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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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联锁系统的稳定运行,并维护相关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

通过对联锁系统的有效管理,可以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联锁系统的人员,以及与联锁系统相关的设备和系统。

1.3 定义和缩写词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和缩写词的定义如下:- 联锁系统:用于控制和监控铁路交通的电子设备和系统。

- 联锁员:负责操作和维护联锁系统的专业人员。

- 信号机:用于显示和传递车辆运行信息的设备。

- 道岔:用于控制和改变车辆行驶方向的设备。

- 防护装置:用于保护车辆和人员安全的设备。

第二部分:联锁系统管理要求2.1 联锁系统的安全性2.1.1 联锁系统的设备和软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2.1.2 联锁系统的设备和软件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1.3 联锁系统的设备和软件必须严格控制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操作和维护。

2.2 联锁员的职责和要求2.2.1 联锁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岗前必须接受培训并通过考试。

2.2.2 联锁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联锁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2.3 联锁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任何故障和异常情况。

2.2.4 联锁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与联锁系统相关的信息。

2.3 联锁系统的操作规程2.3.1 联锁系统的操作规程必须详细记录每一项操作的步骤和要求。

2.3.2 联锁系统的操作规程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所有联锁员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3.3 联锁系统的操作规程必须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反映最新的技术和要求。

2.4 联锁系统的故障处理2.4.1 联锁系统的故障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2.4.2 联锁系统的故障处理必须记录下来,并进行故障分析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2.5 联锁系统的备份和恢复2.5.1 联锁系统的数据和配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和配置错误。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明确报警和联锁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警和联锁管理适用于企业、单位、机构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报警和联锁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熟悉本单位报警和联锁设备及系统的操作;3. 理解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4. 严守保密职责,不得泄露安全信息。

第四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组织并实施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3. 及时处理报警信息,确保及时响应;4. 维护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全性,防止被恶意干扰或篡改;5. 负责进行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备份与恢复;6. 协助制定和实施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报警和联锁设备的管理:1. 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合理布局和有效运行;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灵敏度和准确性;3. 对报警和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4. 建立报警和联锁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持设备的完整和准确;5. 加密报警和联锁设备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人员的擅自操作;6. 定期进行设备备份与恢复,确保数据安全性。

第六条处理报警信息的程序:1. 接到报警信息后,报警管理人员应立即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2. 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及时处置;3. 如报警信息属于误报,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4. 对于恶意报警行为,应与公安机关配合,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对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2. 定期开展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不定期组织实际演练和模拟演练,增强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单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4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4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伤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企事业单位。

该系统可以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程序、故障监控、自动控制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的任务是规范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可靠、安全。

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的组成第四条联锁保护系统由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组成。

1. 硬件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

2. 软件系统:包括控制程序、监控程序、故障处理程序等。

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其稳定、可靠、安全。

第三章系统管理第六条管理者应建立和完善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管理者应明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责任,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管理者应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九条管理者应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记录,记录系统运行状态、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十条管理者应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日常操作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操作联锁保护系统,禁止擅自改变系统参数和设置。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和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及时处理系统的故障和异常,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章事故处置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机程序,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和修复,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第六章培训和演练第十六条管理者应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系统的操作和工作原理。

第十七条管理者应定期组织联锁保护系统的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三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三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化工企业,在管理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指能够按照设定的逻辑关系和顺序对化工装置进行控制、保护和自动化的集成管理系统。

第四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审核和确认。

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符合化工装置的工艺要求,能够实现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控制。

(二)具备完善的逻辑控制和处理能力,能够实现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控制。

(三)具备即时响应和快速处理的能力,能够对紧急情况做出及时反应。

第八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明确系统的逻辑关系和控制策略,能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考虑到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能够方便后续的升级和维护。

第十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具备相应的通信和网络功能,能够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第三章安装管理第十一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应当由专业的安装单位进行,按照系统的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装。

