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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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

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

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购药品和耗材,保障医疗服务安全和患者权益,依据相关法规订立。

第二条医院全部相关部门必需遵守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三条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二章紧急购药管理第四条紧急购药是指在紧急情况下,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快速采购的行为。

第五条医院紧急购药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紧急购药需由医务部门提出紧急购药申请,经医院管理负责人审批后执行;2.紧急购药申请应明确药品名称、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3.紧急购药需将申请信息及时通知采购部门,以确保及时采购;4.采购部门应依据申请信息,快速采购所需药品;5.采购部门应妥当保管购药的发票、合同及其他相关购买凭证;6.采购部门在完成紧急购药后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医务部门、财务部门和仓储部门;7.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紧急购药的支出结算。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紧急购药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至少三年。

第三章耗材管理第七条耗材是指在诊疗过程中需要使用的一次性或可重复使用的物品。

第八条医院耗材管理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领用耗材需进行耗材领用申请,必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2.领用耗材必需确保使用的数量和规格与申请全都,禁止超量使用;3.科室负责人需妥当保管耗材发放记录,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4.耗材仓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耗材库存情况;5.耗材仓储管理部门需定期清点库存,清理过期、损坏的耗材,确保库存品质和数量;6.耗材仓储管理部门应建立耗材管理台账,记录耗材的进出库、使用情况和库存更改等信息;7.其他部门或个人严禁私自使用医院耗材,如发现需立刻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耗材使用记录和库存更改记录,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四章惩罚和监督第十条医院对违反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如下惩罚:1.对责任部门进行警告、通报批判等行政惩罚;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降职等纪律处分;3.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生产厂家:规格:请购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备注:此表仅用于医院50种抗菌药物之外临床必需品种的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规格: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

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

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品临时申购管理,保障医院用药安全,提高用药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临时用药申购管理。

三、申购流程1. 临时用药申购需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提供申购药品名称、规格、用药量、用途、申购原因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医嘱和病历等材料;2. 由临床医生审核确认申购内容,并签字确认;3. 申购单交由药品管理部门审批;4. 药品管理部门根据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5. 录入采购信息到药品库存管理系统,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

四、审批标准1. 临时用药申购应符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2. 申购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捏造、夸大病情和用药需要;3. 申购药品应属于医院药品目录范围内;4. 申购单需由临床医生审核确认。

五、管理责任1. 临床医生应审慎申报临时用药的需求,真实准确地填写申购单,并对申购内容进行审核;2. 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确保临时用药申购程序合规;3. 采购部门应按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4.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临时用药申购流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申购记录1. 临时用药申购单按规定存档,备查;2. 采购记录应及时录入药品库存管理系统;3.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临时用药申购流程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申购流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行政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临时用药申购程序合规合法。

临时用药申购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药申购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药品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务人员及药品管理人员。

第三条临时用药申购是指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使用未经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收录的药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药品:1. 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新药;2. 特殊疾病或罕见病治疗所需的药品;3. 临床试验用药品;4. 其他确需临时使用的药品。

第二章申购程序第四条申购流程1. 提出申请:医务人员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使用临时用药的,应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用药理由、患者病情、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预计用量等信息。

2. 科室审核:科室主任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药剂科审核:药剂科对科室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等。

4. 采购与供应:经审核通过的临时用药,由药剂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并确保药品质量。

5. 使用与管理:医务人员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指南使用临时用药,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申购材料1. 临时用药申请表;2. 患者病情说明书;3. 药品说明书;4. 专家会诊意见(如有);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申购条件第六条临时用药申购应满足以下条件:1. 必要性:确因临床治疗需要,且无其他替代药品。

2. 安全性:药品安全性经临床验证,无严重不良反应。

3. 有效性:药品具有明确的治疗效果,经临床验证。

4. 合法性:药品来源合法,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第四章药品采购与供应第七条临时用药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采购流程如下:1. 询价:药剂科向多个供应商询价,选择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

