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节 合同的订立
《民法典》合同编详解
三 合同的保全—撤销权
注意:新增的“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许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争议
二 合同的订立—有关格式条款的问题
民法典第496第2款
主要修改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
增加了“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更为完整。
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 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 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
新增内容,对提示和说明义务进 行了进一步规范,会对以后的处理产 生重大影响。
二 合同的订立—预约合同
问题二:实践中,预约合同往往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 法院是否仅判决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
毕竟不同本约,原则上可以。但在特殊背景下需要进行必要调整。 比如在前几年房地产一天一个价格的情形下,卖方收了买方10万定金,但房价 却涨了50万元,卖方愿意违约。 法院如果仅判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不但不足以制裁违约,还会对社会起到不好 的引导作用。 法院在这种情形下,适当增加赔偿额,遏制违约行为,防止其产生不好的示范 效应。司法判决要起到对社会正向的引导作用,树立良好的价值导向。
民法典第497条
主要修改
(一)具有本法第一遍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 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 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增加了“不合理”的限定 词,由法官根据案情进行 判断。
单列,无论排除的原因 是否合理,都属于无效。
224条非实质性 修订(标点、
文字表述)
112条实质性 修订,集中在
通则、保证合同、技术合同及合 伙合同等章节
70条 新增,涉及通则中关于债的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规定,典
民19章的逐节注解
民19章的逐节注解《民法典》第19章是关于合同的章节,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该章节进行逐节注解。
第一节,一般规定。
该节共有5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自由原则、合同的订立要件和合同的效力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条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即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2条强调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即合同是自愿订立的,不得强迫、欺诈。
第3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要件,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
第4条和第5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终止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该节共有6条,主要是对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接受和合同的成立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6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7条和第8条规定了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和方式。
第9条规定了合同的接受方式,包括口头接受和书面接受。
第10条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要约和承诺的一致、接受的到达和其他法定条件等。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效力条件、合同的效力范围和合同的效力期限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1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条件,包括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合法性和合同的合同能力等。
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即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13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期限,包括立即生效、约定生效和条件生效等。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该节共有10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义务、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包括履行主体的义务、履行内容的义务和履行时间的义务等。
第15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合理期限。
第16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一次性履行、分期履行和连续履行等。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和合同的终止等进行了规定。
《合同法条款解析与实务指南(2024版)》
《合同法条款解析与实务指南(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的含义1.2 合同的种类1.3 合同的要素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成立2.3 合同的效力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3.2 履行期限3.3 履行地点与方式第四条合同的变更4.1 变更的条件4.2 变更的程序4.3 变更的效力第五条合同的解除5.1 解除的条件5.2 解除的程序5.3 解除的效力第六条合同的终止6.1 终止的条件6.2 终止的程序6.3 终止的效力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的定义7.2 违约责任的形式7.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诉讼解决第九条合同的保管9.1 合同文件的保管9.2 合同信息的保密9.3 合同资料的移交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0.1 适用法律10.2 争议管辖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1.1 生效的条件11.2 生效的时间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1 解除的条件与程序12.2 终止的条件与程序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修改的条件13.2 补充的内容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加条款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的含义1.2 合同的种类1.3 合同的要素本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与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与承诺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愿,构成要约。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同意,构成承诺。
2.2 合同的成立自乙方承诺甲方要约之日起,本合同即告成立。
2.3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甲乙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合法原则履行合同。
3.2 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2.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要件3.2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3.3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终止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2 履行方式和期限4.3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合同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6.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协商与调解程序7.3 仲裁与诉讼第八章:合同监督管理8.1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8.2 监督检查的程序8.3 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9.1 合同档案的建立与保管9.2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9.3 档案的销毁与备案第十章:特殊合同的监督管理10.1 国际合同的特殊规定10.2 特殊行业合同的监督管理10.3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别条款第十一章:法律责任11.1 违反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1.2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11.3 赔偿责任的确定第十二章:附则12.1 条例的解释权与实施细则12.2 条例的生效时间12.3 其他补充规定第十三章:合同签订的法律文书13.1 法律文书的组成13.2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的规定13.3 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备案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阐述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本条例适用的合同类型和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监督、指导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3.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九条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特殊工种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全文
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全文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和依法订立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第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平等享有劳动保护权和利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主要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实习合同等形式。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工作需要以及劳动者的意愿,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并免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工具和设备。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采取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方式,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协商一致、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等法定情形。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义务,包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
