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若信用等级相同,则按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比较2017年营业额,2017年营业额大的企业为先。若营业额又出现相同,则按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比较,先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为先。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
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修改、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正文内容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初步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一、合理低价法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报价不同,因四舍五入导致评分相等时,则保留合理位数的小数,直至评分不同)。
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委抽签确定),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无效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无效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及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1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1款规定计算评标价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合理低价中标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
1.2本项目的拦标价。
1.3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1.4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文件。
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
3.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纪律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由招标人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4.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5.1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附表5.2初步评审:5.2.1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得进入合理性评审阶段:5.2.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2.1.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2.1.3. 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的。
5.2.1.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5.2.1.5.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未按招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无工程质量标准或工程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工期或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5)、没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单价分析表的,投标预算无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6)、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7)、投标文件报价调整时,未附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分析表的;(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2020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一)制定依据本评标细则根据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而制定,作为评标工作小组评审《技术标(含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标》的依据。
(二)评标原则2.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写出书面审查、评审意见;2.3、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行使评委的职权,并签字确认。
(三)评标小组成员组成3.1、评标小组成员由本项目的招标人组建,其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本次评标小组成员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2、《技术评》(含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组成员:由需求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设计部1人、工程部1人、分管领导1人,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
3.3、《商务标》评标小组组成:由成本部人员负责牵头组织;成本部1人、招标采购部1人,共2人组成;成本部负责清标分析并出具书面《清标报告》、澄清后对有效《商务标》的评分;采购部负责复核并汇总相关评标结果,出具《评标报告》。
(四)评标程序4.1、评标程序: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评审过程按:“符合性审查→技术标评审(初评)→技术标澄清→技术标评审(终评)→商务标初评→商务标澄清→商务标终评→议标→定标会”。
(五)评标内容及方式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合理低价评标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和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内容如下:5.1、合理低价评标法适用范围:主要是指商务主导型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实力和报价起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壤氡(含室内空气质量)浓度检测、变形观测、护壁降水工程、抗浮锚杆、总承包工程、保温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涂料、幕墙)、公共区域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塑钢、铝合金)、钢结构及楼梯栏杆百叶工程、售楼部及样板房装修工程、总平景观工程、停车场划线、供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光彩工程、材料与设备类采购与安装(外墙面砖、电梯、发电机、入户门、防火门、水泵、阀门、电线电缆、景观灯具、配线箱)、测绘、监理、造价咨询、物业保洁、技术主导类以外的招标项目”。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有关评标规定。
3.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供评标使用:⑴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答疑会纪要、工程量清单等;⑵供评标使用的主要施工图纸、地质勘查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⑶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办法等。
3.1.3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为满足评标和项目经理答辩的需要。
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初步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即使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处于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有效范围内,其评标价仍应参与有效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选择以下方法之一)
0.5×最高评标限价+ 0.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初步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d.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的承诺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完整、 有效、盖章齐全,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2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续上表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 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评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右上角签字并加盖 资格印章,并附有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正本 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 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 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9)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安全生产费用子目填报的总 额与表5.7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填报的总额一致,且为投标控 制价的1.5%。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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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格式均按规定填写、编制;
形式 评审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项目经理须在 “拟投入项目经理资历表”中签字并加盖其注册建造师印章。
与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应性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
与投标单位的项目法人名称完全一致,项目名称可采用简称),否则,招标人视为投
标保证金无效予以拒绝。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未使用印章、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 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人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 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1
办法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企业信用得分也相等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条款号 2.2.1
2.2.2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价:98 分 其它因素:-3 至+2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现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 额)-安全生产费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 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中的土建工程企业信用等级。 有北京市公路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北京市公路市场信用 评价结果;初次进入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无北京市公路市场 信用评价),有全国综合评价的,其等级按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 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无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标方法 本条补充: 1.1 如经评审,存在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监理投标人与施工投标人在评标 时同时列为相应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招标人将优先推荐本项目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 标,施工监理标段则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1.2 如果本工程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与通州分局正在进行招标的工程(评标工作已完成但 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同时,将对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和项目 总工(含备选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在不同项目中不得相互重 复。若重复,则取消其在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若不重复,则该投标人在本工程中具有第一中标 候选人资格。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第 3.3.2 至第 3.3.5 项不适用。 3.4 详细评审 本款补充第 3.4.4 项: 3.4.4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且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所报工程量清 单主材价进行复核: 对主要工程项目单价分析表和沥青混合料旧料回收价进行复核,如发现投标人所报单价分析表中 材料的单价低于招标人在“投标期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中公布的材料价格的 80%时,视为投标人低于成 本价抢标;如所报沥青混合料旧料回收单价(不含铣刨费用和运输费用)不为负值或绝对值低于招标 文件明确的控制单价,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上情形均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对下 一名投标人进行复核,依此类推,直至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2.1.1 2.1.3
第一个信封评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注明的一致;
b.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c.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1.00、0.995、0.99、0.985、 0.98、0.975、0.97),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 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 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 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 何因素发生变化。
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为最高投标限价上限的 1.5%,且不得作 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 侵占或者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记取、使用、支付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路工程安全生 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交路安发〔2017〕533 号)文件 要求。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款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 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 人少于 5 家(不含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2.2.4(2) 2.2.4(3)
评标价 其它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被 2 名(含)以上评审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 投标文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满分为 98 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若保留两位小数后,仍存在 得分相同时,则增加保留小数的数位,直至可以区分出总得分 最高者为止。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a.当偏差率>15%时,则评标价得分=98-5×1-10×3-(偏 差率×100-15)×4; b.当 5%<偏差率≤15%时,则评标价得分=98-5×1-(偏差 率×100-5)×3; c.当 0<偏差率≤5%时,则评标价得分=98-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a.当偏差率<-15%时,则评标价得分=98-5×1-10×2+(偏 差率×100+15)×4; b.当-15%≤偏差率<-5%时,则评标价得分=98-5×1+(偏 差率×100+5)×2; c.当-5%≤偏差率≤0 时,则评标价得分=98+ 偏差率×100×1。 -3 至+2 分 信用得分-3 至+2 分 根据《北京市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奖惩办法》,企业信用得分 按照企业近三年(2018 年、2017 年、2016 年)的信用等级年 度信用得分加权计算。信用评价以正式发布公告中所评定的信 用考核等级确定。 被评定为 AA 级、A 级、B 级、C 级、D 级的,企业年度信用 得分分别为 2 分、1 分、0 分、-1 分、-3 分;前三年所占比重 为 20%,前二年所占比重为 30%,前一年所占比重为 50%。 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须为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已正式公布的“北京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 的土建工程企业信用等级和全国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 正式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