2. 采购:药剂科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3. 验收: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医院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部药品临时申购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合理购买,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药房及供应室等相关人员,包括临时申购药品的申请、审批、采购、收发、使用和记录等各个环节。

三、申购流程(一)申请环节1.科室负责人根据其临床需求,填写临时申购药品的申请单,并附上相关临床病例、诊断证明等证明材料。

2.申请单需写清楚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并加盖科室负责人的签章。

3.对于特殊病例的临时用药申请,需附上相应的临床标明书,并经过临床药师的审批。

(二)审批环节1.药务部门负责对申购药品进行审核,核实申购药品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药务部门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科室。

3.如有需要,审核过程中药务部门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以提高审批准确性。

4.特殊病例的临时用药申请需经过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审批,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三)采购环节1.申请药品通过审核后,药务部门尽快组织进行采购。

2.药务部门应保证采购的药品质量安全,优先选择正规渠道的供应商。

3.采购药品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药品管理规定进行,遵循招标、比选、协议等采购方式。

(四)收发环节1.药务部门收到采购的药品后,应进行验收,核实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2.药务部门需要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申请科室并交付其负责人,确保药品的流向透明和可追溯。

(五)使用环节1.药品使用需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指导,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使用过程中如有不良反应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向药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记录环节1.申请科室、药务部门以及使用科室都需做好相关记录,包括申购的药品清单、数量、用途、使用情况等。

2.相关记录需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各个环节的记录应保存至少2年,以备审计和查询之需。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一)各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申购药品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为满足我院临床用药需求,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时采购仅限于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药品,如果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似作用的品种,不得申请临时采购。

二、未列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确因患者病情需要或临床特殊用药,应由患者的经治医师填写《医院临时购药申请表》,由病区主任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讨论,经病区主任签名后递交至药学部,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批同意,由药学部负责一次性临时采购。

紧急情况下,临床科室可提出口头申请,药学部请示药事会常务副主任同意后可进行紧急采购,事后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三、临时申请药品每次仅能申请该患者一次或一个疗程所需用量,且只能为所申请的患者个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患者。

其他患者如需使用,必须另行申请。

四、同一药品一年内临时购药超过两次或申请数量超过一个患者使用量时,需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方可购进。

五、确因临床需要,年度内临时申请超过5次的药品,药学部可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六、非中标或未挂网药品原则上不得申请临时采购。

对于临床治疗必须且无法由其它中标或挂网品种替代的药品,由临床科室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药学部按规定履行临时采购备案手续后方能购进使用。

未中标或未挂网药品不得先采购再补办申请手续。

七、临时申请药品时,临床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预算申购药品的使用量,严格控制申购数量,并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

一旦药学部按申购数量采购到位后,因药品滞销造成药品过期或三个月后该药品仍有库存的,一律按过期药品金额或库存金额扣申购科室支出。

八、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验收入库,及时出库至相应药房,并通知申请科室领用。

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临时用药的采购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临时用药的采购和管理,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提供适当的医疗援助。

二、定义1.临时用药:指在突发状况下,为员工提供紧急救治、缓解疾病症状或保障员工健康的药品。

2.临时用药采购:指为满足员工健康需求的目的,经过合法渠道以合规方式购买和采购药品的过程。

三、临时用药采购流程1.紧急用药需求产生:当员工发生疾病、急救或身体不适时,员工或其亲属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说明症状及所需药品。

2.确认药品需求:相关管理人员核实病情,并依据临时用药标准清单判断所需药品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3.获取供应商信息:相关管理人员联系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了解药品的价格、生产商、存储条件等相关信息。

4.决策采购方式:根据药品需求和供应商信息,确定采购方式,包括虚拟采购、线下购买或通过第三方购药平台等。

5.药品采购:采购人员按照采购方式与供应商进行联系并完成药品的采购。

6.药品验收:采购人员将所购买的药品送至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记录药品的批次号、进货日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7.分发和使用药品: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将采购的药品统一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易于取用,根据医生建议或员工需求进行分发和使用。

8.药品记录和统计: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收集和记录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数量、使用对象等信息,定期进行统计和汇总。