第四章:劳动保护和争议处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并采取措施防止劳动者的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和平手段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理解与运用:
▪ 其一,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应认定为要约 邀请。
▪ 其二,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 施”的认定,应根据红线图来确定其范围。
▪ 其三,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 影响”的认定,应围绕以下两点来理解:(1)出 卖人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不仅具体确定,而且对买受 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价格判断确实有重大 影响;(2)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 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对买受人的判断 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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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4)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P12)
▪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 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 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合同法解 释二》,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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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 一、要约 ▪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 1、概念。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经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
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 示。 ▪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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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 (一)书面形式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二)口头形式 ▪ (三)其他形式
最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word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目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内部环境 (5)第三章风险评估 (6)第四章控制活动 (7)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8)第六章内部监督 (8)第七章附则 (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 (9)第一章总则 (9)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 (9)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 (1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发展战略的制定 (11)第三章发展战略的实施 (1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 (13)第一章总则 (13)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 (13)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1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 (15)第一章总则 (15)第二章安全生产 (15)第三章产品质量 (15)第四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16)第五章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1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17)第一章总则 (17)第二章企业文化的培育 (17)第三章企业文化的评估 (17)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 (19)第一章总则 (19)第二章筹资 (19)第三章投资 (20)第四章营运 (2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 (22)第一章总则 (22)第二章购买 (2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 (24)第一章总则 (24)第二章存货管理 (24)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25)第四章无形资产管理 (2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 (27)第一章总则 (27)第二章销售 (27)第三章收款 (27)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 (29)第一章总则 (29)第二章立项与研究 (29)第三章开发与保护 (3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 (31)第一章总则 (31)第二章工程立项 (31)第三章工程招标 (32)第四章工程造价 (32)第五章工程建设 (33)第六章工程验收 (3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 (35)第一章总则 (35)第二章调查评估与审批 (35)第三章执行与监控 (3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 (37)第一章总则 (37)第二章承包方选择 (37)第三章外包业务实施 (3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 (39)第一章总则 (39)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 (39)第三章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 (40)第四章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 (4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 (42)第一章总则 (42)第二章预算编制 (42)第三章预算执行 (42)第四章预算考核 (4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44)第一章总则 (44)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44)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4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 (46)第二章内部报告的形成 (46)第三章内部报告的使用 (4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 (48)第一章总则 (48)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48)第三章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49)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50)第一章总则 (50)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50)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51)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51)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52)第一章总则 (52)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 (53)第三章实施审计工作 (53)第四章评价控制缺陷 (54)第五章完成审计工作 (54)第六章出具审计报告 (55)第七章记录审计工作 (56)附录: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57)1.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7)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7)3.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8)4.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8)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解读(官方版)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解读(官方版)引言本文是对2024年最新发布的劳动合同法全文进行解读,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律,以确保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一章总则劳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明确了该法律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内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本章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包括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期限、试用期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劳动报酬该章节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和调整方式。
此外,还规定了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假本章详细说明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的安排。
包括法定工时、加班、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该章节重点关注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等内容。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本章详细说明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解除程序、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章劳动争议解决该章节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章法律责任本章详细说明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结论以上是对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的最新解读,该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在遵守该法律的前提下,合理落实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可以撤回,是否能撤销?
