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流程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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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朝阳市政府令第31号

朝阳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朝阳市政府令第31号

朝阳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正文:---------------------------------------------------------------------------------------------------------------------------------------------------- 朝阳市政府令(第31号)《朝阳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业经2014年3月27日朝阳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于言良2014年4月14日朝阳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签订合同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和经市政府行政授权或委托的有关机构,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含市直各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对外签订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自身建设需要时,以民事主体身份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所签订的民事合同,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和各类招商引资合同、框架协议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民事合同具体包括以下类型:(一)房屋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租赁、担保、出借、承包、转让、受让、托管、物业管理等合同;(二)森林、土地、水域、滩涂、矿藏等国有自然资源的依法出租、承包、转让等合同;(三)政府借款合同;(四)须经政府审批的投融资合同;(五)市政府认为应纳入监督管理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市政府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度和合同审核监管制度。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度是指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时,应当根据合同内容确定承办部门(机构)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第一条合同的制定1.1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签订流程,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明确合同签订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2.1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和附件。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原则3.1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3.2合同签订应当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害。

第四条合同签订的权限4.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合同。

4.2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4.3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的程序5.1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2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合同起草人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

5.3合同起草完成后,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5.4法律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

5.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归档保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纠纷处理7.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7.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保密8.1合同各方应当保守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过程等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合同各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附件9.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合同附件应当与合同一并签订、备案和归档。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0.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对外合同管理办法

对外合同管理办法

对外合同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和发展,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数量逐渐增加。

为了规范对外合同的管理,保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对外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对合同风险的管控,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签订流程1. 合同需求提出:相关部门提出合同需求,并填写合同申请表,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签订事由。

2. 合同起草:由法务部门或与之配合的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必要时可以参考模板或征求法律意见。

3. 合同审核: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保与法律法规的相符合,并提供具体修改意见。

4. 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与合作伙伴进行合同谈判,确定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5. 合同签订:经谈判达成一致后,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四、合同执行与管理1. 合同履行监督: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执行符合约定。

2. 合同文件归档:法务部门负责将已签订的合同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并负责合同的保管和索引。

3. 合同变更管理: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需遵循变更程序,并经法务部门审核和授权后方可执行。

4. 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合同管理策略,提出改进意见。

五、合同风险控制1. 合同风险评估:在合同签订前,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2. 合同审查与监督:法务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在合同签订后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合同纠纷处理:如发生合同纠纷,法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六、附则1. 合同模板的使用:建立合同模板库,制定一套标准合同模板,并严格控制模板的更新和使用。

2. 合同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贯:定期组织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和宣贯,提高相关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能力。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对外签约行为,保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公司员工,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对外签约行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维护公司声誉与利益,不得擅自签署未经授权的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公司业务。

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公司授权的主管领导人员对外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授权范围内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程序执行外部协议。

第六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签约程序第七条员工在签署公司授权的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

第八条员工应当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合同条款,准确表达双方意图,保障合同达成顺利。

第九条员工在签署合同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归档备案,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签约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建立统一的签约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签约行为,确保签约程序的规范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签约行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监控员工的签约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签约行为的真实合规。

第十五条员工发现其他员工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应当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第六章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资产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七条对恶意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降职、调岗、辞退等严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并进行相应培训。

关于规范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的通知(模版)

关于规范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的通知(模版)

关于规范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的通知(模版)第一篇:关于规范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的通知(模版)关于规范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大区/办事处: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要求,决定对合同签订流程中关键控制点进行补充、强调,具体如下:一、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各经办部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范本,并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例如:涉及经销商、采购、广告、物流等合同的,须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等资质证明进行审查,并留存复印件附于合同后;涉及房屋合同的,须要求房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并附于合同后,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需由大区经理签订)。

2、各项合同(附资质证明复印件)由相关经办部门提交至人力行政部法务负责人(王富刚)处进行初审(如合同范本不符合公司要求,人力行政部可退回该合同并要求该经办部门按公司合同范本重新签订并提交),初审通过后,经办部门须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至各相关部门会签(注:各相关部门签批日期必须统一,且会签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不得颠倒,出现倒签行为);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倒签的,经办人需负责向公司参与会签的领导进行解释。

3、在签订合同时,一般情况下先要求对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本公司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本公司所有合同必须以“上海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名义签订;4、各经办部门签订的各项合同务必保留一份原件并交至财务信息部范海燕处,以便统一归档、保管,同时各部门应建立合同台帐管理。

