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检测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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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检测操作程序

(胶体金法)

1.目的

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液样本中的胃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可用于临床辅助诊断消化道胃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2.范围

适用于临床对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的检测。

3.检验原理

试剂盒应用渗滤式间接法原理,将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固定在硝酸纤维素膜载体上,待检血清中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IgGY与抗原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加入胶体金标记的鼠抗人IgG单克隆抗体与复合物结合,根据是否形成肉眼可见的红色圆斑(T端),判断结果。硝酸纤维素膜上的质控区固定有兔抗鼠IgG,加入胶体金标记的鼠抗人IgG单克隆抗体后与之结合形成红色圆斑(C端)。

4.主要组成成分

反应板:××上下对合、中央有直径为±小孔的塑料小盒,其内主要为固定有油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原的硝酸纤维素膜和吸水材料

试剂Ⅰ:L PH PBS溶液,内含吐温-20.

试剂Ⅱ:主要含有胶体金标记的鼠抗人IgG单克隆抗体、稳定剂和防腐剂。5.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产品应储存在2℃-8℃条件中,不能冷冻;有效期9个月。拆封后未用完的反应板应放入密封袋2℃-8℃保存,应在一个月内用完。

6.样本要求

样本采集:按照临床采血技术规范操作采集静脉血,采集的静脉血置室温30分钟或37℃水浴15-20分钟后,低速离心(2000转/分-3000转/分)5-10分钟,分离血清。

样本保存:若分离后的血清不能及时检测,应将样本保存在2℃-8℃条件下,若保存时间超过7天,则需将样本保存在-20℃以下并避免反复冻融,以免抗体效价降低。

当明显溶血(血红蛋白浓度>L)、黄疸(胆红素浓度>L)、高血脂(甘油三酯

浓度>L),影响血清的渗透性并明显增加反应膜的背景颜色,对结果的判断有影响,此类标本不宜使用。

7.检测步骤

滴加二滴试剂Ⅰ于反应板孔中,待完全渗入;

滴加100ul血清于反应板孔中,待完全渗入;

滴加二滴试剂Ⅰ于反应板孔中,待完全渗入;

滴加二滴试剂Ⅱ于反应板孔中,待完全渗入;

滴加二滴试剂Ⅰ于反应板孔中,待完全渗入;

操作完成后5分钟内判断结果。

8.检测结果的判断

阳性:反应板孔中C端出现红色圆斑,T端出现红色圆斑,为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阳性。

阴性:反应板孔中C端出现红色圆斑,T端不出现红色圆斑,为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阴性。

失效:反应板孔中C端不出现红色圆斑,或C、T端均不出现红色圆斑,表示失效。可能是由于操作不正确或试剂盒失效,应重试。

9.参考范围

正常:阴性异常:阳性。

10.临床意义

本方法仅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液中的胃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

阳性结果仅表明:胃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的存在,但不能作为胃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唯一判断标准,确诊应结合临床症状及其他诊断技术。也可根据问诊结果,3-6个月内没有进行根除治疗者,阳性结果即为现症感染;3-6个月内有进行根除治疗者,阳性结果为疑似感染,需进行其它方法检测,或过一段时间进行重复检测。

病人曾经感染过幽门螺旋杆菌,其抗体也在较长时间存在于体内,因此抗体阳性结果并不能说明病人正感染着幽门螺旋杆菌。

阴性结果表明:样本中检测不到幽门螺杆菌抗体,但不能完全排除胃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可能性,可能是胃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没有出现或是抗体水平过

低不能被本试剂盒检测出来。也可根据问诊结果,3-6个月内有进行治疗者,阴性结果即为根除治疗成功;3-6个月内未进行根除治疗者,阴性结果即为未感染幽门螺杆菌。

11.检验方法的局限性

本试剂仅用于检测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而非直接检测幽门螺旋杆菌,因而阳性结果并不能确诊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不能单独作为确诊或排除病例的依据,为达到诊断目的,对患者状况的诊断应结合患者临床体征与症状和其他的检测结果综合分析。

抗体含量低的血清样本,不能被检测出来是可能的。部分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患者,不产生抗体或产生少量的抗体。此时,可能显示阴性结果。

当检测结果与临床不符时,应用培养基进行培养或用其他方法确诊。

感染初期,IgG未产生或滴度很低会导致阴性结果,应提示患者在7-14天内复查,复查时同时平行检测上次采集的标本以确认是否出现血清学转阳或滴度明显升高。

免疫功能受损或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其血清学抗体检测的参考价值有限。

12.产品性能指标

渗透时间:膜的渗透时间小于60秒。

符合率:阳性符合率和阴性符合率为100%。

批内精密度:阳性参考品和阴性参考品检测的重复性为100%。

批间精密度:阳性参考品和阴性参考品检测的重复性为100%。

最低检出限:阳性参考品用阴性参考品进行倍比稀释至1:2作为最低检出限。交叉反应:本试剂盒的检测与解脲支原体抗体阳性血清存在交叉反应,未发现与以下病原体抗体阳性血清存在交叉反应:乙肝病毒、丙肝病毒、克莱伯氏菌。干扰试验:样本中含有EDTA、柠檬酸钠、肝素钠等抗凝剂时不影响结果,当RF 浓度高于350IU/ml时,有假阳性出现,ANA、ENA自身抗体,通常不影响试验结果。血清中胆红素、血红蛋白、血脂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影响试验结果,但当它们的浓度分别超过L、L、L将干扰结果观察,此类标本不宜使用。

13.注意事项

本品仅供体外检测之用。

在盒签标明的有效期内使用。

血液收集后尽快分离血清或血浆避免溶血,只有清亮的非溶血样本可用。

请将低温保存的血清或血浆样本恢复到室温后使用,不要反复冻融。

试验中所有样品均应作为传染性物品处理。

检测线的颜色强度随样品中幽门螺杆菌尿素酶抗体浓度的变化而变化,但不宜用于检测幽门螺杆菌尿素酶抗体的浓度。

14.参考文献:

尚红,王毓三,申子瑜主编《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

三明博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检测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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