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清运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手机:地址:

根据《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范围

(一)室内装修地址

室内装修。

(二)室内装修时间

(三)装修押金收取

装修押金用于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相关权益;同时用于违反本协议同时给小区公共区域带来损失的补偿。如装修业主在装修过

程中,能完全遵守本协议,确保不出现环境、安全等各方面问题,押金将在业主装修完成后及时退还。

装修押金收取标准以户为单位计,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押金2000元;房屋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押金3500元;房屋

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押金4000元。

按照业主房屋标准,收取业主押金共元。

第二条、申报登记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或准物业单位进行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

(二)申请人身份证;

第三条、管理标准

1、装修公司规范

(一).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二).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2、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小区公共空间、小区绿地或垃圾桶站周围等堆放物料和装修垃圾,保证公共区域卫生环境.

(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和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不得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装修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5号)等相关法规要求,居民装修垃圾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清运,业主、装饰装修企业不得自行清运。物业服务企业受托清运居民装修垃圾,应当明码标价并选择具有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与运输企业签订委托清运合同,与消纳场签订处置协议,并依法取得消纳证。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允许无经营许可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收集或运输居民装修垃圾。

(四)工程前期拆除阶段大批次装修装饰垃圾要明确外运时间,由乙方申请,甲方安排清运车辆,直接上车外运。

(五)工程后期装修阶段小批次装修装饰垃圾暂时先堆放于室内,由乙方申请,甲方安排清运车辆,约定清运时间上车外运。(六)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照(3吨一车),每车¥700元核算。费用由乙方单独缴纳或从押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产生费用的相应单据凭证。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涉及违反第三条第二点装修公司规范的事宜,由管理单位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对装修公司执行强制措施。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