第十二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备应当安装在防爆、防腐蚀的场所,能够抵抗气候、温度、潮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二)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当便于操作和维护,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三)设备的布线应当整齐有序,与其他设备和线路隔离,避免干扰和冲突。

第十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当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3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3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化工装置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规范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联锁保护系统:指采用硬件、软件、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对化工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的系统。

2. 设计:包括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整体设计和各个组成部分的设计。

3. 建设: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电气设备接线、软件编程等施工工作。

4. 运行: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监测维护。

5. 维护:指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巡检、故障排除、设备维修等工作。

6. 管理:指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四条责任主体1. 设计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建设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安装质量和进度。

3. 运营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监管机构负责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系统合规运行。

第五条设计要求1. 设计单位应根据化工装置的特点和要求,合理选择联锁保护系统的配置和布局方案。

2. 设计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需要设置的联锁保护逻辑和参数设定。

3. 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技术图纸,并报经建设单位审核和备案。

第六条建设要求1. 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设备的安装和接线工作。

2. 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设备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建设单位应进行系统的通电测试和联锁保护逻辑的验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运行要求1. 运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责任。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安全而设立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联锁系统的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并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则来设计和实施。

2. 原则2.1 安全原则联锁系统的首要原则是确保安全。

在设计和操作联锁系统时,必须考虑到安全的因素,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并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2.2 协调原则联锁系统的目的是确保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因此,在设计和操作联锁系统时,需要考虑到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信息的流通和指令的执行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

2.3 高效原则联锁系统的目标之一是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在设计上需要考虑到如何通过简化流程、优化资源配置等措施来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3. 设计与实施3.1 设计阶段在联锁系统的设计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安全、协调和高效等原则。

设计人员需要对各个环节的运作方式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和规定,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3.2 实施阶段在联锁系统的实施阶段,需要进行系统的测试和调试,以验证系统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实施人员需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具体的操作,并记录和反馈相关的信息和问题,以便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4. 操作与管理4.1 操作要求在操作联锁系统时,操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操作人员需要遵循相关的安全规定,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4.2 监控与调度为了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

监控人员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正常运行。

4.3 维护与维修为了确保联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维修。

维护人员需要对系统进行巡检和保养,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 培训与考核为了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和掌握联锁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技能,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并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通过电气,机械或软件等方式实现设备运行的安全监控和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治”的原则。

并且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责任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该委员会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检验和运维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施工、检测和运维等工作由专门的部门负责。

该部门应当设立专职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工程师,负责具体的操作和实施。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第六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设备的特性和工艺要求;(二)设备所在的环境条件;(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和标准;(四)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五)操作人员的安全要求等。

第七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二)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三)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控;(四)设备的操作权限管理;(五)设备的报警和故障处理等。

第八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对设备进行安全隔离;(二)对设备进行状态监测;(三)对设备进行操作控制;(四)对设备进行报警和故障处理。

第九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概述;(二)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依据;(三)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要求;(四)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描述;(五)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硬件和软件配置;(六)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通信和网络配置;(七)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测试和验证;(八)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说明。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1. 总则1.1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安全、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设施,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其有效运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部门和人员,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

1.3 所有使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安全和高效运行。

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职责2.1 设备部门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 生产部门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准确运行。

2.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4 全体员工有使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义务,必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规定3.1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启动、停止和切换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操作人员操作,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2 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前必须核对自身身份和权限,确保操作的合法性。

3.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参数或断开联锁。

3.4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5 所有操作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地记录,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以备日后查询和分析。

3.6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密钥和密码必须牢记于心,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果遗忘或泄露,应及时更换密钥和密码。

4.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规定4.1 设备部门负责定期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生产部门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持系统的准确性。

4.3 定期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4 定期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保证数据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8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8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我厂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以下简称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持安全联锁系统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如下:一、安全联锁系统的设备管理:1、安全联锁系统的增置、停用、拆除、投用和设定值的修改,由厂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审批。