请各部门、大区及办事处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人力行政部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第二篇: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签订流程1、市场部人员提供信息采集表(提供电子版图纸),制作预算任务单,经分管副总签字交由预算人员编制预算;2、成本部人员根据预算任务单编制成本预算、定额预算、投标预算;3、成本部根据市场部提出的要求,编制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范本;4、需要盖章的合同必须由对应的成本部人员进行签字,再由市场部人员交由总经理签字;5、成本部每周要对已发出的合同对市场部进行跟踪收集;6、成本部将已签订合同的电子版交由资料室管理;7、分管负责对应的成本部人员必须建立合同签订台帐,每周交于成本部经理备案;第三篇:合同签订规范指引合同签订规范指引合同签订规范指引一、违约金建议不封顶。

合同流程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流程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流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对外签订、履行各类合同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动态监控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合同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二)审批公司重要合同;(三)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四)处理合同纠纷;(五)组织合同培训和宣传。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及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起草。

第十条合同草案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具体包括:(一)合同标的;(二)数量和质量;(三)价款或报酬;(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合同草案应提交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查。

合同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合同的性质、金额、风险等因素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合同经审查合格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委员会,并由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与保管第十六条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已签署的合同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归档的合同应包括合同正文、附件、补充协议、审批文件等全部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合同保管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合同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对外签订协议规章制度

对外签订协议规章制度

对外签订协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对外签订协议的工作,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尊严,促进国家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确保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第三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工作应当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维护国家的自主权和独立性。

第四条外交部是我国对外签订协议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对外签订协议的工作。

第二章协议的签订程序第五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签订,未经授权的个人或机构不得签订协议。

第六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立项、研究、起草、审批等环节,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对外签订协议的主体机构应当对协议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评估,确保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第八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按照程序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审批程序应当规范和透明,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开性。

第九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尽可能考虑国际惯例和国际法规,使协议更具有公信力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协议的内容第十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尊严和国家形象。

第十一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国际合作的需要,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对外关系的良好发展。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内容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确保协议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协议的履行和监督第十四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和规定履行,保证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执行。

第十五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履行应当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情况符合协议的约定。

第十六条对外签订协议的执行机构应当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履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确保协议的履行符合规定。

第五章协议的效力和变更第十八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公司对外签单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签单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签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对外签单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业务员、财务人员等。

三、公司对外签单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签单流程一、销售人员提出签单需求,填写《对外签单申请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销售人员将经过审批的《对外签单申请表》交至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签单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签单合同。

四、签单合同由销售人员交至客户进行签字确认。

五、客户签字确认后,签单合同由销售人员送交相关部门盖章。

六、签单合同盖章完成后,归档存档。

第三章签单标准一、签单合同必须明确标注签单时间、签单双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基本信息。

二、签单合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和验证,确保签单信息真实有效。

三、签单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模板和格式进行撰写,不得私自修改。

四、签单合同必须经过财务审核,并确保财务流程符合公司规定。

五、签单合同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办理,不能违反规定。

第四章对外签单风险控制一、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充分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确保对方信誉良好,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二、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产品质量、价格等进行充分核实,确保与客户达成一致。

三、销售人员发现客户信用不佳或者有风险情况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避免造成损失。

四、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外部因素,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五、公司对外签单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避免引起不良后果。

第五章对外签单监督一、公司领导对对外签单流程、内容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签单合同符合公司规定。

二、公司内部设立签单审核机构,负责对签单合同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签单合同规范。

三、公司内部定期组织对外签单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签单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以学院的名义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明确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学院所签订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建工程与修建类项目(含建议书、设计、监理、施工等),物资设备、教材和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资源)、大宗物资、低值易耗品等物资采购类、政府购买服务类,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类,技术合作、转让类等项目合同。

第四条达到规定限额金额以上的项目应当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后,才能进入合同签订程序。

第五条学院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学院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学院各类合同归集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各类合同签订承办部门负责拟写合同文本,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订立合同尽量采用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凡同类合同,应确定统一的格式,经审批后作为格式化合同范本。

第七条院长是学院法定代表人,合同应当由院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

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以部门名义,签订任何合同。

第八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包括签约单位是否具有法定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其签约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确保合同有效与合法。

第九条合同签订经办人及承办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审核合同内容。

合同一般应具备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结算方式、评审和审计约定及费用支付办法、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签约时间地点等条款内容。

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对外签约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对外签约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员工对外签约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签约权限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对外签约权限分为一般签约权限和特殊签约权限。

第五条一般签约权限:1. 员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负责签订日常业务合同、协议等;2. 员工签订的合同、协议等,需在授权范围内,不得超出职责范围。

