胁、索要、敲诈他人财物的行为被发现并遭到检举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法律制裁的过程。
在上海,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金额非常关键,因为它涉及到敲诈勒索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被告人被定罪的程度。
下面,我们将分步骤阐述上海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金额的相关内容。
步骤一:2000元的标准金额根据《上海市敲诈勒索罪量刑参考标准》的规定,如果所涉及的敲诈、勒索活动金额低于2000元,那么被告人可以被认定为轻度罪犯。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短期的拘禁、罚款等缓刑的刑罚。
步骤二:2000-5000元如果涉嫌的敲诈、勒索金额在2000元到5000元之间,那么被告人会被视为一般的罪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从事敲诈、勒索犯罪,法院通常会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等刑罚。
步骤三:5000-10000元如果涉嫌的敲诈、勒索金额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被告人会被视为严重的罪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从事敲诈、勒索犯罪,法院通常会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等刑罚。
步骤四:10000元以上如果涉嫌的敲诈、勒索金额超过10000元,那么被告人会被视为非常严重的罪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从事敲诈、勒索犯罪,法院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等刑罚。
总的来说,在上海,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金额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
根据各种数据,敲诈勒索行为已经成为上海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
上海警方也一直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打击。
只有在不断强化社会安全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加警惕性的情况下,上海的敲诈、勒索行为才能得到更好的控制。
最新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
最新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广东省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
广东省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广东省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威胁他人,索取财物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获取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标准是对犯罪行为中涉及的财物数额进行界定,不同的数额将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标准分为三个档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行为;数额巨大是指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是指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行为。
根据不同的数额档次,犯罪行为将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从而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被害人的经济状况、犯罪行为的手段和影响等因素。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将根据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手段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犯罪行为中涉及的财物数额进行综合评定,从而确定犯罪行为的数额档次。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的认定,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公正合理。
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来说,也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经济纠纷等问题而采取违法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广东省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是对犯罪行为中涉及的财物数额进行界定,根据不同的数额档次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和量刑。
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被害人的经济状况、犯罪行为的手段和影响等因素,对犯罪行为的数额进行综合评定。
在法律框架下,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公正合理,同时加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物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敲诈勒索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危害,应当依法惩处。
敲诈勒索罪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软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交出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财产权益,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量刑标准对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我国《刑法量刑准则》的规定,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犯罪的手段、恶劣程度和危害程度敲诈勒索罪的手段一般包括威胁、恐吓和诈骗等,手段恶劣程度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也不尽相同。
如果是采取较暴力手段的,应当从恶劣程度、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增加刑事处罚的力度,以充分达到威慑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犯罪的情节和性质敲诈勒索罪的情节和性质对量刑也是有影响的。
具体表现在犯罪时的主观意图、犯罪时的态度、归案自首、是否具有被动的情节等,需要分别从不同维度来考虑和评估,作为判决敲诈勒索罪案件时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犯罪的后果和危害程度敲诈勒索罪的后果和危害程度非常重要。
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损失巨大、社会影响较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刑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民众利益。
四、犯罪的防范和危害的预防敲诈勒索罪的防范和危害的预防指的是对犯罪前置条件、方法等进行预防和维护,尽最大的努力预防,确保公共权益不受侵害。
在量刑时也应当加以考虑。
总的来说,对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应当实事求是,精细化地评估每一个具体案件,综合衡量案件中每一个因素的权重,权衡各种利益,切实为案件的处理、受害人的权益受到最大的保障。
上海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上海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一、立案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敲诈勒索犯罪标
准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4号)规定,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为:
1.涉案金额在三千元以上;
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具有暴力、威胁、陷害等手段,或者暴力
威胁、陷害他人,以获得财物;
(2)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或者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为手段,以获得财物。