四、相关责任和权限1.临时用药需求提报人员需如实描述症状和所需药品,确保采购和使用药品的合法性。

2.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及时核实病情,判断所需药品的合理性,并与采购人员协商制定采购计划。

3.采购人员负责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4.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记录和统计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时用药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需采购临时用药的情况。

三、临时用药采购条件1. 一般病情:因各种原因导致现有药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需临时采购的药品。

2. 特殊病情:因病情急需,医院当前库房内无法供应的药品。

四、临时用药采购程序1. 临床科室申请(1)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递交至药剂科。

(2)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

(3)紧急情况下,临床科室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药剂科,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

2. 药剂科审核(1)药剂科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剂科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

(2)药剂科主任对申购单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保用药安全、合理。

(3)药剂科主任审核通过后,将申购单报送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购单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2)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4.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讨论结果,联系相关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2)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管理规范》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5. 药品入库与发放(1)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

(2)药库库管人员将药品及时下发至相应药房,并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

五、监督管理1. 药剂科定期对临时用药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规范使用临时用药。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药品临时购进制度与程序

药品临时购进制度与程序

药品临时购进制度与程序
为加强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临床对药品用药行为,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切实保障患者及时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的用药。

严禁临时请购药品中有不合理、不合规行为,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病人病情需要,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之外,具有合法资质药厂生产的药品。

二、不得以任何个人利益为目的申请药品。

三、由临床科主任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出用药申请,填写临时采购申请表,向药剂科提出临时采购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科室、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数量、申请理由、希望使用的药品厂家等。

四、临采药品需是申请科室的专科用药。

五、药剂科审查该药品是否为挂网药品、厂家资质、是否医保、单价、采购类别、是否符合医院一品双规等药品信息,并咨询好配送公司能否配送等,完善申请表相关信息后药剂科主任签意见。

六、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同意后交分管院长审批。

七、分管院长审核批准后,药剂科方可进行采购。

出现抢救病人用药紧急情况时,药剂科可以先行购买,事后由临床科室完善相关手续。

八、遵循谁申请谁负责原则,申请科室负责所申请药品使用,药品一经采购原则上不予退货,避免造成医院损失。

九、临采药品确是疗效确切,符合医院当前同类患者临床使用,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新药前由药剂科提交购买计划按正常使用药品采购流程采购,新药讨论时按新药申请提交讨论。

十、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按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规定执行。

十一、临时采购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1.认真填写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明理由。

2.由医院信息系统设置,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每个病人只能开一次限制级抗生素,作为临时医嘱执行。

3.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交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交(医务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科)审核。

4.确认为合理使用后,由上级医师改为长期医嘱。

5.职能科将审核结果留存备查,定期反馈。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医院药品临时米购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采购、合理补充医院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加强管理,结合药品采购相关规定,特制定临时采购制度,具体如下:一、临时采购条件1、抢救用药、突发性疾病及特殊个案用药(包括罕见病例、非常规用药)、新药(本院无同类药品)。

2、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

3、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4、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涉及的科研用药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根据临床科研需求情况临时采购,申请时附科研研究方案及科研立项批准件复印件。

二、临时采购程序1、因医疗需要必须临时购进药品的临床科室,须书面提出临时用药申请,写明用法用量、规格、申请用药理由等。

临时用药1次申请量为一名患者、一个疗程用量,最多不超过两个疗程用量。

2、临时用药申请经临床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发送OA申请流程。

3、临床药学科收到临时用药申请后,了解临时申请理由,查询该病人住院用药,专业指导意见。

4、药剂科收到临时用药申请后,认真核实药品采购数量,药品挂网情况,认真比选,提出拟采购厂家。

5、医务科收到临时用药申请后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审批。

6、采管科收到临时用药申请后认真监督药学部拟采购厂家价格是否挂网最低价。

7、分管药学院长严格审批,审批同意则由药学部门组织采购。

三、药品使用管理1、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并通知药事科权限设置,并及时将药品下发至相应药房,通知申购科室领用。