第六条特殊签约权限:1. 员工签订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合同、协议等,需报请上级领导审批;2. 员工签订涉及公司重大利益、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等,需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员工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合同、协议等条款,确保签约内容符合公司利益。

第三章签约流程第八条员工对外签约应遵循以下流程:1. 填写《对外签约申请表》,明确签约事项、对方单位、签约金额、期限等;2. 将《对外签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批;3. 经审批同意后,签订合同、协议等;4. 将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报送相关部门或领导备案;5. 对外签约完成后,及时将合同、协议等归档保存。

第四章签约风险防范第九条员工在签约过程中,应关注以下风险:1. 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合法;2. 对方单位的信誉、资质、履约能力等;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风险。

第十条员工在签约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1. 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2. 对方单位资质审查,了解其信誉、履约能力;3. 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争议;4.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在签约过程中,故意隐瞒、伪造、篡改事实,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第二条合同签订。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由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三条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必须清晰明了,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符合公司内部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合同备案。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合同档案。

2. 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审批意见等相关文件。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 变更后的合同必须重新备案登记。

第六条合同执行。

1.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保证合同的及时有效执行。

2. 如遇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合同评估。

1. 合同履行结束后,应进行合同履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合
同管理制度。

2. 对于长期合作的合同,应定期进行履行情况评估,以保证合
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上为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合同签订审批管理制度

5-合同签订审批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合同签订准则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二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

第三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的情况。

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

同时必须将对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留做备案,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五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有行业统一标准合同的必须采用统一标准文本。

第六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七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八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十二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

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文)

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文)

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经济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和质量,保护集团公司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

3. 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签订前•建立合同管理团队,确定各个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编制合同草案,包括条款和条件等内容,并在团队内部进行审查和修改;•如果合同涉及重要事宜或高风险项目,需进行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审批合同签订的权限及层级,确保授权合理合法。

3.2 合同签订•双方确认合同文本,并进行签字盖章;•确保合同文本的存档和备份,以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3.3 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条件,履行合同;•监控合同履行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反馈和调整;•如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如果出现纠纷或争议,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解决。

4. 合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4.1 合同管理团队•组织合同管理工作的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和履行等工作;•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定期评估合同管理的效果,优化管理流程。

4.2 部门责任•合同管理团队与各部门密切合作,提供所需的文件材料和信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协助合同管理团队完成监督和反馈工作。

4.3 职员责任•遵守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配合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支持和协助;•及时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报告给合同管理团队。

5. 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评估每份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合同履行风险;•进行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

6.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支持为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可以借助信息化平台:•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文件的电子化存储和检索;•利用项目管理和协同办公工具,提升合同履行的协同效率;•借助数据分析和BI工具,监控合同履行的数据指标。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钢集团公司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办法》、《中钢吉炭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及协议。

2.2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公司各部、处室、各生产分厂、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

3.职责3.1公司审计监察处统一登记、办理本规定授权领导的授权委托手续。

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单位自己办理,向公司董事长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3.2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公司自己办理,向所在公司经理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4.工作程序4.1对外签订单笔标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合同,由中钢集团公司审核;单笔标的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

4.2 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600万元以下的合同。

4.3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所主管的单位负责签订的下列合同。

4.3.1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外委加工合同。

4.3.2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物资、材料、备件采购合同。

4.3.3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原料采购合同。

4.3.4单笔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低于4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3.5公司诉讼过程中签订的低于100万元的和解协议。

4.3.6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保险协议,审计、咨询协议,对账协议,抹账协议,还款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4.4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50万元以上,低于1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5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副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低于5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签订1)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2)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4)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5)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6)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7)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8)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3)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规范公司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签约管理,规范签约行为,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签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委托书等。

第三条对外签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签约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公平性原则:签约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三)谨慎性原则:对签约对方进行充分调查,确保签约对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四)保密性原则:对签约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护。

第二章签约流程第四条签约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 项目立项:各部门提出签约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 前期调查:对签约对方进行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调查。

3. 合同起草:根据项目需求,由法务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起草合同文本。

4. 合同审核:合同起草后,由法务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5. 合同签订:合同经审核通过后,由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签约对方签订合同。

6. 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后,由法务部门将合同文本及附件进行备案。

7.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三章签约权限第五条公司签约权限如下:1. 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公司对外签约的最终决定权。

2.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签约事项有审核和批准权。

3.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签约事项有初步决定权,但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 授权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授权的签约代表,具有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限。

第四章合同风险防范第六条对外签约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存在歧义、漏洞或不利条款。

2. 对方履约风险:签约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3. 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泄露。

4. 法律法规风险:签约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为防范签约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合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完整、准确。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钢集团公司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办法》、《中钢吉炭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及协议。