二、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的刑期和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
考虑,可参照下列标准的适用:
1.涉案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或者敲诈财物达到全年收入
五分之一及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涉案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或者敲诈财物达到全年收
入的五分之一以上、不足全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涉案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敲诈财物达到全年收入的全部或超
过全部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敲诈勒索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构成特别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近年来,国家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加强对敲诈勒索罪的治理,以便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试图从司法解释的角度,概括敲诈勒索罪的理解和适用范围。
首先,本文就敲诈勒索罪的界定作出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罪是指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为了定义敲诈勒索罪,有必要将其与其他犯罪相区分。
例如敲诈勒索罪和勒索罪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目的为宗旨的,而后者是以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等目的为宗旨的,虽然两者的行为表现都是要求对方支付报酬。
另外,敲诈勒索罪也应当与行贿罪和受贿罪…区别开来。
其次,本文就敲诈勒索罪的具体犯罪行为作出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敲诈勒索罪涉及以下行为:一是要求他人以不正当方式支付财物,如构成恐吓或者欺诈之行为;二是要求他人履行不应履行的义务;三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强迫行为,恶意损害他人利益。
总之,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权利的犯罪,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
再次,本文就敲诈勒索罪的处罚作出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依据敲诈勒索罪的性质和情节,对于主体的直接处罚应采取行政拘留、行政治安处罚、罚金,或者刑事拘留、监禁等,根据情节轻重,取决于实际处罚的程度。
此外,敲诈勒索罪的行为通常会给双方带来折磨、损失、恐惧等后果,因此,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以示警戒,制止犯罪,以及改善受害者的精神和物质损失。
最后,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的理解和适用是根据司法解释,以重视严重侵犯他人权利的犯罪,严厉惩处违法行为的原则进行的。
本文希望能够通过以上对敲诈勒索罪的界定、具体犯罪行为和处罚等方面的司法解释,使大家对敲诈勒索罪有更深刻的认知,有助于加大犯罪制裁力度,有效地抵御犯罪的发生,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防止和惩治敲诈勒索是一个共同强调的迫切课题,随着尤里·拉姆斯法案(RICO Act)、政府案件程序法(CrFSPA)等国家反敲诈勒索规定逐步成为法律,敲诈勒索立案
标准也受到了拙劣的调整,为了有效惩治犯罪分子,有了立案标准,但也有接受惩罚标准,规范有效监管,有利于抑制犯罪行为及其影响。
立案标准是指一宗案件的指定详细情况,用以判断是否应将其纳入司法程序的标准。
其主要以犯罪对象、犯罪目的和犯罪性质为主要规定,特别指出“当犯罪性质属于利用威胁、侵害、威胁公众安全、耐费金钱及财产或任何其他好处来把持、强迫他人作出行动的
行为”即视为敲诈勒索行为。
量刑标准是指某种行为被定罪后,如何实施量刑的标准。
其中包括:判处罪名和处罚,提议最高量刑,衡量可控性、当事人因犯罪收入数额及犯罪行为范围等等。
判决将重点放
在积极调解上,鼓励当事人履行责任,将实现之前承诺的金钱和财产交还受害者,以减轻
当事人的处罚,以及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但同时也要注意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犯罪实施时
间的长短等情况。
以上是法律相关规定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它们会根据不同犯罪情况而有所变化,
判决员将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审核,以有效防止和中止对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发挥。
由此可见,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控制犯罪行为,尤其是敲诈勒索行为的重要部分,它们的准确
合理的实施,可以起到有效的惩治作用,有助于抑制这类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物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因此,对于敲诈勒索行为,法律必须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敲诈勒索的定罪量刑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对于敲诈勒索行为,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程度,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在实际办案中,对于敲诈勒索行为的立案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于敲诈勒索行为,应当依法严格审查,确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同时,对于涉及敲诈勒索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开展侦查工作。
总的来说,敲诈勒索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法律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在办理敲诈勒索案件时,应当严格依法办案,确保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不做违法犯罪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的内容在2013年,我国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台了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
其中,比较详细的对敲诈勒索的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下面,请跟随律师365小编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在2013年,我国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台了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
其中,比较详细的对敲诈勒索的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安徽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安徽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安徽省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威胁他人,强迫对方交付财物或者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我省依法进行立案追诉。
为了规范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制定本立案标准。
一、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是指利用威胁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方式、目的和结果。
主体是指故意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自然人,客体是指被害人及其财物,行为方式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结果是被害人交付财物或者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立案标准。
1. 被害人报案材料齐全,包括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相关证据材料等;2. 被害人所述的敲诈勒索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和恶劣的社会影响;3. 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核实,证实被害人所述敲诈勒索行为属实,具有一定的证据支持;4. 敲诈勒索行为涉及的财物价值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