仪电维修车间(或相应部门)执行上述工作,并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2、安全联锁系统必须从严管理,并定期强制检定。

二、安全联锁系统的定期检查试验和运行1、报警系统投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包括。

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声光信号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报警声。

光讯号的检查试验由仪表维修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负责,仪表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工艺操作人员每班接班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仪表维修人员处理。

3、生产装置工艺操作人员发现某一参数报警时,应及时检查,经确认原因后,方可复位。

若工艺参数超过设定值,工艺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若怀疑是仪表误报警,工艺操作人员要提出依据,并书面提请仪表维修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确属报警系统当班处理不完,应向生产车间和厂领导汇报。

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4、报警系统的声、光信号不得长鸣、长亮,更不允许随意切断音响报警系统。

5、各装置及其它辅助设施开车前(包括停产大检修开车和非正常停车检修开车)仪表维修车间配合生产车间系统地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模拟试验与回路联校。

检查各参数设定值是否准确,联锁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认真做好记录。

6、因特殊情况或不具备条件,而不能在开车前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检查和联校时,一般安全联锁回路要根据情况由总工或生产车间负责人审批。

三、安全联锁系统的投用凡设备大检修后或部分设备停机需重新投用的安全联锁系统,由工艺操作人员操作,仪表、电气人员配合。

四、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安全联锁系统的停用,暂时旁路与维修,必须由工艺人员____韩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进行审批,具体规定如下:1、由于工艺及设备原因需停用或暂时旁路安全联锁系统,若当班即可恢复者,由工艺人员办理安全联锁工作票,写明停用安全联锁位号、停用时间、工作内容及安全联锁停用时间内的安全措施,经工艺岗位操作人员签字,工艺值班长审批后交仪表维修部门执行。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控制、保护设备或系统,在预定条件下根据一定程序使设备或系统按一定顺序、时序连锁动作,从而达到安全保护的措施。

第三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适用于所有需要联锁保护的设备或系统。

第四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一个完善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体系,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合法性、严谨性、公正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二)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体系的建设、执行和改进,并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巡检、维修保养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四)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五)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六)其他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运维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配合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十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重视,支持和推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第十一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并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由专业施工队伍完成,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调试工作包括:(一)联锁逻辑的编程和测试;(二)各种设备和系统的连接测试;(三)联锁保护条件的测试;(四)部分装置和系统的连锁动作的模拟测试;(五)运行试验和保护动作测试。

联锁保护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联锁分级公司的一、二级联锁由技术部管理,三级联锁由责任车间进行管理。

——一级联锁:联锁动作会造成系统停车或一条生产线停车的联锁;——二级联锁:联锁动作造成局部装置或某个工序停车的联锁;——三级联锁:联锁动作造成部分泵或设备停止运行的联锁。

3.联锁的解、挂、变更工作流程:3.1一、二级联锁由生产车间提出解、挂申请,工艺技术员进行核定,经分管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联锁解、挂,联锁解、挂过程由厂实施。

3.2 三级联锁由各生产车间依据生产实际,经生产车间确认后自行进行解、挂。

3.3联锁设定值需变更时,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工艺技术员进行审核,经分管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变更时由自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完成变更后由生产车间和工艺技术员与自控专业技术员共同确认后,交付使用。

3.4 联锁变更时,由工艺技术员提出申请,经分管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变更部分由自控专业工程师进行实施,完成变更后交付使用。

(若需设计院参与的变更由公司向设计院提出申请)3.5 联锁的解、挂、变更,实施作业票制度,各生产车间在提出解、挂、变更申请作业票时需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3.6 由控制室操作工进行解、挂联锁的操作,操作时主操(班长)必须进行监护,操作完成后进行记录。

3.7联锁的解、挂状态,操作人员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清楚。

3.8 生产系统开车前,工艺技术员、自控专业技术员需对联锁动作试验确认,并填写《联锁试验确认单》。

3.9 联锁动作后,由技术部组织工艺工程师、仪表工程师检查动作原因,原因查明后,重新投用前必须经确认,方可投用。

3.10 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由工艺工程师、仪表工程师分别保管,由技术部进行备案,并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进行修订,修订后下发到各生产车间。