2.2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公司各部、处室、各生产分厂、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

3.职责3.1公司审计监察处统一登记、办理本规定授权领导的授权委托手续。

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单位自己办理,向公司董事长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3.2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公司自己办理,向所在公司经理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4.工作程序4.1对外签订单笔标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合同,由中钢集团公司审核;单笔标的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

4.2 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600万元以下的合同。

4.3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所主管的单位负责签订的下列合同。

4.3.1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外委加工合同。

4.3.2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物资、材料、备件采购合同。

4.3.3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原料采购合同。

4.3.4单笔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低于4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3.5公司诉讼过程中签订的低于100万元的和解协议。

4.3.6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保险协议,审计、咨询协议,对账协议,抹账协议,还款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4.4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50万元以上,低于1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5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副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低于5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对外签订合同流程管理的规定对外签订合同流程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避免市场经济中的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希各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对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2、公司经办人请合同管理员在公司网络上下载打印有关合同文本底稿,并结合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2〕标的、数量;〔3〕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4〕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情况下约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1〕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2〕合同对标的的约定应明确无误。

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数量等要具体;对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劳务、工作成果等尽量描述准确明白。

〔3〕质量:国家有强制牲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一般不低于两年;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4〕合同价款。

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得到公司核算员及有关公司领导的批准。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

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参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

合同管理规定

合同管理规定

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签订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第二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签约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而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否则无权签约。

第三条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宗旨。

第四条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相关责任人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确保所签合同有利、有效。

第五条合同签订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须事先协调。

第六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有行业标准合同的,按标准执行。

第七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述须清楚、准确。

第八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问题1. 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采购和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采取其它方式约定有关事宜,不签定书面合同。

2.文首部分,须写明签约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正文部分,须具体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合同标的的具体情况,明确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4.结尾部分,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专用章或业务章。

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一式陆份。

第二章合同审批与签定第九条合同审查程序1.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的真实有效性予以审查。

2.分管以上领导对合同的专业技术性、经济性予以审查。

3.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以上人员在认真评审后须在合同会签表上签名以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批准对于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定金或预付货款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签定;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定金或预付货款在万元以上的合同,须同有关资料、附件等,报董事长审查并授权签定。

第十一条合同评审对于公司与外部单位进行联营、合资、合作,或者是标的金额在万元(含)以上、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公司总经理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确定方案后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履行和跟踪管理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应该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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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流程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市场经济中的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证照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

2、公司经办人参考有关合同文本底稿,并结合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数量;
〔3〕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情况下约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如果对方是公司,公司的名称必须是全称同时与该公司的公章相一致。

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对标的的约定应明确无误。

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数量等要具体;对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劳务、工作成果等尽量描述准确明白。

〔3〕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

采购合同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4〕合同价款。

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得到公司财务部及分管副总、总经理的批准。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

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
参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

〔6〕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违约金、赔偿损
失的责任形式,不应采用罚款的形式。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底稿报送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审核合同,并对其负责。

3、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应当从公司风险方面审核合同底稿,并提供建议,供公司总经理参考。

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财务部和总经办应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4、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经办人应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备查。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应由经办人负责跟踪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
期间,经办人负有下列责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

〔2〕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行为或重大争议时,及时向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法务
处汇报,并研究决定应对措施。

〔3〕合同履行终结,应将合同复印件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装订成
档案,交公司总经办(文控中心)、归档。

2、公司财务部门对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具有监督权和按合同付款的职责,尽可能地避免
我公司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合同履行中,经办人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合同生效后,发现合同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的,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补充协议。

(2)合同生效后,发现我公司对订立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或对方当事
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应在知道后立即行使撤销权。

(3)合同约定对方当事人应先履行而未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双方应同时履行,对方未履行而要求我公司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我
公司应先履行的,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C、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书
面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担保时,我公司应恢复履行。

(4)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我公司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我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5)买卖合同约定检验期的,我公司是买受人的,应当在检验期内检验,并立即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我公司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或者收到标的物后的两年内通知出卖人。

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两年的规定。

(6)以样品作为买卖合同质量验收标准的,我公司当时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对方交付的标的物虽与样品相同,我公司仍可主张对方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8)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也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发生纠纷的,可由公司领导协商解决;最终可上报公司请求协调解决。

(9)合同履行中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准备完整的合同及履行资料和书面报告,向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咨询;财务部和总经办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地提供书面意见,为公司领导决策服务。

(10)合同履行中遇有紧急情形,需立即采取措施的,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后,邀请财务部和总经办人员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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