(七)迟发的承诺和迟到的承诺。 (1)迟发的承诺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 约。” 以新要约为原则,以承诺为例外。
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
4.承诺应当是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 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 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要约的失效。 《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要约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思考: 要约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要约的效 力应如何认定?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 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 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 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 其五,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 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 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最根本的区别: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 没有承诺权。
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对要约的修改,其效果 等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
合同的订立
(三)以合同 书形式订立合 同时合同的成 立地点 参考案例2-10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含义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将一式两份条款齐全的加盖公章的合同书 寄给乙方,要求乙方加盖公章后寄还一份。显然甲方的 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条件,构成了要 约。——条款齐全,说明内容具体确定;加盖公章,说 明受其约束。乙方加盖公章,寄回一份,完全接收了甲 方的要约,构成了承诺。上述示例的特殊之处,在于承 诺送达到B地,B地不是签字地,但B地是承诺生效地。 因此,B地是合同成立地。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含义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格式条款合同 缔约责任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二章
练习题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一、概述: 要约和承诺,是达成合意的方式,是合同成立的必经程 序。《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 承诺方式。”合同作为关于债的合意,需要当事人相互交换 意思表示,以求相互取得一致。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双方 当事人采用要约和承诺方式进行协商的过程。 要约,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首要环节。没有要约,就不 存在承诺,合同也就无从产生。没有承诺,要约没有获得响 应,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含义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行为可以构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
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以积极的行为(作为)为承诺的,要约
人接受该行为的地点可为成立的地点。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民法典合同编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解读合同双方:甲方(出租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乙方(承租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解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旨在帮助合同双方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第二条《民法典》合同编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旨在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合同的要件第三条合同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明确。
(三)标的合法、明确。
(四)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节合同的生效时间第四条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一节合同的效力范围第五条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瑕疵第六条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效力可能受到影响:(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订立的。
(三)因显失公平订立的。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节合同的履行方式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可以采取一次履行或分次履行的形式。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期限第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期限。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一节合同的变更第十条合同可以依当事人的协商变更。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第六章合同的转让和终止第一节合同的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经对方同意,可以将其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节合同的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的构成第十四条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
第二节违约的责任第十五条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章争议解决第一节和解谈判第十六条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和解谈判解决。
第二节诉讼或仲裁第十七条当事人不能通过和解谈判解决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第九章附则第一节适用范围第十八条本解读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_______。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_______。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_______。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_______。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报酬等必要内容_______。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_______。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制劳动合同_______。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注:这一章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过程中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但具体条款在此不详细列出)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注:这一章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后果,但具体条款在此不详细列出)此外,还有关于特别规定(如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章节,这些章节对劳动合同的特定情形和整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_______。
劳动合同法全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章节测试答案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章节测试答案示例文章篇一:《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章节测试答案?这可有点难搞哦!》嘿,大家好呀!我今天想跟你们聊聊一个超级麻烦的事儿,就是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的章节测试答案。
你们可别一听就觉得无聊,听我慢慢说呀。
我有个好朋友叫小明,他呀,前几天就被这个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的测试给难住了。
他愁眉苦脸地来找我,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小公鸡。
他说:“哎呀,这合同的订立怎么这么复杂呀?什么要约呀,承诺呀,我都快晕头转向了。
”我当时就想,这合同法第二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大怪兽”呢?就拿要约来说吧。
要约就好像是一个人在大声喊:“嘿,我想跟你做个买卖,这是我的条件,你要是同意就赶紧告诉我。
”这就像是我们在操场上玩游戏,一个小朋友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我当捉的,你们快去躲。
”这就是一种要约呀。
可是呢,要约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
它得有明确的内容,就像你邀请别人玩游戏,得说清楚玩什么游戏,在哪里玩,有什么规则。
要是你就说“我们玩游戏吧”,别人肯定会问:“玩啥呀?”这在合同里可不行。
那承诺呢?承诺就像是另一个小朋友听到玩捉迷藏的要约后,大声回答:“好呀,我愿意玩。
”这就是对要约的承诺。
可是这个承诺也得及时,要是过了很久很久,捉迷藏的游戏都结束了,你才说“我愿意玩”,那肯定不行啦。
这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老板说这个小玩具10块钱卖给你,你当时没吭声,过了好几天才说“我要这个”,老板肯定会觉得你在捣乱。
我和小明就在那讨论呀,像两个小侦探在破解一个超级难的谜题。
小明说:“我觉得要约邀请也很让人迷糊。
”我想了想,就跟他说:“要约邀请呀,就像是在商店门口贴了个广告,上面写着‘有新到的玩具哦’。
这只是在吸引你进去看看,并不是说就一定要按照这个广告来做买卖。
这和要约可不一样,要约是已经确定了具体的买卖内容了。
”小明听了我的话,眼睛突然就亮了起来,就像黑夜里的小星星。
他说:“哇,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最新】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解除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第十条法律责任第十一条附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用工方式的转变第三节职工报酬第四节安全生产第五节经济补偿第六节临时聘用第三章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第一节劳动条件第二节劳动报酬第四章劳动三方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期满第二节劳动合同变更第三节劳动合同解除第四节公司分割、合并或变更第五节劳动用工外包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第一节劳动时间和休假第二节劳动用工保险第三节劳动用工争议处理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一节劳动争议处理基本程序第二节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节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第二节劳动者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劳动合同法2023年的完整版【最新】共分为八个章节,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劳动三方制度、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劳动争议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每个章节都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节,对具体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期限、终止和解除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经济补偿、临时聘用、用工方式的转变等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用工保险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劳动争议处理也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劳动争议处理基本程序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关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还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责任追究。
