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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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实施机构):
乙方(社会资本方):
丙方(政府出资人代表):
甲方经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乙方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且乙方和丙方同意依法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甲、乙、丙三方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47674.51万元,其中:
1、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4360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6079.20万元(含建安费用约99403.20万元,设备费用约16676.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约9314.71万元,基本预备费约10031.51万元,建设期利息约8181.91万元。
2、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067.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707.1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约995.9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约324.64万元,建设期利息约为39.47万元。
本项目按不同子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各子项目的建设投资额(不含建设期利息和征地拆迁费)以该子项目概算批复金额(不含建设期利息和征地拆迁费)作为控制上限,且概算金额不得超过估算金额。即,在项目竣(交)工结算后,若经有权评审机构审核确定的某一子项目建设投资额低于该子项目的概算批复金额(不含建设期利息和征地拆迁费),则甲方与项目公司结算的该子项目建设投资额以实际最终审核金额为准;若经有权评审机构审核确定的某一子项目建设投资额高于该子项目概算批复金额(不含建设期利息和征地拆迁费),则项目公司需承担投资超额风险,甲方与项目公司结算的子项
目建设投资额按该子项目概算批复金额计(不含建设期利息和征地拆迁费),超出该子项目概算批复金额(不含建设期利息和征地拆迁费)的部分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征地拆迁费等甲方负责的项目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在上述上限控制要求范围内。项目总投资=工程费用的可竞争费用部分×(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X,X=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文件中标明的建安下浮率为准)+工程费用的不可竞争费用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建设期财务费用-政府出资代表投入的项目资本金。
若因政策重大调整、甲方要求的技术工艺重大变更导致的方案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项目公司需提出申请,由甲方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投资总额上限。
1.2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采用“BOT”的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移交工作等合同约定的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超出上述范围经营。
本项目建设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若乙方自身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且符合本项目应遵循的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可不进行二次招标,由乙方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的建设任务;若乙方不能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公司应与甲方协商后(相关招标采购应经甲方同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选择有资质的承包人,并与之签订合同,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正条款,不得签订虚假合同。
1.3 项目合作期限
本PPP项目总体合作期为20年,其中:“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7年;“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9年。
由于各单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尽相同,项目开工时间、实施进度、竣(交)工时间可能相差较大,因此,项目所含各单项工程在符合条件后可分别进入各自的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根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情况,若某一单项工程提前交付或延期交付使用,则原则上该单项工程的运营期保持不变,合作期相应调整。若因征地拆迁、其他政府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某一单项工程建设期长时间延误,则由甲方与项目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该单项工程的合作期限,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交)工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建设期: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单项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的建设期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期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单项工程运营期:从该单项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日止。
2、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1 莆田市秀屿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1、污水处理范围
本工程处理范围主要包括笏石镇、埭头镇、平海镇、东峤镇、南日镇、月塘镇和东庄镇等7个镇,共计147个行政村(社区),共涉及人口668060人。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由污水收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提升工程三部分组成。
(1)污水收集工程
污水收集系统主要包括各行政村内主、支管道、检查井、村内接户管铺设以及村内公共厕所等。拟建设污水管网约1307km,公共厕所93座。
(2)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以及生态处理的全部构建筑物及配套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37683m3/d,包含膜生物反应器(MBR)129座,移动床生物膜(MBBR)41座,生物转盘一体化处理设施35座,6687㎡稳定塘和20060㎡表流人工湿地。
东庄镇村落污水通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分别泵送至秀屿污水处理厂和石门澳污水处理厂直接处理。南日镇通过污水收集管网,收集村落生活污水,全部建设污水分散处理。针对其他五个镇,镇区及市政污水管网两侧1km范围内村落,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将村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村落,建设污水收集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