3.11 每年年度停车检修开车前,在投入联锁使用前必须进行联锁试验确认。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模版(3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模版(3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模版1目的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术语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4.1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4.2油库每日巡查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5联锁管理5.1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副经理批准后由油库主任实施。

5.2一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人员提出申请,生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设备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联锁的设定值每个检修周期组织校核一次,并将其校核结果报主管生产领导,对于实际联锁值偏离设定值的要校回到设定值。

5.4因工艺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油库主任审批后由联锁管理人员执行。

对公司权批的或需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保护开关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5.5因联锁设备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申请,油库主任审批后由联锁管理人员执行。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1.2 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2.2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三、管理责任3.1 公司3.1.1 公司应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组,统一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3.1.2 公司应明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和要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1.3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1.4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3.2 车间负责人3.2.1 车间负责人应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3.2.2 车间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记录相关情况。

3.2.3 车间负责人应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建立和管理4.1 规划建设4.1.1 在新的生产车间建设中,应考虑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需求,规划和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4.1.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生产车间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保证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4.1.3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4.2 运行维护4.2.1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2.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相关设备的运行,并及时报修。

4.2.3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其功能的完好。

4.3 监控评估4.3.1 定期进行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监控和评估,找出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锁系统的管理,确保运行安全、高效,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工作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遵循的总体要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运行、安全可靠、高效经济、及时可控。

第四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坚持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科学决策、综合协调、精细管理。

第三章联锁系统的组织和运行第五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设立专门的联锁系统管理部门,负责联锁系统的组织、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岗位资格和技能,能够熟练运行和维护联锁系统。

第七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制定并执行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计划,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联锁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第九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加强对系统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联锁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十一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联锁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联锁系统的维护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加强对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的职责和要求,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检、检修和维护,及时解决系统故障和问题。

第十五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利用电气、机械等方式设计和安装的一系列设备和措施,用于保护和控制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在正常和突发状况下的安全。

本单位所有涉及到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和区域都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事业,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第五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要求必须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定和完善。

第二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六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其设计和安装的使用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拆除、绕过或者停用设备。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每次使用设备之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状态正常并能正常工作。

第九条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清洁和更换设备部件。

第十条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修手册进行,并做好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和维修结果等。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经过维修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三章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十三条根据实际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设备的联锁装置,确保设备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不能启动。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化工装置的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指通过对各种工艺参数的监测和控制,实现装置安全防范的系统。

第四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先进、经济、实用、可行的原则。

第二章系统设计第五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基于合理的安全分析,确定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二)根据化工装置的工艺特点,确定联锁保护系统所需的测量、控制和执行设备;(三)选择稳定可靠的传感器和执行器,并进行配套校验、检测和维护;(四)确定联锁保护系统的控制策略和逻辑,保证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可靠性;(五)保证联锁保护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各部分的协调工作;(六)采用合适的人机界面,方便操作和维护。

第六条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设计和操作经验,并经过相关培训及考核合格。

第三章系统实施第八条系统实施的主要步骤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安装调试、系统验收等。

第九条系统实施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第十条系统实施过程中,应制定实施计划、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实施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系统实施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熟悉系统的操作和维护。

第四章系统运行第十二条系统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经验,经过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系统运行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系统运行中,发现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系统运行中,应确保设备和系统的状态监测与控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系统维护第十六条系统维护包括定期维护和故障维修两个方面。

第十七条系统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定期维护应包括对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检查、校正、清洁、润滑等工作。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装置生产连续稳定高质量地运行,针对过程控制仪表及dcs、plc、itcc、sis系统的运行特点,加强仪表维护人员管理水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报警联锁系统动作灵敏,操作站、工程师站、机柜间的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