最后,劳动合同法的附则部分对一些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进行了说明,以补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共同利益。
【完】。
民法典合同编普法课件(3篇)
第1篇一、课程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法典合同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了民事主体在合同活动中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
为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合同法律知识的了解,特此开展民法典合同编普法课件。
二、课程目标1. 使学员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2. 提高学员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合同法律知识的能力。
3. 增强学员防范合同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课程内容第一部分:民法典合同编概述1. 合同编的地位与作用- 合同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经济交易行为的基础性法律。
- 合同编对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合同编的基本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订立合同。
-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权利义务。
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1. 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有据可查。
- 口头形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但存在争议时,难以证明。
2. 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 合同生效:合同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部分:合同的履行1. 履行原则- 完全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履行义务。
2. 履行方式- 亲自履行:当事人应当亲自履行合同义务。
- 代理履行: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
3. 履行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 履行地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义务。
简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简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订立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程序包括了多个步骤,具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合同订立的定义、程序、要素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用的参考和指导。
一、合同订立的定义合同订立是指当事人就一定的法律关系达成协议,形成合同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了多个步骤,如议定条款、签署合同、履行义务等。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1.商业谈判:商业谈判是合同订立的第一步,其目的是就合同的条款、价格、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
在商业谈判中,当事人需要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合同的双方都能达成满意的协议。
2.达成协议:商业谈判成功后,当事人需要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协议的内容应该具体、明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
在达成协议时,当事人需要考虑到合同的后果和风险,以便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3.起草合同:达成协议后,当事人需要起草合同。
合同应该包括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身份、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履行义务的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的起草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并且应该具有明确的语言和表述,以避免误解和争议。
4.审核合同:起草合同后,当事人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核和修订。
合同的审核应该包括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审核。
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对合同进行修订或重新起草。
5.签署合同:审核合同后,当事人需要在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签署合同应该在双方都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之后进行,签署前需要认真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且确保自己对合同的内容和义务有充分的了解。
6.履行合同:签署合同后,当事人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合同的条款和要求进行,如按时付款、按要求交货等。
如果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且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产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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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公司与3月27日收到了乙公司寄送的价目 表。经商讨后,甲公司于4月5日致电乙公 司,要求其为自己运送8吨一级钢材,但将 价格降低了800元。乙公司收到传真后,认 为价格太低,于4月7日回电称,已经为甲 公司准备好了8吨一级钢材,如果甲公司同 意每吨上调200元,则立即为其发货。甲公 司于4月8日回电称:请发货。4月9日该批 货从大连港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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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发出要约,要求 乙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乙于5月10日在其 专用的企业电子邮件箱中收到要约,并于6 月15日以信件的形式发出承诺。该信件于6 月20日到达甲处。甲马上以信件方式通知 乙该承诺有效,该通知信件于6月26日到达 甲处。则合同: A6月26日成立 B6月20日成立 C6月15 日成立 D5月10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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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对乙称“我有位于某处房一幢,愿以低 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买。”因该提议中 并没有明确价款,不能认为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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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则这样的广告:“星期六上午九点 整,三种牌子的新皮衣上市,价值在800元 以上,单件出售每件80元,第一次进货, 第一次销售”,这是否是要约? 这一广告是要约,因为它的条件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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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1、根据当事人意愿来区分。 2、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 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的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3、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作法 区分。 4、以法律的明文规定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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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公司向乙自行车厂发函称“我公司 急需一批自行车,请来电函告贵厂生产车的 最低价。”乙厂回电“每辆200元”。甲即 汇款1000元求购。甲公司发函是要约吗? 分析:本案中乙只是应对方请求而提供的一 个商业信息,从该电文中不能确认乙具有明 确订约意图,因此不能认为乙厂函电是项要 约,而甲公司按最基价汇款求购才是要约, 而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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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列举了属于要约邀请的几种情况, 即“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 告的内容符合规定的,视为要约”(第1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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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3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 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 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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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正确的是—— A、甲公司3月27日收到的钢材价目表为要 约邀请 B、甲公司4月5日发出的传真为承诺 C、乙公司4月7日发出的传真为新要约 D、该合同于4月9日乙发货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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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从何时开始生效 一是发信主义 二是到达arrive主义(受信主义) 《合同法》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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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 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3、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4,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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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acceptance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限内作出(承 诺延迟) 4、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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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的方式 原则上应采取通知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 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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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体委向某自行车厂去函,要求订购50辆 某种型号跑车,信中要求在一个月内给予明确答复。 