三、立案程序。
1. 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2.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收集敲诈勒索行为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3. 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敲诈勒索案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4. 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勘验、检验等工作,全面搜集证据,确保案件的侦办工作顺利进行。
四、结案标准。
1. 公安机关在侦办敲诈勒索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调查取证,确保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2.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供述不清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撤案;3. 对于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结语。
安徽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公安机关在侦办敲诈勒索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立案标准和程序规定,确保案件的侦办工作合法、公正、有效。
上海敲诈勒索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上海敲诈勒索罪立案和量刑标准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的通告》中明确规定了敲诈勒索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
针对敲诈勒索罪案件,公安机关应该根据以下3个要素确定是否立案:1.主观方面: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侮辱、诽谤、毁谤、打击报复或者其他方法,强迫或者诱使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因此,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方面必须要有犯罪故意。
2.客观方面:针对被害人,其所交出的财物总价值应当达到5000元以上,其中包括现金、实物等。
敲诈动机可以是非经济的,但是被占有的财物值应当至少在5000元以上。
如果情况非常严重,警方也可以根据事实和证据,适用涉嫌敲诈勒索罪处理。
3.构成要件:敲诈和勒索是两个犯罪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同时完备了敲诈和勒索两个犯罪行为,需要同时满足敲诈和勒索两个构成要件。
因此,只有同时满足敲诈和勒索两个构成要件,才能够立案。
敲诈勒索罪的刑法规定了刑罚幅度的上下限,而具体的判刑标准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如果敲诈对象是公共机构、企业或团体,或涉及较大数额的财产,或者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那么一般会判处较重的刑罚。
2.敲诈勒索的手段和方法。
如果敲诈对象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或者有危险情况的人,或者利用暴力手段,或者使被敲诈人的生活受到极大的干扰,那么判刑往往也会更严厉。
3.犯罪对象是不是遭受了财产损失。
如果受害人没有遭受损失,那么判刑通常会稍微轻一些,但是也应该依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为:1.数额较大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拘役,可以并处罚金;3.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员,还有可能被裁定缓刑处罚,但是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没有前科,在教育、劳动方面表现好;2.犯罪的危害性不是很大,适用缓刑不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3.具有高度的认识和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受害人或做出了其他积极的补救行为;4.法院认为适用缓刑符合社会保护的需要和法律的基本原则。
上海最高院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上海最高院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上海最高院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胁迫的手段谋取其他人的财物或者财产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对敲诈勒索犯罪的量刑标准也是一定的。
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情节较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数额巨大度量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数额较大,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数额较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上海最高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在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对敲诈勒索犯罪的处罚将明确规定。
在上述量刑情况下,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的,一案件一量,以情节严重、损害后果等因素考量,按其情节轻重适用以上量刑标准,较严重的独令服刑。
总之,上海最高院对敲诈勒索犯罪量刑标准量刑严格,以震慑他人不敢轻易犯罪,保护公众的正常生活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义。
因此,犯罪必然会受到严厉的法律惩罚,上海最高院对敲诈勒索犯罪的量刑标准将依据法律法规,实施严厉惩治,维护社会秩序,呵护公众的正常生活和财产安全。
敲诈勒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敲诈勒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其
他方法,强行让他人交出财物或者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敲诈
勒索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性质恶劣、危害性大,属于社会危
害性极强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使他人交出财物或
者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敲诈勒索罪,人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非法占有的要素: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其非法占有是罪
名成立的必备要素。
所谓非法占有是指被害人的财物被加害人通过非
法手段侵吞占有,而非合法的占有行为。
2.强迫手段的要素:敲诈勒索罪通常要求加害人使用强迫手段,
即暴力、威胁或其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手段,才能被定性为敲诈
勒索罪。
3.情节轻重的评估:在审理敲诈勒索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加害
人行为的性质、手段的残忍程度、对被害人的危害程度等,对罪行的
情节轻重进行评估,以确定适用的刑罚和量刑的具体幅度。
总之,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加害人而言,不
仅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还会给被害人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生命
安全威胁。
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厉行法治,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维护
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随着当代经济的发展,各类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层出不穷,电话、短信、网络等诈骗案屡见不鲜,具体作案模式也越来越复杂,成为时下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