2、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由药事科设置该医生使用权限,只能由申购科室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只得在该科室内给该病人使用。

其他临床科室如需要使用,必须另行申购。

3、各科室主任在制定申购计划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客观地预算申购药品的使用量,严格控制申购数量。

并必须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

因药品滞销造成药品过期,一律按过期药品金额或库存金额扣申购科室支出。

4、因危重患者死亡等原因导致不能用完的调拨药品,药房应给予退药。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暂行规定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暂行规定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暂行规定
为了保证临床急、危重病人特殊用药,同时使我院特殊用药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我院药品临时采购暂行规定:
一、临购用药范畴
1、临床个别患者治疗必须,医院目录无同品种药替代的治疗药物;
2、特殊保健对象用药,医院现有目录药品不能满足;中成药、辅助治疗用药不纳入临
购用药范畴;
3、全年临时采购药品总金额应控制在全院药品采购总金额1%以下。

二、临购用药申请使用量
一次性限量购进:限定特定病人使用(每人次用量一般限制在七天用量以内);此类临时采购不得超过5次,第4次临时采购后(两次药事会休会期间),仍有临床预期使用者,可按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函审流程申请药品。

特殊保健对象用药,按需可一次性少量购用。

三、临购用药申请表填报
1、必须由主管医生申请、科室主任签字认可;
2、若因科室主任外出无法及时填报申请表,急抢救用药可由科室副主任填报并提出申
请,并在申请表中标记急用;
3、填报临购用药申请表须按要求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用药对象、申请理由、品种、规格、
数量、价格;
四、临购用药审批程序
临床科室将填报临购用药申请表交药剂科主管副主任及主任审核签字,再上报院部领导审批,临购用药审批通过后药剂科库房留档备案并执行一次性采购。

五、临时申购药品的使用
临时申购药品由申请科室负责用完;特殊情况下(发生不良反应、患者转院或死亡等)不能用完的药品需及时反馈,便于药剂科及时处理。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1.目的: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为了保障临床特殊使用需要,规范目录外抗菌药物的临时采购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使用范围:各临床科室、药学部3.定义:无4.内容:4.1 根据我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为满足临床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临床科室需要使用医院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品种,可以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表。

4.2 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必须由临床科室对患者病情进行讨论,临床科室主任谨慎提出。

4.3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内详细填写患者信息及感染有关情况、会诊情况、须采购的药品信息及申请理由。

4.4 会诊人员会诊时应详细了解患者病情,查阅患者治疗记录、细菌学资料、药敏试验结果,并谨慎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4.5 药学部收到申请单后,由临床药师根据患者病情,针对临床提出申请的抗菌药物与我院现有的同类品种进行比较,现有品种有同类可替代药品而申购理由不充分时,不得签署同意意见。

药学部负责人对申请单及会诊人员意见进行评价,同意后上报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批,药学部药库根据审批意见进行采购,并记录采购次数。

4.6 临床药师应对临时申购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临床疗效评价,适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临床和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4.7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临床提出的抗菌药物临时申购单进行适时监控,若发现在申请过程中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医院将按相关规定对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4.8 申请流程:临床科室对患者病情进行讨论,提出初步申请意见(抗感染专家会诊)→填写并提交申请表→临床药师审核→药学部主任审核→医务科审核→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药品采购员发送计划→药库验收员、药品会计按程序验收入库→药房人员通知使用科室人员领药。

5.参考文件:《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临床药品购买管理制度

临床药品购买管理制度

临床药品购买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医疗机构临床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合理开药,提高药品管理效率,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流程(1)医疗机构成立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采购委员会由医院院长、药学部主任、财务部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并报批机构主管部门。

(3)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招标、询价等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4)采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中的约定,按时向供货商支付款项。

2. 采购档案管理(1)医疗机构建立完整的药品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相关文件。

(2)药品采购档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信息及时完整。

(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采购档案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药品入库管理1. 入库验收(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入库管理制度,规定专人负责药品验收和入库工作。