自行车厂没有回函,但却于10天后向体委发送该 型号车辆。体委认为“明确答复”是指回函,而发 送车辆不是明确答复。 我们认为,如果交易惯例可以发送车辆作出答复, 或者从要约中不能看出要约禁止以行为作出承诺, 则自行车厂通过发货的方式作出承诺,应该是有效 的。这种承诺就是一种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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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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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邀请an invitation for offer 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 出要约。 《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 自己发出要约得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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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求保护债权。 4、处分权能 二、合同义务obligations of contract 合同义务又称合同债务,是指合同的债务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必须向债 权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一)主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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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给付义务 从义务发生原因有三: 1)法律明文规定247条; 2)当事人约定。甲兼并乙,约定乙提供客 户关系; 3)基于诚信原则及补充合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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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的生效和撤回 承诺生效采取到达主义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 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 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 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 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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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区别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 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 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 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 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 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 抗辩权; 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 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 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 损害赔偿。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主讲人:王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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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 1、合同订立的程序 2、合同的内容 3、合同的形式 4、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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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offer 《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的含义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报价 等。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 的人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合同法》称之为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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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 contract
content of
一、合同权利rights of contract 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 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 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 产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 2、接受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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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成立合同的方式 1、交叉要约。 2、同时表示。 3、意思实现。 4、依指令性计划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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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
合成纤维厂向化工厂发去电报内容是 1、我厂现需甲种原料10吨,3500元\吨。如有, 请发货,货到3日内付款。 2、化工厂收到电报后向合成厂回电:我厂可供甲 种原料15吨,3700元\吨。另有乙种原料10吨, 3000元\吨,要否? 3、合成厂回电:同意你厂甲种原料价格,只需12 吨,另要乙种原料8吨,吨价位2800元。 4、化工厂收到电报后即向合成厂发货甲种原料12 吨,乙种原料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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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同未成立,原来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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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 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 寄至乙处。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 8日信件寄至甲,适逢其董事长外出,5月9 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件内容,遂于5月10日 打电话告诉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4月11日 B5月8日、4月11日 C5月9日、4月14日 D5月10日、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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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 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千/吨的价格卖给 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 发了一封快信给乙公司,表示原来 要约中 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吨,其他条 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 日到达,乙公司都受到了,但秘书忘了把第 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 通信件的要约予以承诺。问,该合同是否成 立,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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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 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 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 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 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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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约生效时间还要注意如下两个问题: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受要约人及其代 理人手里,只要送达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 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即为到达。如果 要约人未特别限制时间,则应以要约能够到 达的合理时间为准;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 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内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38
4、承诺撤回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发出之后,承诺生效之前,
通知要约人收回承诺,以阻止承诺生效的行为。 《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 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 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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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还可以从功能上分类: 1、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给付 利益获得最大可能满足的辅助功能。如出售 花瓶,应妥善包装以便于携带; 2、维护人身财产利益的保护功能。如企业 主提供安全的生产工具,避免人受伤; 3、还有兼具两种功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