我们的刑法对于诈骗罪相关规定、标准有了新的解释,网的编辑将借着本文为大家引述▲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一、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的⽴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很多朋友并不知道这个问题,以下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起来看看吧,⼀起学习增加法律知识。
敲诈勒索罪的⽴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管理⼈使⽤威胁或要挟的⽅法索取公私财物的⾏为。
1、⽴案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的,应当⽴案。
本罪是数额额,⾏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须达到数额较⼤,才能构成本罪,侦查机关才能予以⽴案侦查。
根据最⾼⼈民法院2000年4⽉28⽇通过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般以⼀千元⾄三千元作为起点,具体的数额应当以各地法院规定的具体标准为依据。
2、定罪标准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另外也侵犯被害⼈的其他合法权益,如⼈⾝权、隐私权等等;但是主要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表现为⾏为⼈采⽤威胁或者要挟的⽅法,逼迫财物所有⼈、保管⼈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为⼈或者指定的第三⼈控制提供财产性利益。
取得财物的时间可以使迫使对⽅当场交出,也可以是限期交出(3)主体为⼀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的⼈,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为⽬的,若⾏为⼈进⾏威胁或者要挟,⽬的是要求对⽅偿还⽋下的正当债务或者履⾏义务,则不构成本罪,有可能构成⾮法拘禁罪。
3、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般以⼀千元⾄三千元作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以1万⾄三万为起点,各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节,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的敲诈勒索罪数据较⼤、数额巨⼤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民法院备案。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金额与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金额与量刑标准敲诈勒索罪是刑法中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因为它直接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并且违反了社会公正和道德规范。
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司法机关必须以严明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理。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有三个方面:罪名要件、金额特征和情节特殊性。
1.罪名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威胁他人财产安全或者人身安全,强行收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因此,敲诈勒索罪的立案必须满足罪名要件,即必须存在非法占有、威胁、强行收取三个要素。
2.金额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涉案金额是敲诈勒索罪的重要立案标准之一。
该解释规定,被告人在敲诈勒索行为中,如果单次勒索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元或者累计勒索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的,应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涉案金额是敲诈勒索罪立案的重要参考标准,但不应直接将其作为立案的唯一标准。
如果情节特殊,即使涉案金额不足1000元或5000元,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3.情节特殊性除了罪名要件和金额特征之外,敲诈勒索罪的立案还必须考虑情节特殊性,即具体的敲诈勒索行为具有什么样的恶劣情节。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威胁性质:被告人敲诈勒索的威胁行为应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威胁,而不是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具体威胁。
例如,威胁将被害人或其家庭等人身安全置于危险中,会被视为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敲诈勒索罪。
(2) 财产侵害:被告人造成了哪些财产侵害,具体造成的财产和财物损失程度,也是敲诈勒索罪立案的重要考虑因素。
(3) 行为主体特征:被告人的身份、职务和社会地位等因素也是立案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既要从罪名要件和金额特征考虑,也要从情节特殊性进行综合分析衡量。
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量刑基准、量刑情节和特殊情形。
浅析敲诈勒索行为的类型以及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
浅析敲诈勒索行为的类型和敲诈勒索罪定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对有关敲诈勒索案例进行探究时,认为敲诈勒索行为的类型大致分为以下四种:一、侵害生命安全型(一)以将要侵害被害人的生命、身体、自由相威胁,例如自制爆炸物等,对被害人进行精神上的强制,造成心理上的恐惧,不敢抗拒,从而迫使其交出财物。
案例:何某家住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联英村岜独坡,土生土长的他看见被害人张重(化名)将耕种了10余年的土地出租给他人,看到张重不用起早贪黑的耕种土地在家坐享其成,而且获得不错收益,何某一想到自己还要辛苦的劳动才有收成便起敲诈勒索念头。
2010年4月26日12时许,何某与陈某、何某(均另案处理)在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强山下找到张重后,何某以其曾经耕种过该地为借口,提出要与张重分一半租金,否则张重将不好过。
张重由于害怕何某等人殴打,当日被迫给了何某1000元钱。
次日,何某又胁迫张重在一份写有“张重归还岜独村何某在岜强山脚下的2亩开荒地给何某”内容的协议上签名。
2010年5月10日,何某又以没钱吃早餐为由,向张重敲诈勒索300元钱。
2010年6月2日,何某又到张重家实施敲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二)以他人生命相威胁,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但并未对他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拘禁案例:王某与李某系狱中好友,二人各自出狱后均无正当职业。
某天,二人于街头偶遇,谈起二人如今的生活,均感到十分不如意。
于是,二人合谋搞点钱用。
王某提议,可以通过绑票搞点钱花,并且向李某透露其有个远房叔叔王A十分有钱,可以通过将其儿子王B绑票而向王A索要赎金。
李某欣然同意。
于是,二人经过商议,决定实施较为“文明”的绑票行动:由王某将王B骗出,再由李某打电话向王A索要赎金。
次日下午,王某找到王B学校,以请他上网为由将其骗至郊区的一处网吧,而王B愉快地接受王某提供的免费上网的机会,在网络世界里尽情遨游,丝毫不提回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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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最新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 年4 月15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 次会议、
2013 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 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 〕10 号
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 年4 月1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 次会议、2013 年4 月1 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 年4 月27 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 年4 月23 日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第九条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 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