(2)入库验收人员应当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药品应当按照采购合同和发票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

2. 入库登记(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入库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

(2)药品入库登记应当及时准确,确保药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医疗机构应当对入库记录进行定期审核,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药品库存管理1. 库存监控(1)药品库存监控是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监控系统。

(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3)库存不足或者过剩的药品,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调处理。

2. 库存保管(1)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规划药品库房的布局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库存药品应当根据要求分类存放,禁止混存或者叠放。

临床购药管理制度范本

临床购药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临床购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临床购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临床购药管理制度。

2. 临床购药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基本用药供应名目管理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医疗机构用药实际,临床购药管理委员会制定、批准本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名目,并依据新药引进和药品淘汰定期增减名目。

2. 药剂科负责医院基本用药供应名目的编制,并依据临床购药管理委员会的打算准时增减基本用药供应名目中的药物品种。

3. 药剂科选购和配备的药品应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名目中药品相全都。

四、购药流程1. 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

2. 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处方内容、用药合理性、药品价格等。

3. 药师审核通过后,由药剂科进行药品调配。

4. 药剂科在调配药品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 药剂科将调配好的药品交由药房进行发放。

五、特殊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 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六、药品质量与安全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2.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3. 药师应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用药异常情况。

七、监督检查1. 临床购药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购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临床购药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购置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购置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合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2. 设立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工作。

3. 设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采购计划的审批、药品质量的监督等工作。

四、管理制度1. 采购计划(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用药量,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2)药品采购计划需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2. 采购渠道(1)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

(2)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 采购流程(1)药剂科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提出采购申请。

(2)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药剂科负责组织实施。

(3)药剂科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验收与入库(1)药剂科对采购到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2)验收合格的药品,由药剂科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

5. 储存与供应(1)药剂科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和供应工作。

(2)药品储存条件应符合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6. 采购档案管理(1)药剂科应建立完善的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入库单等。

(2)采购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审计。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院对药品采购工作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药剂科及相关部门的绩效挂钩。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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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
1、临时采购药品是指因临时特殊诊疗需要采购的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之外的药品。

2、仅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药品的紧急购买;2)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的临时购买;3)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临时购买;4)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的特殊审批购买。

不得临时采购本机构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品种、中成药和辅助性药物等临床非紧急、必需的药品。

3、临时购药流程:紧急购买、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均须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请理由和数量),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则必须由临床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管理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签署廉洁承诺书,并履行知情同意手续,集体签名后向药学部提出申请(如果是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则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单》)。

1)紧急购买:药学部审核资料,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后尽快购入。

情况紧急时,药学部可先口头请示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经同意后进行采购,事后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2)临时购买: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经药学部审核后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如须临购抗菌药物,则先要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组讨论通过;
3)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如在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中未入围、但在临床治疗中不可缺少且无法由其他入围药品替代,原则上必须由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批,审议通过的每个品规首次采购前必须报茂名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检察部门备案。

4、在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未召开之前的极个别特殊审批购买,应先由临床药学室给出用药评估意见,经药学部审核,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

5、确因临床需要连续采购,或每年采购超过5人次的临时采购药品,需要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按照药品增补和新药引进的条件和程序,决定是否纳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6、紧急购买、临时购买均为一次性有效,不得连续购买;临时购买原则上为一个患者一个疗程的使用量。

7、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得超过5次/年。

如果超过5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采购目录品种总数及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临时购买的药品原则上只能由所申请的患者专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患者。

如有特殊情况所申请的患者未用完所临购药品,其他患者要使用时也要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临床科室有义务将所申请临时采购的药品使用完,如有临时采购药品积压,药库或药房应及时通知申请科室使用。

由于申请科室原因导致过期则要承担过期药品的金额损失。

9、特殊审批购买的《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必须另附《科室管理小组会议记录》,全部三份文件必须由科室管理小组成员亲笔全体签名,一式两份盖科室公章,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意特殊审批购买之后,药学部留存一份,并将一份交医院党委办公室存档。

斗门镇中心卫生院
201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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