三、职责制造部仪表负责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1、新____的仪表自控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确认各工序控制点及联锁、报警装置接线端子编号与图纸必须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若有变更,保存好变更单和更改记录,变更单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

2、现场____的各类仪表控制检测点及开关接点输出端子接线要牢固,其端子号码、仪表设备位号必须保证齐全、准确,不得丢失或调换。

3、仪表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现场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作全面的校验及检查工作,不允许继电器接点有超前或滞后现象。

4、透平压缩机电液执行机构和调速器电液执行机构在每次启车前,通知仪表技术人员、自控系统维护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共同作模拟试验。

5、每月应由系统工程师负责____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一次对全厂联锁投入、切除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联锁保护系统正常投运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监控操作画面运行情况并注意观察阀门的调整开度,报警值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联锁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7、各工序联锁报警保护系统的极限值是依据整个工艺流程原理来运行,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数据组态的,因此工艺操作人员不允许随便改变设定参数,严禁操作人员或与dcs系统操作无关的人员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如被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如果遇到特殊原因,某工序的设备需改变运行方式或某种物料操作指标有变化,需改变报警参数时,严禁工艺操作人员私自变更报警值,必须明确原因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或生产运行部经理认可后,由工程师操作站方可进入系统修改数据或下装程序。

2023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联锁系统是一种用于确保系统安全和运行稳定的关键设备,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电力、石化等行业。

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联锁系统的运行,制定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联锁系统管理的目的、职责和规范,以确保联锁系统的安全运行。

2. 概述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联锁系统的管理,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联锁系统的部门和人员,包括联锁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使用等环节。

2.3 定义•联锁系统:一种用于确保系统安全和运行稳定的设备,通过对系统进行监控、控制和保护,防止人为和自然因素造成故障和事故。

3. 职责和权限3.1 系统管理员•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建立和维护联锁系统的档案和记录,包括系统配置、设备清单、故障记录等。

•制定并执行联锁系统的备份和恢复策略。

•定期对联锁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负责联锁系统的软件升级和硬件维护。

•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合作,参与联锁系统的设计和改进。

3.2 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联锁系统,禁止未经授权的操作。

•对联锁系统的操作进行记录,包括操作时间、内容和结果。

•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系统异常、故障或其他问题。

•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联锁系统的巡检和维护工作。

3.3 审查人员•负责对联锁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

•确保联锁系统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及时发现和纠正联锁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 工作流程和控制措施4.1 设计和安装阶段•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并经过审查人员的审核。

•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技术,并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安装和调试联锁系统,确保各个设备间的连接和通信正常。

4.2 运行和维护阶段•对联锁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发现和排除潜在故障。

•定期备份和恢复联锁系统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根据联锁系统的使用情况和需要,制定合理的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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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62号)、公司《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术语及定义解释:
(一)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能够手动)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特别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
(四)前期管理:是指联锁保护系统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联锁保护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五)A级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和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三)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第四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和检查考核;
(二)组织由于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直属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工艺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的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第七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
修;
(二)依据《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进行增加、摘除、停用、变更作业。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八条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中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石油化工安全仪表设计规范》(SH3018- ),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第九条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应参与联锁保护系统的购置,并组织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十条联锁保护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和《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 )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应组织或参与联锁保护系统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竣工资料要齐全。

第十二条联锁保护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A
级联锁保护系统的考核。

第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及变更(包括:联锁程序的变更、设定值的改变、时间整定值的改变等)管理:
(一)必须建立各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制度,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必须报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论证,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见附表1);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由工艺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生产的厂领导批准,仪表(电仪)车间组织实施;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由设备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设备的厂领导批准,仪表(电仪)车间组织实施;
(四)生产车间、仪表(电仪)车间、相应管理部门分别保存《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

第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管理:
(一)因工艺或仪表原因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时,必须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见附表2),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要制定安全措施;
(二)经生产车间和仪表(电仪)车间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夜间或节假日能够由车间值班长代签),由仪表(电仪)车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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