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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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大兴安岭地区妇女联合会
大组联字[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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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妇联,各县级企事业党委组织部、地直各党(工)委组织部(政治处、党委办),地林直妇委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大兴安岭地区妇女联合会
2007年10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组发[2001]7号文件和《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黑组通字[2007]32号)精神及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全区妇联组织要普遍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即:领导班子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二、主要任务
(一)从思想上带,加强妇联组织思想政治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带好妇联组织思想政治建设。
指导妇联组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妇联组织成为思想坚定、政治可靠的党的群众组织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要指导妇联组织解放思想,转变
观念,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把实现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妇联组织创新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妇联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团结教育妇女的职责。
要加强对妇女的理想信念教育,国情、省情、区情教育,法制道德教育,“四有”和“四自”精神等教育,加强对妇女的正面引导,发挥妇联组织团结教育妇女的作用,提高广大妇女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从组织上带,巩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妇联班子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妇联组织建设的领导,在抓好农村、社区、国有企业、“两新”组织、机关、学校等单位党组织建设的同时,指导妇联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要支持妇联适应城乡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不断创新基层妇女组织设臵方式,在“两新”组织和流动妇女群体中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特别要积极探索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建立协会、联谊会等各类妇女组织。
要支持妇联对团体会员的指导、联系和合作。
把妇联组织的整建纳入
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妇联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各级妇联组织对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考察、了解、培养、教育的责任,对她们的任免、调动应向其所在地区的党委提出建议,积极协助党委管好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
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妇联主席、副主席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联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乡镇妇联主席具备条件的可以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
城镇社区妇联主席可由社区委员会女性负责人兼任,有条件的可专职。
村(居)妇代会主任应当具备带头致富和带领妇女群众致富的能力,具备条件的可作为村(居)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是党员的可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基层妇联干部养老保险问题。
(三)从队伍上带,提高妇女干部整体素质
各级党组织要把妇女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的干部队
伍建设之中,认真做好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工作。
1、加强妇联班子建设,优化妇联结构。
把素质高、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妇女干部选拔到各级妇联领导岗位。
2、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党组织在安排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时,保证妇女干部占一定比例。
3、发挥妇联组织培养女干部的基地作用。
要把优秀妇联干部纳入女性人才库,具备条件的列入后备干部队伍。
4、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县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应不少于20%。
各级妇联可以向同级党委推荐优秀女干部,各县(区)委对于妇联组织推荐的优秀女干部,具备条件的,一般应按程序列入乡科级党政后备干部队伍。
5、加大女干部选拔任用力度。
在选拔任用女干部工作中,一要确保全面实现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或党的委员会委员中应有1名女干部的目标。
二要保证地区、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十四个部门(即组织、人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经贸、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
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和单位领导班子中都要选配女干部。
三要在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中,适当放宽女干部的报名条件,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
(四)从作风上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1、要指导和监督妇联领导班子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2、要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善于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帮助妇联组织建立并畅通妇女利益表达的渠道,提高宣传妇女、教育妇女、组织妇女和服务妇女的能力,带领妇联组织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教育活动,把党的要求渗透到妇女群众之中,从而扩大党的影响。
3、要指导妇联组织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握制约妇女发展的突出问题,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增强抵御各种歪风邪气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从工作上带,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调动妇联组织的积极性,给妇联组织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在人、才、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要提高女性参选参政比例,为女干部成长搭建平台。
制定与妇女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时,要听取妇联组织意见或有妇联组织代表参与。
在推进中心工作开展时,要吸收妇联组织参加,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
要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妇联组织争取项目,通过项目带动,促进妇女事业发展。
依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各地要将妇联组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要支持发展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把妇女儿童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县级以上都要有专门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乡(镇)、行政村在活动场所建设中,要统筹考虑妇女的活动阵地问题。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活动与建设并重,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以活动促建设。
要动员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先锋,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活动、“双学双比”活动,“巾帼建功”活动,要不断推动“家庭致富工程”的实施。
要推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落实。
要提高妇女参
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从和谐家庭建设入手,广泛开展创建“十型百户”家庭活动、“万户家庭学礼仪”等活动,不断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
要围绕“双合格”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春蕾计划”,救助贫苦女童。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切实把“党建带妇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党建带妇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妇女工作的领导要直接抓。
妇联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委有关妇女工作的委员会和常委会会议。
县及县以上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1-2次妇联工作的汇报,定期研究妇女工作。
要支持妇联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机制,同步推进。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激励表彰制度等,做到党建工作与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推进,形成良好
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
要把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之中,列入党建工作的目标责任体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党建带妇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指导,营造环境。
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党建带妇建”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调研走访,加强工作指导。
要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专版,播放公益广告,举办成果展、论坛等形式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联工作和典型群体的宣传,为妇女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